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接种疫苗难在哪儿?
2021-07-29宝山海事局郑梦岚
宝山海事局 郑梦岚
随着新冠肺炎疫苗的问世,为海员优先接种疫苗的呼声越来越高。国际航运公会(ICS)呼吁各国政府将海员和港口一线工作人员放在疫苗接种队伍的首位,并将海员归为关键工作人员行列。世界卫生组织(WHO)也建议,所有海员优先接种新冠疫苗,并明确合理制定“疫苗护照”协议,这对稳定维持全球贸易正常化至关重要。
海员接种疫苗的意义
海员出于职业特性,作为全球航行船舶的实际操作者,始终处于疫情风险的最前沿,更多地暴露在新冠病毒环境中。这主要体现在:一是海员换班遣返途中的风险。新冠疫情防控在疫苗没有研制成功之前最好的防控措施之一就是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而海员换班可能会来自或途经疫区以及潜在的高风险地区,因此上下船交接班途中被感染的风险较大;二是船舶到港后面临的风险。船舶进入目的港会进行装卸货作业、物资补给甚至面临登轮检查等,海员需要同当地码头作业人员、船舶代理、港口管理人员等接触,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疫情形势具有反复性、不确定性,比如印度疫情的突然爆发,驶往或挂靠过印度港口的船舶上的海员受到感染的风险急剧上升;三是船上与世隔绝的工作环境导致一旦船上出现个别被感染者,在没有足够岸基医疗支持的情况下,集体性感染便难以避免。在疫情大流行期间,海员们努力维系着全球贸易的正常运转,并在全球大部分疫苗与各类抗疫物资供应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公认的关键工作者,因此能够让海员优先获得接种就显得尤为重要。
2020年末,英国打响了为海员接种新冠疫苗的第一枪,正式开始为国内优先群体接种新冠疫苗,其中就包括广大海员。印度、菲律宾等国家也相继宣布将海员纳入新冠疫苗的优先接种群体。我国交通运输部亦要求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一线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优先保障我国国际船员接种疫苗。海事管理机构、中国船东协会等也在积极协调海员疫苗接种工作,保障海员合法权益。
海员群体的大规模疫苗接种,一方面有利于减少当前对海员的行动限制,缓解海员因换班困境造成的人道主义危机,维护海员身心健康,另一方面有助于降低船东在海员换班方面的巨额成本,包括检测、隔离以及高价遣返费用等,而且将进一步保障航运体系运行的高效性和安全性,更具成本效益。
海员接种疫苗存在的困境
在为海员群体优先接种这一建议的推广过程中,存在并衍生出了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是海员接种意愿问题。当前,也存在部分不愿接受疫苗接种的海员群体,虽然目前尚不清楚对新冠疫苗持观望态度的具体海员数量,但结合陆地上的疫苗接种进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信息不对称性。由于海员长年身处船上,信息获取不够及时、全面,网络社交媒体是海员在船时同家人和朋友保持联络的主要途径。而网络上流传有一些“反疫苗”的错误信息,这些错误信息可能会导致海员对疫苗的理解产生偏差,并使海员对疫苗产生抵触情绪,从而妨碍疫苗接种工作。另一方面,海员也可能会出于其他多种原因拒绝接种疫苗。例如,出于对个人健康和安全的担忧;出于宗教原因对含有酒精或肉制品成分的疫苗有所保留;出于对疫苗本身安全性的信任不足;或出于单纯的反接种信仰等。
其次是海员接种疫苗的推广可能会加剧换班难的问题。随着新冠疫苗的推广和为海员接种国家的数量增多,各国政府正在考虑启动限制性的“疫苗护照”计划,疫苗接种证明可能成为海员在海上就业的先决条件。比如,更多国家要求船舶在进入本国港口前完成船上所有海员的疫苗接种工作,就有可能导致海员换班危机的加剧。
再则是疫苗接种是否应强制的问题当前仍有争议。目前的疫苗供应情况可能无法满足强制性全面接种的需要。根据国际航运公会(ICS)统计,约有90万海员来自发展中国家,他们占据全球海员的半数,而这些国家可能要等到2024年才能实现大规模病毒免疫。67个低收入国家中,90%的人口在2021年内成功接种疫苗的机会渺茫。这就使船东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若海员无法接种疫苗,船东可能不得不取消航次。因为假如因配备了未接种疫苗的海员执行航次而被拒绝进入港口,造成抵港延误,船东将面临经济、法律及声誉受损的风险,而这些损失无法从租船人处获得补偿。同时,海员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可能会为船东带来一系列法律、责任和保险问题。例如根据英国法律和《欧洲人权公约》,船东要求海员接种新冠疫苗可能导致侵犯海员们在医疗干预方面的人权;船东如何通过合法手段将疫苗接种写入雇佣合同;对于海员疫苗接种后可能产生的副作用船东是否应该负责;若因为部分海员拒绝接种疫苗而导致其他海员受感染,则船东需要负起哪些法律责任等。
解决措施
为保障海员权益,保证疫情下全球航运业的良性发展以及经济贸易的快速复苏,海员群体尽快完成新冠疫苗的优先接种势在必行。鉴于此,针对当前为海员优先接种新冠疫苗所延伸的各项困境,可采取如下手段辅助解决:
一是做好信息传递工作,确保信息的对称性。为确保海员安全并使其充分了解新冠疫苗相关情况,2021年3月24日,国际航运公会(ICS)联合国际运输工人联盟(ITF)、国际海运健康协会(IMHA)和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Intertanko)三家航运机构推出了一份题为《新冠疫情:海员和航运业疫苗接种》的关于新冠疫苗接种的实用指南供全行业使用。该指南旨在为海员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确保海员对疫苗安全性有充分了解,以帮助解决疫苗相关错误信息广泛传播的问题。该指南就现有疫苗的种类提供了相关介绍和建议,确保海员尽可能了解不同类型的疫苗并获得有关新冠肺炎疫苗的最新信息,以便其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选择。
二是寻找创造性解决方案,保障海员疫苗供应。短期内,可寻找已有海员优先接种既定计划且疫苗供应充足的国家,在这些国家为海员接种疫苗,或依照塞浦路斯政府的建议,在主要国际港口增设疫苗接种中心,供世界范围内海员进行疫苗接种工作。而长期来看,若疫苗供应数量满足最初激增的大量需求,则疫苗制造商有望直接向船东提供疫苗,以便更合理地将疫苗分配给海员群体。但需注意,船东应确保所使用的疫苗批次来源的可靠性,疫苗已得到国际以及海员本国或船旗国国内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并在接种前已通过相关安全检查等。此外,加强各国间的疫苗护照互认工作也有利于推动海员换班难问题的尽快解决。
三是船旗国及港口国应当正确对待疫苗接种问题,避免影响海员换班及全球供应链正常运转。各船旗国需要采取各项措施尽可能保障海员安全、健康,敦促航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最大程度确保海员能够及时接种疫苗。各港口国不可一刀切地坚持将“为所有海员接种疫苗”作为允许船舶进入其港口的先决条件,而应当考虑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海员目前难以获得疫苗接种机会的情况,为进入辖区的船舶及海员提供非歧视服务,制定措施保障海员换班、休假及医疗救助方面的各项权益。
四是无论海员群体是否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都需要做好疫情防护相关工作。接种疫苗后虽然可以产生免疫力、大大降低病毒感染风险,但任何疫苗的保护作用都不可能达到100%,部分人可能仍存在感染风险。加之目前尚不确定接种过疫苗的人是否存在自身无症状的情况下携带病毒并传染他人的可能性,故无论海员是否接种过疫苗,都不得放松个人防护措施,而应遵循相关防疫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林基泽曾发出致全球海员的一封信,指出:“困难时期,航运业和海员承担着运送包括医疗用品和食物在内的重要货物的功能,是应对并最终战胜疫情的关键。”
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应与行业一道,承认海员作为关键工作人员的地位,并共同努力,采取各项措施确保来自不同国家的海员均能优先完成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工作,进而推动海员换班遣返问题的解决,保障海员身心健康及个人权益,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和全球供应链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