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烟台被确定为首批全国沿海开放城市
2021-07-19李建锋
□ 李建锋 王 赟
1984年3月26日 至4月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国务院联合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会议建议进一步开放包括山东省青岛、烟台两市在内的14 个沿海港口城市,作为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一个新的重要步骤。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并发出通知,公布包括山东的青岛、烟台在内的14 个沿海港口城市为对外开放城市,在沿海连成一线,形成全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
青岛、烟台等沿海城市对外开放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扩大它们对外开展经济活动的权力,即扩大自主权,主要是放宽利用外资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二是对来这些城市投资办厂的客商给以优惠的政策待遇。总的思路是在沿海开放城市实行和运用经济特区的某些政策和成功经验,改革现行管理体制,放开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的步伐,加快经济建设的发展。
青岛、烟台两市确定开放之初,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谷牧9月份到山东,先后视察了烟台市和青岛市,对这两个城市如何实行对外开放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把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改造老企业作为第一位的目标来抓。山东省委、省政府积极贯彻落实《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和谷牧的指示精神,大力推进青岛、烟台的对外开放。
为吸引外商来山东投资,山东出台了《青岛、烟台两市进一步对外开放,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若干优惠政策》等一系列地方性涉外经济法规。为给国内外合作者在青岛、烟台两市投资办厂提供方便条件,山东省在税收、销售市场、土地使用费、保证投资者所得等方面,提出了一些优惠办法,以各种形式同国内外人士进行卓有成效的合作。
青岛、烟台是山东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在被确定为沿海对外开放城市后,抓经济发展更加积极主动。为适应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两市对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都进行了重大调整,以国际市场为导向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大量发展创汇工业、创汇农业和其他创汇产业,建立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创汇体系。两市实行对外开放后,主要在三个方面推动工作:一是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对老市区企业进行改造,二是逐步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是建立旅游中心。
青岛海边景色
青岛区位图
烟台工业图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奠基
1984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山东提交的《关于青岛、烟台两市进一步开放、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方案的报告》,批复同意青岛、烟台两市有计划、有步骤地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山东省委、省政府加快了对青岛、烟台两个经济开发区规划的步伐。1985年3月,烟台、青岛两个经济技术开发区相继破土动工,经过建设者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努力,三年时间两市就基本完成了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的环境日益改善,为两市的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也有力地带动了全省对外开放的进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青岛、烟台被确定为沿海开放城市后,给山东开辟了两个对外开放的窗口。通过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在更广阔的领域参与国际市场的交换和竞争,发展同内地的多种经济联合,不仅促进了青岛和烟台的经济社会发展,还有力地促进和带动了山东的对外贸易、利用外资、中外经济技术的交流合作,使山东的对外开放迈进了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