奋进新时代 谱写新篇章
——湖北省民族工作创新与发展
2021-08-31楚天舒
文/楚天舒
(作者单位:湖北省民宗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于民族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着力推动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了一系列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工作机制,破解了一系列制约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政策障碍和制约因素,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全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最强正能量,谱写了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湖北省少数民族国家通用语言文化政策教育培训基地揭牌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准则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湖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工作无小事”,坚决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做好民族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进。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明确由省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归口领导省民宗委。市县两级也大多实行了统战、民宗部门合署办公,着力合编、合心、合力,实现从“物理整合”到“有机融合”的转变,提升新机构的凝聚力、战斗力。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善新形势下全省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关于支持湖北武陵山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明确支持民族地区发展12条差别化政策、支持恩施州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25条政策措施,以及加强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20条政策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担负起主体责任,坚持做到“五个纳入”(即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的重要事项,纳入民主生活会检查剖析的重要方面,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提高了统领全局、引领方向、推动落实的能力。
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着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全省各级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指导方针、主要任务、评价标准,贯穿到民族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政策举措由此着眼,资源整合往此着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覆盖面越来越广、影响力越来越大,对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引领作用越来越强。湖北民族大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其教育体系中,专门成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机构,推行“党委领导、部门统筹、学院落实”的工作机制,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纳入专项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体系。全省各级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开展“结对子”“心连心”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创新“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鄂博·楚星少年手拉手”“汉藏青年夏令营”等系列品牌活动,不断拓展创建形式,丰富创建内容,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人本化、大众化和实体化;全省先后建成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34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涌现出了“格桑花”赴藏支教团队、武昌区东湖中学、恩施电网等12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张富清、库尔班江、丹增等125名模范个人。2021年,全省34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62家单位获评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始终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不断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脱贫、全面小康、现代化,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这些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极大增强了各族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脱贫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全省坚持以“一州两县”为重点,全力支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616”工程对口支援单位总数由80个增加到90个,仅2019年落实帮扶项目572个,资金70.7亿多元;省内部分市对口支援民族县市共落实帮扶项目204个,资金7.04亿元;“1+1”对口支援工程各成员单位落实帮扶项目64个,资金1.3亿元;动员省内12个发达县市支持民族乡镇资金3208万元。恩施市注重加快建设“四大产业集群”,被评为“2019年中国县域旅游竞争力百强县市”。全省民族地区83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0个少数民族贫困县全部摘帽。
始终坚持高举民族团结旗帜持续用力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全省各地坚持以“八有”为目标创新开展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先后建成90多个市、区级民族团结服务中心,670多个重点社区民族团结服务站和窗口,200多个民族团结联系点。与新疆、青海、甘肃、宁夏等地沟通协调,建立民族地区流动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协作机制,协调全省59家企业吸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组织务工人员5560人,形成了广覆盖、立体化服务网络;推动高校选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10人。全省设立了78家民族地区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培训服务点,累计举办国家通用语言培训810场次,政策法规培训124场次,累计培训92万余人次。民族团结联谊结对子1230余对,开展联谊活动1510余场,积极为各族群众交得到知心朋友、和睦邻居,结得成美满姻缘创造条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被中宣部、国家民委、教育部等部委授予全国首批6所大学生民汉双语志愿服务建设单位;武汉市、宜昌市、仙桃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民族特色旅游街区——宜昌车溪老街
始终坚持中央治藏治疆方略对口支援和产业扶贫展现新作为
坚决落实新时代的治藏治疆方略,扎实做好对口支援任务,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新疆贡献湖北力量。
“十三五”时期,湖北省落实推进援藏项目99个,投入资金6.34亿元;引进300多家企业进藏,签约产业援藏项目50多个,资金达20多亿元;对口援助的4县(区)于2018年在西藏全区率先脱贫摘帽;“十四五”期间,已安排政府计划内产业援藏项目10个,资金2.5亿多元,预计招商引资产业援藏资金将超过40亿元。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湖北省落实计划内援疆资金31.2亿元,完成民生项目314个。
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湖北省共派出153名援藏干部、180名援藏教师、175名援藏医生赴山南工作,为西藏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贡献。
始终坚持依法管理民族事务以良法善治保障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全省各级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事务、协调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学法、遇事找法,学会按照法律办事,依靠法律维权;大力推行联合执法,坚持依法依规处理民族问题,对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是什么性质就按什么性质处理。
“十三五”期间,全省制定和批准的现行有效的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共43件,其中省级地方性法规1件、自治条例3件、单行条例39件,涉及“一州两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各个方面,有力支撑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具体实施。特别是通过畅通“各民族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工伤赔偿、劳动纠纷、赡养扶养等加大援助力度,提高了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