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体系
2021-08-04
本报综合消息 我省自2018年启动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以来,注重完善制度、加大经费投入、实行多措并举,通过上下联动、各方努力,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计划建设的149所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已报当地政府同意建设和编制部门批复的教师发展中心有149所,挂牌成立的教师发展中心138所。各地按照“边建设、边培训”原则发挥教师发展中心功能和作用,培训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有力推动了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会议强调,各地要认真总结本次交流活动经验,凝心聚力,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加快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地要慎终如始,精准发力,持续推进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二是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为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三是严格标准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规范建设。要根据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按照“功能齐全、简单适用、发挥作用”的原则,突出建设重点,加快建设步伐。四是强化内涵发展,进一步增强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能力。要加强培训机制、培训队伍、培训课程和培训基地学校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培训质量。五是发挥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要落实五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按质按量完成省政府提出的乡村教师全员轮训计划。围绕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培训改革创新,树立广东培训新品牌。
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教师发展中心和曲江区教师发展中心。韶关市教育局、东莞市教育局、顺德区教师发展中心、丰顺县教师发展中心、台山市教师发展中心的代表在交流活动上作经验介绍。
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和继教办负责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部分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等90多人参加了交流活动。 (省教育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