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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债券发展对产业优化升级的机制分析

2021-07-28罗韵轩于洋

现代企业 2021年5期
关键词:债券绿色企业

罗韵轩 于洋

2017年,中共十九大会议正式提出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议题,中国经济开始从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变,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指导下,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这对我国的绿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举措,绿色发展着眼于绿色产业,依托于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着力打造节能环保、能源综合利用及新能源开发的绿色经济。因此,支持綠色发展的绿色金融市场的建立提上日程,以助推经济向科技、绿色方向转变。

一、我国绿色债券发展现状

1.绿色债券发行概况。2016年,即我国绿色债券步入规范化发展的首年,当年发行总量达2052.31亿人民币,为全世界发行总量的39%,中国无疑成为世界范围内规模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此后,我国的绿色债券发行始终保持着一个较快的增长速度。参考2020年1月中国金融信息网绿色债券数据库,2019年度,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总量达2822.93亿元,发行期数达197期,同比增长26%,市场参与主体也不断增加。我国绿色债券发展总体上呈现出规模大、速度快的特点。从绿色债券类型来看,前期主要是商业银行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券占据主导地位,为其他参与主体起到了一个积极的引导作用。随着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相关文件、配套措施的出台,企业和各级政府发行的绿色债券不断增多,类型结构总体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但由于银行业在相关领域的丰富经验,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将发挥着主导作用。从地区分布来看,我国绿色债券发行多集中于北京、广东、江苏三地,西南、西北以及东北地区的发展速度较慢,发行规模存在较大差距。

2.绿色债券发展存在的问题。①法律规范缺失,政策驱动力不强。首先,我国绿色债券发展存在法律缺失。虽然我国金融市场的各个监管部门如上文提到的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发改委等都发布了相关文件,但尚未做到协调统一。国内发行的绿色债券总体上仍依托传统债券的市场体系和法律法规,发行、评级、流通、结算等各个环节依赖于传统的流程和机制以及传统宏观层面上的《公司法》、《证券法》。绿色债券作为一个具有特殊用途和较强公益性质的新兴融资工具,并未在国家法律层面得到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其次,虽然我国很多地区地方政府都颁布了支持绿色债券的政策措施,如深圳市出台政策文件规定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即发行规模的2%,单个项目单个企业最高50万的限额;江苏省则出台政策规定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机构给予每支债券30万元的奖励。但从全国范围来看,仍有许多地区并未出台或并未出台全面的支持政策,政策激励措施不完善,这也是我国绿色债券地域发展不均衡的原因之一。②市场机制不完善,国际化程度较低。就发行机制而言,我国的绿色标准有待进一步统一,部分绿色债券较传统债券的利差不明显,绿色债券的发行利率优势需要进一步强化;就评估机制而言,包括发行前和存续期的评估认证标准体系不完善,由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绿色债券占比较低,同时缺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评估认证机构;就信息披露机制而言,一是规范性较差,对各类绿色债券或绿色产业项目信息披露的指标、方式和时间都没有统一的要求,如《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收录的节能项目常用的节电量和污染防治项目的排污量无法作比,没有对出具相关年度报告的方式和时间做出统一规定。二是信息披露不充分,目前多数发债主体只披露了资金用于规定范围内的哪些项目,具体使用细节却鲜少披露,且很少涉及合规问题和潜在风险等负面信息。三是真实性有待提高,发行主体可能会通过披露模糊甚至虚假的信息等手段来达到资金非绿色使用的目的。目前我国绿色债券的发行认证和信息披露的国际化程度较低,国外投资者占比不高,未对国际市场形成较强的吸引力。

二、我国绿色债券发展对产业优化升级机制的现状分析

1.微观企业层面。①缓解企业融资问题,促进企业绿色投资。一方面,绿色债券通过完善金融体系改善企业融资。在资本市场上,绿色环保项目往往会引起投资者对风险、回报和公司经营成本的担忧,而绿色债券补充了这方面的专门融资渠道,并且能够带来贴息等政策优惠以及政府补贴,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金融体系。金融生态环境可以正向促进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作用的发挥,改善债务期限结构错配问题,提升债务治理效应(罗韵轩,2016)。另一方面,绿色债券通过为企业建立绿色声誉,缓解企业融资问题。绿色声誉能够帮助企业获得新增借款,尤其是长期借款;在金融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绿色声誉对企业融资的正向作用更加显著(周于靖和罗韵轩,2017)。同时,绿色金融发展能够通过为绿色企业建立绿色声誉,提高融资水平,带动长期资金注入回报期长的绿色项目,增加长期负债,改善债务期限错配问题,促进绿色企业投资(王康仕等,2019)。如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批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用于建设广东省重点发展的海上风电项目。②提高企业环境绩效,增强财务稳健性。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之下,企业尤其是高污染行业企业所面临的政府环境规制愈加严格。杨熠等(2011)认为政府的绿色金融政策能够通过解决重污染企业的融资问题,将环境问题内部化,并且强化公司治理特征的环保作用,从而借助市场化手段,改善企业经营所带来的环境问题。胡元林和李茜(2016)的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绩效的提高,因为环境规制企业增加了环保投资,可以以适当的环境成本获得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税费等收益,并且环保投资对环境绩效的作用更大。绿色债券为企业募集到专门用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资金,将降低企业由于经营活动给生态环境、居民健康造成的压力而受到重金处罚的风险,避免现金流受到冲击发生财务问题。同时,绿色债券允许将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补充现金流或偿还债务,资金使用灵活性增强。

2.宏观经济层面。①整合和引导经济资源流向。绿色债券通过特殊的资金使用规定,配置信贷资源,将引导资本流向节能、环保、清洁但回报期较长绿色产业或绿色项目,支持了这些产业的生存和发展。高能耗、重污染行业中愿意进行科技创新以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企业也将获得资金支持。而倾向于缴纳环境罚款也不愿进行污染治理的企业所获得的资金会大大减少,其发展必然受到限制,从而实现优胜劣汰,推动产业结构向绿色整合升级。②激励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一方面,绿色债券的性质决定了企业必须利用这笔资金来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技术攻关和创新来促进在保护环境、节能减排领域的科技成果产出,使自身符合资金的使用要求和发行初衷;另一方面,企业要想得到绿色债券所带来的资金支持,就必须重视技术创新,注重流程、材料、工艺等各方面的革新。试想,一个没有对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表现出任何兴趣和决心的企业是不会得到绿色债券投资者们的支持的。③传播和提升绿色发展理念。政府通过对绿色债券的大力支持可以释放政策信号,引导社会公众对于绿色发展的关注。使投资者明确何种产业、何种方向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鼓励企业树立长远的发展眼光,纠正短视的经营理念。同时,敦促媒体、新闻界对相关问题的关注,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绿色发展意识,为促进我国产业优化升级、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夯实思想基础。

三、相关建议和启示

1.完善绿色债券法律法规及政策驱动措施。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在绿色债券领域仍存在空白,各部门各自颁布的文件内容交叉重叠,部门间的职责范围不清。我国应加强绿色债券领域的顶层设计,在法律层面统一和规范绿色债券的发展,如统一绿色项目认证标准,完善贴息、质押比例、政府担保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等等;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包括投资、发行等各方面的减税、补贴和奖励等优惠政策,将绿色金融发展纳入金融行业和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促进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金融政策,敦促地方政府加强监管,使得具有较强公益性质的绿色债券得到来自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共同助力。

2.健全绿色债券市场机制,加快国际化进程。一是发行机制,优化发行流程,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同时,从严审核,加强监管。二是评估机制,统一第三方评估认证标准,扶植本土认证机构,培养具备较高专业素养的评估人员,提高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国际话语权。三是信息披露机制,上文分析到我国绿色债券信息披露在规范性、真实性方面还存在较大的问题,必须规范化信息披露,不仅要在发行时为投资者提供明确的信息,更要在发行后实时披露资金使用动向,形成对资金后续使用的有力监督。加快国内与国际认证标准接轨,加强与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的合作,丰富增信方式和货币风险对冲工具,进一步扩大开放绿色债券市场,抓住“一带一路”发展机遇与沿线国家进行绿色债券相关的合作,从整体上提高我国绿色金融的国际化程度和国际影响力。

3.推动绿色债券更全面、高效地助力产业优化升级。我国绿色债券的发展不论是从类型还是地区来看都是不均衡的,政府应加强对绿色企业和绿色公司,以及较偏远内陆地区发行绿色债券的政策支持,因为企业和偏远落后地区也正是我国产业优化升级的中坚力量和重点区域,更符合为我国的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在均衡绿色债券发展,缩小地区差异的同时,切不可一概而论,各地区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特殊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目标,以及当地特殊的产业转型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区发展要求的政策,推动绿色债券更精准、高效地服务于各地的产业优化升级,起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本文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4AGL016)的资助及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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