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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感性世界”到“感性的人的活动”

2021-08-16王浩斌黄美笛

王浩斌 黄美笛

摘 要:在标志着唯物史观创立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基于唯物主义的“实践”立场,以“感性的人的活动”为逻辑中轴,不仅对纯粹思辨哲学以及旧唯物主义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而且深入地阐发了“实践唯物认识论”的深刻内涵。马克思的实践唯物认识论有四个重要维度:第一,强调实践是“感性的人的活动”;第二,强调实践所立足的“周围的感性世界”是历史的产物;第三,强调实践不仅仅是认识论的基础,亦是一种态度,蕴含着一种“能动的活动”内涵;第四,马克思的“实践唯物认识论”不仅强调实践性,而且强调社会性、历史性,通过对社会性、历史性的强调,突显出马克思认识论的革命性与批判性。

关键词:感性活动;对象化;社会理论

中图分类号:A8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21)03-0001-09

自近代以来,随着从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变,“认识何以可能”这一认识论问题成为现代哲学研究的中心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出发,对此问题做了深刻的回答,其中最经典的就是马克思(Karl Heinrich Marx)《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所确立的科学实践观,这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提供了科学的立足点。不过,在这一文本中,马克思从唯物主义的实践立场来回答“认识何以可能”这一近代认识论问题时,是以一种隐而不显的方式表现出来的,不像纯粹的哲学家们通过很大的文本篇幅来谈这个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世哲学家对马克思认识论的理解。作为一个思想家、革命家,马克思更加关心改造现实世界,而不仅仅是“解释世界”,更不限于思考与回答“认识何以可能”这一问题,但在其批判与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又对“认识何以可能”这个问题做了科学的回答,蕴含着丰富且深刻的哲学内涵。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需要对马克思的这一文本进行认真解读,在此基础上厘清马克思超越近代认识论的唯物主义逻辑进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在标志着唯物史观创立的《提纲》中,马克思基于唯物主义的“实践”立场,分别从“感性的人的活动”“对象性活动”“革命性(社会)实践”这三个层面,对纯粹思辨哲学以及旧唯物主义进行了深刻批判,深入地阐发了“实践认识论”的深刻内涵,并将认识论问题与社会哲学问题联系起来,突显实践唯物认识论的社会性、历史性内涵,使马克思的科学的社会历史分析以及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与革命建立在坚实的认识论基础之上。

一、从“感性世界”到“感性活动”

自理性主义哲学兴起以来,哲学家们就把世界、自然、历史等解释为服从于理性原则的结果。作为理性主义哲学家,黑格尔在这个问题上走向了极端,认为人类的活动是被概念(作为理性认识的结果)所决定的主体活动。在他看来:“哲学的最高目的就在于确认思想与经验的一致,并达到自觉的理性与存在于事物中的理性的和解,亦即达到理性与现实的和解。”[1]5也就是说,在黑格尔那里,认识只不过是人的“自觉的理性”达到与“存在于事物中的理性”的一致。由于黑格尔将绝对理性视为整个世界的主宰,完全抛弃了认识的经验基础,仅将认识视作绝对理性自我展开和实现的过程,这就将西方近代思辨认识论推向了神秘主义的深渊。费尔巴哈(Ludwig Andreas Feuerbach)看到了黑格尔思想的局限性,试图从其对立面,即“感性存在本身”这一意义上来突破认识论的既有困境。在他看来,“人的本质是感性”,因而哲学必然要以“世界上最感性的、最敏感的生物”——人为出发点[2]212-213。马克思赞同费尔巴哈对“感性”的恢复,但同时指出,由于费尔巴哈仅仅将视野局限于单纯的感性直观,因而他的“感性”依旧是思辨哲学家眼中的感性,它无法确立“感性”的真实。

基于此,马克思在《提纲》的第一条中首先表明了“感性”这个概念的重要性,明确指出:“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3]499那么,何为感性,为何唯心主义不知道感性的活動本身?这是我们首先要思考和回答的问题。

实际上,思辨哲学家并非不知道感性,而是在认识论问题上,其思考从“感性世界”出发。首先对“感性世界”概念做出哲学阐释的是康德(Immanuel Kant)。康德认为,感性世界无非是“现象的总和”,也即“现象界”或“自然界”,与之相对的概念是“自在之物”,前者以后者为基础。我们能够获知感性世界,但我们永远无法获知作为感性世界基础的自在之物。我们生存于感性世界之中,“感性世界(即做成现象的总合的基础的一切)之与未知者之间的关系就好像一只钟表、一艘船、一团军队与钟表匠人、造船工程师、团长之间的关系一样。对于这个未知者,我固然并不认识它的‘自在的样子,然而我却认识它的‘为我的样子,也就是说,我认识它涉及世界的样子,而我是世界的一部分”[4]。因此,康德认为,感性世界虽然不是自在之物,但它却源自人类的感性和理智的形式,因为它能够作为一个自在世界的“为我”而被我们把握。所以,康德为人的认识划定了界限,使得认识论成为一个独立的新领域。

在马克思那里,只有对真正现实的、感性的人来说,才有一个真正现实的、感性的世界[5]。从表面上看,马克思似乎也和康德一样谈论感性世界,认为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不断地在广度和深度上将“自在世界”转变为“感性世界”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实践活动对世界自在性的扬弃不仅仅在于认识世界,更在于这种扬弃意味着人按照自身的需求与目的对自然存在物自在形态的改变,也即创造出一个“为我”的感性世界。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都谈及感性世界,但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与康德有重大不同。

一是马克思认为,自然界脱离了人的感性活动,因而只能表现为思想上没有任何具体规定的抽象物。对此,马克思认为,在进行哲学思考时,我们应当立足于感性世界而非先在的自然世界,这与康德有相通之处,但是,马克思并未否认独立于人而存在的自然世界。这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立场所决定的。

二是马克思在谈及感性世界的同时强调人的活动。也就是说,马克思所理解的“感性世界”不是先于人的存在且外在于人的活动的“自在世界”,而是以人的感性活動为基础,并随着人的感性活动的不断发展而发生着历史性变化的现实生活世界。换言之,思辨哲学家虽关注感性世界,但他们对这个感性世界的理解,强调的是“观念的活动”,而马克思则强调这个感性世界是“人的活动”产物。笛卡尔(René Descartes)、休谟(David Hume)、康德等思辨哲学家均发现人类的感知、直觉、表征、判断等都属于纯粹意识,但都没有看到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可以超越纯粹意识,这正是马克思批判和超越他们的地方。在马克思看来,感性世界有一个必须澄清的前提,即“感性的人的活动”是感性世界的现实基础。人的感性活动和以人的感性活动为基础的感性世界是人认识的前提与基础。唯其如此,康德意义上的作为自在世界的“为我”的感性世界才能得到合理解释,因为感性世界本身就是在“我”的实践活动中被创造出来的世界,这个世界中存在的一切事物、现实、感性都是被人的感性活动所规定的存在。用哲学的语言来表述就是人的感性活动为感性世界奠基,因此我们必须将感性世界当作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只有将人的感性活动视作感性世界的基础,我们才能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从而都能够将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3]528。

这是因为,首先,现实的人的本质就在于他的感性活动。如果像费尔巴哈那样,只将人看作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就无法理解什么才是“现实的人”。其次,现实的自然界是“人通过自己的活动按照对自己有用的方式来改变自然物质的形态”[6]的结果,只有在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中生成的自然界,才是真正现实的自然界。由此可知,我们的认识并非出于对自在世界的抽象把握,而是出于对我们实践范围内的各个对象及其相互作用的抽象把握。实际上,我们并不需要回答自在世界的自在形态是否可知这一问题,因为我们所有的认识都必须且只能以实践活动扬弃这个世界的自在性为前提。人的感性活动是感性世界之所以产生的源泉,离开了人的感性活动,感性世界就会失去其支柱,就好比无源之水终将干涸。

需要注意的是,在文本中,马克思有时也把“感性世界”称作“感性活动”,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他所说的“感性世界”当作纯粹思辨认识论所说的“感性世界”来理解。即使在这些文本中,马克思也提及感性世界的概念例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判费尔巴哈时指出:“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3]529-530,但要注意到,他所说的感性世界虽然在用语上和思辨哲学家一样,但指的是现实的个人的“活生生的感性活动”[3]530的创造物,而不是像思辨哲学家所认为的那样,它是个人主观的思辨产物。

二、从“感性对象”到“周围的感性世界”

通过对奠基感性世界的“感性的人的活动”的强调,马克思从认识论的角度突显出了感性世界的视域性。马克思指出,在纯粹思辨认识论中,作为经验视域的人的周围的世界仅仅被视作意识的主观表达。在他们看来,在认识活动开始之前,周围的世界就已存在于认识者的意识范围之中,是由各种起作用的知识所构成的主观世界,是“前识”或“共识”。然而,他们却忽视了这种主观表达必须在感性世界中才能发挥作用的事实,因为认识的对象不是自在的,而是在人类的社会性实践活动中被给予的。据此,我们也就可以理解马克思在《提纲》第一条中所指出的旧唯物主义在认识论问题上的缺陷:“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3]499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能够使主观的知识超越纯粹的意识范围,马克思说的感性世界可以理解为一个由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创造出来的对象化世界,是超越人的内在意识的客观化世界。他以樱桃树为例进行了论述:“大家知道,樱桃树和几乎所有的果树一样,只是在几个世纪以前由于商业才移植到我们这个地区。由此可见,樱桃树只是由于一定的社会在一定时期的这种活动才为费尔巴哈的‘感性确定性所感知。”[3]528

在费尔巴哈那里,“感性”是指人的感觉、情欲,是现实性,费尔巴哈提出:“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即现实的,是说它是感觉的对象,是感性的对象。”[3]211也就是说,费尔巴哈只承认感性对象的直观性在马克思看来,直观唯物主义的直观性在于混淆了感性世界与自在世界的区别,将感性世界视作以自身为根据的自在实体,如费尔巴哈所言:“存在的根据在它自身中,因为只有存在才是感性、理性、必然性、真理,简言之,存在是一切的一切。”[2]115按照这种观点,感性世界只不过是一种直观的对象,这就是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为何不能理解感性世界在对象化世界中通过对象性活动来确证自身的主体性的原因。,马克思却并不简单地将感性理解为人的主观感觉,而是理解为人的活动,理解为现实的“对象性活动”(gegenstndliche),从而就超越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的对象性的角度,也超越了近代理性主义的主体性立场。可以说,对象性活动这个概念的提出,使马克思一上来就超越了近代哲学主客体二分的立场,从人类历史性实践的高度来把握认识论问题。

马克思认为,人是一种进行对象性活动的存在物,“当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此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定是对象性的活动”[3]209。这里要注意的是,马克思虽然和费尔巴哈、黑格尔一样,使用对象性(对象化)这个概念,但他在使用这些概念时,始终与一个关键概念即“活动”联系在一起,这使马克思所理解的对象性,不是简单地指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单向度关系,而是将“我”与“对象”关联在一起,从而打破了近代认识论关于意识内在性的思考范式。

在纯粹思辨认识论研究中,无论是西方传统的认识论观点,还是当下的现象学研究,都未能解决认识如何“切中”超出意识范围之外的客体这一问题。而马克思批判纯粹思辨认识论,回答这一問题的关键在于对感性活动的“周围的感性世界”的强调。

在澄清感性活动与感性世界关系后,马克思从空间和时间(历史)的维度对“感性世界”的视域性作了进一步的阐释。从空间性层面来看,马克思将感性世界理解为实践主体的活动范围。他指出,人实践的范围必然涉及自然世界,当然,这里的“自然世界”并非传统意义上先于人而存在的自在之物,也不是超越了现实感性活动的抽象整体,而是人时刻身处其中,在其中生产、劳动的自然世界。从实践出发来认识世界、解释世界,就必须始终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意义上来进行理解。这种围绕在现实的人的具体活动周围的自然世界,被马克思称为“周围的感性世界”。从这一意义上看,马克思的感性世界类似于胡塞尔对“周围世界”的理解,也即“实践着的主体现实的、可能的视域(Horizont)”[7]。这是马克思认识论视域性的体现之一。

马克思认识论的视域性还体现在时间性层面上。马克思非常重视主客体关系的历史性,指出人“周围的感性世界”具有时间上的视域性:“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奠定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他们的社会制度。”[3]528历史性被马克思看作是人的实践活动的本质规定,而实践是历史的前提对此,马克思曾说:“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3]531。感性世界不是出现在人之前、存在于人的行为之外的自然世界,而是以人的感性活动的现实世界为基础,随着人的感性活动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而发生变化的世界。

从哲学层面上看,“感性”意味着“不同于单纯自发性的感受性”,“活动”意味着自我活动、纯粹活动的自发性本身,二者分别具有一种“受动性”和“能动性”特征。在一定意义上,“感性活动”意味着受动的能动性或能动的受动性,意味着一种包含主客体之间矛盾发展的历史(存在)过程,其矛盾形式的展开与扬弃在于革命的实践按照马克思自己的说法:“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3]500,正是这种革命性体现了历史性。

马克思认为,感性世界的基础是人的感性活动,是人与感性世界的相互作用,感性世界应理解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3]530,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发生的“事件”便是“现象”。围绕人们的感性活动,形成了一个个独特的、具有时间性的实践空间,张一兵教授称之为“实践场域”:“社会实践中主客体相互建构作用和主体共振所产生的客观效应整体,这是一种现实存在的实践作用场……社会实践场是实践唯物主义哲学框架中重要基础范畴。”[8]可以说,这个实践场域是感性活动的领域,它决定了现象的显现方式。我们的认识之所以能够切中客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从人的感性活动出发,认识能够超越纯粹的内在意识,进而“切中”客体。当然,这个客体必须是实践场域内主客体间相互作用而呈现出来的现象。其二,不存在超越感性世界而切中自然界的认识。因为,一切能够为我们所认识和把握的存在物,都是感性世界中的存在物。任何现象只有作为人的感性活动的存在物,作为“实践场域”中的存在,才能为我们所把握。

三、从“客体直观”到能动的实践理解

人的认识不仅受到实践场域中的活动的制约,还受到人在实践场域中的自我理解、自我超超性(革命性)的制约。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认为,人类是自我诠释的动物,社会实践应当按照行动者的社会意义来进行阐释,“说人是一种自我理解的动物,不仅是说人类具有形成对自己的反思性观点的不可抑制的倾向,而且,作为一种自我理解的动物,他总是部分地由自我理解所构成,也即通过投置于他的含义的理解所构成”[9]。这就是说,人并不是简单地存在着,而总是在询问和解释自己。因而,人的认识总是部分地由自我理解所构成。泰勒还认为,主体的实践也是由主体的理解所塑造的[10]。具体而言,人类的自我理解能力并非源于先天的认识,而是基于实践活动以及文化框架中的日常生活,也即具有一种“理解框架”。

正是由于“理解框架”的存在,使得人的认识并不能只诉诸于先天的自在之物,也不能一味强调“直观”,而必须时刻强调人的实践与周围的感性世界的相互作用。因此,在《提纲》中,马克思尖锐地指出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3]501,批评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直观唯物主义“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3]499,认为直观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3]502。

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以客体、直观为出发点来解释世界,这实际上是一种实证的研究方式。我们或许可以说,使用这种方式来研究自然科学是可行的,但使用它来研究社会科学则是行不通的。例如,我们完全无法实证地去理解“货币”这一概念的含义,因为货币是人类经济活动的产物,它会随着人类经济活动方式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因而无法完全通过实证的方式来把握。直观唯物主义这种对客体和直观的强调,其实类似于“自然态度”。从哲学的角度来说,自然态度可作以下理解:其一,类似于“普通人而非专业人士的理解”“理智健全的人的认识”等;其二,它通常与经验性生活直接相关,可理解为“没有上升到理论层面的、或没有经过反思的经验性认识”[11]。无论作何理解,自然态度这一概念都强调人所受到的境域化限制。而理论态度则不同,它试图在全面的理想状态中把握自身,要求舍弃自然态度,进而摆脱境域化的限制。正是基于这一点,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观念论强调超越自然态度、突显理论态度——理解(概念与范畴)的重要性,这在认识论上比直观唯物主义“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更为深刻。然而,问题在于,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观念论局限在纯粹意识哲学领域来谈理论态度,忽视了实践在认识中所发挥的根本性作用。在马克思看来,不管是直观,还是抽象思辨都不能离开人的实践活动去理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3]192,“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3]501 。因此,“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3]500,而不是仅在意识哲学中思考真理性问题。总之,马克思实践认识论不仅超越了直观唯物主义的自然态度,而且超越了观念论的理论态度,这使其实践概念还特别蕴含着一种能动的活动(Ttigkeit)的内涵,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3]529。换言之,马克思的实践范畴不仅仅是认识论的基础,亦指向实践态度——“行动”。哈贝马斯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提出其“交往行动理论”并试图以此重建历史唯物主义。

为了更好地理解马克思认识论的实践(行动)的内涵,在阐述马克思的能动的活动概念之前,我们先考察一下提出“社会现象学”的舒茨(Alfred Schutz)对自然态度及行动的看法舒茨的理论旨趣在于建构关于人类世俗实在的现象学,即“关于自然态度的现象学”,其理论明确昭示了现代哲学研究从认识论向社会哲学转变的趋势,这与马克思实践认识论对认识论与社会哲学的结合有相似之处,因此本文在此处选择舒茨的观点进行考察,以便于更好地理解马克思的认识论观点。。

舒茨一方面赞同胡塞尔(Edmund Gustav Albrecht Husserl)对自然态度的基本理解,另一方面又认为自然态度才是我们对这个世界应当采取的态度,不应将自然态度悬搁起来。他认为,在自然态度中,我们只能作为生活世界的一个个片断存在,不能作为整个生活世界而存在。虽然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但我们作为个人来说却是有限的。因此,人们所有的认识都是关于世界的特定方面的认识。也就是说,人的认识具有局限性,我们不可能掌握整个生活世界的全貌。但即使如此,舒茨还是强调,这些认识对于实践意图而言是足够的[12]89。

舒茨的自然态度不仅是一种态度,而且蕴含着“行动”的含义,后者源于韦伯(Max Weber)对“行动”(Handeln)概念的理解。基于韦伯的观点,舒茨区分了“行动”与“行为”:其中,“行动”指的是“行动者预先设计的人类行为举止”,而“行为”则指的是“已经完成的行动”[12]47。据此,舒茨认为,强调过程的行动既是自然态度的前提,又是自然态度的结果。由于自然态度具有局限性,持有自然态度的人不具有理论兴趣,而是具有突出的实践兴趣,这种实践兴趣就是“某种实用的动机”。由此,自然态度也就具有了人的“行动”的含义。

相较于舒茨,马克思的实践观具有更加丰富而深刻的内涵。一方面,不论是“行动”还是“行为”,实质上都属于人的活动,舒茨虽然敏锐地认识到自然态度的行动内涵,发现了人的认识的实践兴趣,但其浓厚的思辨色彩遮蔽了他进一步发现实践“能动性活动”内涵的现实可能性。另一方面,舒茨虽然宣称要建构“关于自然态度的现象学”,但他对自然态度的理解是为其“生活世界”概念而服务的。他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处于生活世界中的社会个体都必然受到外部自然、社会、文化等一系列“事件”的制约,这些制约是理解意义的现实基础。而舒茨仅用“自然态度”来概括是远远不够的。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则与现实的感性世界紧密相连。马克思认为,现实世界是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世界与意义世界,是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联结而成的自然、社会和人相统一的“感性世界”与“意义世界”的有机统一体,可以说这一观点不仅是对直观唯物主义自然态度的超越,同时也是对德国古典观念论理论态度的超越。

四、从个体认识论到社会历史认识论

近代认识论将认识活动视作完全独立的主观活动,关注意识的内在性,强调认识的独立性发展,这使它容易陷入个体主义的立场,从而忽略认识的社会性内涵,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处于生活世界中的社会个体都必然受到外部自然、社会、文化等一系列“事件”的制约,正是这一系列事件构成了认识的社会性。可以说,社会性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也是马克思批判前者的重要切入点之一。毛泽东在《实践论》中也强调“社会实践”对真理性认识的重要性:“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13]在此要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所说的实践是指社会实践,而非个人主义的实践,这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强调人民史观而非英雄史观是一致的。正是基于这一立场,马克思从一开始就放弃了对单纯的自我内在性的论述,转向在内与外、主体与客体统一的感性活动中追求人与自然、社会的历史联系。这使得马克思的认识论具有社会历史认识论的特质,其目标是“改变世界”,其主题与阶级斗争、社会革命、生产活动、全人类解放等重大历史实践直接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马克思的认识论不仅强调实践性,而且强调实践的社会性、历史性,通过对社会性、历史性的强调,突显出马克思认识论的革命性与批判性。

首先,马克思的实践认识论强调认识的社会性,指人的认识直接依赖于社会实践,实践的社会性决定了认识的社会性。在实践层面上,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也即在肯定个人自身之外,必定存在一个不同于“我”的“他者”,这个他者既可以指向物,也可以指向人。当他者指向人时,就关涉自我与他人的关系问题。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认为,马克思实践唯物认识论中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模式是“具体的人的主体间性、是人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相继存在和同时存在的共同体”[14],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个体是社会的存在物,社会并非一个抽象的主观概念,而是包含了政治活动、经济活动、科学艺术等创造活动的现实的人类社会,所以马克思强调:“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3]188从这个意义上看,马克思所说的实践就是社会实践,即生产活动、阶级斗争等,正是基于社会实践活动的哲学立场,马克思明确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3]501实践的社会性与社会生活的实践性,从根本上决定了认识的社会性。

其次,马克思的实践认识论强调从经验、观察出发,但却不止步于此,而是同時强调,有效的认识本身就是对客观实在的一种正确反映,认识的有效性,由实践对于主客体一致性的要求积淀而成,是指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共同体成员共同认可的有效认识。起初,抽象出来的认识大都以个人的思想成果形式存在于个别人的头脑中,因此,认识的共同有效性或普遍被接受性还需要一个社会化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借助于实践交往来实现。正是从这个角度,马克思特别指出了语言的本质及其重要性:“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3]533作为一种实践交往活动,语言是联系自我与他人的媒介,与社会关系紧密相连。借助于语言,认识的共同有效性逐渐在人们的实践中被提炼出来,内化于不同的人的头脑中,成为社会共同体成员共同认可的有效认识。

但是,这种被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即便是有效、可靠的认识,也绝非等同于绝对真理,只是特定的历史与社会实践场域中的产物,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就是在这一点上误解了马克思。哈贝马斯认为,认识论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获得可靠的认识”[15],他以语言为核心,将言语交往这种认识工具外化为唯一的认识形式,将人们达成的共识视为真理性共识。哈贝马斯批判的认识论最终走向对一种共识性的绝对真理的论述。这是一种典型的只强调认识的社会性,而忽视了“实践的社会性是认识的社会性的基础”。

最后,马克思的实践认识论强调认识的社会性,还指认识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从认识的主体层面来看,马克思认为,虽然人的认识由具体的个体进行,但每一个个体都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这就意味着,马克思的实践认识论既不是从孤立的具体出发,也不是从抽象的社会整体出发,而是从社会关系出发的认识论。作为认识的主体的人是一种关系性存在,不存在脱离关系而存在的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3]533。实际上,传统西方哲学史上对人的各种规定,例如“人是政治的动物”“人是文化的存在物”或“人是具有创造性的存在物”等,都是建立在人与周围世界的关系基础上来说的。

纯粹思辨的认识论将人视作认识的主体,而不是社会活动与社会关系的主体,这就剥夺了人的认识产生所依赖的社会关系,使其眼中的人不具有“现实性”。而马克思将人理解为现实的、具体的、从事各种实践活动的、存在于各种复杂关系中的存在,认为人的社会关系是人所有关系的核心。因此,马克思所理解的认识主体始终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实践活动的人,是作为社会行动者的“现实的个人”[3] 516-517,而思辨的认识论只是将人视作认识的主体,并非行动主体、活动主体,从而使其认识主体不具有马克思所说的现实性。

认识的主体也就是社会行动的主体,在社会行动中,人并不能随心所欲,而是必然被某种超越个体的社会关系所制约。一旦社会关系发生变化,人本身也就随之发生改变,从人的认识关系来看,不论是人与自身、人与物还是人与人之间的认识关系,都建立在社会关系基础上。马克思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505因此,人是具有社会性的人,人的认识是具有社会性的认识,从这个角度看,认识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产物,这使得认识具有一定的价值性、阶级性——反映了某种阶级意识。当然,马克思强调社会关系对人的行动与认识的限制,并不是否定个体的建构性,而是积极地、能动地参与整个社会的建构,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这就是前文所述“实践态度”与现象学的“自然态度”所不同的“能动性活动”内涵。

从社会层面来看,不仅人是一种关系性存在、活动性的存在,社会也是一种关系性存在与活动性存在。现实的个人的实践活动在社会关系中展开,受到社会关系的制约,而人又建立和改造着现有的社会关系,不断生产着新的社会关系。社会随着人们之间关系的不同结合而表现为不同形式的社会,社会关系的形式不同,社会的形式也就不同,人的认识也就不同。那种认为人的认识与社会性不相关,而与意识的内在性与普遍性相关的纯粹思辨认识论观点,缺乏的正是马克思这种对社会关系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把握。

更重要的是,在马克思那里,科学认识论是要为人类解放这个目标服务的,因此,科学的认识论必然具有革命性与批判性。我们必须注意,马克思在认识论问题上的真正旨趣在于“改造世界”而不仅仅是“解释世界”,因此,在实践中证明认识的真理性恰恰意味着对世界的批判与革命。这正是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3]499的原因。换言之,作为真正的唯物主义者,仅仅谈论认识的社会性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基于具有社会性意义的“革命的”和“批判的”活动,才能将认识论与社会历史问题真正地联系起来、与人类解放结合起来。在这个意义上,真正的唯物主义者,同时也是共产主义者。

五、总结

总之,马克思基于实践基础之上的唯物主义认识论,是以“人的感性的活动”这个概念为核心建构起来的,正是基于“人的感性的活动”这个理论中轴并在此基础提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立场,使马克思对现实主体及客观世界的唯物主义理解,以及对唯物主义的关于思维、观念、意识、实践、社会关系等核心概念的理解建立在深刻的哲学基础之上。从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以及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观念论的批判表明:离开了革命性的社会历史实践,无论如何探讨认识的可能性,都不可能真正回答“认识何以可能”这一认识论的中心问题;我们不能只从意识层面来讨论自然态度、周围世界等与认识相关的概念,而是应当突破纯粹意识哲学的框架,让具有实践意味的主体概念沉降到直接的社会历史生活中来,将主体视作“现实的个人”、社会生产关系中的人,以“人的感性活动”为支点,以社会历史性的实践为基础,并且从这种活动的现实性、历史性、革命性、批判性出发,才能真正回答“认识何以可能”这个认识论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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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 娅)

收稿日期:2021-03-1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文化政治学研究”(15jjd710005)。

作者简介:王浩斌,男,福建宁德人,博士,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马克思主义文化政治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黄美笛,女,四川宜宾人,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