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绿色发展完善绿色金融支撑
2021-08-03谢宁
谢宁
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时强调:“要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绿色金融可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同时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绿色转型,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提升经济增长潜力,主要表现在三大功能。一是资源配置的功能,通过政策制度激励,引导和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向低碳项目、绿色转型项目、碳捕集与封存等绿色创新项目倾斜。二是风险管理的功能,通过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绿色和棕色资产风险权重调整等工具,增强金融体系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能力。三是市场定价的功能,推动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碳期货等衍生产品,通过交易为排碳合理定价。
充分发挥绿色金融的三大功能,提高绿色金融对碳达峰碳中和和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贡献度,需进一步明确发展绿色金融的主要原则。首先,坚持政策推动与市场发展相结合。发挥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同激励效应,针对绿色低碳产业和项目给予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支持,形成政策合力。同时,坚持市场规律和市场化机制,通过金融资源引导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促進碳达峰碳中和和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其次,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目标导向,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提高经济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精准施策、尽快破题。再次,坚持改革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结合。鼓励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绿色金融重点领域和核心环节进行探索创新。同时,提高对绿色金融风险的识别能力,建立市场化法治化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完善金融机构气候变化和环境风险压力测试,增强金融体系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能力,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为绿色发展构建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需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的支撑体系,探索创新发展绿色金融的新路径。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和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低碳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保障和政策体系,特别是加强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绿色金融领域的支持配合,进一步丰富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工具箱,协调出台更多重点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提升金融业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
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遵循“国内统一、国际接轨”原则,重点聚焦气候变化、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三大领域,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确保绿色金融实现商业可持续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通过加强政策激励、鼓励产品创新、完善发行制度、规范交易流程、提升透明度等方式,大力推进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担保、绿色基金等业务创新,完善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更多更优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现代数字化手段的运用,大力发展数字绿色金融。
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体系。积极推动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碳期货等衍生产品,通过交易为排碳合理定价。积极培育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交易市场,丰富交易产品,扩大交易量。建立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绿色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畅通融资供需对接,提升服务效率和融资成功率。鼓励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参与碳市场建设,提升交易市场的定价权威性和交易效率。
绿色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证券发行人、公共部门分类提升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性和规范性。利用金融科技推动环境信息披露与共享,降低金融机构与绿色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建立完善金融机构环境风险压力测试体系,有效覆盖极端天气引发的“实体风险”和传统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的“转型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引进国际先进绿色金融发展与管理理念,积极创造条件宣布采纳负责任银行原则、负责任保险原则、负责任投资原则,主动参与碳中和行动。
(摘自7月14日《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