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的妹妹是否有继承权
2021-08-17
伴侣 2021年7期
问:
我原有兄妹五人,因父母以前养不了那么多的孩子,就把五妹送养了。今年我父母都去世了,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五妹也已长大成人。我们兄妹几人想继承父母的这套房产,请问送养的五妹还有继承权吗?
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關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根据该条法律规定,你的五妹因送养和你父母的子女父母关系已解除,互相之间不再产生继承权利,因此你的五妹没有继承父母房产的权利,不应给她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