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坑窑院营造及聚落还原其设计价值观
2021-08-19ZouJie
■邹 杰 Zou Jie
(太原工业学院设计艺术系,山西太原 030008)
地坑窑院是生土建筑类型的经典案例,是以黄土为主要原材料进行就地取材的建筑营造,主要分布在黄土高原区域,即河南、山西、陕西、甘肃的局部地区(豫西、晋南、陕北、陇东)。在营造活动中,其建筑形态以及所形成的建筑群聚簇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神高度契合与互动的结果,反映出了具有时代特性的设计价值观与伦理秩序。从农耕文明步入工业文明至今,从“十三五”的收官到“十四五”的开启,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双轮驱动下,面对建筑营造活动中所反映出的道德与自然问题,我们应重新审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心本身的关系。
1 营造之缘
人类为了生存而改造自然,改造活动又促进了人类的繁衍和文明,人的意志与自然属性无时无刻不产生互动关系。建筑活动“作为人的活动,是对自然和人自身进行改造的计划和构思。将自然物变成人为事物,人与自然就发生了关联”,形成营造之缘[1]。“被选择”理论指出事物存在起源于被选择,在时代与文明进程流变中,某个地域、某个时段出现了某种建筑形态,体现了物种之间的依赖、竞争和“被选择”关系。《释名》有写:“宅,择也;择吉处而营之也。”宅,除了作为名词住所之外,更具有作为动词“选择”的意思。地坑窑院营造及聚落作为“被选择”的事物(住宅)存在,其中时缘、地缘、人缘,是人与自然的交互行为,表现为人与人、人与自然相互依赖、竞争的过程和被选择的结果,即在时代背景下,是人的欲望与自然的包容共同建构的内在本质。
1.1 “塬”的出现
黄土高原区域曾是一片汪洋的湖泊,在冰河时期受地壳板块运动碰撞影响,湖底被慢慢推起,湖水顺带风沙向四周分散。随着时间推移,黄土湖区逐渐抬高,而湖水逐渐变浅直至干涸,黄土被抬出地面,在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下,风尘与湖水相互作用、相互容存,湖底累积的尘沙与周围风化壳的山地,逐渐形成了高原地貌,也就是如今的黄土高原。黄土高原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新石器时期文化遗址在黄土高原南部分布广泛,尤其在汾渭河谷地和豫西地区最为稠密”[2]。人们以渔猎、采集为生,说明当时这片区域维持着较为自然的生态系统,人类活动对自然的影响是相对有限的。之后的夏朝,学术界普遍认为例如山西襄汾的陶寺遗址与河南偃师的二里头遗址,均体现了早期夏朝的城市文明,随后商、周、秦、汉、隋、唐朝等都以黄土高原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由此得知,这些时段从侧面依然体现了黄土高原自然环境的优越性。
但森林植被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状态,主要表现在因人类战事、生产、生活对其的开采,如:春秋、战国、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黄土高原战争频繁,社会相对动荡混乱,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隋唐、宋元、明清时期相对稳定,但宫廷庙宇的兴建使得森林被大肆砍伐。在几千年历朝的更迭中,无论战争、生产、生活,本质都是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和占有,虽然农耕与游牧文明几经交融,但“总的变化趋势是林草植被,尤其是森林植被的不断缩小和破坏。造成黄土高原植被破坏的原因除了气候变化除外,主要是人为开垦土地,人为采伐森林和过度放牧”,人类活动和自然修复无法达到平衡关系,使得浓郁的森林逐渐变成了黄土沟壑与黄土塬[3](图1)。其中,黄土塬质地平坦、结构稳定、分布广泛、垂直机理良好,地貌结构易于挖凿与居住,为地坑窑院的产生提供了有利的天然条件。由此可以推论,地坑窑院营造的物理前提是“塬”的出现,“塬”的出现又是在历史长河中自然与人共同作用的结果。
■图1 黄土地貌结构图
■图2 地坑窑院聚落局部
1.2 地坑窑院的发展追溯
地坑窑院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石器时代的穴居与半穴居,其间,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为三种状态,均以防御功能呈现。第一,顺应自然。如《易 ·系辞》曰:“上古穴居而野处”,上古时期人类对自然是敬畏的,并没有认知与改造自然的能力,以荒郊野外天然形成的洞穴为居住场所,为躲避猛兽、抗风避寒。第二,利用自然。如《礼记 ·礼运》载:“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早期的首领没有自己的宫殿,冬天居住在“垒起来”的洞穴中,以满足宫廷议事、王室礼制。第三,改造自然。由于部落、族群之间的争斗,迫使生产力提升,居住空间出现了挖凿穴居,表现为两种形态:横穴,横向挖凿,即窑洞;竖穴,纵向挖凿,即地坑窑院雏形,以躲避战乱、生息繁衍。关于地坑窑院的成型年代目前尚未定论,但就其使用规模及营造过程的记载最早始于南宋,如郑刚中《西征道里记》中道:“自荥阳以西,皆土山,人多穴处”。并介绍了挖窑方法:“凡洞中土,皆自初穿井中出之,土尽洞成”;窑院规模:“初若掘井,深三丈,即旁穿之”;塬面功能与维护:“系牛马,置硙磨,积粟,凿井,无不可者”。说明此时地坑窑院已大规模使用,并形成了统一的营造“法”式与设计价值观。纵观整个穴居体系的发展脉络,人们对于居住功能的需求从躲避猛兽、抗风避寒到宫廷议事、王室礼制,再到躲避战乱、生息繁衍,历经了横穴、竖穴、半竖穴的蝶变历程,最终呈现了地坑窑院形制。随着战乱平息与人口增加,人们习惯了这样赖以生存的地下住所,黄土高原塬区逐渐形成了地坑窑院聚落这一奇特景观,这是长时间以来人们根据自身不同的安全需要和黄土塬地貌特点,对穴居及窑洞的进一步探索(图2)。
随着人们对自然的认知与改造能力提升,木、砖瓦等结构的地面建筑得到了空前发展,众多已建地坑窑院被官府用作粮仓,逐渐弱化了其民居的属性。在较长的时间中,地坑窑院处于静默、封闭、独立的发展状态,直至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地坑窑院的修建得到了再次复兴。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国家贫困和人口稀缺现状,“经济适用”“人多力量大”为国家的建设思潮[4]。在人口红利引导下,每户每家约生五到六个子女,黄土高原地区地坑窑院的修建能够满足一个大家庭和几代人共同居住,人们就地取材,依窑而居、自给自足。自20世纪80至90年代后,随着人口增多的压力凸显和计划生育的实施,家庭子女以一胎为主,同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促使了城镇化发展及核心家庭模式的转变,打破了地坑窑院自给自足的封闭环境。人们外出工作、购房、成家、立业,地坑窑院不再建造,其中众多也进行了“退宅还田”,至今当地仍居住的多为留守老人,保有对家族文化的继承和对故土留恋的情怀。因此,地坑窑院是时代“选择”的产物。
■图3 地坑窑院的四种类型
2 营造之序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素有以礼相待的传统,本质是基于礼制所形成的层级文化、人伦文化,始于周朝,并贯穿于整个中华文明。礼制的形成也是传统文化能够得到继承、延续至今的根本原因,是儒家伦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从立国兴邦的各种典制到人们的衣食住行、生养死葬、人际关系等行为方式,无不贯穿‘礼’的规定。”[5]地坑窑院作为中国传统民居建筑,是礼制下的衍生物,它所表现的建筑形制与礼数,是人与土地、人与人关系的共同建构,使大家共同遵循与守护,形成设计认同。
2.1 土地崇拜
我国是传统的农耕大国,随着农业活动的丰富与成熟,为表达感谢自然恩泽和躲避天灾之所愿,人们对赖以生存的土地催生出了祭拜之礼,即土地崇拜。人们改造、利用自然的同时须存有敬畏之心,并非为所欲为。
2.1.1 择类破土
老子《道德经》云:“万物负阴而抱阳,充气以为和”,以“气”来运筹万事万物的阴阳平衡。地坑窑院类型的选择是阴阳风水的表现事实,本源则是对地母崇拜范畴的建构。“土地崇拜是原始信仰与回归母体的集体无意识的集中反映,是漫长历史的农耕生活培育出的华夏民族对地母滋孕衍生万物的崇信。它表现为对土地及其神灵的敬奉和崇拜。”[6]根据使用功能和方位的不同,窑室分为主窑(上主窑、下主窑)、侧窑、门洞窑、茅厕窑、牲口窑等,将阴阳定位于八个方位,四吉位:伏位(上主位)、天医、延年、生气为阳位;四凶位:绝命(下主位)、祸害、五鬼、六杀为阴位。其中,伏位(高位)所在方位确立为上主窑,上主窑的确立即院型的确定,是当地风水先生根据黄土塬地势与院主命相结合所卦。为避免相克、迎合相生,依据伏位所处的北、南、西、东,将地坑窑院分为北砍院、南离院、西兑院、东震院四种类型。以“气”来协调人(五行)和土地(方位)的关系,满足家族繁荣、子孙兴旺的美好愿景。以西兑院为例,院主命理属金,基址选择西高东低,正西为伏位上主窑,东北延年为门洞窑,东南六杀为茅厕窑,体现了阴阳和合的建筑观(图3)。院型选好后,临宅院破土之时,行祭拜礼,燃放鞭炮,宅主焚香叩拜土地神(爷),同时口中默念:“我叫某某某,家中某某口人,原住某某乡某某村某某街。现要在此处建宅院,求土地爷多多保佑!”随后宅主人在基址塬面中央和四角各挖三锹,谓之“破土”(与土地爷打招呼),随之可以动土开工。
2.1.2 补灵设位
第一,照壁镇宅。集正气,驱邪气,气不能直冲主窑,因此需设置照壁导气,以“墙”“围”的形式构筑场域边界,使公共空间与私密空间形成序阶。壁中央设置佛龛供奉守护神,以守护家庭安全(图4);第二,天窑补位。一般主窑面均挖三孔窑室,象征福(五福临门)、禄(高官厚禄)、寿(长命百岁),有的窑院基址尺寸不足,只能挖两孔窑室,则需在崖面中间挖凿天窑进行补位,使三星齐聚(图5);第三,土地龛协同并做。门洞窑中设置土地龛以供奉神灵,在人们农作出入时供奉。“这种把神灵请到自己家中‘开小灶’供奉的过程,本身就具有象征意义”,寓意风调雨顺、五谷丰登[7](图6)。因此,补位设灵是在农耕文明下将“神”人化的生活寄托和精神指引。
■图4 照壁
■图5 天窑
■图6 土地龛
2.2 伦理秩序
《说文解字》一书中讲:“伦,辈也”,意为人与人之间的辈分与次第关系;“理”为治玉,本意是提炼玉时须顺从其纹理,引申为道理、准则之意。伦与理的结合,即在处理人伦关系时应遵守的道德与法则,最终形成共同价值观。地坑窑院的形制及聚落反映了儒家“亲亲之爱”的思想,遵循尊卑之序、从属依附,具有家族意识的孝悌伦理(图7)。
2.2.1 纵向秩序
“族”的体现。上主窑为祖宗窑,占据窑院中的核心方位,通常作为祭祀空间,窑室中设置祖宗牌位。随着子女长大,窑室发展为结合家庭议事、年节礼拜、婚丧嫁娶等的重要仪式性场所,其进深与开间都要比其他窑室规模大,以彰显祖宗的家族地位。子女中老幺(老小)的窑室为下主窑,下主窑正对上主窑,以显示整个家族对于老幺的关照和疼爱。由上主窑与下主窑组构的主轴线反映了一个家庭注重家族归属感,人与祖宗的人伦礼仪,是血脉延续、精神寄托的行为流线。“传统民居中属于最高等级的供长辈居住的正堂都位于宅院中轴线,它所在的主轴线可以无限地延长”[8]。地坑窑院以尊老爱幼的家族意识溯上延下、父慈子孝,从宏观来讲,纵向秩序上限可以追踪至华夏源头炎黄,下限可以推演至今及未来,这与炎黄子孙的源远流长是契合的。除此之外,地坑窑院纵向秩序的共性聚落也体现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设计思想。
2.2.2 横向秩序
“家”的体现。家庭里的其他成员按辈分占据侧窑,窑室以上主窑为中心,以“左”为大依次排开。其中,父母占左上角窑,如父母有五个子女,老大窑室与父母为同一侧占右上角窑,老二占左上窑,老三占左下窑,老四占右上窑。窑室的布局顺位和围合式布局反映了兄弟姐妹之间长幼有序、互相关爱的伦理思想。从宏观来讲,由家内推演至家外,四壁窑室以“四海之内皆兄弟”之爱追寻社会和谐,是求大同之爱的表现。因此,地坑窑院聚落是爱的聚落。
■图7 地坑窑院“家族”的体现
3 营造之工
“建筑艺术来自一种不只是解决功能问题的渴望。在某种程度上说,更深层次的渴望就是它本身,是它的道德功能。”[9]传统建筑道德的评判标准主要依托于礼制约束与伦理道德,不超礼脱伦便是合情、合理的建筑本位。在近现代科学体系建立的工业文明维度下,面对满足人类发展需要的自然环境,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善待自然、尊重人性的建筑便是具有美德的建筑。
3.1 建筑品格
“建筑师高尚的精神品格,使他不至于成为傲慢之人,使他宽容、公正、值得信赖,最重要的是摆脱贪欲之心。”[10]建筑师应引导真实、节俭的建筑品格。
3.1.1 真实
在人类活动的文明进程中,任何建筑行为都是对大自然资源的提取与整合。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曾提出建筑的七盏明灯,其中包含“真实明灯”,即“任何造型或任何材料,都不能本于欺骗之目的来加以呈现”,建筑及建筑行为应附有真实情感与真实情绪[11]。地坑窑院作为人化物,其营建的自给自足,建筑材料的就地提取,地下结构的虚实变换,所有的工序结合挖凿、置晒反复多次,完工常需三至五年时间,揭示了黄土高原人民沉着、内敛的性格特质;黄土裸露的建筑外观,素朴无华的装饰理念,通过口传心授,手工传达,体现了其诚实、坦然的性格表征。
3.1.2 节俭
一九五六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设计工作的决定》,其中提出:“在民用建筑的设计中,必须全面掌握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适用”“经济”即体现建筑活动的节俭,杜绝奢靡之风,是“美观”的前提条件。地坑窑院的再次兴建响应了国家的号召,整个建筑形制的完成,是直接利用当地的黄土材料或对其进行二次加工,并无“外来材料”的浸入,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挖掘,即是空间塑造,因此地坑窑院也称减法建筑,挖掘出来的废弃黄土用于胡墼、灶台、踏步等构件的制作,剩余的黄土可以投入植树造林,充分利用了黄土材料。这样摒弃繁琐,大道至简,将视觉化的材料转换成独立的装饰性语意运用于空间设计之中,能够凸显设计的质与美 ,亦是绿色建筑的可持续发展之道[12]。
3.2 核心价值观
建筑作为静态描述,实则彰显了国家、社会、家庭的动态价值取向及相互关系。
3.2.1 窑居精神
在计划经济时期,地坑窑院营造以父辈为核心,形成了三世同堂的窑居家庭,待子女长大成家之时分配独立窑室,家庭成员分工、互动,窑室分配、围合,培养了家庭成员团队协作的精神。依托于黄土地,人们农耕、畜牧、纺织,生产方式催生了生活民俗的形成,建筑营造及聚落承载了祭祀、婚葬、岁时节令、文艺技艺等民俗功能的情感表达,也反映了黄土高原人民勤俭持家、自给自足的生活态度[13-14]。受祖上相传、继承传统,居住者应有流传与保护家族文化的责任,这也是地坑窑院及窑居精神能够延续下来的原因[15-16]。
3.2.2 当代思考
改革开放及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高速增长与城镇化快速发展相辅相成。但在此过程中,社会的发展需要间接引导了年轻一代呈现独立核心家庭的形态,建筑活动及住宅模式也使家族、民族相对以往缺乏了文化承载能力。在工业文明进程中,现代建筑应当引导怎样的价值取向,“Less is more or Less is bore?”(少即是多还是少即是乏?)。“现代建筑先驱者的精神追求……希望将建筑作为一种社会改革和公平、民主精神的工具,在工业时代重塑一种新的精神文明和社会秩序,从而增进人类福祉”[17]。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在快速经济背景下,建筑活动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我们更应注重自然的承载能力,思考建筑及建筑活动对于时代风貌、精神文明的建设,表现为建筑的意识形态、伦理道德、审美观念及民俗风情等方面,使它们对社会发展具有正向的引导喻涵[18]。
4 结语
地坑窑院是极具风土人情的生土建筑,是人与黄土高原的融合之作。它稳健而多元的空间结构和细腻而纯朴的构造工艺,彰显了黄土高原人民的造物智慧和对美好生活的理解与向往,亦是特有的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等多元文化促成的民间艺术,体现了坚韧不拔、长久不衰的民族精神。值此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时代,我们的建筑活动应充满文化自信、社会责任感以及人道主义精神,根植于对大自然的敬爱与人性关怀,以具有新时代精神的设计价值观追寻爱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