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商平台农产品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2021-07-19朱克炜
朱克炜
摘要:随着我国农产品在电商市场领域的规模逐步扩大,在市场竞争之中,经营主体所存在的信用问题愈加突出,久而久之,成为农产品质量的安全保障措施最为重要的关键点和农商产品在与可持续发展中相契合的约束条件。基于电商平台对于农产品的经营主体信用程度指标问题,以构建基础机理框架,分析问题,并立足于问题的根本点,以契合相关制度为主要前提,利用大数据时代思维,构建好围绕经营活动可查、信息确切、质量有保障、完善配套服务等四个领域的综合性电商平台农产品经营主体所含信用评价程度指标的主要体系,该体系为增强关于经营主体的信用程度和提升消费者辨识度以及对于政府采取监管有着有力保障。
关键词:电商平台;农产品;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
1. 关于构建电商平台农产品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研究
1.1 明确性原则
所构建的信用指标体系中要基于对电商平台中的农产品经营主体评价情况进行探讨,所对应的指标应该与该农产品的实际状况、主体信用的发展趋势及发展方向等几个维度有相关联性,这样才能充分说明这一类别的主体信用指标中的本质内涵及主要思想。
1.2 覆盖性原则
在电商平台的农产品经营主体经营时,往往可以跨平台管理经营多家店铺,这样一来就需要全面具有覆盖性的衡量经营主体的信用指标,减少以偏概全的状况出现,通过店铺的综合评价指标来确定其信用情况。
1.3 可执行原则
如果要使得该电商平台中经营主体的信用指标具有真实性,就需要使其数据具有准确性和可获得性。为了使追求理想化的指标体系的情况发生,从而导致难以完成绝对指标而无法落实工作,所以要强化可执行性原则,在经营主体的建设管理之中可执行性占很大一部分作用。
1.4 动静相契合原则
动态指标原则是指以经营主体作出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为一衡量指标,对其进行活动记录;静态指标原则是指根据相关的政府部门政策等对经营主体设置的多项基本条件,这是对于其主体的判断属性。依靠静态和动态指标相契合的原则,可以进一步多角度地对电商平台中的农产品经营主体进行性质、数量、定量和不定量等多方面的信用评价。
2. 关于电商平台农产品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
2.1 电商平台农产品经营主体信用维度分析
首先对电商平台农产品经营主体的信用体系进行分析,一般构成主要为:主体构成的经营者首先获得正式经营资格,在平台上发布明确的经营信息,并且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经营者在网络售卖产品时应该依照这些准则,逐渐打造品牌优势,让消费者逐渐信任,以此给出了以下四种方法来构建良好的信用。
2.1.1 经营活动可追溯度
经营者在网络进行农产品销售时需要获得正式的经营资格,为让消费者买得更加放心,所以必须在网络上加强对于经营者资格的认证以及经营的产品和销售步骤的审查。当消费者在网购产品时利益受损,需要去追溯受损的位置是在厂家还是运输过程中,这就需要经营过程的真实连续性,所以产品的追溯信息是十分重要的,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保护了商家的权益。
2.1.2 经营信息可信度
由于消费者在网购时所浏览的图片和信息都是由农产品经营方发布的,因此经营主体要想构建良好的信用就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目前要求经营方传达的信息要达到以下这些标准:首先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在传达信息的时候,要保证让消费者易懂并且要保证信息的完整清晰性,不要故意只截取信息的一部分来诱导消费者购买。
2.1.3 商品质量可靠度
消费者主要以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广告为准,农产品经营主体要想拥有长期的客户就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以及经营的信用。需要农产品经营者提供的产品达到以下的质量标准:农产品经营主体在平台发布产品信息后,消费者在进行购买过程中对于产品所产生的认知要包括对于产品质量的认可。想要评估消费者对于商品质量是否认可以通过产品售后消费者的评价满意度来衡量。
2.1.4 配套服务保障度
为了构建长期的消费关系,需要农产品经营主体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无论是商品的售前询问或者售后服务,只有农产品经营主体以良好的服务面对消费者,才容易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需要农产品经营主体提供的消费服务主要包括:在交易过程中要提供销售询问的服务,要保证面对消费者提问时,回答及时有效,售后服务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以此来加强构建农产品经营主体的消费体系。
2.2 如何衡量农产品经营消费的信用标准
2.2.1 经营活动可追溯制度的衡量指标
目前,消费者在进行网购时,一般依循网络平台所提供的信息来进行搜寻,如果平台之外没有实体的销售的门店,部分消费者就会不放心。为了解决部分僵尸企业和一些企业为了短暂圈钱而恶意销售的行为,用以下的三个标准来考察经营主体经营状况,通过衡量所得状况来解决恶意销售问题。
2.2.2 衡量经营信息可信程度的指标
现实经营过程中,存在人为修改商品信息、有选择性地展示、故意遮挡商品必要信息以及消费者评价的情况。因此,在消费者评价以及商品必要信息的展示这两个方面要设置一些指标,来衡量其经营信息的可信程度。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经营场所不再局限于线下,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在线上经销商品,消费者在线下购物可以直接接触商品,对商品价值进行客观评价,而线上的商品是虚拟的,看到的图片与实际难免有所出入,看不见摸不着,只是根据商家展示的图片以及描述,对商品的认知比较片面,消费者难以做出理性的决策。部分商家为了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对产品的描述进行夸大,偏离实际情况,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这样一来,容易产生售后问题,应设置一些指标规范商品描述的撰写,尽可能保证消费者所得即所见。
2.2.3 衡量商品质量可靠程度的指标
目前在农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禁止销售的农产品也在市场上销售,有的农产品不符合国家以及行业的标准,以次充好。因此,应设置一些指标来衡量商品的质量,体现商品是否合法,以及消费者的反馈。政府部门会对商品的质量及其合法性进行检验,对消费者的建议也应分析总结,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消费者的反馈影响到商家的信用,产品好评如潮,说明商家信用度高,商品质量可靠。有关法律法规应该严格监控产品的质量,对于产品的合法性以及合格标準应该有明确的规定,从消费者退货退款的情况可以看出一个产品的好坏,但也要注意是否是竞争者恶意操作,故意拉低商家的信用。在管理消费者好评的时候,要注重好评是否存在重复性,好评是否受商家控制,从好评中可以看出,该商品是否有回头客。
2.2.4 衡量配套服务保障程度的指标
在现实网络交易的配套服务中,存在退款时间长以及迟迟不发货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针对发货时间以及退款时间制定一些指标,衡量商家打包发货的速度以及退款时间是否符合标准,并做出评价。农产品有自身的特点,应该有针对性地设置一些服务指标,例如反映物流时效的物流服务。从理论上来说,物流公司的选择会直接影响物流的时效,农产品属于生鲜、冰鲜产品,对于运输时间、保存手段技术有比较高的要求。诚信商家不应只是以盈利为目的,更应该以让消费者能够品尝到新鲜的农产品为目标。实践表明,商家的信用与物流的配送时效之间存在一定关系。除了物流服务,农产品还有包装服务。农产品容易腐烂,在运输过程中容易破损,因此,采取何种包装来保护农产品显得尤为重要,通常采用冰包或者是塑料包装。
结语
构建电商平台农产品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需要全面分析并严格遵守该体系的构建原则,才能真正打造高效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并为电商平台的农产品经营主体以及消费者提供帮助。
课题项目:
2017年江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基于F2C2B模式的新余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构建研究(项目编号:GJJ171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