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慢性传染病,能接种新冠疫苗吗
2021-07-19马茂林
马茂林
百年未遇的新冠肺炎疫情延宕已逾一年,疫情起伏反复,病毒频繁变异,形势仍然复杂严峻。此阶段,只有疫苗才是战胜疫情的利器。我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在开展,但大家对于疫苗的适应证并不是十分了解,部分慢性传染病患者,如艾滋病、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患者更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顾虑,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接种新冠疫苗。为此,笔者整理归纳如下——
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HIV)主要破坏人体免疫系统,是一种免疫功能缺陷合并多种机会性感染的综合性病患。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而根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球约有170万新发艾滋病感染者,69万人死于艾滋病相关疾病。在總共3800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仍有1260万人无法获得拯救生命的治疗。若据此判断,随着新冠疫情的发展,这将是一个超级大麻烦。
但目前尚无新冠疫苗对艾滋病患者或HIV感染者的安全性或有效性数据,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对于腺病毒载体疫苗,因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安全性数据,需个人权衡风险后决定。
此外,HIV感染者同时有以下情况,则不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过敏。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型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严重过敏反应。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正在发热者。HIV急性期、艾滋病期发生机会性感染未被控制的,或者合并其他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或未控制的其他严重慢性病患者;
4.神经系统疾病。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结核病
结核病又叫“痨病”,由结核杆菌引起,主要侵害人体肺部,发生肺结核。肺结核在我国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中发病和死亡数排在前两位。得了肺结核如发现不及时,治疗不彻底,会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可引起呼吸衰竭和死亡;如果接受规范治疗6~8个月,绝大多数可治愈。
对于正在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如果已经治愈,在排除禁忌症的情况下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肝炎
病毒性肝炎是由多种肝炎病毒引起的一组传染病。目前已证实有甲、乙、丙、丁、戊5种肝炎,其中甲型、乙型为最常见。
目前可以确定的是,病情稳定的慢性肝病患者,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具体包括:无明显症状、肝功能正常或基本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脂肪肝和酒精肝患者;处于稳定期的代偿性肝硬化患者,经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者;对于正在接受治疗的慢性乙型、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包括口服抗病毒药物治疗的患者,如果症状基本消失、肝功能恢复正常,可以接种。
但是,下列肝炎患者则不宜接种:急性肝炎患者,包括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及急性药物性肝损患者,在临床症状及肝功能未完全恢复前不宜接种;慢性肝炎(慢性乙型、丙型病毒性肝炎)急性发作,如突然出现急性肝炎临床症状伴肝功能异常时,不能接种;严重的肝病患者,如肝衰竭、失代偿期肝硬化、原型肝癌患者,不宜接种;慢性肝病同时合并其他免疫性疾病的患者不宜接种;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的患者建议暂缓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