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和原则: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重要线索
2021-08-16卢永欣
摘 要:恩格斯早期文本抛出了一个问题,即利益和原则问题。它对于把握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具有重要引导作用。青年恩格斯关注到利益和原则领域的斗争,并在各种原则斗争中寻找到哲学共产主义,从而实现了无产阶级利益和共产主义原则的结合;青年马克思将市民社会(利益社会)理解为历史的起源地,市民社会的分裂是宗教和政治异化的基础,克服异化应遵从社会解放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在中后期研究经济利益问题,并将辩证法作为研究经济和探寻未来社会形态的根本原则。由此,我们应重视“利益”和“原则”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建构中的根本质素作用,并重视此问题对当下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利益;原则;启示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21)03-0010-06
人世间诸种争执,都可归于“利益”或“原则”之争。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研究中,学界大多关注其“利益”概念,却尚未明确关注其“原则”概念。实际上,利益和原则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中真实存在,且是理解其思想的主线。本文的目的:一是引起人们对恩格斯早年提出的利益和原则问题的关注,尤其是原则问题的关注;二是呈现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中利益和原则问题的复杂关系,并将利益和原则定位为马克思恩格斯思想架构的主线;三是在利益和原则的双重线索下,梳理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形成历程,展示其思想体系的根本逻辑脉络。
一、青年恩格斯:利益与原则问题的提出
根据马克思(Karl Marx)的描述,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是通过另外一条道路得出了“同我一样的结论”。这里所说的另外一条道路,正是社会观察之路。1837年,恩格斯遵照父命,在巴门和不来梅学习商业。1839年3月,他发表了著名的《伍珀河谷来信》,记录了伍珀河谷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后来,恩格斯经历了柏林服兵役时期。1842年11月,他前往曼徹斯特从事商业。在此期间,恩格斯穿梭于英、法、德、荷等国。这些经历,使他目睹了利益和原则领域的各种斗争。
经商期间,恩格斯抛弃了资产阶级的社交宴会和香槟酒,把自己的空闲时间几乎都用来和普通工人交往。在此过程中,恩格斯看到了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利益斗争。此外,在当时的德国和欧洲其他国家,还存在着资产阶级、新贵族与旧势力的利益斗争(如:辉格党和托利党之争),统治者内部及其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利益之争(如:以中产阶级、贵族、辉格党和托利党组成的统治阶级与宪章派、激进派之争),地区国家之间因为贸易而引发的利益之争(如:英国和其他国家的关税之争、谷物法之争),因私有制引发的底层人民之间的利益之争(如:恩格斯所说的“工人反对工人”),等等。
在《伦敦来信》《各个政党的立场》《国内危机》《谷物法》等早期作品中,恩格斯充分呈现了这些存在于物质、权力领域的利益之争。同时,作为社会运动的观察者,恩格斯还敏锐地捕捉到体现在思想领域中的原则之争。如他在1842年的《评亚历山大·荣克的〈德国现代文学讲义〉》中说:“青年德意志已经成为过去,青年黑格尔派出现了;施特劳斯、费尔巴哈、鲍威尔、《年鉴》引起了普遍的重视,原则之间的斗争如火如荼,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基督教已岌岌可危,政治运动遍及一切方面……”[1]在恩格斯的描述中,英国是一个只注重利益不注重原则的国家。“在英国,至少在目前正争夺统治权的政党中间,在辉格党和托利党中间,并没有原则斗争,它们中间只有物质利益的冲突。”[2]408英国人只有对饿死的恐怖大于法律的恐怖时,他们才会革命,但“这个革命的开始和进行将是为了利益,而不是为了原则”[2]411。在英国,新思想是不受欢迎的,《耶稣传》找不到一个出版商愿意出版。与英国这个“更为实际”和“只重视眼前事物”的国家不同,德国则是一个不重视利益的国家。“德国人是一个从不重利益的民族;在德国,当原则和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原则几乎总是使利益的要求沉默下来。对抽象原则的偏好,对现实和私利的偏废,使德国人在政治上毫无建树。”[3]493德国人相信“催人奋进的思想”,而英国人则对之难以理解。德国是一个重视哲学原则的民族。正是在这种原则中,产生了哲学共产主义思想。
在《大陆上社会革命的进展》中,恩格斯提出,英国是通过实践(尤其是经济领域的实践)得出共产主义结论的,法国人是通过政治,德国人则是通过哲学。“德国人是一个哲学民族;共产主义既是建立在健全的哲学原则的基础上,尤其因为它已是从德国人自己的哲学中得出的必然结论。”[3]492德国的哲学原则产生了共产主义思想,但恩格斯也提出,德国人还缺少英国人的实践特质,所以德国共产主义者需要向英国人学习。“我们的基本原则固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比较广泛的基础,因为这些原则是我们从包罗人类全部知识领域的哲学体系中得出的,不过在有关实践、有关影响现存社会的实际状况方面所做的一切,我们发现,英国社会主义者远远超过了我们,所以要做的就很少了。”[3]493-494德国人是通过哲学而领悟共产主义的。这种哲学思维其实是与基督教传统相关的无限性思维,以及这种思维在理性辩证法中的体现。青年恩格斯深受这种无限性思维的影响。例如:在1840年的《时代的倒退征兆》一文中,恩格斯在引述黑格尔(Hegel)历史观点之后说,历史从一个看不见的点徐徐开始自己的行程,它的圈子越转越大,旋转越迅速,每转一圈就更加接近无限。历史沿着最短的路程奔向新的灿烂的思想星座,我们现在正处于历史的这样一个点上。在此,恩格斯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将历史理解为一个接近无限的过程。同样,在《评托马斯·卡莱尔的〈过去与现在〉》中,恩格斯批判卡莱尔(Thomas Carlyle)说:“如果卡莱尔从人的整个无限性去理解人之为人,那么他就不会产生这种想法:再把人分为两群——山羊和绵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贵族和贱民,老爷和愚人。”[4]这里,恩格斯提出了人的无限性。无限的事物,就是最美好的事物;无限的历史,就是通往最美好未来的历史;无限的人,就是获得最终完美性的人;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种无限性终将变成现实。这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近代德国辩证哲学的特质。这种哲学观被青年恩格斯继承,并成为其哲学共产主义思想的源泉。哲学共产主义是恩格斯从当时的“原则之间的斗争”中寻找到的一个重要原则。不理解哲学,就不理解共产主义,因为哲学的无限性思维是得出共产主义结论的根本原则。
大致而言,青年恩格斯观察到了当时在欧洲社会利益和原则领域的各种纷争,并以“利益”和“原则”两个概念述说这些纷争。此时的恩格斯自觉地确立了为工人阶级代言的立场。因为在当时的主要社会力量中,利益各方几乎都有自己的代言原则,比如资产阶级的人道、自由、平等原则,而无产阶级却缺少自己的原则。这促使恩格斯决心“对这个受压迫遭诽谤的阶级给以公正的评价”[5],由此促生了青年恩格斯的哲学共产主义思想。应该说,恩格斯早期提出的“利益”和“原则”问题,以及哲学共产主义思想,对于理解整个马克思恩格斯理论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二、青年马克思:市民社会与社会原则的探索
同样,青年马克思也面临着利益和原则问题的困扰。诚如他所说:“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6]这个“苦恼的疑问”正是利益领域的“市民社会”和原则领域的“理性国家”在马克思早期思想中的困扰。
马克思深受黑格尔的影响,在其《博士论文》中就已展示出这种影响。在《〈科隆日报〉第179号的社论》中,马克思指出:“先是马基雅弗利、康帕内拉,后是霍布斯、斯宾诺莎、许霍·格劳秀斯,直至卢梭、费希特、黑格尔则已经开始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了,他们从理性和经验出发,而不是从神学出发来阐明国家的自然规律,就像哥白尼并没有因为约书亚命令太阳停止在基遍、月亮停止在亚雅仑谷而却步不前一样。”[7]从人的眼光观察国家,就是从理性的眼光去观察国家,这正是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按照黑格尔的思想,“国家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8]253,“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8]247。作为伦理的前两个环节,即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包含在国家理念之中的,国家是家庭和市民社会的前提、目的和真理。
刚刚踏入社会的马克思,碰到的第一件难题就是物质利益问题。在《关于林木盗窃的辩论》《摩泽尔记者的辩护》等文章中,马克思开始质疑理性国家观,直指普鲁士国家已沦为富人的奴仆,只为富人奔波。带着利益和理性原则关系问题所带来的困惑,马克思仔细研读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在黑格尔那里,市民社会作为“需要的体系”,是个人利益的争执地。“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8]197但是,如果个人不同其他人发生关系,那么他就不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就形成了市民社会中为满足自己而去满足他人的复杂利益关系。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的这些说法,但与黑格尔不同的是,他将市民社会作为历史的发源地和舞台,自觉担负了“对市民社会的解剖”的任务。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即“需要、劳动、私人利益和私人权利等领域”[9]188,市民社会的要素是财产、家庭、劳动方式等。市民社会是以实际需要、利己主义为利益调控原则的社会,它“扯断了人的一切类联系,代之以利己主义和自私自利的需要,使人的世界分解为原子式的相互敌对的个人的世界”[9]196。犹太人是市民社会的恰好例子,犹太人的世俗基础是实际需要、自私自利,犹太人的世俗礼拜是做生意,犹太人的世俗之神是金钱。犹太人的气质正是私有制的气质。故而犹太人的解放(指代市民社会异化和分裂的消除)只能够依靠私有制的消亡。“犹太人的解放,就其终极意义来说,就是人类从犹太“Jude”一词除有“犹太人”“犹太教徒”的含义外,还有“高利贷者”“唯利是图者”的意思,参见马克思的《论犹太人问题》的编者注[9]192。精神中得到解放。”[9]192
这就涉及马克思的异化思想。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提到三种异化,即宗教异化、政治异化和社会异化。这些异化都是以某种二元分裂性为标志的。宗教异化制造出了上帝,并以上帝为中介来重新获得人的救赎;政治异化制造出了国家及其自由、正义等原则,并以此为中介来完成人的救赎。但马克思认为,无论是宗教还是政治,都不能完成人的真正救赎,这是因为社会异化这个总根源并没有消除,而所有的异化都源于社会异化。这里的社会异化,主要是因为私有制所引發的世俗社会的分裂。这样,马克思就把宗教和政治问题转化到了世俗社会即市民社会中了。所有的历史秘密,都应从市民社会的分裂来说明。
由此,马克思寻找到了国家的根源,认为国家建立在市民社会基础之上。黑格尔将国家视为理性的化身,视为市民社会的前提、真理和目标。而马克思将市民社会视为国家的前提,政治国家建立在市民社会基础上,国家“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但是国家并没有真正成为人与其自由之间的中介者。这样,马克思就完成了对黑格尔市民社会和理性国家观的颠倒,完成了理性国家观和现实国家观的颠倒。
马克思实现了对黑格尔用理性国家规定市民社会即用理性原则规定社会利益做法的颠倒,并把消除世俗社会的分裂即消灭私有制作为其实践理论的根本旨趣。马克思在消除了理性王国的神话之后,力图克服从天上到地上的思辨哲学的局限性,从而寻找新哲学的基础,即“从世界的原理中为世界阐明新原理”[10],并有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对无产阶级革命原则的首次表述。无产阶级是“一个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该阶级被市民社会的自私本性所制造并被纳入到市民社会的运作轨迹中。但是由于这个阶级所受的“普遍苦难”和“一般的不公正”,它和市民社会的根基即私有制具有全面的对立而非片面的对立。片面的对立可以通过“非完全的政治革命”完成,而全面的对立只能够通过社会革命完成。这就是马克思提出的新原则:“无产阶级要求否定私有制,只不过是把社会已经提升为无产阶级的原则的东西,把未经无产阶级的协助就已作为社会的否定结果而体现在它身上的东西提升为社会的原则。”[11]213
这样,青年马克思就从“世界本身的原理”、无产阶级的“自身的存在的秘密”中寻找到了新的世界观和新原则,即人类解放原则,或者用马克思的话说,社会原则。社会原则,即消除社会的分裂,从根本上取消宗教异化和政治异化的根源,彻底实现人的解放和自由。
三、中后期马克思恩格斯:“李嘉图”和“黑格尔”的双显
葛兰西(Antonio Gramsci)曾做过一种指认,认为马克思主义等于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加黑格尔。这种判定具有一定的独断性。但是作为一种思路,如果将“李嘉图”理解为马克思恩格斯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把“黑格尔”理解为潜在地支撑马克思恩格斯整个社会理论的哲学原则,那么这种说法有一定的启示性。在本部分,笔者延续前文提出的利益和原则的分析路径,将“李嘉图”理解为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利益领域即经济领域的研究,将“黑格尔”理解为马克思恩格斯政治经济学研究及社会历史发展论的哲学原则,并认为,中后期马克思恩格斯所开辟的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核心的社会发展研究路向,存在着“利益”和“原则”双重线索的耦合关系。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真正经济学的研究应该从“经济事实出发”,并表达了所有人类科学将发展为一门科学的想法,认为“感性必须是一切科学的基础”[12],科学只有从感性意识和感性需要出发,才是现实的。与此相应,马克思提出了消灭哲学的说法。消灭哲学的说法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就有了清晰的表达。在以后的文本中,此种说法仍有持续的体现。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當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关系,而不应该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这正是“新的实证科学”和“真正的知识”的特点。
马克思恩格斯诸多关于“新的科学”及“消灭哲学”的说法带给我们的疑问是:此时他们从直接的经验、经济事实、感性出发的实证科学思路,是否真的摆脱了哲学的影响?笔者认为,哲学尤其是德国哲学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影响并没有因为“消灭哲学”的说法而终结,其秘密就在于马克思所说的:“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够消灭哲学。”[11]206哲学成为现实是德国哲学的传统和原则,理解这一点,就把握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批判理论和未来社会构想的隐性原则。马克思恩格斯中后期的整个经济学考察,都受到黑格尔所代表的德国哲学的影响。
《哲学的贫困》是马克思在布鲁塞尔时期的一部重要经济学著作。在该著作中,马克思批判了蒲鲁东(Pierre Joseph Proudhon)的经济学思想。他指出,蒲鲁东的整个观点只是“通过思想的运动建设世界”的黑格尔式思维方式。蒲鲁东按照好的和坏的方面去理解经济现象,将一个经济范畴当作另一个经济范畴的消毒剂。马克思则认为,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是联系在一起的,财富由贫困创造,富足由不足产生,企图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消除坏的方面、消除贫困是不可能的,“两个相互矛盾的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谁要给自己提出消除坏的方面的问题,就是立即切断了辩证运动”[13]。值得注意的是,在批判蒲鲁东的过程中,马克思一方面批判了黑格尔,认为黑格尔只是通过思想的运动建设世界,只是根据其绝对方法把人们头脑中的思想加以系统的改组和排列;另一方面,马克思坚持了黑格尔的矛盾双方共存的辩证法观点,继承了其正反合式命题并利用否定之否定原理对蒲鲁东进行批判,而且高度肯定了黑格尔关于“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的命题,认为这是黑格尔历史辩证法的深刻见解。
1859年,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出版。同年,恩格斯专门写了一篇评论该著作的文章。在文章中,恩格斯指出,马克思的这部著作绝不是对经济学的个别章节做零碎的批判,绝不是对经济学的某些问题做孤立的研究,而是从联系的、系统的观点进行研究。而这种联系的、系统的观点,正是黑格尔的辩证法。马克思自觉担当了把经济学研究和黑格尔方法结合的任务。“马克思过去和现在都是唯一担当起这样一件工作的人,这就是从黑格尔逻辑学中把包含着黑格尔在这方面的真正发现的内核剥出来,使辩证方法摆脱它的唯心主义的外壳并把辩证方法在使它成为唯一正确的思想发展形式的简单形态上建立起来。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以这个方法做基础的,这个方法的制定,在我们看来是一个其意义不亚于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成果。”[14]
在以后的《资本论》等著作中,也一直存在着黑格尔的影响。这种影响,一方面体现为经济学研究的思维方法;另一方面,也是最根本的方面,体现为辩证法对马克思未来社会构想的策源作用。黑格尔辩证法是马克思未来社会构想的伦理学源泉。按照马克思1867年《资本论》第一卷序言的说法,经济学研究的材料具有特殊的性质,即“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15]10,那么,对于这个杂乱的利益领域,怎么通过现象—本质分析法来寻找其中的规律,并把这种历史规律引入到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对未来社会的建构理想中,这正得益于马克思从德国哲学寻找到的方法论资源。
正如恩格斯所说:“如果不是先有德国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那么德国科学社会主义,即过去从来没有过的唯一科学的社会主义,就绝不可能创立。”[16]正是在哲学思维的启示下,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资本主义的同时完成了共产主义的理论架构。没有哲学的无限性思维为参照系,就没有对资本主义的当下批判,更没有未来社会的构想。整个来看,德国哲学为共产主义思想提供了哲学原则,古典经济学则为共产主义思想提供了利益论基点。共产主义是建立在旧有的社会形态上的,是私有制的必然结果。从物质利益动因出发进行的经济学研究,经过哲学原则的整合,促生了共产主义思想。这样,依照历史辩证法,人的利益实现了自己的高级形式即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15]874
四、总结与启示
本文的任务是要呈现蕴含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中的利益和原则问题。本文首先揭示了恩格斯早期文本中隐含的利益和原则问题,并沿着这一思路,讨论了该问题在马克思早期思想中的体现,以及在他们中后期思想中的体现。由此显现“利益”和“原则”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理论架构中的思想质素作用,及此问题对于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全部理论的重要线索作用。
世界上的各种纷争,无非因两个东西而起,一是利益,二是原则。利益,就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由于主体需求与客体匮乏的张力关系而引发的对客体的占有性诉求[17]。原则,就是较为系统的价值规范和目标。黑格尔曾在《历史哲学》中将原则理解为“最后的目的、使命,或者‘精神的本性和概念”[18],并认为原则是一种内在的、普遍的、抽象的东西。利益是人的一种存在诉求,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情境下基于某种生存体验而形成的益品诉求。与利益更关乎物质层面和生存直观相对应,原则属于精神思想领域。原则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价值规范、目标,它是较为普遍化的价值诉求。
利益属于“是”的领域,原则属于“应该”的领域。科學理论则为“是”与“应该”的统一。马克思主义是在反思现代文明、批判资本主义异化现象、聚焦政治经济学批判基础上探索人类未来发展之路的系统理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令人信服的解释系统,在实然世界和应然世界之间搭建了一条希望的桥梁,从而成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图式和方法。因此,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原则,它是在当时“原则之间的斗争如火如荼”的背景下生长出来的新原则。同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创立理论之初,已经表达了明确的利益立场即为谁说话的问题。所以,马克思主义也代表了一种利益,它是以人数最多的普通民众的利益为明确意识的,故而有着更为宽厚的利益基础。概言之,“利益”和“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思想质素和理论线索,我们不仅应重视其对于理解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体系的提领作用,也应重视其对于当下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启示意义。历史发展是历史动力(利益)和历史目的(原则)的统一,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应该坚持这两方面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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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 娅)
收稿日期:2020-07-20
基金项目: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项目“同意论启示下我国意识形态工作发展创新研究”(C3220051303)。
作者简介:卢永欣,男,河南沈丘人,博士,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哲学传统、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