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污点”变“终点”
2021-07-31艾才国
☉艾才国
一名曾受过党纪处分的大学同学,前段时间被组织任命为部门“一把手”。在为同学成长进步高兴的同时,也为组织人事部门大胆任用有“污点”的干部击掌叫好。
曾几何时,不少地方和部门将“污点干部”视为“洪水猛兽”,犯错误受处理的干部一旦沾上“污点”,即被打入“冷宫”,从此终结“政治生命”。这是对“污点”干部和革命事业极大的不负责。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改之,善莫大焉。或因工作失误被追责,或因一时糊涂而犯错,沾上“污点”在所难免,只要“污点”干部痛定思痛,认真吸取教训,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迎头赶上,一样能成为对社会有用、对事业有贡献的人。绝不能因为干部沾上“污点”而放弃他们,弃之不用的后果极有可能导致他们产生逆反心理,心灰意冷,甚至破罐子破摔,犯更大的错误。
实际上,我党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历来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分不是目的,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才是目的。更何况,他们中不乏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对于他们,处理之后,组织上更要靠上去做思想工作,多关心,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尤其是在当下,党员干部的问责机制已长效建立,被追责问责的人将会越来越多。在“污点”干部越来越多情况下,如何帮助“污点”干部知过改过,对于成绩突出者不计前嫌大胆任用,帮助其完成政治生命的“二次升华”,则是每一个组织人事部门认真思考务必解决的问题。
是什么原因导致“污点”干部政治前途变“终点”呢?除了有人戴“有色眼镜”,总认为“污点”干部素质差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任用干部要承担识人用人责任,为了怕担责,便干脆将“污点”干部弃之不用。无论哪种情况,都有悖于干部任用原则,既浪费人才,也贻误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各级领导干部要有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在“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今天,我们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对待“污点”干部要有一颗包容的心,真心感化,诚心帮助,该大胆使用的就大胆使用,让他们重拾信心,轻装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