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防止规模农业经营主体“非粮化”问题探讨
2021-08-30张思涛李杨夏玉琼涂明梅
张思涛 李杨 夏玉琼 涂明梅
湄潭县总面积186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5.73万亩,其中水田29.56万亩,旱地56.17万亩,是一个以粮食生产为主的武陵山片区农业县。近年来,湄潭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粮食生产,全县粮食生产保持稳定增长。湄潭县粮食生产及防止规模农业经营主体“非粮化”问题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粮食生产支持情况
一是强基础,保发展。2010年以来,湄潭县大力实施千亿斤粮食、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为粮食生产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科学规划,项目带动。按照湄潭县特色粮食区域布局规划,大力发展优质稻、薯类、高粱等粮食作物。三是科技支撑,服务到位。县农业农村局多次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技术指导,发放农业技术指南,为粮食生产提供动力和保障。四是政策扶持,支农惠农。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制定系列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1.2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
一是落实粮食生产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了湄潭县优质粮食工程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抓落实。二是建立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粮食种植面积、总产量等指标分解至各镇(街道) ,把粮食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经济社会目标考核。每年3月份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对粮食生产进行安排部署。三是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力培育种粮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提高粮食生产集约化水平。
1.3对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和规模经营主体种粮监管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规划衔接。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规划衔接,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生产指标不降。二是严格保持种粮属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确保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三是加大种粮支持力度。继续统筹粮食生产补贴、特色粮食项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病虫害统防统治、基本农田等项目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四是落实种粮保护责任。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功能区及耕地种粮保护负总责,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农户合理利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耕地。
2造成种粮积极性不高的原因
是自然災害频发。近年来,农业自然灾害较为频发。二是种粮效益不高。随着生产资料价格和农村劳动力价格的上涨,种粮效益急剧下降,大多数农户选择外出务工而不愿在家种粮;三是基础设施薄弱。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需求。四是其它产业冲击大。种植经济作物相对于种植粮食作物收益要高很多,加之大多数农民外出务工,这导致大多数农户将种粮当成了副业。
3下一步工作建议
3.1健全完善激励粮食生产的政策体制
建议出台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用于种粮的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用于种粮力度的支持,大力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加强粮食品牌建设、产业链优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渠道提高种粮效益,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3.2加大对规模经营主体种粮的支持
一是加大对规模经营主体种粮企业人才培训力度;二是加大金融支持的力度,降低农业贷款门槛,出台奖补政策,支持专业合作社实体化,破解种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三是创新农业政策性保险兜底机制,增强合作社等实体企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奖补力度,鼓励市场化经营主体投资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3.3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人才留在农村
做好顶层设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农村学子返乡创业、到农村“两委”任职,使他们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把新的农业知识和经营理念传递给农民,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同时,应当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确保把更多的年轻人留在农村。
建议在保留种粮能力的基础上,从国家层面制定差异化发展政策,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特色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