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分布式形态学再论领有名词移位及相关问题
2021-07-20邱林燕
邱林燕
摘 要:关于“王冕死了父亲”类非宾格动词带宾语的领主属宾句的句法生成机制,徐杰提出领有名词移位分析,引发了学界热议,受到很多质疑。在分布式形态学理论框架下,论证了汉语领属结构中的“的”字是为满足具有领属义关系的、独立名词之间所有格指派的形态要求,在音系式通过特征引入插入其中;领有名词移位发生在未插入“的”字的句法结构。这样,领有名词移位面临的各种问题可以作出合理解释。领有名词移位在结构上确保了留在原位的领属名词语义解读符合赋与部分格的語义解读条件,这进一步佐证了领有名词移位分析。总体而言,领有名词移位理论对分析汉语非宾格动词保留宾语句的句法生成有较强的解释力。
关键词:领有名词移位;领属结构;分布式形态学;特征引入;部分格
一、引言
关于“王冕死了父亲”类非宾格动词领主属宾句(又称“保留宾语句”或“领属名词分裂句”等),徐杰提出“领有名词移位”分析[1]、[2]。根据非宾格动词的唯一论元基础生成于底层结构宾语位置这一性质,徐杰主张这类句子的底层结构是“死了王冕的父亲”,领有者“王冕”移位至句首主语位置,派生出“王冕死了父亲”。其中,领有名词“王冕”在主语位置获得主格,留在动词后位置的“父亲”获得非宾格动词所赋与的固有格之“部分格(partitive case)”。徐杰的这一分析受到很多质疑,如潘海华、韩景泉[3]、[4]、[5];王奇[6];程杰[7];杨大然[8];杨大然、陈晓扣[9]。
通过对语言事实的考察及相关研究文献的总结,我们认为,徐杰提出的领有名词移位分析有很强的经验与理论支持证据,总体上是可取的,其主要缺陷是在于对领有名词发生移位之时的结构标定不清,特别是对结构中的“的”字未做明确论证,从而导致了很多质疑。本文在分布式形态学理论框架下,对领有名词移位再作分析,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
二、领有名词移位面临的问题
徐杰提出的领有名词移位分析所受到的质疑,归结起来看,主要有以下四点:
1.领有名词移位违反了生成语法理论中的移位限制条件,如左向分枝条件(Left-Branch Condition)[3]、[5]、[7]、[10];
2.领有名词重复赋格的问题[3]、[4]、[5]、[10];
3.领有名词短语中“的”字的去向问题[3]-[10];
4.“部分格”与“有定效应(Definiteness Effect)”的问题 [3]、[4]、[7]。
首先,关于左向分枝条件[11],即限制从复杂名词短语中移出最左侧要素的条件。也就是说,如果X是一个更大名词短语NP的最左侧要素,则不能从NP中移出X。例如:
(1)a.[TP NP[Tdid[VP you[Vread[NP(/DP)whose book]]]]]
b.*Whose did you read book?
c.Whose book did you read?
在英语疑问句的派生过程中,疑问词要移位到句首位置,以(1a)为底层结构;如果只将疑问词whose移到句首的话,则违反左向分枝条件,因此,(1b)不合语法。只有将whose book整体移动派生出的(1c),才是合法的句子。左向分枝条件很好地解释了英语中不能发生领有名词移位现象。许多学者认为,这一规律也适用于汉语。例如:
(2)a.我看见张三的爸爸了。
b.*张三i,我看见[NP ti 爸爸]了。
但是,汉语中有些句子似乎并不受左向分枝条件的限制。例如:
(3)a.张三死了父亲。
b.[s[NP张三][VP[V死] [NP[NP张三]的[N父亲]]]]
如果将(3a)分析成(3b)的领有名词移位,那么,“张三”的移位与(1)所示英语例句一样,违反了左向分枝条件。不过,(3a)却是合法的句子。因此,很多学者质疑领有名词移位分析的合理性。
其次,关于领有名词的重复赋格问题。如(3b)所示,结构中存在所有格标记“的”,表明领有名词“张三”已经在底层结构中获得了所有格;如果再移动到主语位置获得主格的话,那么同一个名词既被赋与“所有格”又被赋与“主格”,这就会造成格冲突(case conflict)。
第三,关于“的”字去向问题。如(3b)所示,结构中有“的”字,但是(3a)的句子中并没有出现“的”。如果(3a)是经过(3b)所示的领有名词移位派生出来的,那么“的”到底去哪里了?而汉语中不允许伴随“的”字的移位。例如:
(4)a.*张三的i 死了ti父亲。
b.*张三i死了ti的父亲。 最后,关于“部分格”与“有定效应”的问题。徐杰主张领有名词移位分析,并援用Belletti“部分格”的概念,认为留在宾语位置的名词被赋与了部分格。Belletti根据对芬兰语的分析,指出动词宾语位置的名词不是只能被赋与宾格,也可能被赋与动词固有格之部分格[12]。不过,被赋与部分格的名词一般会发生有定效应,即被赋与部分格的名词一般为无定名词,不能是有定名词,也不能与强限定词(strong determiner,如every、 most、all等)连用。比如,英语中的there句式中,动词后名词被指派了部分格,其中的名词一般不能为有定名词或者附带强限定词的名词,只能是无定名词或带弱限定词(weak determiner)的名词。但是,汉语保留宾语句中,宾语位置的名词既可以是强限定词的名词,也可以是有定名词,这与部分格的特点不符。例如:
(5)a.There are (many/some) books on the table.
b.*There are (all/the) books on the table.
(6)a.张三死了所有的亲人。
b.张三掉了那颗正中央的门牙。
三、分布式形态学理论及其在汉语研究中的运用
分布式形态学理论(distributed morphology)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出现的语言学理论,该理论的突出特点是反对词库论,主张“单引擎论”,无论是词还是短语,都采用统一的句法机制生成[13]。该理论中,词库分成三份列表:表一为“终端表”,包括实词类的词根(root)以及功能词类的抽象语素。一般认为,词根有部分语义和语音内容,但无句法特征,用“√”标记词根,如“√鱼”等;抽象语素是语法特征的集合,相当于功能语素,如决定词根句法特征的定类语素(形容词[a],动词[v],名词[n]等)属于抽象语素。表二是“词汇表”,其目的是为抽象语素和词根提供语音内容。表三是“百科表”,位于结构推导的末端,负责提供最终的语义解读。分布式形态学理论框架中的三份列表如(7)所示,这三份列表分布在不同的地方进入推导[14]。
(7)分布式形态学理论框架中的三份列表
如(7)所示,分布式形态学中的形态被分为两部分,放置在语法系统的不同位置。第一部分从终端表开始到拼读结束。终端表进入计算系统,参与句法推导,生成句法单位,然后经拼读(Spell-out,简称“SO”)操作送入接口层面,这一部分属于纯句法运算。第二部分发生在从拼读到音系式(Phonetic form,简称“PF”)的推送过程中,句法推导结束后,从表2(词汇表)中将最匹配的词项填入句法结构,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技术被称为“迟后填音(Late Insertion)”操作。
在分布式形态学理论框架下,将句法推导结果向音系模块输出时,根据语言特点(语音或语法习惯)等需要,可以进行一些形态操作,以对句法推导结果做一些调整。形态操作具有多样的形式,其中包括“特征引入(Feature Introduction)”,即在音系式分支添加狭义句法中不存在的特征[15]。如(7)所示,由于音系式分支的操作发生于拼读之后,与逻辑式分支无关,因此,在音系式分支添加的特征并不影响语义解读。
程工、熊建国、周光磊在分布式形态学理论框架下,采用特征引入操作,对汉语准定语句的生成机制进行了分析。该分析的基本假设为,准定语句中的“的”不在其推导的词汇阵列中,它是通过音系式分支的特征引入操作添加而来的[14],如(8)所示:
(8)a.[vP[Pron他][v[v][VP[DP篮球][V[V打][RP得好]]]]]
b.[vP[Pron他]的[v[v][VP[DP篮球][V[V打][RP得好]]]]]
句法推导完成,形成(8a)的句法结构,分别向逻辑式和音系式推送。在向音系式推送途中,按照汉语习惯的要求,两个相邻的名词性成分之间需要有连接成分或停顿,因此,可以通过特征引入操作插入“的”,使代词“他”和其相邻名词“篮球”之间有填充成分,如(8b),便形成准定语句“他的篮球打得好”。程工、熊建国、周光磊分析了汉语准定语句的生成机制,同时对汉语准定语句的5个特征(形义错配性、与动词拷贝句的内在关联性、歧义性、非强制性及参数变异性)作出了系统性解释,也明确了准定语句(如“他的篮球打得好”)、动词拷贝句(如“他打篮球打得好”)和(部分)焦点句(如“他篮球打得好”)之间的关系,这三个句型具有相同的词汇阵列,因音系式分支的不同操作而生成三种句式,实现了对三个句型的统一解释,显示出较强的解释力和分析的优越性[14]。
程工、熊建国、周光磊的阐释为本文分析领有名词移位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下面,我们将首先论证汉语领属结构中的“的”字是音系式分枝特征引入的结果,并提出如下假设:领有名词移位发生在未插入“的”字的领属结构;然后对领有名词移位进行再分析。
四、从分布式形态学再论领有名词移位
(一)领属结构中的“的”是特征引入的结果
汉语中有些领属结构没有“的”字(如“我妈妈”),关于领属结构中“的”字隐现的语言事实已经有很多学者论述过[16]、[17](P266)。首先,汉语中有些领属结构中可以没有“的”字,这说明领属结构的“领属义”解读不是“的”字带来的,“的”字插入对领属义解读没有影响,这与特征引入形态操作相符,可作为本文的一个佐证。
我们接着具体考察汉语领属结构中“的”字隐现的不同结构生成。骆健飞、李果在分布式形态学理论框架下,通过分析“我妈妈”“我的妈妈”以及“我的桌子”等形式上的对立,论证了“我妈妈”和“我的妈妈”在句法生成上的不同。作者指出,“我妈妈”不是“我的妈妈”的省略形式,两者的区别是在于:在句法生成时,“我”和“妈妈”之间是否有一个额外的功能性投射。“我妈妈”这一结构中没有功能性投射,“我”和“妈妈”黏连在一起,导致了结构上的融合,进入同一轮拼出而派生出来的,如(9a)所示;在“我的妈妈”的生成结构中,存在一个功能投射FP,阻止了“我”与“妈妈”在同一层拼出,因此,二者无法进行融合,也就允许“的”字插入,形成“我的妈妈”类结构,如(9b)所示[18]。
(9)a.“我妈妈”的拼出模式
b.“我的妈妈”的拼出模式
本文认同骆健飞、李果的基本观点,在汉语中,有“的”字领属结构和无“的”字领属结构具有不同的句法生成,结构中的两要素(领有定语和中心语)的融合关系不同。“我妈妈”类没有“的”字的领属结构,两要素在句法生成时融合为一体;“我的妈妈”类有“的”字的领属结构,“我”和“妈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词,没有融合,其间插入了“的”字。
需要說明的是,骆健飞、李果虽然指出“我”和“妈妈”之间插入了“的”字,但并没有解释“的”字插入的动因,也没有阐明“的”字是何时通过何种方式插入其中的。从(9b)所示结构图来看,“的”字似乎是作为功能投射核心词F插入的,不过,作者对此没有明确论述,“的”字是否是功能投射核心F值得怀疑。对如(9b)所示的结构布局,一些学者曾提出过强烈质疑[19]、[20],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赘述。
本文认为,领属结构中的“的”字,是两个具有领属关系的、相互独立的名词之间,因所有格指派的形态要求而通过特征引入的方式,在音系式分支插入的。Halle指出,名词的格的显性表现形式都是在音系式分支中添加到相应的名词之上的,比如英语所有格指派的of插入、-s插入[21]。汉语中没有形态格,但是领属结构中的“的”字被视作所有格标记。Huang对此早有论述,汉语的名词短语结构属于中心语在后(head-final)的结构,所有修饰成分在中心名词之前,呈XP-N的顺序排列。在复杂名词短语NP-N中,如果要以NP-N的语序拼出呈现于句子表面,其间需要插入“的”字以实现所有格指派[22]。徐杰也指出,汉语中,名词有指派所有格的能力,不过,名词指派所有格的能力跟及物动词指派对象格的能力不同,不是必须要指派的,名词真正实施所有格指派时需要插入“的”字[23](P80)。也就是说,领属结构中插入“的”字,是中心语名词对领有定语名词实现“所有格”指派的形态标记要求,如果没有插入“的”字,则表明名词没有实施所有格指派①。
(二)领有名词移位再分析
上文我们主要论证了汉语领属结构中的“的”字,是为满足两个具有领属义的、独立名词间所有格指派的形态要求,在音系式分支插入其中的。反过来说,如果名词短语结构[NP NP-N]中没有插入“的”字,那么其修饰语NP则没有被赋与所有格。基于这一论证,我们提出一个基本假设:发生领有名词移位的句法结构,是没有插入“的”字的名词短语结构[NP NP-N]。这一句法结构假设,可以很好地解释领有名词移位的动因——领有名词没有被赋与所有格,为了获得格位而移动到主语位置。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按照非宾格动词的概念结构,生成非宾格VP,略去细节后,如(10)所示:
(10)[VP[V死][NP [NP张三] [N父亲]]]
句法推导进行到(10)的时候,名词短语[NP[NP张三][N父亲]]中没有插入“的”字,[NP张三]没有被赋所有格。为了满足格位要求,[NP张三]移动到句首主语位置获得主格,同时留在原位的[N父亲]获得部分格,句法推导完成。推导式(11)分别向逻辑式和音系式推送,形成“张三死了父亲”类的非宾格动词保留宾语句。
(11)[s[NP张三][VP[V死] [NP[NP张三] [N父亲]]]]
→张三死了父亲。
如果将名词短语[NP[NP张三][N父亲]]整个移动到句首主语位置,便形成(12a)的推导式,领属结构的中心语名词向定语位置的领有名词赋与所有格,应汉语所有格指派的形态标记要求,在音系式分枝通过特征引入插入“的”字,如(12b)所示,从而生成“张三的父亲死了”类一元非宾格句子。此外,基于(12a)的推导式,[NP张三]也可能继续移位到话题位置,生成话题句,如(12c)所示。
(12)a.[s[NP[NP张三] [N父亲]][VP[V死][NP[[NP张三] [N父亲]]]]]
b.[s[NP[[NP张三]的[N父亲]]][VP[V死][NP[[NP张三] [N父亲]]]]]
→张三的父亲死了。
c.[Topic张三[s[NP[[NP张三][N父亲]]][VP[V死]
[NP[[NP张三] [N父亲]]]]]]
→张三、父亲死了。
领有名词移位分析,可以从三个以上名词构成的领属结构移位中得到有力的证据支持。分布式形态学在句法分析中主要采取合并与移位方式,这与生成语法最简方案保持一致。当名词短语是由三个以上的名词组合而成时,也是采取两两合并的方式组合而成的。比如,当[NP[NP[NP张三][N妻子]][N父亲]]为非宾格VP的补足语,便形成结构(13)。
(13)[VP[V死] [NP[NP[NP张三][N妻子]][N父亲]]]
根据不同的名词移位,这一结构可以进一步推导出不同的最终推导式,生成不同的句子。比如,(13)的名词短语中有三个名词,可能有三种移位方式,即[NP张三]、[NP[NP张三][N妻子]]、[NP[NP[NP张三] [N妻子]] [N父亲]]移到主语位置,生成相应的句子。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省略了插入“的”字的操作。具体如(14a)、(14b)、(14c)所示:
(14)a.[s[NP张三][VP[V死][NP[NP[NP张三][N妻子]][N父亲]]]]
→*张三死了妻子的父亲。
b.[s[NP[NP张三][N妻子] ][VP[V死][NP[NP[NP张三][N妻子]][N父亲]]]]
→张三的妻子死了父亲。
c.[s [NP[NP[NP张三][N妻子] ][N父亲]][VP[V死][NP[NP[NP张三][N妻子]][N父亲]]]]
→张三的妻子的父亲死了。
不过,语言事实显示,并不是所有的名词移位都允许生成正确的句子,(14a)不能成立,只有(14b)、(14c)正确。(14a)不能成立,并不是语义解读的问题。试看下面的例句:
(15)张三死了岳父。
就语义解读而言,“岳父”与“妻子的父亲”所指人物一致,意思解释相同。不过,(15)为合法自然的句子,(14a)却极不自然、不合语法。这说明(14a)不正确,不是语义解读的问题,而是句法生成的问题。那么,为什么句法推导无法生成(14a)类的句子?
领有名词移位分析可以对这一现象作出合理解释。徐杰指出,领有名词移位(本质上是名词移位的一种)能否有效运用受到有关移位的句法限制。其中之一就是“邻接条件”(Subjacency Condition),即任何一個句法构成要素,一次移动不能跨越两个以上(包含两个)节点(node)[1]。如(16)所示,(16a)中的移位只跨越了一个节点,移位可以发生;而(16b)中的移位跨越了两个NP节点,违反邻接条件,因此,该移位不能发生。节点因语言不同而各异,但是NP被认为是各语言中普遍存在的节点。邻接条件作为限制移动操作的句法限制条件,相较于左向分枝条件具有更广阔、更强大的解释力[24]。
(16)a.NP [NP(节点)[NP][N]]
b.NP [NP(节点)[NP(节点)[NP][N]][N]]
基于邻接条件这一限制移位的句法条件,领有名词移位分析可以很好地解释(14a)不合语法的原因。将以上(14a)、(14b)所示的两种领有名词移位方式分别再表示如(17a)、(17b),(15)的生成结构表示如(17c)。
(17a)中,[NP张三]的移位跨越了两个NP节点,受邻接条件限制,该移位不能发生,(17a)(=14a)所示句子“张三死了妻子的父亲”非法。(17b)中,[NP[NP张三][N妻子]]的移位只跨越了一个NP节点,不违反邻接条件,因此,通过领有名词移位,可顺利生成“张三的妻子死了父亲”。同理,(17c)中,[NP张三]的移位只跨越了一个NP节点,不违反邻接条件,可以顺利生成“张三死了岳父”。
如上,根据生成语法理论中对移位的句法限制条件之邻接条件,领有名词移位分析很好地解释了(14a)与(15)的语法性差异,这一语言事实加强了领有名词移位分析的解释力,是支持领有名词移位分析的有力证据。值得一提的是,文献中对句首位置的领有名词的生成有各种不同分析方案,比如:基础生成的垂悬话题[3]、[4]、[5]、[8];由轻动词导入的经验者、受影响者[6]、[10];从VP标志语位置移动到话题和主语位置的合体[25]、[26];受句法加标运算的驱使,从小句主语位置移到句首[9]等。上述研究虽然分析方法不同、主张各异,却有一个共同点:保留宾语句中,领有名词和动词后名词在句法结构中不构成一个句法要素,或者说不构成一个名詞短语;领有名词或是通过句法结构中的语义变量获得准允,或是通过人们百科知识的理解获得“领有者”解读。按照其他分析方案,(15)的“岳父”与(14a)的“妻子的父亲”相对于领有者“张三”来说,所指人物一致,意思解释相同,(14a)与(15)的合法性应该一致,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三)相关问题解释
上文我们论证了汉语领属结构中的“的”字是在音系式分支插入其中,领有名词移位发生之时的句法结构,是没有插入“的”字的名词短语结构[NP NP-N]。因此,领有名词移位分析既不会造成领有名词的重复赋格(问题2),也不会出现“的”字去向解释不清的问题(问题3)。下面,我们继续讨论问题1和问题4。
先看问题1,左向分枝条件是否影响领有名词移位的发生。领有名词([NP张三])位于一个更大名词短语([NP[NP张三]父亲]])的左侧,领有名词移位确实如有学者所批评的,违反了左向分枝条件。不过,左向分枝条件主要是以英语语言事实为主要依据而归纳出的语法操作条件,并不能由此断定该条件在其他语言中也起作用。其实,Huang已经指出,汉语名词短语的中心语在后面,只要是复杂名词短语[XP-N],从其中移出XP都会违反左向分枝条件。如果左向分枝条件适用于汉语的话,那么从汉语复杂名词短语中便不能移出XP,但这并不绝对。汉语中,即使违反左向分枝条件,也可派生出正确的句子,那些看上去似乎是因违反左向分枝条件而不合语法的句子,实际上另有原因[22]。比如,在批评领有名词移位违反左向分枝条件的研究中,潘海华、韩景泉从Huang中引用了这样的例句[3]:
(18)a.我看见张三的爸爸了。
b.*张三i,我看见[NP ti 爸爸]了。
如(18b)所示,从宾语名词短语中确实不能移出领有名词“张三”。不过,这并不能断定该句的不合语法是因为领有名词移位违反了左向分枝条件而造成的。实际上,(18b)不合语法可能是因为违反空语类原则而造成的[27]。所谓“空语类原则”,是指空语类必须与成分统制(C-command)其最近的名词所指一致。(18b)中,成分统制[NP ti爸爸]的最近的名词是处于主语位置的“我”,[NP ti爸爸]中的语迹t必须解释为“我”,而这一解释与该句子试图表达的意思不符,因此,该句子不合语法。
我们再来看经领有名词移位生成的保留宾语句的情况:
(19)张三i 死了 [NP ti 父亲]。
成分统制[NP ti父亲]语迹的最近名词是经过领有名词移位至句首的“张三”,因此,该语迹解释为“张三”,这与句子本来的解释一致,故而句子合法。基于这些考察,我们认为,左向分枝条件不能限制汉语的领有名词移位。不过,左向分枝条件主要是基于英语语言事实归纳出的语法操作条件,因此,受该条件的限制,英语中不允许领有名词移位(*John died father.)。
最后,我们再来讨论部分格与有定效应这一问题。通常认为,被赋与“部分格”的名词是无定名词而不能是有定名词,但是汉语保留宾语句允许留在动词后位置的名词为有定名词,如(6a、b),这与通常认为的部分格的特点不符。事实上,岸本秀樹指出,英语和日语中存在被赋与部分格的名词为有定名词的现象[28](P219-224)。例如:
(20)a.There are (many/some) books on the table.
b.*There are (all/the) books on the table.
(21)Q:Who is at the party?
A:Well,theres Mary,Suzan,and John.
(22)a.ジョンには(3人の/*ほとんどの/*すべての/*あの)兄弟がいる。
乔恩 三个/*绝大多数的/*所有的 兄弟 有
(乔恩有三个兄弟。/*乔恩有绝大多数的兄弟。/*乔恩有所有的兄弟。)
b.ジョンには(メアリーが/あのおじさんが)いる。
乔恩 玛丽/那个叔叔 有
(乔恩有玛丽。/乔恩有那个叔叔。)
在英语there句中,动词后名词被赋与部分格,该位置的名词一般为无定名词,不能是有定名词或强限定词名词,如(20)。不过,在有些语境下,there句动词后的名词也可以是有定名词、固有名词,如(21)。此外,日语领有句中,格助词ガ提示的名词被赋与部分格[27]。在该句式中,ガ提示的名词一般也只能是无定名词,不允许“ほとんどの(绝大多数的)/すべての(所有的)/あの(那个)”等,如(22a)。但是,在有些语境下,ガ提示的名词也可以是有定名词或者固有名词,如(22b)。
从英语、日语的语言现象来看,在某些情况下,有定名词可以出现在被赋与部分格的句法位置。因此,关于汉语保留宾语句,动词后名词被赋与部分格,从理论和事实上来讲都是有可能的。问题是,为什么被赋与部分格的名词一般情况只能是无定名词,某些情况下却可以是有定名词?这一问题可能涉及到赋与部分格的语义解读条件,关于部分格的语义解读,Belletti分析了“集合之子集(part of a set)”的条件[12],在没有格形态标识的语言中,部分格的“集合之子集”,即“部分”的解读可能至关重要,限于篇幅,此处不作深入探讨。
值得注意的是,英语和日语中,部分格位置的名词是有定名词时,必须有一定的语境,而汉语保留宾语句中的动词后名词,不依赖任何語境就可以是有定名词。这又是为什么呢?其实,汉语非宾格动词后的名词与英语、日语一样,一般情况也只能是不定名词(比如,“死了一个人”vs.“*死了张三”),如果为有定名词,必须有相应的语境解读才可以成立。例如:
(23)Q:那场车祸死了哪些人?
A:死了张三、李四。/死了车上所有的人。
那么,为什么“张三掉了那颗正中央的门牙”“张三死了所有的亲人”这类句子,不依赖于语境,动词后的名词可以为有定名词或者是附有强限定词的名词?我们认为,这一现象非但不是部分格的反例,还可以更好地支持领有名词移位分析。如上所述,领有名词与留在动词后的名词在生成结构中是一个领属结构(比如[NP[NP张三][N所有的亲人]]),移动到主语位置的领有名词在意思解释上对留在动词后位置名词有限定作用。因此,不论动词后名词是有定词还是无定词,意思解释上都有“领有者X的N”的解读,满足赋与部分格的语义解读条件,即“集合之子集”的“部分”语义解读条件。也就是说,领有名词移位在结构上确保了留在原位的名词语义解读符合赋与部分格的语义解读条件。
五、结语
本文在分布式形态学理论框架下,论证了汉语领属结构中的“的”字是为满足两个具有领属义的、独立名词间所有格指派的形态要求,在音系式分支插入其中。并由此提出假设,领有名词移位发生之时的句法结构是没有插入“的”字的领属结构[NP NP-N]。在这一基础上,对领有名词移位进行了再分析,对相关问题作出了合理解释。我们认为,主要基于英语语言事实归纳出的左向分枝条件并不限制汉语领有名词移位,这可以较好地解释汉语和英语在领有名词移位现象方面的差异:英语受左向分枝条件限制而没有领有名词移位现象,汉语则不受左向分枝条件限制,允许领有名词移位。领有名词移位在结构上确保了留在原位的名词语义解读符合赋与部分格的语义解读条件,这进一步佐证了领有名词移位分析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总体而言,领有名词移位对分析汉语非宾格动词保留宾语句的句法生成具有较强的解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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