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江西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2021-08-25杨兴峰刘少金邹慧江西省科学院科技战略研究所
■文/杨兴峰 刘少金 邹慧(江西省科学院科技战略研究所)
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孵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能有效推动知识技术的创造、转移和转化,促进创新经济的发展。当前,江西科技企业孵化器仍然面临着孵化器数量规模小、地域发展不平衡、孵化能力不强、发展承载基础薄弱等问题,要加快江西省孵化器转型发展步伐,尽快形成与科技创新创业大发展相匹配乃至适当超前的服务能力,关键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完善链条建设,强化孵化器多元化发展新体系;二是加强模式创新,塑造孵化服务精益发展新能力;三是坚持人才驱动,打造高素质服务型人才新队伍;四是促进区域合作,打造孵化器协调式发展新格局。
2021年2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指出,“深入推进工业强省战略,大力实施‘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坚决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打造全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地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高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孵化器)作为孵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能有效推动知识技术的创造、转移和转化,促进创新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创新创业及科技创新都面临向高质量阶段加快发展的新要求,科技创新创业迎来大提升大发展的历史机遇。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加快江西省孵化器转型发展步伐,尽快形成与科技创新创业大发展相匹配乃至适当超前的服务能力,对于补齐江西省产业链条短板,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一、江西省孵化器发展的阶段特点
(一)开启阶段
1988年8月,由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火炬计划”正式启动实施,主要内容包括营造适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环境、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等5个方面,标志着中国孵化器建设纳入了国家科技创新总体规划与发展布局中。1991年,邓小平为火炬计划发展提出“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目标,开启了孵化器规模化发展的兴盛时期。为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支持和培育科技企业,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推动区域经济发展,1991年江西省第一家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诞生,由此开启江西创业孵化的新时代。
(二)稳步发展阶段
1991—2010年,是江西孵化器的稳步发展阶段。1991年,江西省第一个孵化器伴随着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高新区)诞生而成立。进入21世纪后,为了给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在科技开发能力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优势,2000年省政府批准在南昌高新区建立江西省留学人员创业园,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铺平道路。同时,省内外重点高校纷纷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紧紧抓住时代机遇,开始了在赣大学科技园的建设。江西早期的孵化器经历了由政府主导转向政府部门、高校等主导的发展历程,而面向社会开展创新创业孵化服务略显不足,且全省的孵化器高度集中于省城南昌,对全省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所产生的带动效应不明显。
(三)加速发展阶段
2010年以来,江西省委省政府与相关厅局相继出台一系列孵化器认定与管理的相关政策,如《江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关于鼓励省属独立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试点办法》《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江西省新经济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极大地激发了全省创新创业的热情,有效降低了科技企业孵化的门槛和成本,加快了科技企业的成长和壮大,带动了江西科技孵化事业蓬勃发展。截至2020年4月,江西共有省级及以上孵化器257家,较2016年增加了176家,除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设主体外,企业主导的孵化器已成为重要组成部分,孵化模式的多元化正逐步形成,极大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事业的发展。
二、江西省孵化器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众创时代”的大背景下,得益于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江西省创业孵化事业已经有了显著的发展和进步,孵化器逐步发挥出对促进企业发展、增加规模就业岗位等方面的显著效果。但与发达省份相比,江西省孵化器存在的孵化器数量规模偏小、孵化能力不强、地域发展不平衡、发展承载基础薄弱等问题不断凸显,亟需引起关注。
(一)孵化器数量规模偏小
2016—2019年,江西省孵化器数量分别为116家、156家、165家、236家,虽然数量规模体量不断提高,但与中部地区的其他五省、东北地区的辽宁省、东部地区的江苏与广东等省、西部地区的四川省与陕西省相比,差距仍然明显,特别是与东部地区的广东与江苏两省相比,江西省孵化器数量规模仅达到其数量规模的14%左右(见图1)。
图1 江西省与我国部分其他省份孵化器数量情况
(二)地域发展不平衡
目前,江西省孵化器发展处于不平衡状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好、各类社会资源要素集中的区域明显强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从各市省级及以上孵化器数量看,截至2020年4月,南昌市82家,占全省省级及以上孵化器总数的32%,排名全省第一;赣州市排名全省第二,有35家,占比14%;九江市与上饶市排名第三,占比均为11%;其余地市占比均未超过10%,新余市占比最低,仅为1%(见图2)。
图2 江西省省级及以上孵化器地域分布情况
(三)孵化能力不强
一是专业孵化程度偏低。2016—2019年,江西省专业孵化器(专业孵化器是指聚焦专业细分领域,为在孵对象提供精准孵化服务的重要载体)数量分别为13家、13家、14家、15家,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2家、38家、45家、46家;与中部其他五省相比,体量规模仅强于山西、湖南,与安徽、河南、湖北三省差距明显;与西部地区的四川与陕西两省、东北地区的辽宁省、东部地区的河北省相比,孵化器数量规模相差15至30家左右;与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广东、江苏两省相比,江西省专业孵化器规模仅为其的4%~10%左右(见图3)。另外,江西省孵化器的构建多为综合孵化器,专业孵化器数量规模仅占整体规模的6%~11%左右,专业化孵化程度仍然偏低。
图3 江西省与我国部分其他省份专业孵化器数量情况
二是孵化服务水平不高。当前,江西省大部分孵化器除物理空间提供外,仍以提供综合基础服务为主,即工商注册、法务咨询、财务咨询、政策解读、政策申请、培训辅导、人力资源等,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当下,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2016—2019年,江西省孵化器在孵企业数分别为1837家、2994家、2987家、3507家,在孵企业总收入分别为61.32亿元、139.09亿元、131.79亿元、140.09亿元,与国内发达省份相比,特别是与东部地区的广东、江苏等省比较,差距明显(见图4、图5),孵化服务能力水平不高,影响了在孵企业的发展。
图4 江西省与我国部分其他省份孵化器在孵企业情况
图5 江西省与我国部分其他省份孵化器在孵企业收入情况
三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当前,江西省孵化器盈利模式仍处于不断探索阶段,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资助和工位租金、创新创业和配套服务费、股权投资等,其中政府资助和工位租金仍为主要收入来源,大多数孵化器处于入不敷出状态,在政策扶持期勉强维持生存,资金链断裂风险巨大。如,江西省部分大学科技园盈利能力有限,在政策扶持期结束后难以独自承担基本运营支出。
(四)发展承载基础薄弱
一是孵化场地规模偏小。2016—2019年,江西省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分别为1.93、2.42、2.9、3.6百万平方米,与中部地区其他五省相比,孵化场地面积明显少于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等省,仅略强于山西省;而与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东部地区广东、江苏两省相比,江西省差距巨大(见图6)。
图6 江西省与我国部分其他省份孵化器孵化场地情况
二是投融资环境不优。2016—2019年,江西省获得投融资的孵化企业分别为579家、856家、666家、1229家;2019年,江西省获得投融资的孵化企业数量与中部地区其他五省相比,仅强于山西、安徽两省;而与东部地区的广东、江苏两省相比,江西仅能达到广东、江苏两省的30%左右(见图7)。
图7 江西省与我国部分其他省份获得投融资的孵化企业情况
三是专业化人才缺乏。目前,江西省孵化器缺乏与科技企业创业辅导、投融资服务等高端服务相适应的专业人才,大部分孵化器从业管理人员学历不高、专业不精、缺少创业经验。2016—2019年,江西省孵化器创业导师分别有3259人、4464人、4765人、6688人;与中部地区的其他五省、西部地区的四川与陕西两省、东北地区的辽宁省相比,江西省创业导师人数在2019年仅多于山西、安徽、湖南三省;而与东部地区的河北、广东、江苏三省的孵化器创业导师人数相比,江西省差距仍较为巨大(见图8)。
图8 江西省与我国部分其他省份孵化器创业导师情况
三、促进江西省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链条建设,强化孵化器多元化发展新体系
一是完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型光电、航空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江西省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建设,实现从团队孵化到企业孵化再到产业孵化的全链条、一体化服务。引导众创空间强化开放式、全要素、便利化等功能,通过市场化机制,构建特色服务和商业模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形成一批高水平众创空间示范品牌;创新孵化器运行机制与服务链管理机制,在促进孵化器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建立健全服务接力促进机制;秉承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理念,围绕高成长型企业的发展需求,不断完善技术研发、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知识产权等加速服务,加快构建多种类型的科技企业加速器。
二是加大专业孵化器布局力度。在依托江西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布局专业孵化器的同时,鼓励龙头企业围绕航空、高端铜材料、新能源汽车、数字视听、中医药等行业领域建设专业型孵化器,利用其优势的产业资源与创新资源,围绕产业链条设计和打造自身孵化服务能力,助力在孵企业快速成长,助推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新型研发机构等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专业孵化器,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各类新建孵化器围绕各市区的产业特色与技术优势,通过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引导银行、基金和风投机构共建专业化的高新技术孵化器。
三是推动众创集聚区建设。加快推动众创集聚区建设试点,在南昌、赣州等中心城市都市核心功能区内,充分结合产业布局、已有基础和孵化条件及辖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创业资源,根据建设主体资源条件和独特定位,加快培育一批特色化和差异化的品牌众创空间,并推动其在区域内聚集,打造标志性的集聚区域;以集聚区为核心,聚集一批科技创业型项目或企业、科技咨询与科技金融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团队、创业投资人,开展丰富的创业活动,通过集群优势,营造开放共享的创新创业氛围与系统性的培育孵化成长环境。
(二)加强模式创新,塑造孵化服务精益发展新能力
一是探索孵化发展新模式。借鉴广州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集群创新发展经验,打造我省企业孵化“三新”模式,即鼓励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行业领域的龙头企业通过设立创业孵化基金等方式,鼓励企业员工内部创新创业,打造内生孵化新模式;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天使投资等方式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孵化新项目,打造外延孵化新模式;鼓励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开放自身技术和市场平台,通过为进驻企业提供孵化器载体,实现集群发展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打造协同孵化新模式。同时利用“互联网+”,积极发展众包、众筹、众创、众扶等孵化新模式,促进新企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二是强化孵化器增值服务能力。引导孵化器围绕创业企业实际需求,提供定制化的高附加值服务。支持各类孵化器在提供场地和设施供给、商务、项目申报等基本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加强项目包装、项目诊断、创业咨询、技术成果评估、市场推广、产品改进、教育培训、财务顾问、科技情报等增值服务;提升孵化器融资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由孵化器、创业企业、担保机构、投融资机构、政府机构等组成多元的投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孵化器以联合授信、内部担保等方式,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孵化器建立第三方服务平台或与知识产权、法律、会计、咨询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做强做优孵化器在某一细分领域的服务能力,满足江西特色、支柱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的新需求。
三是优化创业金融服务环境。支持全省各设区市建立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平台,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政府配套政策和各类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资源,畅通信息查询、政策传导机制,实现企业融资需求信息、金融机构产品服务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和政策信息的交互对接,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加强与江西股权交易中心等金融服务网络的无缝对接,加强与科创板、创业板等市场对接,建立孵化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平台,推动在孵企业上市挂牌;建立健全江西省孵化器毕业企业数据库,加强企业跟踪服务;支持各类孵化器与专业投融资机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成立创业金融服务联盟,助力江西创业金融服务环境不断优化。
(三)坚持人才驱动,打造高素质服务型人才新队伍
一是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支持孵化器聘请成功创业企业家、行业管理专家与投资、金融、法律、市场咨询等专业机构人员等担任创业导师,引导创业导师围绕创业者的实际需求,为创业者提供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与指导;加快“创业辅导师”队伍建设,支持孵化器选拔优秀人才成为专职创业辅导师,强化创业辅导师培养,通过举办创业培训班,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创业辅导师队伍;建立江西创业导师和创业辅导师数据库,完善创业导师和辅导师评价与激励机制,促进创业导师与辅导师队伍不断壮大。
二是加快推动管理服务队伍职业化。加快搭建面向江西省孵化器管理人员和孵化服务人员的多层次创业培训体系,加强对全省孵化器从业人员孵化服务能力的培养,不断扩大形成一支为在孵企业提供高水平专业化服务和为毕业企业提供延伸跟踪服务的服务队伍,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推动江西省孵化器培训机构将人才培养工作常态化,持续开展“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发展及产业金融研修班培训”等相关活动,不断提升管理服务人员的从业水平;支持引导各类孵化器与高校、龙头企业、创投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密切合作,开展孵化服务人才联合与委托培养;加快制定孵化服务队伍的职业标准,开拓孵化器管理人才的资格考评及资格认证渠道,完善孵化器内部人才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四)促进区域合作,打造孵化器协调式发展新格局
一是完善孵化器区域协作网络。加大对江西欠发达地区孵化器发展的政策、资金帮扶力度,引导有条件的市县(区)集中优质资源建设孵化器;借鉴孵化器发展的“深圳经验”,完善孵化器行业组织(联盟、协会)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与孵化器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平台效应,对江西省各孵化器间的交流合作进行协调指导,促进省内孵化器间各类信息与资源共享,打造江西省孵化器区域协调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二是引导跨区域孵化器合作。抓住江西打造内陆双向开放新高地的发展契机,探索“异地孵化”模式,借鉴“常德异地孵化”经验,克服不同地区在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市场化程度等方面的差异与障碍,鼓励江西省国家级高新区内的孵化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创新资源密集区设立异地孵化器,以“孵化+基金+园区”为总体思路开展运营,促进发达地区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和精准链接;探索“联合共建”模式,支持鼓励江西各类双创载体与沿海发达地区各企业主体、双创平台联合共建孵化器,依托发达地区的市场与科技资源优势,为江西各创业企业及创业者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