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规划引领 助力乡村振兴
2021-08-27长垣市人民政府
长垣市人民政府
近年來,长垣市将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紧抓作为全国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政策机遇,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大力开展基础性村级规划、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优化完善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
实施超前谋划,通过基础性村级规划夯实工作基础。2018年,结合宅基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长垣市筹资3000万元,委托河南大学规划院开展以土地整治利用、村庄用地布局引导为主要内容的507个基础性村级规划。
开展综合评价,因地制宜划分五种村庄类型。坚持县、乡、村三级同步推进规划编制,开展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综合考虑城郊融合发展、沿黄生态保护等不同的发展诉求,对村庄进行分类梳理,明确全市555个村庄的类型,提出发展指引。其中,城中村、镇区类村庄80个,城郊融合类村庄59个,特色保护类村庄36个,集聚提升类村庄31个,搬迁撤并类村庄98个,整治改善类村庄251个。
优化村庄布局,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边界。结合乡(镇)生活圈建设,促进传统“县城—乡(镇)—村庄”三级格局向新型“中心城区—新市镇—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四类体系转变,推动乡(镇)整合,强化镇区集聚能力,把乡(镇)作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引导周边村庄向镇区集聚。依据村庄分类布局方案,划定村庄边界,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指导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
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精细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凸显村庄规划地位。在2019年的机构改革中,把城乡规划委员会升格为县委城乡规划委员会(现为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2020年,各乡(镇)成立乡(镇)规划委员会,在原来成立国土所、规划所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建立不少于5人的规划管理专职队伍——生态环境和规划建设办公室,全面负责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各村、街道设村庄规划管理员或成立村庄规划管理委员会,建立上下一体、协调运作的规划管理体系,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施行“三级书记”抓规划,市委书记全域谋划,统筹部署,一线工作;乡(镇)党委书记系统思考、亲自参与、靠前指挥;村支部书记立足乡土、协商共建。加强考核监督,将村庄规划工作纳入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坚持试点引领,提高村庄规划实用性。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求,依托基础性村级规划和村庄分类布局规划成果,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启动376个村庄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突出试点示范带动,遴选36个基础条件好、村委班子干劲足的村庄作为“乡村规划千村试点”和“百镇千村规划”试点,率先开展规划编制。
强化过程管理,坚持专家领衔和群众参与。建立县、乡、村三级规划把控体系,县级层面聘任国内专家进行全面指导,每个乡(镇)组建3~5人的规划师团队,每村至少明确1名“规划明白人”。设立乡村振兴学院和乡村振兴大讲堂,聘请专家每月一次对县、乡、村三级干部进行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在调研过程中,为村民提供规划“菜单”;在征求意见阶段,开展“大走访、大宣讲、大讨论”,就涉及规划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达成发展共识;在实施阶段,把批准的规划方案内容在村内进行公示,并纳入村规民约中,接受群众监督。
创新政策机制,保障规划实施。完善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配套制度,出台政策文件,明确县、乡、村管理职责,实现对村庄建设依法依规审批管理。率先推行“乡村规划师”制度,针对县、乡缺少规划专业人才的现实情况,出台《长垣市关于鼓励规划下乡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实施乡村规划师的意见》等文件,引导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等专业人员深入乡(镇)工作。保障村庄规划实施的空间需求,执行一户一宅、超占面积有偿使用、分类退出要求,已腾退宅基地12095亩,建成“四园”(菜园、果园、花园、游园)3882个。拓展村庄规划实施的资金来源,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面盘活并彰显农村土地资产价值,完成土地入市362宗7090亩,成交总金额6.88亿元,其中,农民获得收益3.53亿元。丰富村庄规划实施方法路径,依托省级农村宅基地和农民自建住房规范管理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农民自建、群众共建、集体统建三种建设模式,在赵堤镇大浪口村探索并实践了整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通过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成功改造为AAA 级旅游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