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嬭编钟与楚庄王服曾
2021-07-17程浩
[摘要]新出春秋铜器加嬭编钟是曾侯夫人加嬭的自作用器,但铭文中自称“文王之孙子,穆之元子”之人并非曾侯,而是楚庄王熊侣。器主加嬭即随仲嬭加鼎中楚王所嫁之女随仲嬭加,她依靠楚国的支持在丈夫曾侯宝去世后代执国政。编钟铭文所记是楚庄王巡省已归附楚国的曾国,加嬭代表曾国燕享楚王之事。从加嬭在楚庄王面前自称“孺小子”来看,其人应即庄王之女。如此一来,加嬭媵器随仲嬭加鼎的作器者也宜定为楚庄王。
[关键词]曾国加嬭钟随仲嬭加楚庄王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的价值挖掘与传承传播研究”(20&ZD309)
[作者简介]程浩,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084)
[中图分类号]K2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3541(2021)04-0014-04
湖北随州枣树林春秋曾国墓地M169出土的加嬭编钟,铭文长达二百余字,对于考察曾国历史、丰富曾国世系以及破解“曾随之谜”均有重要价值。此组编钟公布在《江汉考古》2019年第3期,随刊发表的《嬭加编钟铭文的初步释读》一文(以下简称《释读》),虽就铭文作出详尽的通释[1],但对该器的整体把握似有未安之处,在此试作辨析。 铭文可分为三段:首段记载身份为“文王之孙子,穆之元子”之人的讲话;次段为作器者加嬭的对答;末段则为东周编钟上常见的嘏辞套语。为了方便讨论,兹综合各家意见将铭文宽式释写于下:
唯王正月初吉乙亥,曰:“伯括受命,帅禹之绪,有此南洍。余文王之孙子,穆之元子。之邦于曾,余非敢作耻。楚既为代,吾徕匹之。密臧我猷,大命毋改。”
余乳(孺)小子加嬭曰:“呜呼,共公早陟,余保其疆鄙,行相曾邦,以长辝夏。余典册厥德,殹民之氐巨,攸攸羌羌。余为妇为夫,余灭没下屖(夷),恭畏俦公及我大夫,龖龖豫政,作辝邦家。”
余择辝吉金,玄镠黄钟,用自作宗彝和钟,以乐好宾嘉客、父兄及我大夫。用孝用享,受福无疆。羼其平和,休淑孔煌。大夫、庶士,齐齐翼翼酬献歌舞,宴喜饮食。赐我灵终黄耇,用受胡福,其万年毋改,至于孙子,庶保用之。
全篇文旨把握的关键在于对第一段的认识。由于铭文在“曰”之前省略了主语,《释读》便根据“伯括受命,帅禹之绪,有此南洍”一句将发语者理解为曾侯。从随州文峰塔M1出土的曾侯與编钟铭文来看,曾国之封是得益于伯括“左右文武”之功业,曾人确为南宫括后裔无疑[2]。此人既然自称“文王之孙子,穆之元子”,则将其视为伯括的后代曾侯就存在难以逾越的障碍。根据春秋战国时人称述祖先的习惯,“某某之孙”可泛指三代之后的裔孙,所谓“文王之孙子,穆之元子”即文王的后裔、穆王的长子。曾人的先祖伯括又称南宫括,其事迹见于《尚书·君奭》:“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亦惟有若虢叔,有若闳夭,有若散宜生,有若泰颠,有若南宫括。”[3]224南宫括在文王、武王的克商大业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位列“文王四友”之一,但從南宫括在周文王之时已担任重要辅臣并与虢叔等并称来看,他的身份最有可能还是文王之从兄弟。如果把南宫括视作周文王的子或孙,除了年龄、地位有矛盾以外,与古书的记载也有抵牾。南宫括既称伯括,说明他应为嫡长。而文王长子,《史记·管蔡世家》明确记载为“伯邑考”,并说他在武王即位前“既已前卒”[4]1563。
更为显豁的证据是新近公布的曾公编钟,其与加嬭钟于同一墓地发掘而得,器主是加嬭夫君共公的上一代曾侯。铭文称:
昔在辝丕显高祖,克仇匹周之文武,淑淑伯括,小心有德,召事上帝,遹怀多福。参见郭长江、凡国栋、陈虎、李晓杨:《曾公编钟铭文初步释读》,《江汉考古》2020年第1期。句中“上帝”的释读是王宁先生的意见,说见简帛论坛“曾公[田+求]编钟初读”第4楼发言(2020年4月28日)。
发掘者将“高祖”与“伯括”视作两人,并说“前者逑匹文武,后者召事一帝”,恐怕未得其实。从曾侯與编钟的“伯括上庸,左右文武”一句来看,辅佐文武二王以及从上帝处受命治理南土都是伯括一人的功业在周人的观念中,诸侯领一方山川子民也是受天之命,如加嬭钟说“伯括受命,帅禹之绪,有此南洍”,又如《吕氏春秋》载魏国始侯云“天子赏文侯以上闻”。而每位后嗣公侯受命为君,都是需要通过周王主持的仪式“赏以上闻”的。曾公编钟的铭文是曾公在周康宫通过春秋时的一位周王的媒介受天之命(“王客我于康宫,乎厥命”)后的题铭记事。其中,曾公对祖先的功业多有追述,而“高祖”“皇祖”“伯括”“南公”等指称都是曾国的始封君南宫括。只不过铭文对其称谓过于“多元”,篇章布局又多用“插叙”,遂导致很多学者误会这篇铭文前后描述的是不同时间、不同人物的事迹。。此铭与本文所论干系最为重大的,是曾公称述高祖伯括“克仇匹周之文武”一句。既然为“仇匹”,正可说明伯括不会是文王的后裔。周人宗法严格为众所周知,岂有子孙“仇匹”父祖的道理?如果伯括是文王之从兄弟,称“仇匹文武”或“左右文武”则均可无碍了。至于将南宫括理解为周文王之孙,则与史料对其事迹的记载以及叶家山曾国早期墓地的时代均不能相合。总之,第一段的发言者既然为“文王之孙子”,将其视为曾侯是难以成立的。
这位“文王之孙子,穆之元子”若非曾侯,那又是谁会有如此大的口气呢有学者认为第一段是器主加嬭的自述。若如此说,则通篇发语者的名讳于第二段才首次出现,第一段的主语也只能理解为从下文而省,显然不符合金文体例。?大家都知道,进入东周以后楚国逐渐不服于周,春秋时期的楚君已自称为王。而从古书与金文材料来看,曾国与楚国的交往可谓密切非常。周初分封曾国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经营南土,控制并镇抚楚国等南方异姓诸侯。《史记·楚世家》所载武成之间与楚国多次发生冲突、吴人入郢后又帮助昭王复国的随国,现在看来就是这里的曾国此说最早由李学勤先生提出,参见李学勤:《曾国之谜》,《光明日报》1978年10月4日。。据春秋晚期的曾侯與编钟记载,“周室之既卑,吾用燮就楚”,说明曾国至少在春秋晚期以前已经成为强楚的附庸。而战国早期曾侯乙墓中大量发现楚王、楚臣的助祭,也可以证明这一点。更为直接的证据是,此套编钟的器主加嬭,在之前披露的随仲嬭加鼎中楚王曾为她作媵随仲嬭加即加嬭,二者系不同的称名方式,已有学者详加论证,见黄凤春、黄建勋:《从新见唐国铜器铭文再谈曾随之谜——兼谈姬姓唐国的地望问题》,楚文化与长江中游早期开发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2018年。与加嬭钟同墓所出的器物中,亦有楚王为随仲嬭加所做的媵器。本文所讨论的这套编钟,因与随仲嬭加的联系而被发掘者命名为“嬭加钟”,但根照青铜器“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似应定名为“加嬭钟”较好。,说明此时两国还有姻亲的关系。
從铭文揭示的各方面信息来看,我们倾向于将其人定为楚文王裔孙、楚穆王长子楚庄王熊侣。庄王是楚文王的第四代孙,他自称“文王之孙子”自然没有问题。“穆之元子”,乃庄王自谓为楚穆王的长子。祖述先王可单称其谥,古书多有用例,如《左传》定公四年:“曹,文之昭也;晋,武之穆也”[3]2153,《国语·晋语四》又有:“康叔,文之昭也;唐叔,武之穆也。”[5]327近出封子楚盙中有“柬之元子”,我们认为“柬”即楚简王,句式与钟铭此处如出一辙。根据《左传》《史记》等史料记载,楚庄王在位二十三年,在春秋中期的诸侯争霸中非常活跃。这套加嬭编钟,从器型与同出的器物来看应当定在春秋中期,正与楚庄王在位的时代相合。
楚国在庄王时期国力达到了极盛,曾经问鼎中原、饮马黄河。《韩非子·有度》称“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6]31,或许曾国正是庄王所并二十六国之一。据曾公钟记载,曾侯宝的上一代曾侯继承君位时仍是接受周王的册命,说明曾国从“左右文武”到“左右楚王”转变只能发生在曾公之后。结合楚庄王在加嬭钟中称“楚既为代,吾徕匹之”来看“徕”字有学者释为“逑匹”的“逑”字,但铭文中此字的写法是标准的“徕”,与“逑”尚有一定差距。此外,曾公编钟的铭文中即有“逑”字,与此铭的“徕”有显著的不同。,曾人背周事楚,很可能就是从此时开始的。而这套加嬭编钟所记,应该就是楚庄王巡省属国曾国,器主加嬭代表曾国燕享庄王之事。在铭文第一段中,楚庄王先是以“伯括受命,帅禹之绪,有此南洍”一句回顾了曾国封邦建国的历史。接下来,他又炫耀了自己的显赫出身,即“余文王之孙子,穆之元子”。之后的“之邦于曾,余非敢作耻。楚既为代,吾徕匹之”等句,乃是楚庄王表明来意:此行非为羞辱曾国,而是楚国已代周之大命,我特来匹合天命。最后的“密臧我谋,大命毋改”,是告诫曾人只要服从楚国,便可保国存祀。如果我们这些猜想均可成立,那么此段起首的“唯王正月初吉乙亥”也应即楚庄王纪年。此前发现的楚王所作媵器随仲嬭加鼎,历日为“唯王正月初吉丁亥”,可与之合观。至于加嬭钟后句的“曰”字之前,则应是从上省略了主语“王”。
铭文第二段是器主加嬭代表曾国所作的表态。从铭文内容可知,由于曾共公宝早死,便由其夫人楚女加嬭“行相曾邦”。这样的政治安排,显然是楚国所喜闻乐见的。而促成、巩固这一局面,或许正是庄王此行的主要目的。在西周春秋时期,屡见以母家势力影响本国政局者,如《国语·周语》载周平王以申人攻其父幽王,清华简《郑武夫人规孺子》中武姜威胁郑庄公时也强调:“老妇亦不敢以兄弟、婚姻之言,以乱大夫之政。”[7]104有了宗主国楚国的支持,加嬭在曾共公死后便轻而易举地取得了曾国的政权。而由本国公主充当曾国执政,楚庄王北上争霸便可后顾无虞了。
铭文第三段讲到此钟的功用是“用自作宗彝和钟,以乐好宾嘉客、父兄及我大夫”,此时来曾国巡省的楚庄王一行,显然就是这里加嬭所说的“父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钟铭第二段中加嬭在庄王面前自称“余乳(孺)小子”该字原释为“虩”,据曾公钟铭文中的“乳”字来看,此字也应为“乳”。说见简帛论坛“曾公编钟初读”第7楼石小力先生的发言(2020年4月28日)。。既称“孺小子”,则至少为子侄辈,结合钟铭来看,其为庄王之女的可能性最大。前文提及楚王为加嬭所作的媵器随仲嬭加鼎,根据张昌平先生的研究属于春秋中期的器物[8],曹锦炎先生更是将其定在楚穆王至楚共王之际[9]。如果以上我们的分析不误,则随仲嬭加鼎的作器者实为楚庄王。两位先生从考古类型学出发作出的判断,与我们以加嬭为楚庄王之女的看法也是十分契合的。
[参考文献]
[1]郭长江,等.嬭加编钟铭文的初步释读[J].江汉考古,2019(3).
[2]黄凤春,胡刚.再说西周金文中的“南公”——二论叶家山西周曾国墓地的族属[J].江汉考古,2014(5).
[3]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M].北京: 中华书局,1980.
[4]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5]徐元诰.国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2.
[6]王先慎.韩非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98.
[7]李学勤.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M].上海:中西书局,2016.
[8]张昌平.随仲嬭加鼎的时代特征及其他[J].江汉考古,2011(4).
[9]曹锦炎.“曾”、“随”二国的证据——论新发现的随仲嬭加鼎[J].江汉考古,2011(4).
[责任编辑王洪军]Jia Mi Chime Bells and King Zhuang of Chu Conquering Zeng
CHENGHao
Abstract:The new unearthed bronze Jia Mi chime bell is the self acting device of the mistress of Zeng state, but the person who claims to be “the grandson of King Wen and the eldest son of Mu” in the inscription is not the Marquis of Zeng state, but Xiong lv, King Zhuang of Chu. According to Sui zhongmijia Ding, Sui zhongmijia, the owner of Ding is the daughter of the king of Chu. Relied on the support of Chu state, she govern the country after her husband Zenghou Bao died. The inscription of chime bells records that King Zhuang of Chu visited Zeng state, which had been attached to Chu state, and the owner of the utensil received the king of Chu on behalf of Zeng state. According to the fact that the owner of the utensil called herself “Child” in front of King Zhuang of Chu, she should be the daughter of King Zhuang. In this way, the builder of Sui zhongmijia Ding, which is the bronze dowry ware of Jia Mi, should also be the king of Chuz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