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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之间:杭州政商与地方丝业衰落(1927—1937)

2021-08-23潘标

江汉论坛 2021年8期
关键词:近代化竞争

摘要:1927—1937年,在人造丝冲击下,杭州丝业一反清末以来的繁荣而不断趋于衰落。丝业是杭州乃至浙江商业大宗,挽救丝业成为政商双方无法回避的重大责任。商界的自救措施乏善可陈,以伤农害农为借口,一再吁请政府减免各种捐税,且绸业与丝业在是否使用人造丝上存在巨大的利益冲突;政府一面因职责所系,有多种救济措施施行,一面又因财政窘促,时有逆势增税举动,遂致救济行为前后矛盾。政府与商界因利益冲突,驱动双方在丝业衰落原因中存在着言说偏差,这种偏差实质上隐藏着彼此希望获取对方支持的行为逻辑,因此也导致双方均无法挽救丝业衰落的困局。这昭示了处于新旧之间的近代杭州政商在近代化趋势中的逼仄之状,暗示了杭州丝业乃至整体商业不断衰落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杭州政商;丝绸业;人造丝;竞争;近代化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民国杭州商业与商人研究(1912—1937)”(项目编号:18FZS003);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专项支持

中图分类号:K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1)08-0109-09

蚕丝的生产在浙江非常普遍,“在全省七十五县中,产蚕丝者达五十八县,以种桑养蚕为主要业务者,亦不下三十余县。每年所产丝茧,恒占全国总数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产业之丰,与国民经济关系之巨,已可概见。”① 杭州又是最为重要的丝业生产地和贸易集中区,“杭州周围二三百里间,桑林遍野,农民多以养蚕织绸为业。”② 因此,杭州“凭藉其最悠久之历史,而执全省丝绸业之牛耳。”③ 作为绸之原料,自清末以至1926年前后,杭州丝业久浸于繁荣之势。据杭州关贸易报告,1902—1911年,虽然其他货物贸易量未见显著变化,但“两项出口货物——丝和茶,则稳定上升。”④ 1912—1927年间,杭州丝业进一步发展,期间关于丝价上涨的新闻常见诸报端⑤,杭州市政府调查表明,1926年杭州生丝价格,较1925年每担上涨135元,上涨幅度为13.5%。⑥ 浙江省政府则直接指出,“民国十七年(1928年)以前,吾国出口商品,丝居第一位,浙江一省输出生丝,则占全国生丝出口额百分之三十以上。”⑦ 1927年开始,杭州丝业上升趋势逆转,此后十年间不断趋于衰落。丝业是杭州商业大宗,其兴衰起伏与杭州地方政府、商人以及市民生活关系至巨。因此,挽救丝业成为杭州政商两界无法回避的重大任务,实际上构成了1927—1937年间双方在商业领域合作与摩擦的主要内容。

考诸历史,杭州丝业衰落是多种原因叠加的结果,既有政治局势动荡、日丝冲击等客观原因;也有捐税过高、扶持力度不足等政府原因;更有缺乏竞争意识、不思技术改良等商人原因。

学界既有对杭州商业的整体研究⑧,也有对具体商业门类如钱业、旅游业、米业的研究。在对丝业研究中,据笔者所知,著作类目前仅见诸于朱新予《浙江丝绸史》与程长松《杭州丝绸史话》⑨,且仅涉及杭州丝业的发展源流。陶水木有所深入,将蚕丝业与钱业兴衰作了关联考察,认为蚕丝业惨落导致了杭州钱业风潮的爆发。⑩ 本文认为,人造丝的入侵是杭州丝业衰落的主要原因;而有限近代化的杭州政商,缺乏近代的国际竞争意识,因此无法抵抗人造丝入侵,地方丝业也无法走出历史困境。所谓有限近代化,系指杭州政商处于传统与近代的新旧转换中,兼有亦新亦旧的特色。

一、杭州丝业衰落及其主因考辨

1927—1937年,杭州丝业与其它大多数商业门类相似,总体上呈持续性衰退。

国内市场,杭州细丝价格1927年每担880元,1928年降到810元。{11} 1931年,杭州蚕丝和蚕茧,其中“积存上海之陈丝陈茧,已有四万余担之多,无法脱售,致本省人民生计,发生重大影响;本年(1932年)更因时局关系,金融停滞,转瞬鲜茧上市,预料将无人过问,是本省农民之损失,更不可以数计。”{12} 国际市场,杭州土丝出口自1913年即开始波动,1911年2321担,1912年8897担,1913年4552担,1914年则更为寥落;1917年与其他大宗商品出口情形一致,“均见减色”;1921年,丝的出口继续呈减少态势;1925年“其出口之数,在前年(1923年)有961担,而本年(1925年)跌至880担”;1932年政府认为,以前欧美的蚕丝市场,“百分之七八十为华丝,然而至今仅得百分之二三十。”{13} 1934年,“报经海关者,亦复寥寥无几”。{14} 1935年外销继续滑落。{15}

丝业惨落导致缫丝厂利润亏损,惨淡经营,甚而倒闭也不乏其例。江浙缫丝厂,原本“有一百八十余家,丝车四万八千余部,去岁(1933年)岁首,因日丝倾销,人造丝竞售,丝市益不振,二三两月,丝厂开工者仅二十家许。”{16} 杭州市的机制缫丝,“以纬成、虎林、竟成等数家为最大,丝机约计一千八百余部,惟以受世界丝价暴跌影响,国外各丝厂,同遭厄运,杭市各厂,损失之巨,亦自在意计之中,探查纬成公司损失总计不下七八十万元,虎林、竟成亦损失在数十万元之谱。”{17} 1929年,“虎林、竟成已营业不振而闭歇”,虎林、竟成相对于纬成来说,规模要小得多,然而就算是纬成这样的大公司,在恶劣的商业环境之下,也难逃倒闭的命运。{18}

丝行数量在这一时期也趋向低落。1927年杭州尚有丝行100余家,1928年只剩“七十二家,以后逐漸衰落,家数亦年有减少,二十年(1931年)营业者仅四十九家。全业四十九家,店员三百一十九人,资本共五万七千三百元,合资四家,独资四十五家。营业时均恃银行钱庄之放款以为周转。是年(1931年)亏蚀者二十六家,超过全业总数之半。不亏者亦无多盈余。”{19} 1935年“土丝行凡31家,大都亏损”。{20}

1927—1937年,杭州丝业之所以一反往常而出现衰落,原因是多方面的。时局不稳,就会造成丝业在某一时期的困境。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东北市场被夺,营业即一落千丈”{21},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此外,农村破产,农民无力消费,城市产品销路大受影响是自然之事,“杭市之绸缎,行销全国,负誉遐迩,然客岁丝绸失败,农村购买力薄弱,销路大减,各号生意清淡。”{22} 捐税不断提高,也是导致丝业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杭州每匹绸缎绸捐税额,1924年为0.64元,1925年为0.67元,1926年为0.66元,到1927年,突然提高到0.85元,1928年,更是跳至1.46元。{23} 丝为绸之上游产品,绸捐高涨销路停滞,丝业难逃困境。丝业捐税也不断增高,“民国元年先总理任临时大总统时代所征茧捐每担六元,民国二十年来为十二元。”{24} 不到20年里,茧捐翻倍,似乎为丝业不断衰落的佐证。不难发现,杭州丝业开始衰落的1927年,正是捐税开始大幅度跳高的起始年。丝绸业捐税税率奇高,商家自然有不堪重负之痛。

然而,以上各种因素只是杭州丝业衰落的次要原因。时局影响丝业,尤其是重大事件如“九一八”事变,只能及于一时。农村破产是一个长久的过程,并非始于1927年,而丝业自清末以至1926年,总体处于繁荣之态。至于捐税,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确实较北洋或晚清时期为重,1929年杭州总商会在分析丝绸业低落原因时认为,“为捐税奇重,较宁沪在两倍以上,按杭绸在清季年捐不及六万元,光复后在十万元有零,前年迄今陡增三倍以上。年额连附税共五十六万六千八百元。”{25} 实际上,捐税过重并未损及丝业根本,可能只是减低了商人利润。从上述总商会自述材料分析,纵向看,1912—1926年,捐税已较清季提高70%左右,然而无碍杭州丝业在这一时期持续繁荣;横向看,同时期杭州捐税较宁波和上海高出两倍以上,但这一时期丝业的困境是全国性而非杭州一地。换言之,宁波和上海的丝业并未因为捐税较杭州低两倍而稍纾困境。那么,杭州丝业衰落的主要原因为何?这就是人造丝的侵入,主要是日本人造丝在国内外市场上对中国生丝的挤压,并不断加剧中国本土丝业的衰落。{26} “因日丝成本低廉,加以施行倾销政策,故人造丝市场几全部被其垄断。”{27} 考察发现,人造丝入侵周期与中国丝业衰退周期基本一致。

人造丝对杭州生丝的入侵,是一个伴随着人造丝进口不断增长的渐进过程。

表1  1924—1937年杭州进口人造丝数量概况

资料来源:《杭州丝绸志》,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年版,第298—299页。

上表所示,1924—1937年人造丝进口数量,1925年开始明显攀升,1926年成倍增长,但更显著增长始自1928年,呈爆发式增长。而实际上,据有关调查表明,1922年即有人造丝在杭州市场上出现,只是可能数量极为有限,未进入统计。{28}

表2  1919—1932年杭州市各绸厂

原料结构比例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杭州市二十一年份社会经济统计概要》,杭州市政府社会科1933年刊行,第75页。

上表表明,丝织品原料构成,生丝使用占比从1919—1924年一直保持着100%的纪录。上两表对比显示,虽然1924年人造丝开始出现在杭州市场,但尚未应用到丝织品织造。1925年开始,原料结构发生变化,人造丝开始使用,其比例从1925年10.5%上升到1931年76.9%,而以1927年为变化最显著年份。这一年,人造丝使用量比例,从前一年18.6%的占比跳升到50.7%,首次超越生丝,遂致1928年人造丝进口呈爆发式增长,也正是这一年,杭州丝业开始走向衰落。

1927年,杭州出现了专营人造丝的商行,兼营人造絲的商行也逐渐增多。由于经销人造丝成本低而利润高,且在市面上极为畅销,因而杭州市场上经营人造丝的商行呈现蓬勃发展之势,“1931年,全市经营人造丝的商行已达33家,其中专营者10家,兼营者23家。1935年,经营人造丝者又增加为36家,当年营业总额达360余万元,超过土丝营业总额的4倍多。”{29} 人造丝从1924年开始出现到1935年营业额超过生丝,显示了丝织品不可遏制的近代化发展方向。

杭州生丝不仅在国内市场受日本人造丝冲击,在国际市场上也受其严重挤压。自日本向世界输出人造丝以来,其生产额因应需要,渐次增加,1934年出产丝量竟登世界第二位,迄1935年,更急遽发展,已挤登峰造极之域。{30} 日本人造丝确实“因应需要”,大量输出西方主要国家,如“德国1930年输入日本人造丝价值只为四千马克,1931年增至六千马克,1932年竟增至一万六千七百马克。今年(1933)前季度,德国市场虽不良,输入仍增加。”{31} 期间日本人造丝也向同为人造丝制造大国的美国倾销,“其去年度(1933)之生产总量,竟突破一亿磅,予世界人造丝界以大威胁,而号称斯界第一之美国,竟订购日本制造之人造丝每月五千磅。”{32}1933年,日本还因为其设计优良将中国生丝挤出了马来西亚市场。{33} 1927—1937年,日本出口北美人造丝从1千磅增长到322千磅,出口印度从1930年的23千磅增长到1937年的30670千磅。受此影响,中国输出国际市场生丝总量从1920年的901960担下降到1926年的144594担{34}。1934年,“华丝输出益形寥落,只由欧美邮船装出黄白灰各丝经一百二十三包云。”{35} 1935年更加凋零,“丝销极度疲滞,输出停顿,此次美邮胡佛号,法邮阿尔梅思号,先后出口均无华丝装出。”{36} 在日本人造丝的挤压下,中国输出国际市场的生丝总量不断缩小,加剧了丝业的衰落。

如上所述,日本人造丝大量输入和使用,以及大量向世界市场输出,才是杭州丝业衰落的主要原因。而与人造丝进口及之后大量应用相伴而来的是杭州丝商的无计可施,以及丝商与绸商有关人造丝使用的激烈争论,这种争论实质上体现了杭州商人国际竞争意识的缺乏。

二、人造丝使用争论与商人国际竞争意识的缺乏

人造丝自进入杭州开始,对其欢迎还是拒绝成为商界内部和政商之间的争论焦点,丝业和绸业,绸业内部中的绸行与绸厂均有严重分歧与利益矛盾。传统丝商坚决反对使用人造丝,绸行反对人造丝而绸厂迫于现实逐渐使用人造丝。人造丝是西方近代技术进步的产物,杭州丝绸业以上诸矛盾,体现了近代杭商国际竞争意识的缺乏,是其近代化程度严重不足的标志。

生丝与人造丝的最大区别,是生丝不具备人造丝丰富多彩的花色与千变万化的式样,正因为具有生丝所没有的优势,人造丝一经输入,便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同与追捧。{37}人造丝应用到丝织品,消费者喜欢,却让杭州生丝遭受致命打击,丝商强烈反对绸厂使用人造丝。

1933年9月19日,江浙两省各丝业同业公会在上海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救济丝业困境的办法。他们认为,中国丝业因受日丝倾销欧美与国内,加上国内绸厂滥销,并大大抑制生丝价格,导致江浙地区缫成之丝市价暴跌,各丝厂纷纷停工。他们进而认为,绸厂消耗生丝为数不可谓不大,但是人造丝消耗远高于生丝,所以为了维持生丝价格,“必须一方面特加人造丝之进口税,另一方面使绸厂舍人造丝而就生丝。如是标本兼顾,丝茧业之朝气,指日可待。”{38} 丝业商人为了抑制人造丝,态度不可谓不强烈,甚至要求政府强制绸厂停止使用人造丝,但他们没有任何自我技术革新以适应时代发展需求,以及建设各种新的商业规则与机构主动参加到国际竞争中的设想。

丝业和绸业关于人造丝的争论与矛盾,也体现在绸业内部。早在1924年人造丝方流入杭州之际,绸厂与绸行之间就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绸厂团体杭州改良织物公会认为,近年来杭州绸货滞销,实际上是因为西方人造丝能染成各种奇异色彩,鲜艳夺目,国人竞相购用。“调查海关进口表,是项漏卮,逐年激增,此皆有案可稽,非同人等所能臆造。因思若不抵制,吾国绸业销路,必致尽为外人所夺,殊为危险。”{39} 因此,他们主张有限应用人造丝,借此可以抵御西方绸缎之入侵。

坚决反对人造丝者为绸行团体杭州观成堂绸业会馆。他们认为,杭州绸缎在品质上素有信誉,皆因采用纯生丝之故,人造丝虽然可以花色繁多,但一遇到水就容易断裂,因此,若人造丝一旦开放,“则以伪乱真之弊,将层出不穷,真正杭绸之信用,必至为所牵累。”绸业会馆更进一步指出,人造丝织物盛行,则生丝之用途将相应减少,足以危及江浙两省之蚕桑事业。{40}

改良织物公会与绸业会馆矛盾观点构成了目标指向相左的奇异景象,双方虽同为绸业团体,但因处于不同的商品阶段而有了不同的利益,因而对人造丝有了不同的态度。

绸业内部争论的同时,绸厂一方迫于现实却开始了人造丝的使用。1924年,一开始就强烈反对使用人造丝的杭州纬成公司老板朱光焘,被任公司总工程师的侄儿反复劝说,“经线用真丝,纬线掺用人造丝,既可降低成本,又可增加印染色彩的明亮度。”朱光焘开始转变观念和想法,在其侄儿陈述理由,使用人造丝“又有明显的经济效益,(人造丝价格低)和明亮的产品色彩,促使他转向积极支持使用人造丝。在朱光焘的大力倡导下,杭州同行纷纷效仿,引起丝织业原料结构的变化,增加了绸缎产品的花色品种。”{41} 随着技术不断进步,人造丝输入和使用更是不可阻挡,这一趋势,当时即有人认识得非常清楚,“近今科学昌明,凡人事之可以夺天工者,无不应有尽有,而人造丝之发明,亦为其中之一。人造丝的问题,绝非为一件新事。在昔美国及日本,皆以为人造丝之用途,不能出丝绳之外,今则袜、内衫、丝带及其他一概装饰品等,皆能用人造丝成之矣。”{42} 很明显,因为人造丝的优势及用途的日益广泛,其输入与使用变得不可阻挡。

但争论并没有因为绸厂使用人造丝而停歇,随着杭州丝绸业形势的进一步困顿,关于人造丝的争论变得更加激烈,杭州市政府也因此牵涉其中。

1935年,绸行团体绸业同业公会“心忧绸贱”,图谋挽救,于是呈文杭州市政府,希望政府出手挽救,“窃查本市丝绸业,年来渐行衰落,将有破产之虞,推原其故,虽受世界不景气影响,但同业只知墨守舊规,未能改良品质,与外货人造丝相竞争,亦一最大原因。近各同业,鉴于本身已往之失败,若非采用国产纯丝,何以杜塞漏卮,挽回利权;讵近有人于仿造博士呢真呢葛缎等,竟掺用人造丝,希图鱼目混珠,非但妨碍同业营业,抑且影响同业信誉,自应从严取缔,以资整顿。”{43}

绸业同业公会在呈文中蕴含了几个观点,一是丝绸业衰落原因的分析,强调世界经济与人造丝所带来的客观影响;二是希望政府出手禁用人造丝,还祭出了“杜塞漏卮”这一煌煌理由为借口;三是认为掺用人造丝,影响“同业信誉”。

政府接到绸业同业公会呈文后,回复说:“查国产纯丝织成品物,形质异常优良。当兹提倡国货之时,自宜摒绝掺用人造丝。除指令外,合行布告,仰本市丝绸织造机户,于仿造博士呢真呢葛缎等,不得掺用人造丝,希图小利,致碍信誉,是为至要。”{44} 政府回复中所称提倡国货自无问题,但因此而禁绝人造丝之使用,明显不合近代化发展方向。

总而言之,无论是丝业界,还是绸行商人,无视近代技术促成的市场新现象,尤其显示杭州丝绸业商人面对近代技术进步固守自封不思进取的病症。进而言之,无论是杭州商人还是政府,反对代表近代技术的人造丝使用,均体现了其参与国际竞争意识的不足。

参与国际竞争,接受国际新商品的挑战,并将商品推广到国际市场,是近代中国商人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通过考察杭州商人参与国际商品流通的情况,可以感知其近代化程度。《国际贸易导报》的一名记者通过观察杭州丝绸业兴衰后指出,“自民元至十二,此十二年间,杭绸产额既多,销路又旺,绸庄转售,皆获利巨万。此为杭绸之全盛时期。惜乎国际贸易,不求竞进,甘让日意趋乎其上,殊为痛惜。”{45} 这名记者的分析是符合历史事实的,近代杭州商人缺乏国际竞争意识表现在各个环节。

首先是自有国际贸易组织缺失。1931年,丝业专家缪钟秀和李安联合撰文分析1916年前中国商人外贸特点时认为,“当此之时,我国实未谙生丝之输出,与国计民生有何特殊之裨益。其改良推广之呼声,皆倡之于海关洋员,而其输出,复完全假手于出口地点之洋商。”{46} 也即是说,这一时期,中国商人对外贸易,没有自己独立的外贸组织,完全委托外商进行。这一情形在1927年有所改观,上海商人领风气之先,“所办之生丝出口公司,复添通运、景星二家,共有华人生丝出口公司五家,且皆加入上海生丝出口公会。”{47} 出口公司的设立,已表示中国商人在某种程度上摆脱原先依靠外商出口商品的历史,而走上了独立自主的外贸发展之路,预示了一定程度上的近代化。然而很遗憾,杭州商人并未参与其中,这显示了杭州商人的地方特性。

其次是不注重商品品质,包括质量检验与产品包装。商品品质决定最终市场需求,这是近代商业竞争常识,但杭州商人似乎不甚注重。1931年时任浙江蚕丝改良场场长的周延鼎即认为,中国的茧行收茧非常不科学,应当首先加以改良,他们应当为中国丝业的失败负相当责任。周延鼎指出,“一方面,现在普通一般的茧行,往往在可以垄断的时候,抑低价格,在竞争激烈的时候,放价竞收,完全不以茧的品质为标准。如果各茧行,多能用科学的方法,试验茧的优劣,依品质定价格,那末农民都乐于生产优美蚕茧而进步自快。”{48} 相对于品质,商品包装更能体现出商人之近代商业意识,但是杭州商人于此也无意识,“如中国之丝货及茶叶,为海外所著名,当可推广销路积极进行。然制法不精,丝绸之颜色及尺寸不合西人之用,装潢窳陋,外观不美,不能投外人所嗜,以致被人排斥。”{49}

再次是很少关注商品进口国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杭州商人对于出口的丝织品,较少注意到产品要符合外国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导致其产品滞销并趋于衰落。据统计,中国丝织品输入美国的份额,自1833年的70%下降到1914年前后的2%左右,下降幅度极为惊人。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商人“从未注意外人所需之尺寸式样颜色等,致美人转向英法等国订织,以合其用。”{50}

最后,更主要的是杭州商人不注重商品外销,或者说不具备国际竞争意识与竞争自觉。既然不具备竞争自觉,则自然不会主动了解外国丝绸生产技术情况,也不会了解外国的商品市场。周延鼎认为,“我们中国丝厂,用几十年以前的陈旧机械,来同外国竞争,又不晓得外国市场的情形,如何不失败呢?”{51} 杭州商人不注重国际竞争,可以举一例证明。1904年,美国圣路易斯举行国际美术工艺科学展览大会,会场内最引人瞩目的是丝织部。在这次大会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将其产品精心准备后,派代表加以展出和宣传。尤其是日本商人,不仅产品考究,且数量庞大,占去展区的一半场地。日本商人的这一举动得到了美国有关方面的称赞,结果是日本生丝出口占美国三分之二。反观中国商人,对于这次大会,“既无代表派遣,又鲜精致之陈列,仅有临时搜罗之普通陈列品而已,已致大失尊荣。所有六百余种奖品,中国仅得七种,日本竟得二百五十七种云。”{52} 会后中国商人的这种“不负责任”的举动,还遭到了国际丝业审查官的批评。认为中国商人不能体会到美国举办这次大会的良苦用心,以劣质产品充当展览,而失去大好时机。

上述国际商业诸多环节的缺失,似乎表明近代杭州商人国际竞争意识不足是长期累积而成的心理定势。正因如此,当代表先进技术的人造丝遽然入侵,杭州丝业商人不能正面迎击,自可理解。也正因如此,在杭州商业领域,政商之间、商人之间便产生了丝业衰落的言说偏差与挽救分歧。

三、政府与商人的言说偏差与挽救分歧

1927—1937年间,杭州丝业持续衰落的原因,商界与政府存在言说偏差。这种言说偏差实质上是政商双方在无力对抗人造丝入侵情形下为实现自身利益的主观意见表达,即商人为降低丝业捐税,认为丝业衰落是人造丝所致,政府为加征丝业捐税,责之商人不思技术改良。

杭州丝业界对于本行业的衰落,从经营者的角度提出了看法。1929年杭州丝绸业商人认为,“考我浙丝绸业衰落之原因,虽曰复杂,然究其结所在,大半由于工商界之贪图微利,对于原料之选择,不惜采用人造丝,鱼目混珠,致遭失败,若不设法防止,则根本动摇,绝无可以救济之理。”{53} 认定人造丝冲击是杭州生丝衰败的主要原因,且成为丝业商人的言说主流。如1933年时任上海美亚织绸厂总经理,丝绸业代表性商人蔡声白认为,中国丝业衰败,是因为“日本丝商操纵垄断”{54}。再如杭州绸业公会认为,“一般民众,亦复喜新厌旧,竞以舶来品为日用必须之物,遂使海关进口额日益激增,东西洋货充斥市场。”{55} 从日后杭州丝业商人真实诉求来看,之所以反复强调人造丝是造成生丝衰落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获取政府资金扶持,而以要求政府减低各类捐税为主要目标,这就是丝商挽救丝业的策略主张。

在丝业衰落时期,商界无时不抱怨政府高捐税。1928年,商界痛吁,“查华丝欧销之步趋疲,纯受日丝在海外市场廉价竞销之影响,而我国捐税繁重,丝本加昂,不克于日丝竞争。”{56}  1929年,绸丝两界商人指出,“绸捐捐额,在去年四月起,突增三倍;而原料方面,则属于生丝者,即丝捐茧捐,叠床架屋,一增再增”{57}。1930年,杭州丝绸商人认为,“内地捐税繁重,实为困难之一。”{58} 1931年,丝商更感痛苦,“本年丝价惨落,丝商全体破产,推厥原因,因世界丝市为日本操纵。加之华丝捐税重叠,成本过巨,以致无可竞争。”{59} 抱怨捐税过高的过程,也是杭州丝业商人不断呼吁政府降低甚至减免丝業各类捐税的过程。

1929年,丝商呼吁政府“导各地民众须彻底觉悟,爱用国货。丝绸界同人对于哔叽洋货等衣料,坚决抵制;请求政府,予以相当之援助,诸如原料分配,资金的支持,烦重捐厘的减免,保护政策的实行等,政府都应负起相当的责任。”{60} 1933年,江浙茧业同业公会联合会呈文国民政府财政部,要求豁免生丝出口的一切附税,“日丝倾销,华丝受挤,陈丝之囤沪栈者,尚如山积,茧商视收茧为畏途。惟谋茧销之畅达,必先茧本之减低,除一面呈请钧部将人造丝加税部分补助出口生丝,藉以提高茧价外,唯有恳请仍将关于茧业一切灶贴捐、营业税、印花税、建设特捐及地方各种化益捐等通令一体概予豁免,俾减轻成本,与日竞争。”{61} 上述二则材料代表了江浙所有丝业商人不同时期几乎同样的诉求,他们认为,日本人造丝挤压是导致华丝衰落的主要原因,至于解决办法还是要降低各类捐税。显然,他们的逻辑是,减轻各类捐税才能减轻丝业成本,与日本人造丝竞争。丝业衰落时期,丝商要求政府减免各类捐税的呼吁屡屡见诸各类报端。

而政府则将丝业衰落的主因归于商人不思技术改良。1932年,政府认为杭州丝业衰落的原因,可以概括如下几条:其一,由于人民狃于旧习,虽经政府提倡,但还是不懂得蚕种的改良,且家庭工业,一切不合经济原则,以致成本过高,不能与日本产品竞争;其二,丝绸业商人缺乏世界眼光不能做到低买高卖,以致1931年大量陈丝陈茧囤积上海,无法脱售;其三,当国外色彩新奇的绸缎入侵国内之时,同类商人不知道竞争而改良技术,只知道仿造,最后归于失败;其四,中国丝绸商人向来缺乏完善又有实力的组织,缺乏互助合作的精神。{62} 以上四点,有两点涉及技术改良,商人不知技术改良,成为政府持续数年的苛责,如1935年,政府同样认为,“窃查本市丝绸业,年来渐形衰落,将有破产之虞,推原其故,同业只知墨守成规,未能改良品质,亦一最大原因。”{63}

政商双方对杭州丝业衰落看法,始终各执一词,都逃避自身责任,而将失败归结于某些客观原因或对方过错。丝商对于如何提高相关产品的技术含量,借鉴国外先进技术从而表示赶上或超越人造丝,改变政府所苛责的缺乏完善的代表近代化程度的商人组织,以及如何加强营销宣传,使消费者乐于接受其产品等缺乏认知,而简单地将行业衰落归咎于人造丝侵袭。而政府的看法则更简单,将主要原因归结于商人不思技术改良和不能团结共谋利益。也正因为如此,丝商总是简单地要求政府减免各类捐税,政府则始终不肯轻易减除相关捐税,甚至往往有逆势加捐之举;或者也可以这样推测,政府因为财政异常拮据,始终有加税的冲动和欲望{64},因此,在分析丝绸业衰落的原因时,闭口不谈货物因捐税过重导致成本提高而缺乏竞争力。

政府首先在技术改良层面展开救济,同时以呼应商界诉求之姿态,在某一时期某种程度上象征性减免捐税。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浙江地方政府开始了丝业改良。在改良机构设置上,一是改变旧机构之做法,如北洋政府时期,杭州设有西湖蚕桑学校,注重土丝改良,1927年杭州市政府成立后,改变为更切实际的做法,“亦一变其眼光,侧重于器械缫丝之改良与推广,以图增加生丝之输出。”{65} 二是裁撤旧官方设立的腐败的蚕丝机关,并进行适当改组。1927年,浙江省政府取消了北洋时期设立的蚕种制造所,“同时筹备设立浙江省蚕丝改良场,为全省总管之机关,其经费年达五十余万元,而一切设施,均极完美。嗣并在余杭附近之留下附设蚕种制造场,以谋余杭土种之革新。且于杭州武林门外,附设最新式之日式缫丝厂一所,俾图缫丝法之改良。”{66} 在政府当局一系列重组合并之后,1931年,“浙江改良蚕种制造场,全省七十余家,杭州一隅,二十年(1931年)有二十八家。散布于艮山门、湖墅、拱宸桥一带。二十年(1931年)各场资本总数三十四万九千元,技术人员一百四十六人,全年制种三十九万六千一百七十张。”{67}  由此可以看出,政府对于丝绸业的技术改良较为重视。

1932—1934年,经国民政府行政院批准,浙江先后实施了救标与救本之策,挽救丝业颓败。一是财政部暂停征收生丝出口税和特税;二是由江浙两省政府发行“库券”400万两,作为厂丝出口的补助;三是江浙两省金融业贷给丝茧业300万元,每担陈丝出口,补助140元,总共补助200担,还有20万元作为改良蚕业用途;四是金融业以生丝抵押贷款400万两;五是金融与丝绸业界通力合作,收茧缫丝;六是政府规定收茧价格和烘茧费用。{68} 所谓救本之策,即是1934年经行政院核准,通过了“挽救浙江蚕丝根本办法”。救本之策条文繁多,包括桑树和桑园的种植改善、蚕种的技术改良与优良蚕种的政府供给、缫丝技术与土丝的经营、丝绸各种问题的研究、相关技术人员的培养及指导、相关捐税的减免等各个环节,可谓全面而细致。{69}

政府将丝业衰落的主要原因归咎于商人不思技术改良,却无视人造丝侵入对本土丝业造成的致命打击,也是为尽量不减捐税甚或逆势增加捐税留下政策依据,遂造成政府丝业捐税上陷入前后或增或减的自相矛盾之中。{70} 实际上,捐税减免并非一以贯之之策,更像是一种应付商人的权宜之计。杭州市政府一直面临财政枯竭之窘境,因此,一面减捐,一面增税之事时有发生。如1932年,浙江省政府因为财政原因,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上调各业营业税税率,而招致了商界的集体反对,尤其是面临困境的丝绸业。“浙江省营业税税率,经省政府决议,由千分之二,增至千分之十,改定税率,定四月份起实行。浙人以此税增加,无异厘金变相,杭州丝绸业并首先反对。曾电呈国府行政院暨财政实业两部,请令浙省政府,收回成命,以恤商艰。”{71}更有甚者,1934年杭州市政府为了增加收入,有逆势增费举动,即丝茧价格下跌,改良费反而增加,遭到丝茧商人的反对,他们电呈杭州与浙江省政府表示,“前年土种鲜茧,每担价格在五六十元以上,浙省曾征收改良费按司马秤一担三角。以今视昔,茧价低落宁止三分之二,而改良费之征收按市秤至一担六角之巨,实超过从前四倍”。{72} 杭州市政府为缓减财政枯竭危机甚至不惜违反国民政府命令增加各种费用。1935年,杭州市政府违反国民党财政部命令征收春茧改进费,遭到浙茧业联合会的强烈抵制,浙茧联合会呈文行政院财政部与浙江省政府表示,“浙建厅远法征收春茧改进费,经部令纠正停收,迄未遵办,乃夏茧从未经过改良手续,兹又强迫征费,忍置农商于死地,请迅电浙制止,以苏民困,而重法令。”{73} 一面是政府财政奇缺,一面是商业低落,政府的救济面临两难选择。而所谓技术改良,虽一直在进行,却始终无法挽救丝业衰败的困境。對此有时人评论,“近年吾国蚕丝衰落,有不可收拾之势,政府为救济农蚕及丝商起见,屡具计划,迄无收效。”{74}

总而言之,杭州商人既然没有近代化的商业国际竞争意识,自然无法凭借自身力量与人造丝相抗衡,于是要求政府救助;遗憾的是,他们面对的是同样近代化程度不足的政府。于是,在丝业的困境中,双方为达自身利益,出现了杭州丝业衰落的言说偏差与挽救分歧,这又进一步固化了杭州政府与商人近代化的不足。

四、结语

近代商业之所以有别于历史上任何时期,是因为近代商业或商人面对的是西方商业规则或新技术的挑战。如何面对这种挑战,是衡量中国商人近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考诸历史,面对日本人造丝入侵造成生丝衰弱,杭州商人整体上并没有积极求取技术改良、市场开拓或学习世界商业规则,而只是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要求政府降低捐税上,为达此目的,杭州丝商总以人造丝入侵为借口{75},甚至不惜以丝业衰落将导致农村经济崩溃为要挟。{76} 浙江丝商要求政府救济仅将目光停留于捐税这一传统手法,而根本没有考虑如何以近代化商业模式开拓商品市场,并与新商品竞争。商人本当积极谋求商品出路,但杭州商人缺乏近代商业意识,尤其与近代化较为充分的日本商人相较时更形明显。{77}

而杭州地方政府近代化程度之弱也较商人不遑多让,这与日本政府比较也明显可见。在技术改良层面。1931年,丝业专家李安在总结丝业衰落原因时指出,一是因为人造丝竞争过于激烈,二是因为各省改良推广机关大都各自为政,缺乏全国统一政策与全盘计划,导致工作重复,精神涣散,即便有短期成绩,但缺乏根本的改革。{78} 相较近代化程度充分的日本政府,中国地方政府明显缺乏系统性和根本性技术改良方案。在捐税与政商合作层面。日本政府在税收上对丝绸业给予了很大力度的支持,以减轻丝绸业成本,提高海外竞争力。{79} 反观中国政府,虽然也有救济措施,如1932年财政部暂停征收生丝出口税和特税等,但力度有限,况且也只是临时措施,成效并不显著。而随着杭州地方政府财政困难的加剧,时有逆向加征各类捐税之举,这在上文已有表述。这种中央与地方政策的矛盾,彰显了时局困境中中国政府近代化的步履趔趄。再者,与日本劳资有真正互助之精神不同,杭州不但劳资时有纠纷{80},政商双方更无法密切配合,挽救丝业于既倒。“讲到复兴丝绸,应该由政府和丝绸界通力合作,共同负起责任来,实事求是的做去,把目前这种不景气现象,和舶来品侵销的势力,排除尽净,才能达到畅销的目的,完成复兴的责任。否则,如故仍蹈以往同床异梦般救济策的覆辙,要想把病入膏肓似的丝绸衰颓症,起死回生,可说等于缘木求鱼,绝无希望。”{81}

为什么近代杭州政商会出现上述症状呢?考诸史实,如同近代中国处于新旧转型一样,近代中国政商也在整体上处于新旧转换时期,尤其在时局困境中,杭州政商更无法超越。{82} 就商人而言,何谓新商人,在民国时期即有不少讨论。1934年,有时人认为,所谓新商人,应该学识充足,组织健全,这样才能与强邻经济竞争,以期迎合新时代,可惜当时中国商人大多并不具备。{83} 现今学者中,马敏提及近代新商人应具备“竞争意识、市场意识”{84}。 朱英认为新商人的一个特征是具有近代的组织性,这一观点实际上与1934年时人意见一致,但朱英同时认为近代中国商人的组织有了一定程度提高。{85} 以上诸说表明了近代中国商人亦新亦旧的特质,本文深表认同。但同时本文区分近代新旧商人,更关注的是其国际竞争意识。国际竞争意识的缺乏,使得亦新亦旧的杭州商人更带有旧的特色。

受此约束,丝业衰落的言说偏差与挽救分歧,就成为各自困境表象下新旧之间的杭州政商必然的策略选择,双方基于自身利益,构建了丝业困境中杭州政商关系的独特景观,预示了近代杭州丝业,甚至是整体商业,均无法走出颓败的历史命运。

注释:

①{21} 孙洪烈:《浙江主要特产之鸟瞰》,《浙江商务》1936年第1卷第5期。

②{19}{64}{67} 建设委员会调查浙江經济所编:《杭州市经济调查》,建设委员会调查浙江经济所1932年刊行,第313、313、646、9页。

③{18} 沈一隆、金六谦:《杭州之丝绸》,《浙江工商》1936年第1—2期。

④{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译编:《近代浙江通商口岸经济社会概况——浙海关、瓯海关、杭州关贸易报告集成》,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677页、分别参见第774、778、781、790、802、804、813、828页。

⑤ 如1914年《时报》之《杭城织绸发达丝价渐涨》;1915年《新闻报》之《丝价渐涨之原因》;1917年3月17日《民国日报》之《丝价飞涨》;1922年《时报》之《丝价甚昂》;1923年9月23日《申报》之《杭州快信》:“杭州市丝业已逐步飞涨。”

⑥ 《杭州市最近五年丝价比较表》,《市政月刊》1929年第2卷第9期。

⑦{12}{13}{62} 吴竞清:《浙江丝茧业之现状及其救济》,《浙江省建设月刊》1932年第6卷第8期。

⑧{80}{82} 潘标:《民国杭州商业与商人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论文。

⑨ 参见朱新予主编:《浙江丝绸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程长松:《杭州丝绸史话》,杭州出版社2002年版。

⑩ 陶水木:《三十年代前期浙江钱业风潮原因论析》,《民国档案》2009年第3期。

{11} 《杭州市生丝最近三年贸易概况表》,《市政月刊》1929年第2卷第10期。

{15} 《民国二十三年第三季第四季贸易报告》,《民间贸易导报》1935年第7卷第5期。

{16} 《二十二年份我国工商各业状况》,《申报》1934年1月8日。

{17} 《杭市去年商业境况》,《工商半月刊》1931年第3卷第4期。

{20} 《杭州之丝绸》,《统计月报》1937年第28期。

{22} 苏建吾:《一年来杭州商业之概况》,《民智月报》1934年第3卷第4期。

{23} 《近五年杭州每匹绸捐税额比较》,《教育与职业》1930年第110期。

{24} 《丝茧总公所电陈减免捐税办法》,《民国日报》1931年1月13日。

{25} 《杭总商会请减轻绸捐认额》,《工商半月刊》1929年第1卷第8期。

{26} 在1930年以前,杭州市场人造丝输入还是以法国、德国、伊朗为主,日本居其后,1930年以后,日丝迅速上升为主要输入国而取得垄断地位。见《杭州人造丝消费日增》,《纺织时报》1930年第735期。

{27} 《最近日本对华贸易趋势》,《国际贸易导报》1934年第6卷第9期。

{28}{37} 铁道部财务司调查科编:《京粤支线浙江段杭州市县经济调查报告书》,1932年,第234、124页。

{29}{41} 程长松主编:《杭州丝绸志》,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年版,第309、481页。

{30} 《国际间人造丝业之竞争》,《农报》1936年第3卷第4期。

{31} 《日本人造丝输入德国》,《益世报(天津)》1933年7月22日。

{32} 《日本人造丝向美国兜销》,《时报》1934年1月12日。

{33} Malay Chinese Agitate Use of China Silk—Ousting Of Home Cloth By Japanese, Russian, Indian Goods Opposed, The China Press, 1933.11.4.

{34}{46}{47}{65}{66}{78} 李安、缪钟秀:《二十年来之蚕丝业》,《国际贸易导报》1931年第2卷第1号。

{35} 《华丝输出寥落》,《上海商报(1932-1937)》1934年8月27日。

{36} 《华丝输出停顿》,《上海商报(1932-1937)》1935年3月29日。

{38} 《请政府增加人造丝进口税 使绸厂舍人造丝而采用生丝》,《申报》1933年11月15日。

{39}{40} 裕孙:《杭州绸织业对于人造丝之争议观》,《银行周报》1925年第9卷第28期。

{42} 容秉衡译:《人造丝之发达与蚕丝业之前途》,《农事月刊》1926年第8期。

{43}{44} 《示禁丝绸织造机户仿造呢绒,不得掺用人造丝由》,《杭州市政季刊》1935年第3卷第4期。

{45} 《一息仅存之蚕丝业》,《国际贸易导报》1932年第4卷第1期。

{48}{51} 周延鼎:《总理蚕丝计划与浙江之蚕丝业》,《国际贸易导报》1931年第2卷第5期。

{49} 《国难中之我国对外贸易》,《国际贸易导报》1932年第4卷第6期。

{50}{52} 《中美丝绸贸易观》,《工商新闻百期汇刊》1925年第1期。

{53}{60} 《杭州丝绸周救济会定期成立》,《申报》1929年7月20日。

{54}{77} 《救济丝业衰落办法》,《国际贸易导报》1933年第5卷第12号。

{55} 杭绸业公会:《对于救济丝绸业治标治本之管见》,《商业杂志》1929年第4卷第9期。

{56} 《丝商请愿免除丝茧捐税》,《新闻报》1928年8月23日。

{57} 《将坐视中国丝业之亡乎 请看杭厂衰落之现状》,《大公报(天津)》1929年8月14日。

{58} 《浙江省救济丝绸业政策》,《工商半月刊》1930年第2卷第10期。

{59} 《浙茧商请免丝茧捐税》,《钱业月报》1931年第11卷第1期。

{61}{76} 《豁免干茧一切附税发划款补助生丝出口》,《申报》1933年4月17日。

{63} 《杭州市政府布告》,《杭州市政季刊》1935年第3卷第4期。

{68} 浙江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浙江文史集萃》(经济卷上册),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6页。

{69} 参见《行政院核准公布挽救江浙蚕丝根本办法》,《申报》1934年6月13日。

{70} 《浙省茧业公会电请减收改良茧税》,《申报》1934年6月21日。

{71} 《浙人纷起反对增税》,《申报》1932年5月7日。

{72} 《浙省茧业公会电请减收改良茧税》,《申报》1934年6月21日。

{73} 《浙茧业联合会电请制止征收春茧改进费》,《申报》1935年7月5日。

{74} 《救济江浙蚕丝办法》,《大公报(天津)》1931年9月25日。

{75} 杭州丝商认为人造丝入侵造成本土丝业衰落这一判断虽然符合历史本相,但并没有提出改良技术、开拓国际市场的主张,更无相关措施,只是以此为借口要求政府减免捐税,规避自身责任。这体现了处于新旧之间杭州商人近代化程度的不足。

{79} 《华丝不敌日丝之原因》,《工商半月刊》1929年第1卷第2期。

{81} 戌生:《救济本省丝绸业的途径》,《国光》1933年第1卷第36号。

{83} 《新商人》,《兄弟国货月报》1934年第1卷第2期。

{84} 馬敏:《商人精神的嬗变——近代中国商人的观念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85} 朱英:《近代中国商人与社会》,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作者简介:潘标,浙江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浙江杭州,310023。

(责任编辑  张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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