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是否应使用固定龙门钩的相关问题探讨
2021-07-15麦晓俊潘灿威戴建芯
麦晓俊,潘灿威,戴建芯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检测院,广东 佛山 528000)
冶金行业是安全生产中重点监控对象,而对人身安全有重大危险性的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更是重中之重。一方面,起重机作为特种设备,要符合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另一方面,安全生产也要符合监督管理部门的技术要求。但在吊运熔融金属时,是否应使用固定龙门钩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同的监管意见。安全生产部门提出吊运熔融金属应使用固定龙门钩,而有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认为,吊运熔融金属可用吊钩或者可分吊具。本文针对这个问题,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安全要求及实际使用情况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讨论。
1 基于相关技术法规及标准安全要求分析
AQ 7011-2018《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以下简称AQ7011)标准是2018年5月22日发布,2018年12月1日实施,该标准第6.1.1条规定,新建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其额定起重量不小于75吨的,除符合该规程外,还必须符合TSG Q0002和JB/T7688.5的相关要求,并应使用冶金铸造起重机。这一条款明确了新建的起重机只有吊运熔融金属大于或等于75吨才强制要求使用冶金铸造起重机,对于额定起重量小于75吨时不做要求。接着第6.1.3条就对在用的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做出相关的要求,规定额定起重量小于75吨的起重机,如果厂房、基础等因素不能更换冶金铸造起重机件的,除满足相应起重机的法规标准外,应遵照TSG Q0002对原起重机进行改造。这一条款明确对于额定起重量75吨以下的桥式起重机,满足桥式起重机的法规标准和TSG Q0002即可。而桥式起重机的法规标准和TSG Q0002-200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TSG Q0002)对吊具使用固定龙门钩也未做要求。
提及使用固定龙门钩的要求,来自AQ 7011的第6.1.2条规定,炼钢企业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必须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这一条款明确了应使用固定龙门钩铸造起重机的主体为炼钢企业,并且炼钢企业的铁水、钢水或液渣的重量较大,而一些中小型机械加工企业中,如泵阀配件、热处理、球墨铸铁等熔铸车间里,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一般为5吨左右,结合该标准的第6.1.1和第6.1.3条,这些企业的起重机用于吊运熔融金属且起重量小于75吨时,可不使用铸造起重机,吊具也可不使用固定龙门钩。炼钢企业在吊运小吨位熔融金属时,是否直接使用吊钩或者可分吊具。根据JB/T7688.5-2012《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第5部分:铸造起重机》(以下简称JB/T7688.5)要求是可以的。该标准第4.3.2条规定,起重机的吊具分为不可分吊具和可分吊具,不可分吊具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带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横梁,而且起重横梁通过钢丝绳与起升机构连接,另一种是吊钩直接与起升机构连接。可分吊具包括带叠片或者锻造式吊钩的起重横梁悬挂在主起升机构的吊钩上。这说明冶金起重机可使用固定龙门钩、吊钩或者可分吊具,根据实际使用环境进行选择,只有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才要求使用固定式龙门钩。典型固定龙门钩如图1所示,典型可分吊具龙门钩如图2所示。
图1 一种固定龙门钩
图2 一种可分吊具龙门钩
2 基于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从设计安全的角度来看,考虑到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起重量较大及安全系数高,通过使用固定龙门钩,增加了起升机构部件的数量,以此提高滚筒、钢丝绳、滑轮组的承载能力,从而达到起升和安全的要求。当吊运小于75吨的熔融金属时,使用单吊钩、一个滑轮组在设计上就可以满足GB/T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安全系数的要求。从使用安全的角度考虑,固定龙门钩通过两个吊点保持吊包的水平性,防止吊包出现倾斜而发现事故。而实际使用中,吊运的熔融金属起重机当起重量小于75吨时,根据JB/T7688.5中吊具结构c规定,可使用可分龙门钩。可分龙门钩与不可分吊钩的连接是通过横梁上方的U型圆弧,使所吊重物的重心与吊钩钩头的中心处于同一条垂直线上的,保持吊具横梁的水平性,防止重物的倾斜,能满足固定龙门钩的要求。同时有些更小吨位的钢水、铁水包,吊钩可直接悬挂在吊钩上,符合JB/T 7688.5中吊具结构的b规定,也能满足吊运时重物平衡不倾斜的要求。
一些中小型企业的熔铸车间吊运运熔融金属的额定起重量往往都小于75吨,如果让这部分企业必须使用固定龙门钩,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特设局关于明确起重机械有关名词术语含义的通知(特设局函[2020]47号)中“改造”的定义,这些起重设备起升机构发生了改变,属于改造的范畴。而起重机械的改造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但全国取得冶金起重机生产、改造、资质的单位为数不多。按照改造的流程,使用单位应先寻找少量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再由施工单位施工,最后,由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才能再次投入使用,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运作。甚至有些起重机由于起升滚筒长度及小车轨距宽度的限制,改造难度较大,使用单位只能更换起重机,造成企业停产。事实上,自辽宁省铁岭“4.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早期在用的吨位小于75吨的桥式起重机已按照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质检办特[2007]375号)文”整改完成。以后新装的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也是遵照TSG Q0002和相应的技术规范完成。如果强制要求这些设备必须使用固定龙门钩,这既与政策的一贯性和连续性不符,又增加了企业负担,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3 结语
基于以上分析,在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管理上,不应一刀切,用大吨位起重机的标准去要求小吨位起重机。在符合法规标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使用的实际情况,区分额定起重量的大小去监管。因此,小于75吨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选择固定龙门钩、吊钩或者可分吊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