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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暴力行为低龄化现状分析及教育对策

2021-07-27赵晓风

基础教育参考 2021年6期
关键词:暴力行为未成年人惩戒

赵晓风

[摘   要]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暴力行为呈现低龄化趋势,且表现出多样化、动机简单、手段残忍、反复性强等特点。身心不平衡是引发低龄未成年人暴力行为的内在动力,不良社会环境是外在推手,多元教育、惩戒措施和教育手段的不足使低龄未成年人暴力行为的防控乏力。预防未成年人暴力行为低龄化的教育对策包括:转变教育理念,重视心理教育,加强性教育,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强化道德与法治教育,对暴力青少年进行事后矫正教育等。

[关键词]未成年人;暴力行为;低龄化;惩戒;防控

近年来,14岁以下实施严重暴力行为的案件明显增加,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其对有施暴行为的青少年进行无奈的谴责和声讨,还不如深刻地反思其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应对的策略及方法。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采取“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那么不论是从预防,还是从管控暴力青少年的角度,教育无疑都是首要举措和最重要的手段。

一、未成年人暴力行为低龄化现状分析

1.未成年人暴力行为低龄化加剧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青少年出现不良行为的平均年龄为 12.2 岁。其中,“摔婴案”的犯罪女童只有10岁,“弑母案”的行凶少年12岁,“弑师案”中的少年13岁,抢劫团伙平均年龄14岁。大量严重暴力行为的实施者是14岁以下的少年。我国未成年人初次实施犯罪行为的诉讼年龄是14岁,到15至16岁会越来越严重,其中在14至16岁初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占81.6%,“问题少年”的暴力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

2.未成年人暴力行为向多样化、恶性化发展

近年来,未成年人暴力行为呈现多样化,出现盗窃、抢夺、抢劫、绑架、强奸、寻衅滋事、危害公共安全等多种类型。其中,暴力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犯罪事件日渐增多。据某法院少年庭对2018年以来共审结的170件案件的分析,其中伤害案件29件,占17.1%;抢劫案件62件,占36.5%。少年“弑亲”“弑师”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让人瞠目结舌、心痛不已,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给学校留下了严重的阴影,对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3.未成年人暴力行为动机简单、手段残忍、反复性强

未成年人暴力行为动机往往具有情境性、随意性、突发性,但手段残忍,可能是无事生非、追求刺激,也可能是故意找茬、寻衅滋事,还可能是义气冲动“为朋友两肋插刀”。实施暴力的未成年人多缺乏责任心和罪责感,对自己暴力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认识不清。如五少年暴打智力残疾老人的理由竟然只是“为了寻找新鲜刺激,好玩”,“吴某弑母案”的原因竟然是“妈妈不好”,事后表现出“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的无辜态度。此外,对于少年暴力行为,如果不能进行恰当及时的教育与惩罚,则反复出现的可能性非常大。

二、未成年人暴力行为低龄化解析

1.身心发展不平衡是引发低龄未成年人暴力行为的内因

近年来,受营养、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青春期的少年处在生理发育较快而心理发展相对缓慢的不平衡状态,表现出身心发展严重不同步的现象。一方面,青春期少年生理发育呈提前趋势。随着生活环境和营养改善,青少年进入青春期较过去提前了约两年。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相对缓慢,心理不成熟,心理问题较多。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同步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旺盛的精力与较差的调节能力的矛盾。青春期少年的生理急剧发展,体能大大增加,精力旺盛,但心理调节和自控能力较差,容易被外界不良信息所引诱。

二是好奇好动与认识水平低的矛盾。青春期少年神经系统发育迅速,更加好奇好动,对未经历和体验过的事物充满好奇。但同时认识水平较低,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走向偏激狭隘。

三是兴奋性高与抑制力低的矛盾。青春期少年内分泌旺盛,大脑常处于兴奋状态,但心理上缺乏相应的控制能力,很容易急躁冲动。

四是性机能发育成熟与性道德、法治观念形成较晚的矛盾。青春期性机能的发育成熟、性意识的萌发,使青少年产生了对性的好奇与神秘感,但其性道德观念和法治观念尚未形成。

2.不良社会环境是引发低龄未成年人暴力行为的外因

随着信息化、智能化的普及,网络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越来越大。青少年逐渐成了“低头族”与“网游族”,他们将很多时间都沉浸在网络里。网络不良信息成为毒害青少年的首要因素。大量的不良信息,如色情、暴力、恐怖、毒品、诈骗等在网络上随处可见,而青少年正是最大的网络游戏群体。无良媒体的虚假报道,低俗的影视节目,娛乐至上与个人主义的价值观,无一不腐蚀着无知无畏的青少年。在游戏厅、歌舞厅、酒吧、迪厅等处,无不埋伏着黄赌毒的陷阱。 线上线下的不良信息就像一只无形的黑网笼罩着青少年,毒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刺激着他们的心灵,极易激发其暴力行为的产生。

3.多元教育不足导致低龄未成年人行为失范

青春期是个体动荡而迷茫的转折时期,少年的各个方面都在迅速地发展变化,其需求和视野逐渐扩大,需要丰富多元的教育环境。但目前的教育教学模式和内容的单一,跟不上少年的快速生长发育,难以满足少年迅速发展的内在需求。如果教育环境和少年的主体需求不配套,就很容易出现发展的不平衡状态,引发少年的不良心理和行为。

一是心理教育的薄弱。在功利化的应试教育市场下,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和道德教育相对欠缺。学校忙于抓知识、搞竞赛,家长忙于择名校、报辅导班,学生忙于上课、练考题,大多无暇顾及学生的心理状况和道德发展。再加上“好成绩,好学生,好孩子”的评价标准,使学生、家长和教师都过分关注成绩,忽略了对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培养。

二是性教育的缺位。在我国,性教育缺位是不言自明的事实。学校没有开设有关性知识和性观念的课堂,家长也羞于给孩子讲性常识与体验。尤其是传播健康性知识和观念的平台很少,正面的性教育缺位,而大量误导性、引诱性、商业化的信息却充斥着市场,在网络、游戏厅等场所,随处可见暴力色情的内容。

三是生命教育的缺失。生命教育也是我国学生相对缺失的一课。许多青少年变成学习的机器,忙着背知识、做题,鲜少有机会审视自己、体察他人,思考人生、感悟生命。他们短暂的空余时间也被电子游戏和虚拟世界占领,很少有机会体验集体温暖、团队协作的快乐和生命的宝贵。对未成年的少年而言,其心理尚未成熟,人格尚未发育完善,基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也没有树立,缺失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会使他们更容易出现冲动的暴力行为。

4.惩戒措施和教育手段的不足使低龄未成年人暴力行为的防控乏力

目前,我国对于低龄青少年的暴力行为还缺乏合理的惩戒措施和有效的教育手段,呈现出家庭、学校、社会“三不管”的现象,使防控变得乏力。诸如“弑师案”中的小金,处于学校不要、家人不爱、社会不理的状态。有的未成年人即使进了收容所,也只是待几天就被放出来。因缺乏切实有效的惩戒措施和教育手段,使得未成年人施暴者陷入被“冷冻”的状态,对他们的教育也显得空洞乏力,不能真正体现“以教育为主”的方针。

三、预防未成年人暴力行为低龄化的教育对策

1.不忘教育初心,转变教育理念

“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应该是教育的根本目标。这是马克思在19世纪就提出的论断。古往今来的教育家所追求的都是如何使下一代的生命得到更好的发展。虽然东西方的教育理念不同,但其根本追求是一致的。无论是西方的苏格拉底、柏拉图,还是东方的孔子、孟子,都倡导人的身心健全发展。但是近年来,在过分追求效率的功利化社会环境中,教育的本质被掩盖,教育成了各种利益集团的工具,教育的根本目标被忽视。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目标下,教育理念要从单一化应试教育向多元化素质教育转变。育人理念应该是以人为本,注重人的身心健全发展;不应再单纯地以知识学习、成绩排名来定义教育效果和学生的优劣,而应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发展的人为目标。

2.重视心理教育,培养健康人格

一要完善学校心理教育体系。可多途径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健康课程和不同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理念,还可采取个别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家庭心理治疗等途径。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教育与培训,让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重视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学校要留出时间和空间,少些考试,多些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人际情感和培养多种能力。

二要重视家庭心理教育。父母树立良好榜样,采用良好的家庭教养方式至关重要。要摒弃专横、放任、溺爱的不良教养方式,要“无条件地爱,有原则地管”孩子。

三要构建社会心理健康平台。一方面,建立心理援助机制,开通心理救助、心理调节的平台。另一方面,倡导民众树立心理健康养护意识。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心理健康知识,促进民众建立心理求助和救援意识,形成及时解决心理问题的良好支持环境。

3.構建正向平台,科学开展性教育

一是构建性教育的正向平台。家庭、学校、社会合作构建科学文明的正向性教育平台是当务之急。家庭是进行性教育的重要场所。父母对子女的性启蒙、对青春期子女的特别关护、对孩子性困惑的解答,以及父母自身在性方面的言行举止都是重要的示范,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会影响青少年健康性观念的形成。

二是把学校作为传播科学性知识和性价值观念的主要平台。在学校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系统的性教育非常必要,它是家庭性教育的延伸和拓展。学校可专门开设青春期教育课程、青春期教育讲座,开展心理辅导和青春期教育系列活动等。

三是把社会作为传播性文化和树立健康榜样的重要领地。要净化社会环境,使青少年多接触积极健康的性文化,远离低俗的精神污染。

4.回归教育本位,积极开展生命教育

目前,我国急需回归教育本位,重视和发展生命教育。教育家顾明远先生指出:“教育的本质是生命教育。”从根本上来说,生命教育是一种全人教育,它涵盖了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既关乎人的生存与生活,也关乎人的成长与发展,更关乎人的本性与价值。生命教育的核心目标在于,通过生命管理,让每个人都能活出自我,最终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把生命的光彩全部展现出来。由此,生命教育不仅能防控青少年的不良行为,还有利于促进青少年感悟生命真谛,激发其生活动力,进而绽放人性光彩。生命教育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管齐下。

一是学校应开设生命教育类的课程与活动。生命教育课程的内容应丰富多彩,可以涵盖生命的起源、生命的意义与价值等多方面内容;生命教育课程和活动的形式应多元多样。

二是家庭应注重对孩子的生命教育。一方面,家庭应树立对孩子进行生命教育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孩子的生命意识,传播积极的生命价值观。另一方面,家庭可以更直观有效地对孩子进行生命体验教育,通过生命的起源或以身边亲朋好友的离世为切入点,引导孩子体察生命的宝贵与不可逆,理解生死的意义,从而促进他们珍爱生命、热爱生活。

三是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生命教育。一方面,要做好生命安全教育与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增强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另一方面,要重视生命的实践与体悟教育。其中,死亡与临终关怀的内容必不可少。诸如引导家长和孩子参与灾后重建等活动,通过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助过程,激发对生命的尊重与珍惜之情;通过参与临终关怀,积极实践尊重生命与关爱生命,深刻体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

5.加强青少年道德与法治教育

青少年道德法治观念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采取灵活多样、易于被接受的方式进行,以贴近青少年实际、提高教育效果为目的。法治教育要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贴近青少年生活实际,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合理确定教学重点和方法,注重知行统一,坚持落实;要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教学法,与法治事件、现实案例、常见法律问题紧密结合,注重内容的鲜活性,注重学生的参与性与互动性,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

6.对有暴力行为的青少年进行事后矫正教育

目前,我国对于有严重暴力行为的低龄少年缺乏必要的矫正教育,仅仅依靠普通的收容教养是远远不够的。一方面,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矫正教育。要将道德与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行为矫正教育相结合,不仅要对暴行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政策法律的补救教育,还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行为训练等。另一方面,要对暴行青少年进行家庭心理干预。孩子的问题通常来源于家庭,父母和孩子一起接受系统干预的效果会更好。有条件的还可以邀请受害人家庭参与,让暴行青少年积极面对并承认错误,激发其罪责感和责任感,进而改恶从善。

教育不仅是传播知识与文化,更是培养人才,促进人类生存发展与超越自我的重要途径。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多元教育,紧随社会的发展步伐,满足未成年人的发展需求,不仅是预防未成年人暴力行为的重要举措,更是培养合格时代新人的有效途径。

(责任编辑   郭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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