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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资源与技术: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综合治理之路

2021-08-18曹海军王梦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社会矛盾信息技术

曹海军 王梦

[摘 要]调处化解社会矛盾,能够有效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基于制度、资源、技术维度,阐释新时代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时代内涵,围绕“人民当家作‘主”内核,透视三者的纵横联动、全面协调的依存关系,建构矛盾调处化解的理论分析框架。衢州“主”字型社会矛调模式是党建统领、资源贯通、技术供给在社会治理领域互融互通、彼此嵌套的结果,有力回应了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新形势新需求。

[关键词]社会矛盾;平安中国;党建统领;信息技术;大联动机制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21)03-0080-08

一、问题的提出

“平安”作为每个人亘古不变的美好愿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与根本利益,是协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构件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指示批示,并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调处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矛盾与风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当下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交汇期,伴随着我国社会体制机制的转轨,社会矛盾纠纷接踵而至,突发性事件、违法犯罪等问题交互发生,并日益凸显盘根错节、连锁联动的趋势,成为影响社会稳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中梗阻”问题,一定程度上牵掣了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因此,如何适应新时代“中国之治”的新形势新需求、如何有效调处化解社会矛盾与风险,成为中央与地方的共同关切,也成为学界的重要理论课题和实践议题。

浙江作为全国最早提出并部署“大平安”建设战略的省份,经过一系列制度化、精细化、系统化的设计与实践,已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定的撬动效应和溢出效应[1](P1)。尤其是衢州市的“主”字型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模式,通过基层大联动工作机制,贯通市县、乡镇(街道)、村(社)三层级组织机构,将制度、资源与技术紧密捆绑,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和基层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次生动演绎。本文所关注的主要问题是,新时代“中国之治”给社会矛盾的调处化解提出了什么样的新要求新需求;衢州市“主”字型社会矛盾调解模式运行机理是什么,换言之,也就是进一步阐释制度、资源与技术三要素是怎样在各层级机构和社会力量间联动和协调的,形式又是什么;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未来取向与实践进路如何,怎样将衢州市的实践经验升级为一份可进行同类型城市政策扩散的价值增长方案,从而助力推进我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当前关于“社会矛盾调处化解”这一命题的研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第一,深入讨论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时代意蕴与生发逻辑。有学者通过建构社会矛盾调解的二维解释框架,提出和谐稳定的秩序是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诉求[2];有学者从制度化内解视角出发,认为新时代社会矛盾的化解需要法治理念、合作意识、服务型政府构建等多个要素的协同配合[3];有学者基于微观角度,阐释了转型期我国社会矛盾的收入差距、接点应力、制度结构、游民政治等生发逻辑[4]。

第二,深刻探讨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实践途径。有学者基于法治化思维提出矛盾调解的价值、制度、组织三维分析框架,认为树立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优化制度存量、更新制度增量,理顺组织关系、多部门联动进行人才培养,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5];有学者从协商民主角度切入,提出社会矛盾的化解离不开创新协商平台、完善协商机制、强化协商法治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协商思维与能力[6];有学者站在居民的立场上,思考了居民参与矛盾调处的方式,主要包括通过社区干部、社会关系进行调解,暴力闹大和依靠法律渠道[7]。还有学者通过对案例的考察,提出可以依托“矛调中心”树立群众需求导向理念、建构矛盾调处共同体及提供集成服务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8]。

第三,全面理解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机制的创新与完善。有学者认为目前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在调解系统、调解能力及调解公信力等方面仍痼疾难除,应适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组织重构,主体、流程、衔接延伸”改革、坚持创新驱动与前瞻视角,从而实现社会多元主体自主治理[9];有学者从完善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基层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四个方面,构建了自源头上调处化解社会矛盾与重大风险的新机制[10];有学者基于民族地区社会矛盾调解的案例考证,提出整合政府部门职能、建构多主体矛盾调解体系、绘制利益主体网格体系及强化矛盾协同调解的过程管理等措施,以弥补后发维稳机制的弊病,将矛盾化解在基层[11]。同时有学者将研究域聚焦于乡村,提出加强矛盾纠纷组织建设、人才建设[12],强化基层组织能动治理,突出动员型调解[13],充分发挥社会矛盾化解對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功效。

以上研究展示了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丰富面向,为我们从理论、实践两个维度理解社会矛盾的调处化解打开了思路。但是,当今我国所面临的社会治理国内外环境正发生着深刻变化,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也在稳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更是一个动态升级、不断变化的过程[14],现行的社会治理模式难以与社会治理新形势新需求高度耦合,必须根据时势环境与需求及时更新思路、与时俱进,深刻把握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时代内涵与路径取向,以更好地阐释并服务新时代中国之治。基于此,本文立足衢州市“主”字型社会矛盾调解案例,从防范重大社会矛盾与风险入手,多层次、多维度持续追踪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打造更具“中国之治”色彩的平安中国、平安社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新时代之需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事关平安中国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根本性变化的同时,社会治理需求也因时而异。传统的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方式体现出明显的制度建设孱弱、资源贯通不到位、技术赋能不足问题,已无法有效回应新时代中国之治的要求,在处理重大社会矛盾与风险时收效甚微。党中央对“平安”问题的高度关注,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的日渐觉醒,以及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的蓬勃发展,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高效推进提供了契机。同时,基层治理大联动工作机制的出现及运用应时合势,在处理包括社会矛盾在内的众多社会治理问题时,彰显出无可比拟的优势,也赋予了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新时代内涵。

(一)制度维度: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的固本之举

制度是主体行动的依据,规范着社会主体的互动边界、形式和程序。

制度建设是影响制度效能的重要因子,而考察制度效能的高低,就需要将其置于一定的情境之中[15]。在“社会治理”功能领域,党的建设始终处于关系格局中的核心领导地位[16],是不可撼动,也是无法撼动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17](P49),进一步明确了社会治理情境中党组织对于其他治理主体的统合功能。但是,党建统领并不意味着无限度的大包大揽、全面代替、事无巨细,如此,只会导致社会、公众等其他主体原本有限的参与空间再度压缩,一定程度上会加大制度运行摩擦力,纾解制度效力,掣肘社会功能的有效发挥。因此,需要为多元主体参与提供制度空间,合理吸纳社会网络中的多元主体参与到社会矛盾的调处化解过程,建构基于党建而延伸的各种主体要素组合,理性演绎党组织在社会治理空间内的“汇木成林”之势。同时,在我国治道变革之关键期,社会治理难度加大要求行政力量能够自上而下有效渗入基层社会,将党的身份信息内嵌于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每一道关口、每一项流程,促使各级组织机构之间环环相连、层层相扣,实现党建在社会矛盾调解中的上下联动,避免由于党建在基层社会的“悬浮化”致使基层组织出现诸如偏离失控、各行其是等“脱嵌”问题,逐步损耗执政效度[18]。通过制度建设,能够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在调处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统合、社会聚合与资源整合方面的功能与优势。

(二)资源维度: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基之策

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有效统筹资源力量。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资源”始终以一种“能量加油站”角色协同其他要素,同频共振推进社会治理提质增效。基层是社会矛盾防控的一个薄弱环节,也是关键环节。随着社会治理重心不断向基层下移、精细化治理要求不断提高,处于科层体制末梢的基层承担着与日俱增的常规性治理任务与指令性行政任务,然而,面对各级政府对资源的层层抽取,出现资源向基层投入增多但边际效应不断递减的趋势[19],基层真正“拿到手”的资源屈指可数,难以满足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调处化解要求。因此,大联动工作机制就是要推动资源力量自上而下有效贯通,自左而右全面整合,纠正资源在上级政府的“束之高阁”姿态,将资源力量合理化、合法化下沉到基层,并在一个横向切面上广泛汇聚各类资源,形成矛盾调处化解合力。目前政府注入基层的资源主要包括资金、人员和信息,那么,通过相关的规则和程序将这三者优化组合并集约利用,势必会达到事半功倍的社会矛盾调解效果。

(三)技术维度: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的智治之撑

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催生了被称为“技术革命”“经济革命”和“社会治理革命”的第四次工业革命[20]。技术融入社会是大势所趋,这与布莱恩·阿瑟在《技术的本质:技术是什么,它是如何进化的》一书中提到的“技术已经演化成为创造经济结构与功能的开放性语言”观点不谋而合[21](P213-224)。由此而看,技术俨然已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必备要素。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赋能社会治理,能够将社会现实境况实时、实地映射在数字空间,有助于动态化、多维度归纳掌握社会运行规律、了解社会治理诉求,对社会重大矛盾与风险提前研判,实现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智能化、智慧化,对有效规避社会治理进程中的各种矛盾风险的涟漪效应大有裨益。值得注意的是,技术虽然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但同样要严格遵循适当性、适度性的进场原则,防止技术威权主义与数据独裁场景引发始料未及的社会灾难,酿成“数字利维坦危机”。

上述三个维度展示了新時代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时代内涵,回应了“中国之治”提出的新要求新需求,但有必要强调的是,制度、资源与技术三者并不是分散割裂的,而是嵌套在“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内核之上,每一条要素分支都浸润着“人民群众”这一核心概念。在此基础上,本研究构建了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理论分析框架(见图1 ),试图利用该框架进一步阐释社会治理的制度、资源与技术的结构性联动问题。

三、衢州“主”字型社会矛盾调解实践

近年来,围绕“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目标,浙江衢州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领域先试先行,实现了一系列跨越式发展。其中,“主”字型社会矛盾调解实践就是打造“重要窗口”系列工作的一项标志性工程,在延续“最多跑一地”改革的信息秩序基础上,催生了创新社会治理的典型示范。以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简称矛调中心)为依托,衢州建构起基层社会治理大联动工作机制,紧密围绕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主线,全方位实现了制度、资源与技术三者在社会矛盾调处化解领域的效能释放。首先,衢州在市县、乡镇(街道)、村(社)网格三层级落地落实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了党建统领的政治优势;其次,推动资源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破解了治理资源的“悬浮化”困局;最后,借助迅速崛起的互联网工程,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智能化与智慧化。

(一)党建统领大联动: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为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衢州各县(市、区)级矛调中心自成立以来,通过党建统领在三个层级机构间实现了制度互动联动、理念统一整合,自上至下协同配合循序推进各项矛调工作顺利开展。在制度建设方面,衢州坚持以“三个三党建工程”为重要抓手,先后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周二无会日”、网格支部建设、党员“1+N”联户等系列配套制度,建立起网格联事“六张清单”,实现了“组团联村”“‘两委联格”“党员联户”的全覆盖。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的纵向联动体系,市、县级层面全面部署、领导决策、统筹协调;乡镇(街道)层面一方面承担上级重要的信息转接传递职责,另一方面需同步做好下一级的号召动员工作;作为社会治理末梢的村(社)网格,是与人民群众最贴近、落地落实政策最直接的层级部门,因此在联系人民群众、宣传思想理念、为民解忧答忧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尤其是网格化治理的引入,在切实调处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例如,2020年6月,衢江区社会矛调中心受理了一件大洲镇五十埂村村民与当地供电公司的矛盾纠纷案,区信访局局长迅速牵头召开多部门联合会议,在多方协力配合调处下,使这件长达4年之久的矛盾纠纷案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落下帷幕,这也是衢州真正将党建贯穿在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方方面面的典型事例。

(二)资源贯通抵基层:顶线、中线、底线形成治理合力

为落实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保障工作,衢州统筹联动跨界打通资源力量,形成了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全闭环式工作链。首先,做优市、县层级“顶线”。深入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工作机制,理清乡镇(街道)层面所受理的事项清单,推动治理关口前移和重心下沉。

例如,开化县将矛调中心建制成矛盾、信访等多项问题立即化解的“主战场”,通过对疑难、纠纷等事项带头研判,为人民群众代跑、代办合理诉求。其次,做强乡镇(街道)层级“中线”。对从职能部门下沉到乡镇层面的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属地为主、捆绑考核”,力求打造乡镇统一化指挥协调、联动执法与治理的全新模式,消解了既往乡镇层面“看得见的管不着”、职能部门“管得了的看不见”的老难题。例如,江山市积极响应上级政府部门号召,举全市之力推进市、乡、村三级矛调中心建设,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首个镇级矛调中心,真正实现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制度设计目标。最后,做实村(社)网格层级“底线”。触底整合村级资源力量,有序推进网格划分、“一长三员”等制度建设,保障资源下放无死角,促使基层在吸纳上级部门资金、人员等资源的同时积极提供基础信息资源。同时探索制定了城乡网格化管理条例,通过立法形式扎实推进网格治理的法治化与规范化。综上而看,“三线合一”是保障资源上下贯通的必然路径,自上而下资源的供给与自下而上资源的汲取是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分级领导、分步实施的客观体现,有助于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社会治理美好愿景。

(三)信息技术全域应用:破解精准治理困局

针对社会治理过程中居民的真实数据与需求难掌握、精准服务难开展的困局,衢州坚持创新治理方法与治理模式,将大数据思维有机融入基层治理,建构数字化治理场景,自上而下全域应用信息手段为社会矛盾的调处化解提供技术支撑和现实条件。基于城市数据大脑2.0,衢州建构起融合政企通、村情通、邻礼通为一体的“三通一智(治)”线上信息服务平台(见图2),贯通三层级组织机构,形成了不同系统、不同层级之间的结构性大联动,在调解矛盾纠纷、回应公众诉求、重大风险研判等领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邻礼通的使用为例,截至2020年6月底,邻礼通小程序已经在全市三百多个小区实现了全覆盖,后台登记入驻率高达95%,用户激活率达70%,这个集“淘宝”缴费模式、“滴滴”评价模式、“口碑”激励模式于一体的智能化小程序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居民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智能化治理平台处理矛盾纠纷的时效性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传统治理方式,例如,常山县矛调中心充分发挥其功能,多措并举畅通了电话、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线上零接触式公众诉求表达的渠道,受理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三百余件,调处多项经济纠纷和民事纠纷案件。

四、新时代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实践进路

随着新时代我国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新要求新需求变化,衢州“主”字型社会矛盾调解实践开辟出一条适应“中国之治”特色的社会治理之道,为社会矛盾的调处化解提供了颇多启示。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如何保障资源纵向垂直下放到底而不被层层截留抽取,针对新技术赋能与人民群众权利之间难以调和的冲突如何去平衡和调和等。我们要以此为切入口,在汲取衢州矛盾调处化解经验的基础上,审视其中已存在的或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并结合已建构的“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理论分析框架”,为新时代社会矛盾的调处与化解提供可借鉴性建议。

(一)不断创新党的建设+网格化治理形式,促进党建统领矛盾调解专业化流程再造

党建统领下的社会治理与服务,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22]。习近平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23](P95),必须秉承“一切为了人民”的时代理念,使“让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设计初衷能够无缝隙对接具体业务,通过党建统领大联动有效提升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明确党组织在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工作中的功能定位,强化党组织在“同心圆”结构中的政治引领功能。将企业、村镇社区、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不断提升党的组织力,达到自上而下“联动指挥、指令下达”与自下而上“事件流转、信息上传”有机结合的制度建设效果,夯实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根基。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其他社会力量在矛盾调处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吸纳社会组织、公众、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到社会治理,形成“一核多元”与“一核多能”的治理合力,发挥共建共享共赢的合作优势。

二是创新党建统领的形式,将治理的触角延伸至基层网格。由于“党建+”与网格化在基层治理层面具有高度耦合性[24],因此要充分发挥网格单元在矛盾调处中的兜底功能,通过建设网格党支部、推行党员联户等举措,筑牢社会安全屏障,并通过工作机制的优化,让党建+网格化有效贯穿在矛盾调处化解的全过程。

三是提高党建统领专业化程度,充分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和普及优势,积极探索智慧党建与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互融互动的实践机制,推动党建工作在社会治理领域的专业化流程再造。

四是创新社会综合治理网络。推进智慧综治,建立综治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和综治视频融合应用平台,推动社会治理相关单元数据汇集、指挥集成、力量整合和执法联动,实现对区域内人、地、事、物、情、组织的直观管理。推动大小私“三事分流”,“大事”由属地和相关业务部门主导解决,“小事”依靠居民合作解决,“私事”依靠居民自助解決。构建多元调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律师调解和社会服务组织调解作用,多方参与促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在诉访之前。同时,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管理、建设、改造等工作,有利于从根本上对社会矛盾加以预防和治理。

(二)持续加强资源下沉全过程监督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层级机构资源共享信息共通

把更多好资源下沉到基层,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是构建新时代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核心动能。结合新时代“中国之治”给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提出的新要求新需求和衢州“主”字型社会矛调实践,可以将资源的整合贯通路径归纳为三点。一是优化资金下沉机制,切实推动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专项资金有效下沉基层。由于基层筹资能力弱、融资渠道窄,必须强化对资金从逐级下放、专项应用到成果验收全过程监督制约,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全方位、不留白公开,进一步保证资金专项专用、使用规范。二是持续推进网络化+服务力量下沉与整合。借助网格化治理将人员下沉基层,例如,可以对街道、居委会层面的人员力量分别进行定岗和定责并下沉到相应的网格单元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不必进行编制扩充的前提下将职能部门的资源与执法力量注入基层。

促进部门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将各执法部门力量沉入基层一线,推进重心下移、人员下行、资源下沉、政策下调、权力下放。整合派出所、城管、社区党委、网格员、小区楼栋长等综治力量,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协调作用、督导作用,重点抓好组织领导、保障服务、队伍接管和监督考核四方面工作,改多头分散执法为一家综合执法。

三是通过技术手段将信息下沉基层。目前各种小程序、公众号、APP是较为普遍的信息扩散手段,因其在基层的受众面广阔、操作简单而备受推崇,开发适用于基层矛盾调处化解的小程序将提高基层矛盾纠纷的快速响应能力。

但此类沟通载体面向的人群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对老年人群体并不够友好,因此,进一步优化技术沟通的载体,打造立体式、广覆盖、易接收的信息传递通道,将会成为推动信息下沉和信息資源整合的关键环节之一。

只有通过优化信息资源的配置,方能有效破除基层进行矛盾调解时面临的“信息孤岛”困局,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通和优势互补。

(三)循序推进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与应用法制规范,优化矛盾风险的电子化研判场景

数字信息技术的创新为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提供了新引擎。将信息技术嵌入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流程中,有助于破解束缚于行政科层条块关系中的信息在封闭体制中流动的困局,为社会治理由被动式、静态式向主动式、动态式的转变创造条件[25]。一是要强化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流程智能化和信息处理数据化。构建“预警单”“交办单”“反馈单”三单闭环处理流程,

处理流程智能化侧重于强调矛盾纠纷调处全程借助移动终端、小程序等线上方式,最大程度提高社会矛盾调解的时效性;信息处理数据化强调在满足具体事务处理要求的同时,要提升其交流沟通的功能效力,畅通自媒体时代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二是要进一步推动技术赋能。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对诉情、舆情大数据进行综合研判,分类预警,对接件量较大、短期内增幅明显的重点诉求,多单位联动共治将隐患矛盾化解在源头。通过化解小矛盾,防止大问题的形成,重点关注社区村组和市场的小矛盾、小问题,实时跟进、追根溯源,避免矛盾演化升级。

三是要加强技术应用的法制化建设。通过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技术开发、上线、应用等维度的标准进行合法化制约,不仅可以实现技术融入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有法可依,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人民群众的隐私权和社会治理的伦理道德。四是在应用信息技术做好现时性矛盾调处的同时,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的预警预判机制,注重在重大社会矛盾与风险领域的“预防式”功能开发,强化流动数据的应用成果转化,建构社会矛盾的“研判—处理—反馈”全过程监控机制,这是面向未来实现社会治理智能化、智慧化的重要支撑点。

五、结论与展望

社会矛盾的调处化解是回应“中国之治”新形势新需要的标杆工程,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畅通国内大循环的战略支撑,其积极意义在于多层次、多维度追踪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与水平。本研究从宏观理论视角切入,根据时代变迁、国内外环境变化及社会治理现实,围绕“人民当家作‘主”内核,从制度、资源、技术三个维度提出了当前我国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新要求新需求,依此建构了新时代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理论分析框架。继而,以微观实证案例为抓手,提取了衢州应用“主”字型社会矛盾调解模式在矛盾调解过程中值得推广借鉴的经验做法,深刻阐释了党建统领、资源贯通与技术供给在社会矛盾调解中的结构性联动,初步验证了本研究所构建的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理论分析框架。由此,进一步疏通了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实践进路,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借鉴性建议。

研究中我们发现,在社会矛盾调处化解过程中,制度、资源与技术这三个维度并非行动网络中彼此孤立、各行其是的静态存在,而是基于同一个治理目标、嵌套在同一个行动策略之中合纵连横、互融互动的动态行为。党建统领的政治优势为资源力量的纵向垂直下放与横向全面吸纳提供了核心动能,遍地开花的高新技术涵扩了资源维度的信息分支,同时为党的建设优化了场景选择。可以说新时代社会矛盾的调处与化解实质上就是“制度+资源+技术”在社会治理层面的一次结合与创新,正是这三者彼此交错的行为实践,形塑了社会治理领域的整体行为规律。

本研究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一是在理论建构方面,本研究在探讨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新要求新需求时,并未将不尽一致的治理场景纳入考察范围,社会矛盾在不同场景的调解要求与需求可能存在一定冲突。二是在实证检验方面,案例选取一定程度上受资料搜集与数据来源的限制,案例的代表性可能存在些许偏差,而且案例项目是处于不断升级迭代、动态变化之中的,未来的行动策略、发展趋向亦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本研究对未来路径选择的判断也存有较大验证空间。在后续的研究中,仍然需要持续追踪衢州案例,并将其他地区的典型示范纳入研究范围,以探讨不同类型矛调实践的适用场景,进一步修正并完善本研究所建构的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理论分析框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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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文杰

Institution, Resource and Technology: the Way of Social Contradiction

Mediating and Resolving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Take the Contradiction Mediation Model of “Main” Type in Quzhou as An Example

Cao Haijun, Wang Meng

Abstract:Mediating and defusing the risks of social conflicts can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and contribut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a higher level of peace in China. Based on the dimensions of system, resources and technology, this paper explains the connotation of social contradiction mediation and resolution in the new era, and centering on the core of the people being the “masters”, analyzes the interdependent relationship among the three, and constructs a theoretical analysis framework for contradiction mediation and resolution. QuZhou s "main" type social spearhead mode is the result of the vertical and horizontal linkage and joint action in the field of social governance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party building, through resources and technology enabling, which effectively responds to the new situation and new demand for the mediation and resolution of social contradictions.

Key words:social contradictions, peaceful China, party construction lead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arge linkage mechanism

收稿日期:2021-02-07

作者简介:

曹海军(1975-),男,吉林长春人,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辽宁沈阳 110000;王 梦(1996-),女,山东青岛人,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博士生,辽宁沈阳 110000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三社联动机制研究”(批准号18AZZ0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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