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式、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1-08-25赵红美林瑞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文/赵红美 林瑞(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国家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并转变成现实生产力的主要方式。通过总结近年来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主要方式,分析现存问题并从三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旨在进一步提高天津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果。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国家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并转变成现实生产力的主要方式,对推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举足轻重。“十三五”期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以及之后出台的系列政策对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出要求: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随后4月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随着国家对科技投入的增加和科技发展步伐的加快,对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提出不同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不断促进、发展完善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天津市素来重视对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指引下,一直致力于制定和优化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可观成绩。“十四五”新的历史时期创新发展摆在核心位置,加快对科技成果的转化成为科技体制改革与提升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2020年,天津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倾心引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上市数量等,规划市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重达预期数量和比例,科技发展新的目标和任务促使天津迫切需要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效果。
一、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方式
(一)通过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与法规制度
天津市通过强化顶层设计,逐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法规与制度环境。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将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全部下放到法人单位,以激活创新主体活力。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意见》,面向全市高校院所、企业开展服务,解决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税收优惠等难点,激发科研人员活力,让科技成果与经济对接。2020年,市科技局印发《关于开展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在工程技术职称系列中增设技术经纪专业,为从事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为促进技术与产业、人才和资本等要素资源有机融合与高效配置,提供技术转移全链条、专业化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价。
(二)搭建综合性技术转移平台和服务体系
为推动全市科技成果的快速转移转化,市科技局、南开区历时数年规划和建设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汇集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法务服务、科技金融等推动成果转化的全要素,形成“1+N”的网络模式。至2021年3月,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注册用户3307个、入驻高校院所227家、专家43,600人,汇集成果113,392项,发布企业技术需求814项,建成成果推介、科研众包、科技服务等模块,可实现成果转化网上一站式服务。此外,依托于市级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建成3个市级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分别培育国家级、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1和24家,打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4个中试平台,发展知识产权、技术经纪、投融资等服务机构180多家,技术经理人900多名,已初步搭建科技成果的技术转移平台和服务体系。2010至2020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如图1所示。
图1 2010—2020年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成交额
(三)创新技术转移模式,加速要素开放与流通
建立科研众包工作体系,企业在平台发布技术需求,高校院所在线咨询、提出解决方案,技术转移机构等中介服务方为双方提供需求挖掘、技术咨询、政策服务、合同谈判等服务。线下引导建立供需双方和技术转移机构间的协同服务和收益共享机制,以市场化、可持续方式解决企业技术创新需求。2019年来,征集企业技术需求800多项,撬动企业意向投入3.2亿元,成功对接项目56项,促成技术交易9000余万元。借助科技金融促成成果转化,建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制定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扶持机制,构建覆盖科技型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各阶段的科技风险投资体系,在本市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领域累计投资多家科技型企业,带动社会金融投资效应显著。
二、天津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存问题
(一)科技投入与创新城市地位不符,重大成果产出不够
创新型城市的建立以持续高强度科技投入为基础。2019年,天津市研发经费为463.0亿元,比上年减少29.4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28%,而同期上海R&D经费支出1524.6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0%,北京研发经费为2233.6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31%。研发投入低于上海和北京,反映出科技创新投入不高。截至2019年,天津市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有8179家,“雏鹰”“瞪羚”企业分别有3557和385家,演变和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仅216家,“独角兽”企业5家。天津市迫切需要持续性地引导对“卡脖子”技术、未来战略前沿性重大技术的攻关与转化。天津创立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额有待提高,政府投入研究资金和引导资金总量相对较小。本地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科技成果产出数量、可转移转化比例在新一线创新型城市中不高,需要进一步推动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对可转化科技成果的投入,提高重大成果产出率。
(二)科研成果与技术市场需求匹配度有待提高
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即科技成果“供给侧”与市场技术“需求侧”企业信息的匹配程度,而制约供需双方有效匹配的因素主要包括两方面:科研人员与企业缺乏联系与交流;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水平参差不齐。一般而言,科研成果可分为应用技术成果、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和软科学成果。2018年天津市科研立项2.5万余项,发表科研论文超过3万篇,申请专利9.9万余项。2008—2018年期间,天津市仅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转化率约80%,基础理论研究和软科学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转化率不到一半。自2019年“科研众包”开展以来,天津全市挖掘发布技术需求800余项,但是仅征集84个应答单位的解决方案300余项,企业出题而破不了题,远远不够满足技术市场多样化、多类型的需求。天津支柱产业集群发展的需求如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往往缺少“真正突破性成果”的产出。在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与技术市场需求的低匹配导致缺少面向产业发展需求的重大产出,进而造成科技成果的低效转化。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层次专业人才短缺
天津拥有数量巨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规模上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要求成果转化专员和机构在对接企业技术需求时能提供高能力和优质量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充满复杂性、多样性和风险性,成果转化专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相对较少成为天津市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短板之一。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天津人口1380余万,在一线城市中增幅较低,创新型城市发展规划与现有人口基数存在较大差距。科研专业人才方面,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数量不多,与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核心领域的创新创业发展需求仍有一定差距。科技服务人才方面,截至2020年,天津市汇集技术经理人900多名(包含来自高校技术转移机构19家、技术经理人137名),懂专业、明市场、能管理、会运营的复合型技术转移人才的缺口较大。此外,现有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规范性不高,业务素养仍有待加强和提高。
三、对策与建议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加大对研发活动的投入力度,发挥政府在社会研发投入中的主渠道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不断加大对研发活动的投入,包括研发人员投入和研发经费投入,不断提升城市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内在创新动力。一是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机制。明确财政研发投入在财政科技投入中的地位,确保年度财政研发投入的稳定增长,形成长期有效机制。二是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杠杆作用。加大对本市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的引导力度,发挥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扶持作用,构建覆盖科技型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各阶段的科技风险投资体系。三是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在重大技术上的配置,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实施成果转化重大工程,积极引导外省市优质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到本地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支持各类银行运用贷款贴息、无偿补助、偿还性补助、创业投资等资金投入方式,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采取各种措施,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天津市核心产业、重大技术的研发竞争力。
(二)强化以技术市场为导向的成果转化评估与考核机制
在科技研究之初,对相关创新主体灌输、强化科技成果以技术市场为导向,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即为损失的理念,始终追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应用目标。一是从企业技术需求出发,针对支柱性行业制定和完善“企业出题、能者破题”的揭榜机制,让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开展技术研发,集中解决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破解关键产业共性技术难题。通过持续组织和开展科研众包、成果精准对接等特色活动,发挥技术转移机构充分挖掘企业技术需求的能动性,以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技术需求的匹配度,促使科技成果在本地高效转化。二是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符合不同用户需求的成果评价与考核体系。以天津市科技发展新目标和任务为核心,研究、制定和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评价规范,鼓励和表彰真正突破性成果的产出。针对本市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支柱领域的技术体系,应突出科技成果在技术、经济维度的权重指数,强调对产业界贡献和影响的考核机制,建立符合相关领域自身成果规律的评价与考核指标,形成可带动本地其他科技发展的成果评价与考核标准化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