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激发中小学教师活力
2021-07-19
广西教育·D版 2021年6期
2018年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2019年,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每个设区市至少安排一个县(市、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实施“县管校聘”管理制度。
荔浦作为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试点县(市),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推行该项改革。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提出的“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统筹管理”“优化教师资源的统筹使用管理”“落实中小学校按岗聘用管理制度”等“县管校聘”改革内容,荔浦市创造性地推行了“校长职级制”“设置边远山区紧缺岗位”“安排中层干部和班主任津貼”等多项改革,并大力建设边远山区教师公寓,为到荔浦任教的优秀人才、到边远山区任教的城区教师解决了后顾之忧,切实根治了以往中小学教师流动不畅、补充不及时、人岗不相适、待遇不明确、管理手段不得力等痼疾。
两年来,荔浦市所有应参加竞聘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全部参加竞聘,竞聘过程平稳、有序,乡镇内学校交流教师178人,跨乡镇交流15人,组织调剂4人,实现了中小学教师“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目标,为促进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
(编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