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经典文本《逃避自由》与动漫《千与千寻》论自由哲学观
2021-08-13黄钰滢
摘要:自古希腊至今数千年,“自由”始终为古今中外身处各行各业的人们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近代以来,西方资产阶级更是将自由、平等与博爱作为自身追求的终极目标。近代欧英历史的要旨,实则是为争取更为广泛的自由而尽可能地谋求摆脱与人类相关的一切政治、经济及精神上的枷锁。人类对自由的热爱与向往,从古今名言中便可略窥一二——“自由一旦扎了根,便如同植物般迅速生长”,自由那般美好,让人甘之如饴地倾尽所有。不论是“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还是“不自由,毋宁死”,无一不在诉说着自由的意义与价值在某些程度上已然超出了生命存在之本身。本文基于弗洛姆经典著作《逃避自由》以及宫崎骏经典动漫《千与千寻》对自由哲学观进行分析。
关键词:自由哲学观;责任;追求;《逃避自由》;《千与千寻》
中图分类号:B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11-0-02
古今中外对自由的解释各异却又相互关联。在我国古文中,自由的释义为“由于自己”,即不受任何外力影响全凭自己做主。在古今名家的经典著作中,不难窥见自由的身影,那句“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更是深入人心,“自由”二字在此能与陶渊明所说的自然之意画上等号。自由在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与解放同义,主体想要真正自己做主,必须使自己从外力的限制中得以解放。追溯词源发现,古拉丁语中的自由意为挣脱束缚、从束缚中解脱,英文中表自由之意的单词意为不受束缚与羁绊地生活。自由在西方历史上常关联到的独立、自主及摆脱强制等原初意义,在根本上意味着人类身心依附关系的解除以及主体人格上的独立。
1 自由的定义
自由是政治哲学中的核心概念,因主体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认识存在差异,学术上对自由概念的见解也是不同的。于理论,自由可视为我们作为社会人的一种权利,从心理学层面出发,自由是主体循着本心、依着自身意愿行事,即人们能够参照内心真实想法对自己的行为作出选择。当然,选择要受到与作出决定的主体本身相关的主客体因素的限制,如出生背景、成长环境、自身能力、行为习惯等。在种种条件的作用下,人类的意识可以自主地进行选择。选择若只依照主体内心即算自由,若受到干涉或制约,则与上述自由相悖。正如佛法曰:“你自己求的,你想要的别人不愿干涉”,由此更能明晰自由在此的释义更贴近于一种自由意识,这是每个人都应拥有的基本权利。在自由意识下,主体必须自愿承担所有后果。因此,若有任何行为对自由意识进行干涉,不论出于何种目的,都将被打上邪恶的印记,只因其违反了人的本性。从法律层面出发,自由简而言之就是不违法。孟德斯鸠认为的自由,是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行事。然则实意更为复杂,法律并非只有一种,且可划分为善法与恶法。善法与社会学的基本要求相契合,在保护大部分人利益的同时,限制所有侵害他人的行为。恶法必定与善法相对,以自身规定作为公民行为的唯一标准,从根本上限制了人们的行为,是消极的。综上所述,法律的自由在实行善法的地方基本等同于社会学所描述的自由;实行恶法的地方,法律不再等同于社会学的自由概念,其不仅直接限制了主体自由,更沦为间接行恶的工具。从政治层面出发,自由与否取决于人们的选举权。《道德经》认为执政者要“以百姓心为心”,实指执政者治理国家需要完全依照百姓的意愿。一旦执政者不能履行上述職责,百姓便有权推翻政权并重新选举,直至择出真正的“以百姓心为心”的执政者。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到,“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与强暴”。现代民主制度的本质具体概括如下:尊重他人自由意识、维护他人行善自由、制止侵害他人恶行、保护他人政治自由。因而,自由与民主相互区别又密不可分。从社会层面出发,自由是以不损害他人为前提的自发性行为,对仅关乎自身的事有绝对的自主权,一旦同他人产生联系,首先以不侵害原则为基本前提。善行是自由的行为,不会侵害他人分毫;相应地,恶行是不自由、对他人造成侵害的行为。若一个社会是健康、正常的,必定能做到赏罚分明,在鼓励善行的同时惩罚恶行,并正确引导人们的思想,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积极行善的自由,限制人们相互侵害的行为发生。
2 自由与责任
自由是人类渴求实现人生价值,提升生活质量,进而提高生命品质的行为取向与方式,这种取向与方式以人类获取基本生活保证为根本前提。人类无论何时都无法完全避免外在条件(自然)和内在条件的局限性,因而上述取向更多偏向于盲目,甚至是非理性的。自由从整体上看是相对性概念,由于社会各个体自由相互制约,绝对的自由必然是理想化的,它在社会中的存在一定会受到阻碍与限制。制约相互影响,终形成如道德与法律这般的约束性限制。正如萧伯纳所说:“自由意味着职责,那就是为何多数人畏惧它的缘故。”制约与限制是一种责任之所在。责任,是身处社会的个体都避不开的,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责任伴随人类文明社会呈于眼前,社会的产生必定伴有责任之存在。衡量个体精神素质的一个重要指标即责任感,因此不难理解“责任产生于社会关系中人与他人之间的相互承诺”,社会中每个身份角色背后必定有该身份角色需要为之承担的责任。
自由与责任的关系在哲学中是对立统一的,责任总相伴于自由。追求自由的同时不能忘记责任的存在,自身被需要作为人类心理的最高追求早早便披露了自由与责任间的关系,其皆以实现人类自我价值为终极目标。没有责任,自由会被滥用,从而产生无法预估的后果;正因为责任可以说是一种“被需要”,所以承担责任就意味着一定程度的不自由。当个体被他人所需时,个体便不再以自己为中心,而是以他人为中心,这正与自由相对立,自由的核心是以自己为中心,两者显然相悖。然而,自由与责任又相互统一。我们说“完成各自的责任终究是为了人类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使人类获得更多的自由”,这意味着责任变相成了自由的前提,脱离责任这一基础前提的自由并非真正积极意义上的自由,仅能作为被困于限定范围内的狭隘“自由”。以犯罪为例,世界各国虽然有各式条例法案对罪犯进行审判与制裁,但在本质上并不意味着以法律阻止人们犯罪。即使法律极其完备,人们仍然拥有犯罪自由,只是实施犯罪行为后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法律的“制止”并非对人类个体的行为活动进行阻拦,更多的是进行心理层面的警示与约束。以汉武帝为例,其早年酷爱金戈铁马,穷兵黩武,罔顾民生,致使国库空虚;幸在晚年幡然醒悟,重新承担起一国之君之“己任”,大汉基业得保。审视其一生,汉武帝前后行事都依自己心中所想,因其皆为自由,然此自由非彼自由,分别以两种自由为基础行事,结果定不相同。个体追求的自由不能建立在伤害他人、破坏社会稳定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的基础上。
3 追求自由与逃避自由
不少人将萨特所说的“人诞生于世,注定要受自由之苦”奉为金科玉律。事实上,作为高等生物的人类或多或少存在逃避自由的倾向。弗洛姆认为,即便资本主义看似摆脱了中世纪的种种约束进而使人们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但另一方面又使人们陷入孤独与彷徨之中。弗洛姆考察现代西方人生存环境后有了新发现,那些被常人所说的摆脱了前个人主义社会桎梏的现代人实际上“并没有获取能使其个体自我得以实现,即他的智力、感情和感官方面的潜力得以发挥这一意义上的积极自由。自由为人带来独立和理性不假,但的确也让人感到孤独、充满忧虑、脆弱无依”[1]。人们看似因挣脱一切精神权威的束缚获得自由,但随着这种自由而来的是孤单與无力,人们被空气里弥漫着的个人无意义与无权力感所压迫[2]。正如纪德所说,“知道怎样得到自由还算不上什么,艰巨的是怎样使用自由”,有时人们看似获得了自由,但这远不是方程式的最终结果,仅是运算过程中的一个步骤,结果的推演最终要依托于“使用自由”的方式,与“使用自由”挂钩又逃不过“逃避自由”的问题。“追求自由”与“逃避自由”永远是人类挥之不去的两个梦,与其说它们是辩题双方,不如说是孪生兄弟,它们相互依附、彼此共生,与水火不容、此消彼长的状态完全不同。
《逃避自由》的写作动机和弗洛姆自身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作为犹太人的弗洛姆为了躲避纳粹的迫害逃亡美国。在弗洛姆看来,拼命消费正是20世纪大部分西方人生活的特点,因而人们的实际消费与自身的实际需求相互分离,人们早已在消费中被物化,完全迷失在商品世界。相应地,人们变得愈发现实,崇尚及时行乐,精明地计较着个人得失,人际关系失去了人情味与直接性,呈现出工具性和操纵精神的特点,进一步加深了个体的孤独与无能为力感。人们在那些与人生有着根本关系的重大问题上显得极其无知,逐渐倾向于放弃自由,屈服于一系列根深蒂固的统治,自愿抛弃自身个性,最终化身寂寂无闻的普通大众。弗洛姆对逃避自由的途径进行划分,他认为逃避自由绝非好的选择。人们逃避自由的心理原因是自由会使人觉得孤独无依,进而产生焦虑的情绪,所以人们希望从自由的重负下脱离出来,并试图找寻可依赖的对象。
逃避自由的前提是自由,人们只有在已获得自由的前提下,才有资格谈逃避。自由的存在伴有孤独、焦虑、恐惧等消极情绪,甚至当人们意识到自己是不同于他人的一个“我”时,孤独与焦虑便随之而来。人们失去束缚后,似乎也变相地失去了方向,因而茫然无措,这看似更加贴合人类获得自由后的直观感觉。在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老布什出狱后,面对失而复得的自由时,只感到惶恐,而非兴奋与激动,他最终选择绳悬梁上。老布什最后的选择,究竟是逃避了自由还是获得了自由呢?看似逃避自由的选择在某种意义上又何尝不是获得了自由呢?
4 结语
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殷切地表达了对人类前途的信心,他始终相信人类可以克服自由所带来的所有负面情绪。他认为人类可以选择积极的自由,虽自由却不孤独,虽独立却又不与世界相脱离地活着。积极的自由建立在人类的个体差异性基础之上,它的实现不会脱离我们生活的社会,它需要人类重新认识自己的个性,并通过与他人的合作最终实现自我主体性价值。
笔者认为弗洛姆无疑是理想的。人们在初探到自由的本质后是兴奋的,对于未来是心向往之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选择不会因一时兴起而改变分毫,涟漪褪去后的湖面终究归于沉寂,逃避自由似乎是简单模式,而世间亿万人中最终能够破除万千阻碍选择困难模式的不过寥寥。再看《千与千寻》,不禁感叹宫崎骏的通透。动漫中白龙告诫千寻不要忘记自己的名字,否则只能永远留在汤屋。这里的名字暗指自我,如果无法坚持自我,保持初心,在汤屋迷失自己,就会成为另一个小玲——丢掉自我后成为汤屋的奴隶。小玲正是那戴着相同面具做着重复工作、枯燥生活的“机器人”。无脸男的设定也极具巧思,他本身无关好坏,可在汤屋中逐渐迷失,实质暗喻了生活中的大多数庸人。他们没有坚定的信念,在偏执地为达成某个目的的过程中不慎落入深渊,五花八门的诱惑与欲望就是被无脸男不断吞噬的物品——从开始的食物到后来的活物,事态发展愈发不受控制。其在吞噬欲望与诱惑的同时,也被欲望与诱惑所吞噬,被世人指责与憎恶,可世人又如何能保证明日的自己不会沦为自己今日憎恶的模样呢?万幸,无脸男在吃下河神丸子后,吐出了被自己吞噬的一切,恢复了原样。从这里我们可以隐约领悟到宫崎骏埋下的有关希望的伏笔。人世间唯自由与信仰不可或缺,我们应对希望抱有憧憬,做信仰坚定之人。“有些鸟注定关不住,正因为羽翼上沾满了自由的光辉”,要努力做关不住的鸟儿,心之所向,身之所往。
参考文献:
[1] [美]艾里希·弗洛姆.逃避自由[M].北京:工人出版社,1987:11.
[2] 俞伯灵.弗洛姆|人类挥之不去的两个梦——追求自由与逃避自由[J].浙江社会科学,2003(4):5.
作者简介:黄钰滢(1996—),女,贵州贵阳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