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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021-08-10肖颖姜广林

江苏农机化 2021年4期
关键词:南通市社会化农机

肖颖 姜广林

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近年来,南通市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服务水平逐步提升,但也存在发展规模较小、服务功能单一等问题。为全面了解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现状,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南通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3月组织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专题调研,现结合调研情况,就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出思考。

1 基本情况

1.1 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在南通市范围内进行,由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所辖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协同完成。截至2020年底,该市共有农机专业户51 000多个,农机服务组织1 000余家。考虑到农机专业户和小规模服务主体的服务能力弱、覆盖范围小、与规模农业生产不相适应等因素,本次调研选取173个规模较大的农机服务主体作为调查对象。

1.2 调研内容

1)基础设施: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经营场所面积及功能配置情况。

2)装备配置:农机装备数量及农机具资产原值。

3)服务能力及实绩:全年农机作业面积、自主经营土地面积、经营效益等。

1.3 调研结果

1.3.1 基础设施

以设施面积为指标进行统计。设施面积≥1 500 m2的农机服务主体有79个,占调查总数的45.66%;设施面积在1 000~1 500 m2(不含1 500 m2)之间的农机服务主体有37个,占调查总数的21.39%;设施面积在500~1 000 m2之间(不含1 000 m2)的农机服务主体有39个,占调查总数的22.54%;设施面积<500 m2的农机服务主体有18个,占调查总数的10.40%。

1.3.2 服务功能

分别以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初加工、农资配送、电子商务、培训及其他功能为统计指标,调查农机服务主体的服务范围。具有5项服务功能的农机服务主体有7个,占比4.05%;具有4项服务功能的农机服务主体有13个,占比7.51%;具有3项服务功能的农机服务主体有43个,占比24.86%;具有2项服务功能的农机服务主体有51个,占比29.48%。

1.3.3 装备情况

1)装备数量。农机具数量≥60台的农机服务组织有6个,占比3.47%;农机具数量在50~59台之间的农机服务组织有7个,占比4.05%;农机具数量在40~49台之间的农机服务组织有15个,占比8.67%;农机具数量在30~39台之间的农机服务组织有26个,占比15.03%;农机具数量在20~29台之间的农机服务组织有55个,占比31.79%;农机具数量<20台的农机服务组织有64个,占比36.99%。

2)装备原值。装备原值≥300万元的农机服务组织有21个,占比12.14%;装备原值在250万~299万元之间的农机服务组织有10个,占比5.78%;装备原值在200万~249万元之间的农机服务组织有29个,占比16.76%;装备原值在150万~199万元之间的农机服务组织有33个,占比19.08%;装备原值<150万元的农机服务组织有80个,占比46.24%。

1.3.4 服务能力

分别以承包面积、服务收入、作业面积为统计指标,调查农机服务主体的服务能力。

1)承包面积。承包面积≥66.67 hm2的农机服务主体有63个,占比36.42%;承包面积在53.33~66.67 hm2之间(不含66.67 hm2)的农机服务主体有18个,占比10.40%;承包面积<53.33 hm2的农机服务主体有92个,占比53.18%。

2)服务收入。服务收入≥300万元的农机服务主体有7个,占比4.05%;服务收入在200万~300万元之间(不含300万元)的农机服务主体有8个,占比4.62%;服务收入在100万~200万元之间(不含200万元)的农机服务主体有19个,占比10.98%;服务收入<100万元的农机服务主体有139个,占比80.35%。

3)作业面积。作业面积≥1 333.33 hm2的农机服务主体有16个,占比9.25%;作业面积在1 000~1 333.33 hm2之间(不含1 333.33 hm2)的农机服务主体有9个,占比5.20%;作业面积在666.67~1 000 hm2之间(不含1 000 hm2)的农机服务主体有17个,占比9.83%;作业面积在333.33~666.67 hm2之间(不含666.67 hm2)的农机服务主体有50个,占比28.90%;作业面积<333.33 hm2的农机服务主体有81个,占比46.82%。

2 调研结果分析

从调研结果看,南通市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2.1 基础设施面积较大,基本上可满足生产服务需要

多数服务主体建设时间长,且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基础设施面积较大,烘干房、机库、晒场等设施用地均较宽裕,基本可以满足“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需要。

2.2 服务功能较单一,以农机作业服务为主

农机服务主体的发展一般都起步于农机作业服务,以开展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为主业。多数服务主体仅具备“农产品初加工、农资配送、电子商务、培训等其他功能”中的1~2项服务功能。

2.3 经营规模较小,装备水平不高

多数农机服务主体装备数量少,且不齐全,仅能满足本地小范围作业服务需求。现有装备科技含量较低,引用辅助导航、自动驾驶、智能监测终端、遥控无人机等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技术装备的服务主体较少。

2.4 服务能力不足,整体收益一般

约75%的农机服务主体年作业服务面积小于666.67 hm2,80%以上的农机服务主体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下。

3 对策与建议

3.1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

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既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也是解决农业人口不足问题、保障粮食等农产品安全的必要手段。政府部门应提供政策支撑,扶持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健康发展;服务主体应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市场导向做大做强。

3.2 坚持科学合理规划布局

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布局直接影响服务主体自身效益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建议相关部门出台优惠政策,结合区域内基本农田面积和农业生产实际,以满足生产需求为导向,整体规划农机服务主体布局,争取做到每个涉农镇(街道)均建有规模化经营的农机服务主体。

3.3 坚持做大做强

应根据区域发展需要,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整合现有资源,重建设、补短板,坚持“一中心多个点”思路,优化功能配置,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引导推进相邻服务主体联合共建,增强服务能力,满足社会需求。

3.4 努力提档升级

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既可解决服务功能单一、服务能力弱的问题,又有利于开展规范化、标准化、一站式服务,是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发展方向。应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市县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在基础设施、农机装备建设等方面统筹规划、规范发展,推进农机服务主体提档升级。

3.5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目前,南通市多数农机服务主体的经营规模不大,经营效益不高,资金积累少,需要资金扶持。一方面,应抓住全省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契机,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各市县在财力许可的前提下,应制订奖补办法,通过先建后补的形式,对通过服务中心建设验收的经营服务主体给予一定的奖补。同时,财政、自然资源、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协同配合,落实联保信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财政贴息、农业设施用地等扶持政策,共同破解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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