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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儿童生命整全性的德育评价改革

2021-08-06叶飞

新教师 2021年5期
关键词:儿童

叶飞

【摘    要】当前德育评价的现实困境,在很大程度上导源于对儿童的生命整全性的背离。德育评价从割裂的、分离的视角来看待儿童的生命成长、道德成长,这就使德育评价在理念、内容、方法等维度都脱离了儿童生命的整体性与丰富性,无法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儿童的道德发展。正因为如此,当前德育评价改革的核心要义,就是要注重儿童生命的整体性以及道德发展的全面性,重塑基于生命整全性的德育评价理念,构建综合性的德育评价内容指标体系,发展多样性、开放性的德育评价方式,寻求对儿童的整全生命的复归,从而全面提升德育评价的效果。

【关键词】德育评价   儿童   生命整全性

德育评价是德育改革的重要环节,德育评价的改革对于整个德育工作的革新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当前,伴随着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推进以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在德育评价改革中不断推进“破五唯”(尤其是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的倾向),注重儿童生命的整全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无疑已经成为了愈来愈重要的德育议题。德育以及德育评价必须要避免从割离的、分裂的角度来看待儿童的道德生命的发展,而是要从整全发展的视角来看待儿童。德育是一种成人之道,它使儿童去“做成一个人”,[1]成为一个具有健全人格的人。因此,关注儿童道德生命的整全性,促进儿童道德品格的健全发展,无疑是当前德育评价改革要实现的重要目标。

一、德育评价的现实困境:对生命整全性的背离

当前德育评价的现实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对儿童的生命整全性的背离。儿童的生命存在以及道德生命的发展是一个整体性、全面性的过程。如果我们只是从割裂、分离的视角来看儿童的生命存在以及道德生命发展,就会使德育评价脱离儿童生命的整体性、多面性与丰富性,从而对儿童道德发展无法起到应有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当前的德育评价在理念、内容、方法等方面都存在着这种割裂的问题,它不是从整全的视角来看待儿童道德生命的发展,而是倾向于以科学实证主义的理念为基础来评价儿童的道德发展。这无疑是对儿童的生命整全性的背离。

首先,从评价理念的角度来看,当前的德育评价理念深受近现代以来所形成的科学实证主义的影响。科学实证主义认为,通过科学手段、实证技术可以研究一切事物、分析一切事物,并且能够得出“科学的”“客观的”结论。而人作为万事万物中的一种,也可以成为科学实证研究的对象。科学的、实证的手段可以对人的道德品质、人格特征等进行“切片式”的分析、测量和解释。显然,这种评价理念并没有把儿童作为整全的生命来看待,而是把儿童作为可测量的“客观物体”来观察和分析,并最终得出道德人格“也是可以通过科学手段加以测量”[2]的结论。以科学实证主义为基础的评价理念,使得德育评价无可避免地陷入了“死胡同”:一是人的道德生存的存在是一种整体性的存在,以科学的“手术刀”剖解人的生命存在的整体性,其所看到的只是整全生命的一个个“切片”,而对于评价人的整体道德生命的发展并无助益。二是科学实证主义的评价理念最终往往会走向以考试、测验为中心的量化评价模式。它试图通过考试或者其他测验方式对人的道德发展进行数量化的测量和计算,而殊不知,无论是人还是人的道德发展,都具有整全性、多面性、复杂性等特征,是很难用所谓的“科学”的手段加以测量的。一旦通过科学的手段来加以测量,人的生命整体性、道德发展的整全性也就被打破了,而貌似“科学的”测量最终往往也只能得出“最不科学”的结果。这种以科学实证主义为基础的德育评价理念必然陷入重重困境。

其次,从评价内容的角度来看,当前的德育评价模式也陷入了评价内容体系的分裂化困境。德育评价对人的生命整全性的忽略,使得评价内容指标体系无法全面评价人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等方面的综合发展。儿童作为一个整全的道德生命,知情意行均是其道德发展的重要维度,它们有机地结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體。从生命整全性的视角而言,道德认知固然重要,但是如果失去了道德情感的动力,失去了孟子所言的“持其志,无暴其气”的道德意志,以及王阳明所言的“知行合一”的道德行为等,那么生命的整体性是割裂的,德育的评价也是割裂的。但是,当前的评价内容指标体系的建构,无疑还是在把人的道德生命分割为一个个部分来加以评价,而且评价内容越来越聚焦于道德认知的评价,进而使得对道德认知的评价替代了对人的整体道德发展的评价。这对于人的整体道德人格的发展,对于人的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等的综合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再次,从评价方式的角度来看,现行的德育评价也缺乏对儿童生命的整全性和主体性的充分关注,忽略了儿童作为评价主体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使儿童“游离”于整个德育评价体系之外,从而也就失去了在师生互动中全面评价儿童道德发展的基础。儿童成为了“被评价”的对象,成为了教师评价、考试评价体系下的被动的客体对象,这就使得德育评价难以成为双向互动的整体性评价。德育评价无法发挥出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社区评价等多元主体的整体性评价的效应。这导致儿童的道德发展很难得到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同时,伴随着单向度的教师评价,“教师往往是采用量化的印象打分或者闭卷考试的方式来评价儿童的品德发展”。[3]不论是印象打分、操行评价,还是考试评价,其背后的主要逻辑都是分裂化的逻辑,它把儿童的道德发展简化为一个数字,以数字来表征儿童的道德人格发展状态。显然,这种评价方式无助于全面了解儿童的道德发展,它所导致的是德育评价的片面性和狭隘性。

最后,由于现行的德育评价在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德育评价在目标导向上也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了追求终结性而忽视形成性、发展性的弊病。德育评价试图获得儿童道德发展的终结性数值,而不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儿童道德发展的生成性、发展性的整体过程。它使得德育评价仅仅是赋予了儿童一个道德测验数字,这仅是一种“赋值”,而不是促进儿童道德发展的“增值”。[4]仅仅满足于对儿童的道德表现进行“赋值”,而不重视为儿童的道德发展带来“增值”,这种德育评价模式显然是问题重重的。德育评价要想解决这种问题和困境,就必须注重德育评价的整体性、增值性,凸显德育评价的发展性功能,使德育评价真正成为儿童道德发展的“指路明灯”,引导和激励儿童的道德人格的健全发展。

二、回归生命的整全性:德育评价改革的路径思考

如前所述,现行的德育评价对于儿童的生命整全性的忽略,导致了从割裂的、分离的视角来看待儿童的生命成长、道德成长,这就使德育评价的理念、内容、方法以及目标导向等脱离了儿童生命的整体性、丰富性,陷入了德育评价的困境。正因为如此,当前德育评价的改革,其核心要义就是要注重儿童生命的整全性以及道德发展的全面性,重塑基于生命整全性的德育评价理念,构建综合性的德育评价内容指标体系,发展多样性、开放性的德育评价方式,寻求对儿童的整全生命的复归,全面提升德育评价的效果。

首先,德育评价要重塑道德生命的整全性的理念,从整体的、有机的、联系的角度来看待儿童的道德生命发展。儿童的道德生命成长是整体性的成长,儿童道德生命当中的各个要素之间所形成的是一种有机的、联系的关系。正如哲学家康德所指出的,人的发展是人的一切禀赋的均衡而全面的发展。[5]德育评价也是要促进儿童均衡、全面的发展,包括道德理性、道德情感和道德行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这些方面共同构成了人之为“道德人”的坚实基础。同时,这些方面所形成的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因此,德育评价要始终关注人的各个道德发展的“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从有机的、整体的视角来看待和评价儿童的道德发展。如此,对于儿童的道德评价,才能有效摆脱割裂的、分离的困境,更好地从整体的、有机的角度来评价儿童的道德理性、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等的全面发展。当前的德育评价改革,只有在评价理念上矫正分裂的弊病,才能成为一种整体性的评价理念,回归儿童道德成长的整全性。以这样的评价理念为基础,也才能真正发挥德育评价的激励和引导功能,在培育儿童的整全人格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其次,建构综合性的德育评价内容指标体系。当前的德育评价内容指标体系存在着过于单一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儿童的道德认知的发展,而对于作为整体的道德生命的核心组成部分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等则缺乏应有的关注。因此,德育评价的改革,必须立足于德育评价理念的革新,并建构出与这种评价理念相适应的评价内容指标体系。在评价指标体系上展开革新的重点任务,是要在道德认知指标之外,建构起道德情感评价指标、道德意志评价指标以及道德行动指标等,形成德育评价的综合性的指标系统,全面了解和掌握儿童道德发展的整体状况。这种综合性的德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一方面是要注重吸收前沿的德育理论研究,掌握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以及道德行动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并使之成为德育评价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要把理论成果与实践需求紧密结合,开发出能够满足德育工作需要的、便于实践的评价指标体系,让德育教师能够通过这个指标体系更好地评价儿童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等方面的综合发展。

再次,发展多样性、开放性的评价方式。德育评价要通过构建多元主体评价、综合积分评价、线上线下一体化评价等新型评价方式,来促进评价方式的多样性、开放性发展。第一,德育评价要由教师单一评价,逐渐走向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社区评价等多元评价方式的结合,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评价主体性,改变单纯依靠教师评价的弊病,使得评价本身更加全面、综合,更好地评估儿童道德发展的整体状况。第二,采用道德积分、道德银行、成长档案袋等新型的德育评价方式,来实现德育评价的生成性和全面性。比如,当儿童做了好人好事或者有了良好的道德表现的时候,通过道德积分卡或者道德银行的方式给儿童一定的道德积分或者“道德金币”的累积。这既能调动儿童的道德学习兴趣,发展道德的主体性,同时也能更好地记录、积累和考察儿童道德发展的整个过程,更全面地把握儿童道德发展的真实面貌。也可以通过成长档案袋的德育评价方法,为每一个儿童建立道德成长的档案袋,通过课堂表现、道德活动、公益活动等方面的观察和记录,全面展现儿童道德生活,突出儿童道德发展的生成性和过程性。第三,评价方式还可以结合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构教师、学生、家长等共同参与的在线互动平台,[6]实现德育评价的开放性。教师可以在线上记录班集体或者儿童个体的道德活动及道德发展状况,儿童和家长也可以在线上展现自己的道德发展以及各种道德表现,并且在平台上还可以实现教师、学生、家长等的相互评价。这可以使德育评价在方式上更加具有即时性和开放性,更能全面地展现儿童道德发展,關注儿童道德生命的整全性。

最后,建构以诊断性、增值性为核心的德育评价目标导向。诊断性意味着德育评价的目标不是给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定等级或者评分,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诊断儿童道德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发现儿童道德发展当中的困难或者偏差,从而起到矫正的作用。通过诊断和矫正,德育评价导向的不再是道德测验的终结性数值,而是道德生命的发展性目标。它是为了促进儿童道德品格的“增值”。因此,学校的整体德育工作以及教师个体的德育工作,都必须要时刻注意以“增值”为核心,充分发挥德育评价对于儿童道德发展的“增值”功能。通过建构这种诊断性、增值性的德育评价目标导向,德育评价体系可以更好地聚焦于儿童道德生命的整全性发展,为儿童的生命成长、道德成长注入发展的活力,充分发挥德育评价体系的增值效应,促进整全的道德人格的养成。

(责任编辑:林彦    刘贞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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