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行业标准制订内容解读
2021-07-23赵思淼李晨琦
毛 磊, 白 雪, 赵思淼, 李晨琦, 王 齐, 闫 超
(1.黑龙江省木材科学研究所,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1;2.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1)
传统的实木复合地板由于木材的各向异性,极易受环境温湿度变化影响使地板产生翘曲变形或开裂,导致大量木材浪费。为改善此种状况,开发出一种新型结构的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该复合地板结构独特,由中间芯板(实木短料与两侧边条构成)、纵向单板和装饰表板组合而成,该结构制约了木材内应力,变形相对减小,克服了地板因湿胀干缩而产生开裂和瓦片状及扭曲变形的现象,尺寸稳定性高。此种地板结构的出现,较好地解决了消费者对地板翘曲变形的担忧,可广泛应用于民用及公用空间的普通环境及地热环境。
《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是首次制订,着眼于产品质量,笔者针对标准的制订内容、原则和依据等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框架实木复合地板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提供参考,促进科学合理生产,规范市场流通。
1 标准制订内容概述
本标准为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的产品标准,标准中对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材料、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要求。
1.1 规范名称及术语
明确了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的定义,其他术语按GB/T 18103-2013《实木复合地板》、GB/T 18259-2018《人造板及其表面装饰术语》标准执行。
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是由实木短料和实木长边条组成的框架结构为芯板,在芯板上下表面覆贴纵向单板形成地板基材,并在基材上表面覆贴装饰单板,经涂饰制成的企口地板,其结构如图1所示,并以装饰单板树种确定地板树种名称。该地板通过合理结构配置模式使各构件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更有效地解决了木材间应力平衡,尺寸稳定,从根本上解决了传统实木复合地板受温湿度变化导致的地板翘曲变形、开裂及排骨纹现象。
1.2 分类与材料
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根据是否应用于地采暖环境进行了分类。在材料的选择上,对地板基础原料中的面板、芯板、单板含水率、树种、密度、原料的尺寸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性的技术要求。芯板、基材面板、基材底板和装饰单板的含水率≤12.0%。
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边框对整体地板结构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对芯板材料选择上提出:纵向实木长边条密度应在0.30 g/cm3以上,宽度15~20 mm,厚度7~14 mm,边条的密度不能小于横向实木短料密度;如为指接材时,其对应边条的指接处错缝应大于50 mm,但原则上建议尽量采用无指接材料;横向实木短料密度0.30 g/cm3以上,宽度20~50 mm,厚度7~14 mm,同一批实木短料使用相同树种或材性相近树种;整体拼接后的芯板应平整。而对于基材面板、背板及装饰单板的要求均可参考现有实木复合地板的材料参数。
1.3 要求
1.3.1 规格尺寸、尺寸偏差与外观质量
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在保证一定的厚度条件下,标准中对其规格尺寸进行了要求,需保证芯板结构与面板、底板及装饰面板的合理配置,其中长度范围为300~2 200 mm,宽度范围在92~250 mm,厚度为13~22 mm;尺寸偏差及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GB/T 18103-2013《实木复合地板》的要求。
1.3.2 理化性能
理化性能指标要求,根据是否应用于地采暖环境进行了区分。同时由于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特殊的结构形式,因此对涉及到浸渍剥离、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耐热尺寸稳定性、耐湿尺寸稳定性的性能指标测试,因框架实木复合地板的整体框架结构制约了地板的变形,需要以地板的板宽作为试件宽度尺寸进行检验方能反映出地板的真实性能水平。理化性能要求见表1。检验方法按相应的标准规定执行;甲醛释放量指标,非地采暖地板按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规定执行,地采暖地板按LY/T 1700-2018《地采暖用木质地板》标准规定执行。
表1 理化性能要求
2 验证试验及分析
在确定试验方法中,因框架地板的特殊结构,以往LY/T 1700-2018等常用的检测试件是在地板上局部截取,不能保证框架地板的完整结构,检验数据出现较大误差,未能反映框架地板的真实性能,无法满足本标准的产品要求,所以浸渍剥离、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耐热尺寸稳定性、耐湿尺寸稳定性均按地板自然宽度制取试件。
2.1 浸渍剥离
浸渍剥离考察的是地板试件经浸渍、干燥后,胶层是否发生剥离及剥离程度。试件尺寸大小变化对其浸渍剥离没有影响,所以直接参考GB/T 18103-2013中6.3.2规定进行检验,考察剥离率是否合格,试验结果见表2。
表2 浸渍剥离试验结果
本次抽检样品的验证试验结果表明,浸渍剥离结果完全达到标准规定要求。
2.2 静曲强度、弹性模量
在静曲强度试件的制取上,为避免试件宽度过大对静曲强度产生影响,首先需合理确定跨距,因此分别选取跨距为厚度的20倍、32倍和40倍地板进行静曲强度试验,试验方法按照GB 17657-2013中4.7规定进行,试验结果见表3。
表3 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试验结果
通过数据分析可知跨距为20倍、32倍和40倍的抗弯强度及弹性模量值无显著变化。且当跨距为20倍厚度时,AD统计量与正态分布图拟合度较好,数据可信度高,所以将抗弯强度的跨距设置为厚度的20倍。
2.3 耐湿尺寸稳定性、耐热尺寸稳定性
耐湿尺寸稳定性和耐热尺寸稳定性试件制取时,将地板长度方向作为试件长度,长度值为200 mm,宽度为试件自然宽,可真实反映地板的尺寸稳定性。试验方法按LY 1700-2018规定进行,试验结果见表4、图2。按统计分析及概率分布图可以看出,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有较好的耐湿热稳定性。
表4 耐湿尺寸稳定性、耐热尺寸稳定性试验结果
图2 耐湿、耐热尺寸稳定性概率图
3 结束语
《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标准的制订,科学规范了该种类地板在地热环境和非地热环境下的各项理化性能指标,有效完善了标准的框架结构,从而实现了相关产品标准的统一性。新标准有待在实施过程中对技术指标和内容做进一步检验,希望能为生产企业及质检部门提供一项切实可行的标准,为地板行业健康良性发展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