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期游戏:儿童劳动的另一种“在场”
2021-07-27李敏
李敏
观察身边的孩童,我们是否会去留意和思考一些出现频率极高的场景:看见妈妈在扫地,孩子会凑过去抢过扫帚,也要扫地;听到咚咚咚的上楼声,孩子会乐颠颠地给爸爸拿鞋;孩子经常和小伙伴们一起模拟做饭、整理房间、修理物品等场景;当看见家里包饺子,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曾积极要求参与这项家务劳动……这些在家家户户重复上演的“劳动”场景,想必我们都十分熟悉。在成人看来,这些活动形式应该是一些自然、朴素、难能可贵的“生活劳动”方式,然而从儿童成长需要、特点,以及个体的动机来看,它们其实是真正属于儿童成长世界的游戏活动——儿童通过这些在成人眼里酷似劳动过程的游戏活动,满足着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探索欲、交往的需要以及玩耍的欲求。因此,我们在这里做了一种儿童视角的“观看”,将童年期游戏比拟为儿童劳动的另一种在场——许多自发的儿童游戏,虽然不是在成人刻意的劳动教育下而做出的劳动行为,但其中有大量形似成人劳动的元素,如动作、规则等。这些元素在成人那里会被当作劳动,但在儿童这里,实际只是游戏活动。
正是基于以上的观察、理解和思考,笔者为处在童年期的儿童提出一种儿童成长立场的劳动教育观点。这种观点在本质上是尊重了处在不同年龄段的发展主体对于劳动所具有的不同理解和规律。对于儿童而言,严肃的劳动与轻松的玩耍之间在许多情形下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儿童常常处在“无忧无虑、时间过得有些缓慢”之中,在属于自己的时空里用玩耍、好奇之心去参与一些“严肃”的活动,譬如劳动或钻研某个事物等。因此,劳动教育要看到儿童时期的相对独立性,顺应儿童的天性,遵循儿童发展的规律,用儿童视角来推进真正适合儿童发展的劳动教育。
已有文献提供了一个共识性的观点:游戏在一个人的生活中是极为重要的,而劳动和工作是从混沌的玩耍行为中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显现出来的人类的又一种需要,这种需要随之不断得到“社会安排”的强化。古希腊时期,人们认为游戏是劳动的——倘若无法游戏,那么艰苦的劳动也毫无意义。这种态度不但可以从亚里士多德的论述中找到,亦可以从《理想国》中苏格拉底的言论中看出端倪。劳动既可以获取衣食住行所必须的生活资料,也可以放松身心、参与竞赛、从事创造。赫伊津哈在《游戏的人》中引述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内容来解释游戏(paidia,也可译作“娱乐”或“消遣”)与工作的关系,“休息与闲暇(paidia)比工作更为可取,实际上它正是一切工作的目的(telos)。”在人类的童年时期,游戏与劳动是合为一体的。冯特指出:“游戏是劳动的产儿,没有一种形式的游戏不是以某种严肃的工作做原型的。不用说,这个工作在时间上是先于游戏的,因为生活的需要迫使人去劳动,而人在劳动中逐渐把自己的力量的实际使用看作一种快乐。”只是对于个体的成长而言,人类集体的劳动为个体提供了生存的物质基础,孩童在幼年时期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游戏活动。也正因为此,一些大教育家如福禄贝尔等会将童年定义为一段游戏的时光。
那么,这样“另一种在场”的劳动对于儿童而言会意味着什么呢?首先,这种劳动会被儿童当作游戏。在一些社会性假装游戏中,我们会看到劳作场面的儿童游戏,“模仿”在这类游戏中起着重要作用。本文的开始部分所提到的若干熟悉场景,有许多正是儿童在玩耍的模仿类游戏,他们正在自愿地卷入一项项“假装游戏”之中。此时,儿童的心理感受很可能是:“‘我在模仿认真做事情,像爸爸/妈妈/老师那样……”除此之外,此类游戏的心理感受还可能会是:“‘我觉得用一把扫帚不停地在地面上扫来扫去非常好玩……”也就是说,儿童会将劳动空间和劳动工具当作游戏对象来感受和玩耍。他们的动机是玩耍,而不是劳动。劳动过程中能引起儿童兴致的元素有:惊奇的声音、工具,新颖的方式,一起合作的伙伴,一定的成效等,而这些元素也正是儿童游戏所需要的四个重要条件——游戏介质、游戏规则、游戏伙伴、游戏报偿。所以,当孩子投入地去做一些事情时,他们很可能正处于游戏中最容易出现的“畅”的状态,而不是在参与成人眼中的一项劳动。
其次,儿童会在这种劳动中进行“探究”。活动中“探究”的发生,会深深地令儿童着迷。“探究”在支撑儿童投入兴趣活动方面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即使是备受儿童喜爱的游戏活动,仅仅依靠愉悦性也是难以满足儿童需要的。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儿童开始趋向规则复杂、开放多元的游戏形式。难度加大的游戏活动满足的正是儿童的“探究”需要——探究新的空间、陌生的技能、未知的体验。这一特點为我们解释了为什么在儿童很小的时候,不少家长会有孩子还是挺“热爱劳动”的印象,会主动跑过来抢着帮家长洗碗、扫地,再长大些,家长们反而感觉孩子变得“懒”了。其实并非长大了的儿童不热爱那些“劳动”了,而是这些重复性高、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家务劳动对于大一些的儿童而言,没有那么多的在能力和规则上的吸引力与挑战性,即无法驱动和满足大孩子的游戏欲望了。对于大一些的儿童,另外一些劳动会让他们产生主动参与的游戏意愿,比如让在城市中长大的青少年去乡间劳作、去工厂车间参与生产劳动、参与新奇有趣的家务劳动等。这些劳动形式之所以具有吸引力,是因为它们会让儿童产生强烈的“探究”意愿。由此可以得知,“探究”是吸引儿童卷入各类活动的重要属性,探究会吸引儿童迷恋游戏,探究也会使儿童沉浸于某种劳动过程。
最后,这种劳动所处的童年游戏期也是“劳动”习惯的重要养成期。游戏研究中本就有“生活准备说”这一经典游戏理论:游戏是对未来所需技能的一种培训、学习和准备,游戏具有生物适应的技能,在游戏中通过模仿使成年生活所必须具备的、以本能为基础的能力得到锻炼,并不断趋于完善。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和人们教育观的进步,儿童的游戏活动在家庭中被广泛鼓励和支持,在学校中也被逐渐挖掘出积极的发展性价值。同所有习惯的养成规律一样,被认可价值、重复演练、操作技巧等,这些游戏中的因素都能有效帮助儿童将一些行为发展成为习惯,孩子的劳动意识、态度、情感、能力也可以从中获得培养。所以,当我们在陪伴“无处不玩耍”的儿童时,可以以适当的方式给予一些技能指导和条件支持。当到儿童年龄大一些的阶段,我们可以在更丰富的活动形式(如运动、爱好、特长等)中继续培养他们的劳动素养。因此,从一定意义上来反思,劳动教育需要从更多视角去关心儿童成长的特点、了解和掌握儿童成长的规律,需要更整全地看待和对待人的各种活动,从中寻找劳动教育的天然契机和资源。
从儿童成长视角来看童年期儿童的行为和需要,似乎十分有必要将看似对立的“劳”(劳动)与“逸”(游戏)作为一轮因果乃至一个整体来认识和对待。在人类的生产与生活里,劳动更多的时候是一种为了达成外部目标或获得产品而展开的客观劳作,在更多历史的、社会的场景中都是有着“服务性”“生产性”等功能输出特点的活动。然而对于儿童而言,人类劳动的这些意义和价值并非童年期儿童的优势生命需要和优势成长需要。随着物质的丰盈、科技的进步,许多劳动的方式可能会被社会分工和技术取代。在这种状况下,我们讨论劳动教育,确实会常常难以有效地让儿童从他们更为熟知的活动(如游戏、运动、爱好、体验活动等)中将“劳动”活动识别出来。这种困境的存在,也反过来促使我们去思考我们是否在从儿童、成长、生活等视角去理解和研究人的劳动以及劳动教育。对于处在儿童期的孩子,尤其是更幼小的儿童,我们主张对劳动的理解要回到人的成长需要,也即主张劳动教育在不断揭示和靠近劳动的社会性的同时,也要不断理解和尊重儿童的自然性。
(责任编辑:母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