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为何首次颁授“七一勋章”?(下)
2021-11-24
党员干部之友 2021年7期
同期,为激发红区建设热情,中共对于各种模范的评选表彰也一直开展。“春耕模范”“苏维埃工作的模范”“扩红模范”“纺线能手”……中央苏区和陕甘宁边区的这些典型推选,既有效动员群众投身建设,也增进了外界对中共的认知。如周恩来曾参赛并摘得“纺线能手”的荣誉称号,一时成为美谈。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颁授功勋荣誉的做法得到延续。一方面,树立并嘉奖了一大批抗美援朝、工农建设典型,如邱少云、黄继光、时传祥、李顺达等;另一方面,开始着手对奖励制度进行规范化。这一时期,国家功勋荣誉制度首次被写入法律。
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功勋荣誉奖励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性安排,成功设计并完成“1+1+3”的制度构建。即中共中央制定1 个指导性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1 部法律,有关方面分别制定党内、国家、军队3 个功勋荣誉表彰条例。
据此,以“五章一簿”为主干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被确立。“五章”是指“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友谊勋章”以及国家荣誉称号,“一簿”是指功勋簿。随着此次“七一勋章”的颁授,中国当下五大最高荣誉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之际,全部颁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