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化时代乡村社会中的土客关系
——以山西省襄汾县东李村为例
2021-07-23张利杰
行 龙,张利杰
(山西大学 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6)
晚清民国时期,华北地区出现过一股移民潮,除了我们耳熟能详的“闯关东”“走西口”外,还有一部分移民流向了本地区相对富庶安定的晋南、关中等地。在山西,尤其是晋南地区的乡村中,土客杂居的情况非常普遍,这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从民俗记忆[1]、身份认同[2]、外来户与土改[3]、外来户“入住权”[4]等方面做了非常深入的探讨。遗憾的是,这些研究聚焦于客户迁入的过程,而对之后土客融合的进程关注较少,我们仍然很难从中廓清乡村社会土客关系演变的基本脉络。尤其是在集体化时代,国家力量深刻地影响着乡村内部的社会结构,土客关系因之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变化背后的缘由和机制又是什么?这些都是尚待讨论的问题。本文通过考察晋南一个村庄土客关系的演变历程,尝试就上述问题作出阐释,从中或可管窥集体化时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另一种面向。
一、晚清民国时期东李村的土户与客户
襄汾县位于晋南临汾盆地的中心地带,东西两端山地环拥,汾河纵贯县域南北,是连通晋省南北的交通要冲。由襄汾县城向西约15公里便可到达东李村。东李村是一个规模很小的村落,土改时村中仅有30户,至今也不足百户。东李连同附近的西李、南李、北李、李果等村,相传为赵将李牧故里,各村李姓为其后裔;也有一说该李姓为唐宗室郑王李继恩之后[5]55。几个李姓村庄坐落在汾河河谷地带,属于人口稠密、农业较为发达的地区。档案中对东李的农业生产条件有这样的评价:“该村土地宽广平坦,土质优良肥沃,是棉麦重产区。”(1)《景毛公社北小张大队安装电井计划》(1968年10月1日),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
优良的交通条件和自然环境吸引着人们定居此地。但同时,良田千亩也常引来山贼觊觎,东李村既无天险之防,村民们只得自建防御工事。光绪《太平县志》曾载:“东李,顺治六年建堡。”[6]142只不过,此举未能保其一直无虞。据村民讲,在同治年间东李村曾惨遭捻军洗劫,大火连烧五天五夜,村庄几乎被夷为平地(2)访谈对象:李治安(男,77岁),2019年5月2日于东李村。。此后,光绪初年的“丁戊奇荒”蔓延至全省各地,东李村所在的太平县被灾尤烈,全县人口损失过半,“或休养滋培谋之数十年而不足”[6]207。接二连三的灾祸使东李村人口亡逸者甚多,大片的屋舍和良田被荒废。民国初年军阀纷争,冀、鲁、豫等省常年兵燹水火不断,山西社会环境则相对安宁,故迁来移居者络绎不绝[7]526。像东李村这样土地丰沃且人口稀少的地方,无疑是外省流民的绝佳落脚地。久而久之,东李成了一个土、客户杂居相处的典型村落。
东李村的土户有王、李两姓,其中王姓分为五支,李姓仅有一支,两姓世居于此,有姻亲之谊。据道光年间修纂的《王氏族谱》记载,“始祖由福从太原而徙居于此,迄今已迁七八百年矣”(3)《王氏族谱》,道光四年手抄本,现存于东李村王氏后人家中。。王氏一族应是金元年间迁居此地,后来各自分嗣,其中有几宗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仍相互认亲共祭祠堂。土改之前,王氏最兴盛的广、永、国字辈一支,以王永庆、王永吉兄弟二人为代表。这一家有土地650亩,房屋106间,牲口14头,雇佣长工17人(4)《北小张大队专政对象登记表》,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永庆在村经营土地、开设粉房、发放高利贷;永吉随父亲在外经商十余年,兄弟二人积累了万贯家财。芝、梦字辈情况稍逊,但家中常年雇佣四、五名长工,在村中亦属富裕。友、鸿、怀字辈一支生活水平中上,且长期把持村政,民国年间东李村的村副、闾长尽出于此家。李姓和其余两支王姓——槐、来字辈与谦、月字辈,同属家道中落型,以自耕或小本买卖为业(5)《北小张大队第二生产队阶级成分登记表》(1966年3月),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
东李村的客户是民国年间由河南的滑县、濮阳和山东的寿张等地迁移而来。从数量上看,土改时村中139人中有49人是客民,30户中有12户是客户。从区域上看,三个移民迁出地均位于黄河以北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历史上是水患频发区。《阶级成分登记表》显示,东李村首批移民全部是因“逃难”或“逃荒”而来。有的家族是集体迁入,如山东寿张徐家,是兄弟三人一起拖家带口逃难来到东李;有的家族是独苗扎根,如河南濮阳乔家,是兄弟中的一人偶然落脚到东李并在此定居;还有的是投亲靠友,如河南滑县的马、赵、魏姓,这几家同乡来到东李的时间先后不一,都是闻信后前来聚居。这些客户迁入后,大多是靠做长工、零活和手工副业维持生计,情况稍好者可以得到小块土地,但总体上与土户的生活水平相去甚远(6)《北小张大队第二生产队阶级成分登记表》(1966年3月),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
晚清民国时期,土、客户之间在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方面相差悬殊,却并未发生大的冲突和矛盾。若从村庄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一问题不难解释。清中后期,东李村连遭天灾人祸几毁于无,劫后余生的王氏一族最先在故土重建家园。到民国时,王氏家族掌握着村庄绝大部分的土地,控制着村庄政治,俨然是东李村的主人。逃难而来的豫鲁移民经历过漂泊流离的苦难,能在东李村立足扎根已实属不易,心理上易于接受“他乡客”的身份。正是基于乡民对各自身份的默契认同,土客关系呈现出以差序结构为基础的稳定。
二、从差序到平等:土改前后土客关系的翻转
东李村的土户与客户五方杂处,看似稳定的土客关系当中潜藏着不稳定的因素。由于双方在语言、文化等方面差异显著,土、客户之间难免产生隔阂。再加上经济条件、社会地位上的种种落差,稍显弱势的客户们不自觉地凝聚起来。据村民讲,最早来到东李的一批客户关系十分紧密,寿张徐家、濮阳乔家、滑县魏家等家族祖上曾有过结拜之交(7)访谈对象:徐俊武(男,53岁,曾任东李村支书),2019年8月23日于东李村。。土、客户隐隐然划分为泾渭分明的两个团体。当中国共产党领导土地革命以摧枯拉朽之势将村庄的利益格局重新洗牌,土客矛盾就浮现了上来。
1947年底,汾城县刚解放不久,临汾城周战事仍在胶着,在这样的情况下,东李村的土改如火如荼地开始了[8]441。由于局势尚不平稳,“支前”任务繁重,土改在东李村是以划定成分、平分“土改成果”的方式进行的,针锋相对的斗争并未展开。土改划定了阶级成分,18家本地户中有地主2户、富农1户、中农7户、下中农2户、贫农6户;12家客户中有中农2户、下中农1户、其余皆为贫农。无地、少地的客户分得了土户大片土地。据土改结束时统计,土户户均占有32.91亩土地,客户户均占有27.01亩土地,土、客户户均土地占有量趋于平均(8)《东李村土改时人口、成分、土地花名册》(1947年),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不过,经济条件的改善并没有改变客户在村庄政治中的地位。由于客户普遍文化水平不高,亦无处理村庄事务经验,土改后东李村的主要干部仍是出于王、李两姓土户。土改对乡村政治、经济格局改变的不同步,为此后的冲突埋下了伏笔。
土改工作组刚撤离不久,被划为地主成分的王永庆就通过“软磨硬抢”,设法收回分出去的土地、财物。随后两年时间里,他将土改时分给秦克温、陈怀胜、魏忠玉、朱五女等人的土地以及分给张玉恩的骡子、木料等财物悉数夺回(9)《北小张大队清理阶级队伍登记表》,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其实,也有王姓家户分到了王永庆的土地,但王永庆“反攻倒算”的目标全部是外姓客户,其用意不言自明。据档案记载,土改后东李“全队有地富4户,反攻倒算的就有3户;上中农7户,反攻倒算的就有5户”(10)《东李村户口簿》(1947年),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巧合的是这“反攻倒算”的8户地富和上中农均是土户,可见土户针对客户的“反攻倒算”普遍存在。回到历史现场,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我们留意:土户“反攻倒算”时,干部大多是持默许甚至支持的态度。这桩“罪状”在后来“四清”时被清算,工作队认定:“干部被敌人拉拢、互定条约,几乎每一户地富都有自己的保护人”,“地富分子反攻倒算是不闻不问”。(11)《北小张工作队汇报材料》(1965年12月16日),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当时村庄的主要干部和地富皆为土户,所谓的阶级“敌人”恐怕都是干部的同姓甚至是同宗,“拉拢”“保护”的动机也就不难理解。种种迹象表明,当时工作队所指摘的“阶级矛盾”实际上是土户地富、干部与客户贫农之间的矛盾。其中固然有大姓与小姓、干部与村民等复杂因素纠葛,但土户客户之间的对立清晰可见。
回首这段历程,“反攻倒算”的插曲可以看作土改后乡村社会结构倏然震荡的余波,并没有真正影响到集体化时代土客关系演变的进程。公平与平等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土改即是中共将此理念糅进乡村社会治理的初步实践。尽管它并未消除土客之间的不平等,甚至揭开了土客对立的一面,但作为土改成果的一部分,客户在政治身份与经济条件方面的相对提高,被最终保存了下来成为既定事实。随着中共改造社会步伐的加快,土客关系将迎来更为深刻的改变。
三、从区隔到结合:合作社时期土客融合的加速
互助合作是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时期就已推行的农业经营模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又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个基本方向被延续下来。20世纪50年代,全国范围内的农业合作化铺展开来,从试办农业合作社,到随后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作为革命老区的山西都走在前列[9]。1952年,东李村就出现了互助组,最初的两个互助组分别由土户和客户为主体组成。但这样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太久,在农业集体化的浪潮中,东李村的两个互助组很快就并成一个初级社,1955年又被并入北李东方红高级合作社(12)《北小张大队报告》(1965年),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全部入社,社员集体参加劳动,土客关系悄然发生变化。
在土改及之后的“反攻倒算”中,东李村内土客矛盾的焦点在于土地、房屋、牲畜及其他财物的分配上。但是进入高级社阶段后,各家各户的生产资料统交集体,经济上的纷争便很难掀起波澜了。档案资料显示,东李村“四清”时工作队揭发出的“反攻倒算”案例几乎全部是在高级社之前,恰好印证了土、客户的经济矛盾在合作化之后逐渐消弭的事实。
农业合作化带来的影响不止于此。自1954年统销统购政策开始实行,粮、油、棉等主要农产品的购销由国家统一管制,再到后来关闭农村集市,农民的日常生活愈发离不开集体。生产生活的集体化客观上打破了长期以来土、客户之间的区隔。其中尤以共同接受教育的经历对于土客融合的意义最为深远。成人教育方面,东李村的扫盲运动几乎贯穿20世纪50年代,主要有夜校和冬学两种形式,由本地教员兼职教学;学校教育方面,东李村中设初级小学一所,各家适龄儿童均可入学,同时邻村北李也设有完小,求学相当方便。东李村民受教育水平的变化最能说明这一时期农村教育取得的成就。现据档案资料,绘制《1947年和1966年东李村民受教育程度对比统计表》(见下页表1)。
表1 1947年和1966年东李村民受教育程度对比统计表
从表1的对比统计结果来看,1947年到1966年间,东李村村民受教育水平有了显著提升。尤其是客户受教育者的比例大大提高,一定程度上拉平了土、客户在文化水平上的差距。祖籍河南的乔克温讲道,他的哥哥正是由于当时学了些识字、算数的功课,才得以在60年代胜任村里的会计(14)访谈对象:乔克温(男,71岁,曾任东李生产队会计),2019年8月24日于东李村。。土户与客户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为客民参与村庄政治提供了可能。如今看来,土、客民共同接受教育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在当时是破天荒的“头一遭”。由于土、客民风俗语言相异,有些地方分别为土户和客户开设了土籍小学和客籍小学[5]11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共同的学校教育使得村庄中的年轻一代自幼融入同一集体。祖籍山东的徐俊武说道:“我父亲他们那一辈还会说山东话,到我们这一辈,上学时候老师讲课,跟同学相处,用的都是本地话,所以我们从小就不会说山东话,只会说本地话。”(15)访谈对象:徐俊武(男,53岁,曾任东李村支书),2019年8月23日于东李村。第二代、第三代移民从小与土户一同接受教育,在语言、习惯等方面潜移默化,土、客之间的文化隔阂渐渐被打破。
20世纪50年代,肩负着从落后农业国向先进工业国转变的历史任务,刚刚取得政权不久的中国共产党加快了全面改造社会的步伐。一盘散沙的农民被组织起来,转轨到集体化的生产生活当中。集体化的生产分配使土、客户的利益纠纷被压制,共同接受教育的经历则让土、客户的文化水平普遍得到提升,语言习惯也更加接近,土客融合的进程大大加快了。
四、从震荡到稳定:人民公社时期土客融合的深化
20世纪50年代后期,“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1958年秋,襄汾县委将原先的21个乡并为6个人民公社,东李被划入古城前进公社[5]39。紧跟而来的是更加集中化的生产生活与大规模的劳力征用。跃进渠水利工程、大炼钢铁运动抽走了东李村的绝大多数劳力。随着集体范围的扩大,人们社会关系圈子迅速外延。不过,运动式劳动协作未能在公社成员之间形成稳定联结。东李村的劳力频繁抽调,农业生产无人顾及,再加上连续两年的旱灾,粮食减产严重,公共食堂难以为继(16)访谈对象:乔克温(男,71岁,曾任东李生产队会计),2018年10月6日于东李村。。村民温饱尚成问题的情况下,有的家户偷藏粮食,有的家户私开小灶,人们不得已各顾各家自寻办法(17)访谈对象:王怀珠(男,75岁,曾任东李村支书),2019年5月3日于东李村。。集体化急速推进,反而愈加催促人们回归家庭,不得不说是一种历史的吊诡。好在政策迅速调整,1961年,中共中央出台并下发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取消供给制,恢复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方式[10]335。此后二十年人民公社体制再无巨大变动,农村进入相对稳定发展的时期。集体的范围重新稳定在传统自然村落范围之内,村庄内部的土客关系向着聚合的方向继续推进。
村庄社会内部趋于稳定的同时,来自村庄外部的影响也降至最低。1960年后,仅有三户客民落户东李。首先是来自山东梁山的刘家和商家。1958年,梁山县修建东平湖水库,刘、商两家所在的商老庄村民被整体搬迁到黑龙江肇源县。仅仅过了一年时间,这两家人因不适应东北的生活再次迁移到山西,此后定居于东李(18)《北小张大队第二生产队阶级成分登记表》(1966年3月),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之所以选择东李,是因刘家户主刘明臣在儿时随父亲逃荒来到这附近生活过8年。商家与刘家是当年一起逃难的患难之交,早先商家还有女性嫁到了本地(19)《北李生产队干部历史档案表》,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再者是来自山东定陶的郝家。户主郝振峰原先在东北做工人,1961年回到家乡后遭遇水灾房屋被毁,遂偕母亲来到东李村投奔舅舅(20)《我的出身历史(郝振玲)》(1966年2月27日),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这三户迁入的新客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或是故地重返或是投亲靠友,与迁入地或多或少都有些渊源。这背后的原因在于客民落户的难度远超从前,流民在外难以立足。更直接地说,是严格的户籍制度限制了人口的流动。
20世纪50年代,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凸显,区域性的灾荒时有发生,新一轮的人口迁移有欲来之势。不过,为了维持城乡社会的稳定,国家采取了诸多限制人口流动的措施。1957年底,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要求城市机关、农村集体和用人单位限制农民的流动。公安部于次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并于1962年发出《关于加强户口管理工作的意见》,这两个重要文件明确规定了户口迁移的程序和手续,严格的户籍制度由此确立[11]154-156。已有著述多注意到集体化时代户籍制度对城乡间人口移动的限制,其实农村之间的人口迁移同样受到了影响。
郝振峰一家早在1961年就来到东李,但直至1966年都未能落户,只能做一些肩挑货物的小生意。在“四清”运动中,郝振峰给工作队写了这样一则材料:“我回去也是无地,不回去我每天干的这资本主义的事,使我闷闷不乐,所以我想在这里落户,在生产队里参加劳动,和大家共同走起社会主义道路。”(21)《我的出身历史(郝振玲)》(1966年2月27日),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与刘、商两家不同,逃灾而来的郝家因没有获得迁出地的许可和证明,属于国家所限制迁移的“流民”。所以郝家即便有亲戚照应也难以通过正规渠道落户,直到运动来临才有机会借革命话语表达诉求。落户难,更根本的原因还在于生产资料集体化之后村庄对外人的排斥,每新增一户家庭意味着集体要多分出一份红利,这是大多数村民不乐意看到的。实际上,村干部拒绝外人落户者也并非个例。一则检举“四不清”干部的材料中写道:“贫农张玉恩娶了个从河南逃荒来的女人,当时的村主任李云山三番五次不给批自留地,打击贫下中农。”(22)《关于李云山的材料》,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如今来看,类似的事情恐怕反映的是村庄作为一个利益集体的排外性。
20世纪60年代,农村人民公社制度成熟定型,村庄内部政治、经济、社会结构趋于稳定。在严格的户籍制度和固定的利益分配格局下,村庄对外开放的大门禁闭,自然村落成为闭塞区域。一个稳定、封闭的环境,无疑有利于当地的土客关系充分发酵和继续深化。
五、从隐匿到消融:土客之别的消解与延续
人民公社时期的东李村再没有发生土客冲突,土户与客户在各方面的差距几乎消解于无。这是否意味着土客之别的消失?答案是否定的。在这人口仅有数百人的小村庄里,偶尔嘈杂纷争中,我们仍能发现土客之别的马迹蛛丝。
20世纪60年代中前期的“四清”运动,最初是为清理农村中的干部官僚主义作风和农民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而开展的。“四清”之前,东李村的主要干部出自王、李两家。王鸿俊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就担任村主任,一直到1955年被调往管理区任职,继任的大队长李云山和党委主任王顺德也同是东李村土户。“四清”运动来临后,工作队给王、李二人的定案是:在工作中“蛮横作风,打骂群众”,“阶级路线不清,受地富拉拢,歧视贫下中农”。(23)《关于王顺德的材料》,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结合前文述及的东李村“反攻倒算”的情况,王、李“打骂”和“歧视”的对象自然指向的是客户。“四清”运动正好给了后者反击的机会。从贫协名单来看,这场运动的积极分子无一例外是客户出身(24)在“四清”工作队的帮助下东李村重建了贫协,委员有:“刘明臣、陈怀胜、李树华、徐世明、郎青海、张玉恩、魏忠玉、徐学勤、徐世杰、刘花枝、徐兰花、董素珍。”参见:《景毛公社北小张大队东李生产队贫协会员名册》,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四清”收尾时,东李村的主要干部职位迎来大换血,张守义任支部书记,徐世义任大队长,王来喜任民兵队长,刘明臣任贫协主席(25)《大队干部登记表》(1966年),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在这场强调阶级斗争的运动中,土、客户之间的对立依旧清晰可辨。
在此之后,“文化大革命”“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基本路线教育运动”,一波又一波的政治运动成为乡村社会的常态。在“造反”“斗争”等口号呼喊声中,运动的积极分子切割为两派,一派以乔俊华、王来喜为首,另一派以刘明臣、徐世杰为首(26)《东李大队汇报提纲》,东李村资料室藏档案。。乔俊华原籍河南濮阳,但与本地王家关系甚密;刘明臣、徐世杰两家均来自山东。据村民讲,两派支持者分别以本地户和祖籍山东者为多,他们之间的政治斗争也难说没有土客之争的影子。不过,土客之别始终居于幕后,这种隐匿的姿态不妨说是意识形态压制的结果。特别是“文革”之后,阶级斗争被摆在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属于绝对的政治正确,社会中涌动的种种不和谐因素都指向了阶级矛盾。另一方面,中共的意识形态还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理念消解着集体内部的不公和分裂。因此在当时任凭村庄政治漾起阵阵波澜,土客融合的进程始终未被打断。
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结束,东李村的土客融合似乎也来到了终点。通婚情况是判断两个群体融合程度的重要指标,笔者从东李村历年的户口簿中摘取原籍、婚姻状况两类信息,绘制集体化时期《东李村婚姻情况统计表》(见表2)。
表2 东李村婚姻情况统计表
婚姻讲求门当户对。据表2显示,1947年土改之前,客民很难娶到本地媳妇,客户联姻占到大多数,余者则是入赘本地户,土、客户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展露无遗。1956年,农业合作化处于起步阶段,仍没有一家土户肯嫁女给客户。1966年,已有五家客户迎娶土户女性,这可以视为历经十年农业合作化,土客关系加速融合的结果。1976年,客户联姻和土客通婚的人数几乎持平,说明人们在考虑婚姻时已经不再把原籍作为重要的考虑因素。客户以平等的姿态融入了本地社会,逐渐获得了土户的认可和接受,三十年间土客通婚状况的演变,恰好对应着集体化时代东李村土客融合的进程。
此外,表2中显示1981年客户联姻者甚至比土客通婚者要少,难免有些反常。再次翻阅文本,一一对应已婚者姓名,发现在这份户口簿中有不少在本地出生的客户其原籍地一栏赫然写着东李村三字,查阅1983年、1985年的户口簿,这样“不准确”的记录依然存在。移民后代的客民身份在官方记录中被抹掉了,原先的客户如今也成了东李村的土户。
或许客民们并不完全认同这样的表述。走访东李各家客户,每每询及“家中是本地户还是外来户”,得到的回答总是出奇地相似,“我家是本地户,不过家里以前是从河南(或山东)过来的”。既是本地户,又是外来家,简短的回答隐含着他们对归属地的复杂情感。如今东李村的移民后代生于斯、长于斯,生活习俗与本地人几乎无异。但同时,他们对故土仍然怀有一份特殊的情感牵挂,坚韧地在一代又一代的血脉传承中奔涌暗流。
六、结论
集体化时代农村土客融合的进程深深打着国家力量的烙印。原本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缓慢融合过程,在集体化时代近三十年的时间里便得以完成。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制度等等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中共在制度设计中并没有针对性地要消除土客之别,但种种灌注着公平平等、效率优先理念的政策方针最终落实到了控制和改造乡村的历史实践当中,加速了土客融合的进程。国家力量之所以能发挥如此大的效用,关键在于它深刻地影响了村庄的权力格局、经济分配、文化教育、婚姻习俗等方方面面,系统而长期地改造了乡村的社会结构。这一进程表明,在国家力量向下延伸的过程中,并非总是与基层社会产生碰撞与对抗,国家力量也可以顺应社会发展的肌理,在强化其存在的同时整合社会内部关系,消解原本存在的区隔与冲突。不过,政治力量对乡村社会的改造终归是有限的,正如东李村民间的土客之别并没有在集体化时代完全消融。改革开放后,村庄重新由封闭转向开放。人丁兴旺的王姓家族外出工作、经商者甚多,客户家更多地留守村庄务农、务工。两类家族发展的迥异走向,或许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土客关系演变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