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二郎买地券》释文校补《黄二郎买地券》释文校补*
2021-07-16罗琦,何山
罗 琦,何 山
(西南大学 重庆北碚 400715)
《黄二郎买地券》为北宋天禧元年刻石,出土地不详,为河南民间旧藏。《中国民间藏志识读》(下简称《识读》)刊布其拓片及录文。券文左起竖书,阴刻,为行书字体,共11行203字。墓主黄二郎,建昌军南城县人,史书未载。该石刻的出土与刊布,为北宋时期买地券研究提供重要参考资料。此篇地券虽整体清晰,但原石右下部残泐数字,且原刻文字存在多处误刻、漏刻现象,这给整理者和研究者带来一定识读困难。
我们在整理时发现,《识读》按从右往左顺序录文,导致全篇多处文意不通,如“中鱼谁为读,山上鹿鱼鹿”[1]484,应为“帝问:谁为书?水中鱼;谁为读?山上鹿。鱼鹿并无寻处。”方位顺序不对,应为“东止甲乙,南止丙丁,西止庚辛,北止壬癸”,此为买地券中固定格式。“李定度”为地券中常见保人,常与“张坚固”一起出现。《识读》按常例录之,顺序错误,加之未考原刻脱、误文字,录文本身又有缺、误,很不利于文献信息的正确传达,严重影响到对这篇志文的正确理解和科学利用。本文在解决前述文字问题的基础上,重新释读、整理此篇券文,以便为北宋买地券研究提供更丰富的文献材料,也为其他石刻文献整理提供参考。
本文以拓片为基础,分条校补《识读》录文,后附校补后的准确释文。文中所涉校补、举证字例均直接从拓片截取,进行简单地去底色处理,以便比较。文献用例尽量采用同时期相关材料,以增强可信度。
一、宋《黄二郎买地券》
《识读》将此篇地券命名为宋《亡人黄二郎超度志》[1]484, 恐非。此篇碑文为典型的买地券文书格式,并非超度志,录文者因不详买地券体例而误名。《碑刻文献学通论》:“地券一般要写明买地时间,地域的四至八到,土地价格,用钱数目,还有知见证明人。”[2]260此篇墓志皆有。买地券起名格式一般为朝代、买地者人名加“买地券”。如宋《赵荣买地券》,明《朱氏郡主买地券》。故该篇墓志应命名为宋《黄二郎买地券》。
二、维天禧元年太岁丁巳十二月乙丑朔九日癸酉
三、今用银钱二千贯,于开皇地主边买得土名枫树源
古代买地券中,多用银钱为亡人买地,并以“贯”为单位。北宋《陈六娘买地券》:“遂赍银钱九千九百贯,□地名东陂乡家坑坤山下,永买得辛□乙向地一开,为□年□□。”[6]487北宋《谭三娘买地券》:“卖与琼州琼山县仁政乡永村住止太原郡王氏谭三娘,得银钱万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九百九十九文九分九厘九毫九鈌,其钱地各交相讫。”[6]501南宋《黄氏五二孺人买地券》:“谨赍银钱一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文,分付地主张坚固,保人李定度,买得此山乙所。”[6]494
四、坤向阴地一坟,将充安葬
安葬,埋葬。此种哀诔词买地券中多见。明《萧钦仰买地券》:“将金钱银钱九万九千九百贯文,买到地名大背,虎形,坤山艮向,安葬亡人萧钦仰,要作千千年风水,荫益万万代儿孙。”[6]539明《林佐买地券》:“于甲戌年□十月,于甲申日戊辰时禄为双朝,太阳主照,安葬。”[6]552
五、东止甲乙,南止丙丁,西止庚辛,北止壬癸;上止青天,下止黄泉
此处东南西北上下六个方位,当与风水有关。北宋时买地券盛行,风水观念逐渐引入其中。《中国宗教性随葬文书研究》:“到北宋,在江西堪奥术大盛的背景下,对墓地风水形势的描写开始进入买地券。南城县出土的嘉佑二年(1057年)陈氏六娘券已有‘置得辛山乙向地一开’,进贤县出土的政和八年(1118年)吴助教券有‘问西夷王买得地一穴,作亥山丙向’,德兴县出土的宣和三年(1121年)张公券也有‘买得天心福地穴,发作丙向’,都属墓地向法的描写。”[6]297
“东”对应“甲乙”,“南”对应“丙丁”,“西”对应“庚辛”,“北”对应“壬癸”。北宋以后的地券文献多用此种格式,且形成比较固定的用法,仅上、下所对有变化。宋《王二娘买地券》:“其地东止甲乙,南止丙丁,西止庚辛,北止壬癸,上止皇天,下止黄泉。”[6]484宋《故吴助教地券》:“其地东止甲乙,南止丙丁,西止庚辛,北止壬癸,上止青天,下止黄泉,六极之外,将与亡人为千年冢宅。”[6]488
六、买此地时有保人东王公、见人西王母,量度地人张坚固、李定度
“人”后一字完全磨损,但可根据上下文推断此字应是“张”字。 “张坚固”“李定度”为民间虚拟的两位神仙,二人专职于土地券中,“坚固”“定度”之名是为了确保土地买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而取,在买地券中,二人常作为见证人出现。宋《阎十八娘买地券》:“其地保人张坚固、李定度、仙人王乔、海中童子、青岛、玄武等,登(证)见人柬王父、西王母,书券人天上石功曹,读人地下金主薄。”[6]476元《李可华买地券》:“知证人:张坚固、李定度、石功曹、龚主簿。”[6]478宋《李九郎买地券》:“书人张坚固,保人李定度,读人双白鹤,见人双鲤鱼。”[6]481
七、从一定已后,不得有凶神恶鬼妄来争□
买地券中,银钱两讫之后,所买之地即为私有阴宅,故会警告凶神恶鬼,不可夺地。此句即是。碑刻文献用例颇多。宋《故吴助教地券》:“凶恶之神,不得乱来争占。”[6]488宋《郭三郎、聂十五娘买地券》:“应地下诸神恶鬼,不得妄乱争占,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6]493元《吴大娘碑记》:“土伯二千石,蒿里父老,其地相得安居,其凶神恶鬼不得相侵临夺,自有五道神官捉见阎罗天子,重罪科决。”[8]341
八、如有此,已分付七十二贤神寸斩,然后永保子孙千秋昌吉
寸斩,《汉语大词典》:“犹言碎尸万段。”[9]1047明·李贽《死难诸人》:“黄子澄、齐泰辈,虽寸斩亦终不足以谢天下矣。”[10]598用在此处,是为警告凶神恶鬼,若有侵占之行为,便有七十二贤神将其碎尸万段。
九、帝问:谁为书?水中鱼;谁为读?山上鹿。鱼鹿并无寻处
1.拓本“书”后一字为“中”[1]485,前后语义不协,且不符合买地券行文格式。“书”后应漏刻一“水”字。
“水”“山”相对,皆为自然之物。“水中鱼”“山上鹿”对仗工整,买地券多见,常书于篇末,前偶有“帝问”或“黄帝问”,并形成固定格式,用以警告亡人阴阳永隔,不得作祟生人。宋《王二娘买地券》:“谁为书?水中鱼;谁为读?山中鹿。”[6]484有时写作“天上鹤”。宋《陈刘娘买地券》:“谁为书?水中鱼;□□读?天上鹤。”[6]487后格式稍有变化,但内容依旧。元《李元德地契文》:“黄帝问道:此契何人写,东海鲤鱼写。问道:何人读?西天白鹤先生读。”[8]339-340故“书”后确实漏刻一“水”字,我们于录文中补齐。
十、急如律令。
“急如律”语义不通,“律”后应还有一字,因志石残泐,字形已失。据上下文意判断,“律”后应有一“令”字,“急如律令”为“急急如律令”之省。“急急如律令”,为道家敕语。《两般秋雨盦随笔》:“急急如律令,道家敕语也。解之者曰:律令,雷部之兽,其行最速,故以为比。”[11]256常出现于买地券文末,使之具有契约效应。宋《黄五二孺人买地券》:“五帝使者奉太上敕,急急如律令。”[6]494元《李元德买地券》:“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6]500北宋《程法传买地券》:“苻到奉行,急急如律令。”[6]497故“如”后两字应为“律令”,文通字顺。
《黄二郎买地券》有时间、地点、墓主人介绍、卖地钱、风水位置、各方保人以及“帝问”之语等,是一篇内容丰富且格式规范的买地券。行文为从左到右,较为少见。该买地券的出土,可为北宋民间买地券研究提供更加充分的资料。从拓本看,原石泐蚀较为严重,造成识读困难。《识读》录文错漏较多,不利于其科学利用。对此篇买地券进行释文校补,尽可能还原文献原貌,也可对民间买地券研究有所裨益。
根据以上校补成果,我们重新录文如下,以备研究者参考:
黄二郎买地券 北宋天禧元年(1017)十二月九日
维天禧元年太岁丁巳十二月乙丑朔九日癸酉/,建昌军南城县太平乡棲亩里南阳保殁故/亡人黄二郎,行年三十八岁,魂归逝水。今用/银钱二千贯,于开皇地主边买得土名枫树/源。坤向阴地一坟,将充安葬。东止甲乙,南止丙丁,西/止庚辛,北止壬癸,上止青天,下止黄泉。买此地/时有保人东王公,见人西王母,量度地人张坚固、李/定度。从一定已后,不得有凶神恶鬼妄来争。如/有此,已分付七十二贤神寸斩,然后永保子孙千/秋昌吉。千年不得动,万年不移。帝问:谁为书/?水中鱼;谁为读?山上鹿。鱼鹿并无寻处。急如律令/。
注释:
①l因字形泐蚀严重,我们对待考字进行去底色处理,去除与字形笔画无关的石花,以便读者参照。括号内为处理后的字形,下同。
②编号sin0164x源自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所藏石刻拓本资料,网址:http://kanji.zinbun.kyoto-u.ac.jp/db-machine/imgsrv/takuh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