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格局努力打造上海法院“网上枫桥新经验”
2021-08-16刘晓云
刘晓云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今年2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立法上对促进和规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作出规定。
上海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条例规定,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立足司法职能定位,依托“1+2+3+X”模式(“一个平台”+“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窗口和司法局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入驻法院调解窗口”+“人民调解、专业调解、法院调解3支队伍”+“一系列制度规范”),实现一体化诉源治理、一站式诉调对接、一平台网上解纷,努力打造“网上枫桥新经验”。去年以来(截至今年5月,下同),全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共调解成功各类案件9.6万件,平均调解成功天数14.4天;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案例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分别入选“2020年度上海市法治建设十大优秀案例”和“2021年上海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市级十大重点项目”。对上海法院全面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形成的多元解纷新格局和“网上枫桥新经验”,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在全国法院推广。
推进一体化诉源治理,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防控
探索试行先行调解机制。去年7月,市高院与市司法局共同印发《关于探索先行调解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对家事、相邻关系、小额债务等十类特定类型纠纷试行先行调解。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在全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设置“非诉先行调解窗口”,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先行调解。通过线上受理、线上调解、线上确认,努力打造全流程线上“先行调解、诉讼对接”新模式。先行调解机制试行以来,当事人通过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直接申请先行调解超4.3万件。先行调解工作经验被条例吸收。
建立矛盾纠纷就地预防化解机制。近年来,上海法院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依托在街道、社区设立“社区法官工作室” “调解工作室”等,与基层综治组织、自治组织共同构建多元化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如,上海二中院以全国模范法官乔蓓华为主设立“乔法官工作室”,上海海事法院设立上海航运集聚中心北外滩审判服务工作站,浦东新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建成“浦东新区纠纷化解一体化服务中心”,徐汇法院成立“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组建了以青年法官和法官助理为骨干的29名社区司法服务队伍),长宁法院专设虹桥街道“涉外社区法官工作室”(满足虹桥街道辖区来自83个国家近万名外籍居民的解纷需求),黄浦法院设立“南京东路商圈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虹口法院根据该区北部、中部、北外滩(南部)三大功能区规划部署分别设立特色化的多元纠纷解决示范点,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多元调解、巡回审判等工作,推进纠纷就地预防化解。由此呈现出立足实际、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工作态势,取得了积极成效。
参与构建复工复产复市大调解机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上海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建立复工复产复市大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多次参与全市复工复产复市大调解工作会议,认真梳理分析疫情背景下的经济社会民生领域矛盾纠纷,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积极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其中,长宁法院调处的15起某电商服务平台涉疫情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系列案,入选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第一批典型案例。
推进一站式诉调对接,强化矛盾纠纷联动化解
建成诉调对接三级网络。目前,全市三级法院均在立案庭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在派出法庭设立分中心,初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区—街镇”三级诉调对接网络,积极开展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本市高院、中院以及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基层法院全部设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联动化解、考核奖励、推广总结等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同时市一、二、三中院和市司法局共同设立行政争议多元调解联合中心,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20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达30%以上。
健全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市高院先后与市司法局、工商局、消保委、旅游局、工商联等10余个部门建立对口领域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公证、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在全市层面建立健全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形成诉调对接社会合力。同时,上海法院将新成立的世界知识产权调解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纳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2020年,该中心接受委托成功调解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近10起),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除此之外,全市中基层法院还结合自身收案特点,拓展对接主体,积极探索各有特色的行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如,海事法院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建立海事纠纷委托调解机制,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計算机行业协会等十多家行业组织签订知识产权多元化解合作协议,浦东新区法院设立“浦东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自贸区商事争议解决分中心”,长宁法院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合作成立全国首个“航空争议调解中心”等等。
创新诉讼和非诉讼程序衔接机制。上海金融法院出台《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在全国首创证券示范判决机制,优化证券纠纷诉调对接模式,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被写入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高院制定《关于群体性金融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创新金融纠纷“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多元化解新机制,并制定《上海法院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多元化解决一站式工作机制的指引(试行)》,指导全市法院在涉外商事纠纷审理过程中,引入或对接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及法律服务机构等社会资源,为当事人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纠纷化解途径和一站式平台服务。浦东新区法院依托自贸区法庭成立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工作室,自2019年9月成立以来,该工作室采取调解、仲裁方式妥善处理涉外商事争议381件,涉及美国、德国、法国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获得中外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推进一平台在线解纷,实现全程服务一网通办
打造全流程智能化在线解纷平台。上海法院率先研发应用“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与全市6400多家人民调解组织以及经贸、银行、证券等行业调解组织互联互通,与全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审判执行系统全面贯通,为当事人提供在线申请调解、委派委托调解、司法确认、起诉立案、电子送达、智能问答等服务,实现矛盾纠纷线上一网通调、一网解纷。自2019年11月平台开通以来,全市法院通过平台在线委派委托调解案件12.7万件,调解成功4.7万件。
升级自动化可视化解纷服务功能。近年来,上海法院全面优化“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性能,为法院、法官、调解员和当事人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在全国率先上线区块链智能审查合约功能,对规定时间内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实现自动立案,强制转入诉讼程序,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权;升级平台自动推送功能,将委派委托调解案件的受理、分派、调解过程、调解完成等全部流程节点信息自动推送至指导法官工作台,为法官提供可视化办理服务;对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的案件,平台将结案后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自动推送至调解员工作台,方便调解员及时学习查找调解不成原因,为调解员提供富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同时平台还将全部调解组织、调解员基本信息向当事人公开,方便当事人查阅和选择,通过“12368短信”、查看“我的调解”等形式向当事人公开案件信息,确保当事人实时知晓案件调解进度和过程信息。
构建全方位系统化配套制度集成。近年来,市高院着力加强平台配套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关于开展民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管理暂行规定》《上海法院特邀调解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并与市司法局共同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探索先行调解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形成了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新体系,提高了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综合效能。
虽然上海法院在全力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探索形成多元解纷新格局和“网上枫桥新经验”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多元解纷机制宣传需进一步加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多元解纷方式的了解还不够全面、细致,部分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对引导诉前调解不理解;诉调裁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拓展完善,特别是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参与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多元纠纷解决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在第三方力量、资金预算、软硬件设备以及专家智库建设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保障完善。
下一步,上海法院将进一步贯彻好中央精神,抓好条例的落实落地工作,确保矛盾糾纷多元化解不断取得新成效;将进一步融入服务保障大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努力将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纳入诉源治理和平安上海建设当中,为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等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将进一步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为导向,加强调解前置、支持保障、管理考核、平台优化等制度创新,继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提升解纷能力和解纷服务品质,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凝聚社会共识,为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