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览
2021-08-12
国办转发三部门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
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各地贯彻执行。
国办印发科学绿化指导意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科学绿化指导意见,提出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鼓励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种植乡土珍贵树种,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农业农村部:进一步采取便民措施优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2021年7月1日,《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正式施行。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为引导农业机械销售者规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优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农业农村部进一步采取便民措施优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专家组成立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过程中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交流、审核评价等方面的支撑服务作用,农业农村部成立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专家指导组,在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指导下开展工作。
农业农村部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工作规范
为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法打击水产养殖违法用药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农业农村部制定《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工作规范(试行)》。
财政部等四部委: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为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的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最近,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称2021年将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