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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县望等级的划分标准探析

2021-07-15齐子通

历史地理研究 2021年2期
关键词:宋史户口

齐子通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武汉 430074)

关于宋代县望等级制度,赵葆寓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较早进行了研究(1)赵葆寓:《关于宋代县望等级的几个问题》,《北京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1期。,因其并未追溯考辨次赤、次畿县的产生和与唐代的渊源,因而对《宋史·地理志》某些记载有所困惑。21世纪以来,诸如李昌宪、余蔚等在论述县望等级问题时,对次赤、次畿县讨论也几无涉及。(2)周振鹤主编,李昌宪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宋西夏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余蔚:《宋代的县级政区和县以下政区》,《历史地理》第21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73—86页。关于唐代县望等级,周振鹤认为“赤县、畿县,望、紧”是按“政治地位”划分的(3)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13页。;但在宋代县望等级中,望县、紧县按照“政治地位”划分的位置被次赤、次畿县代替,转而按“户口”划分。这一变化如何形成值得探讨,换言之,次赤、次畿县是认识唐宋县望等级差异变迁的重要环节。此外,尽管“户口”标准是划分唐宋县望等级的另一重要原则,但“户口”标准含义有所不同,唐代完全依据户数,宋代则根据须纳两税的“主户”数,即宋代“户数”中蕴含着对地方财政水准的考虑。这种变化产生于何时,如何生成,同样值得探讨。长期以来,学界一般认为宋代县望等级制度继承自唐代,而忽视了唐宋县望等级差异细节,这是导致宋代县望等级研究不够充分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以“政治地位”划分的县望等级体系及其运作

探讨宋代县望等级制度之前,先对唐代县望等级作简要介绍。《通典》载:

大唐县有赤、三府共有六县。畿、八十二。望、七十八。紧、百一十一。上、四百四十六。中、二百九十六。下五百五十四。七等之差。京都所治为赤县,京之旁邑为畿县。其余则以户口多少、资地美恶为差。(4)《通典》卷三三《职官十五·州郡下》,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919—920页。

其中对赤县的定义是“京都所治为赤县”,对畿县的解释则为“京之旁邑为畿县”。显然,赤县、畿县之设皆与都城有关。“三府共有六县”中,三府指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同时也是京师、东都、北都所在;六县分别是长安、万年、河南、洛阳、晋阳、太原,此六县为赤县。赤县也称为京县,《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载:“长安、万年、河南、洛阳、太原、晋阳六县,谓之京县。……京兆、河南、太原所管诸县,谓之畿县。”(5)《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920页。《唐会要》载:

武德令,户五千已上为上县,二千户已上为中县,一千户已上为中下县。至开元十八年三月七日,以六千户已上为上县,三千户已上为中县,不满三千户为中下县,其赤、畿、望、紧等县,不限户数,并为上县。去京五百里内,并边缘州县,户五千已上亦为上县,二千已上为中县,一千已上为中下县。(6)《唐会要》卷七〇《量户口定州县等第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457页。

上县、中县、中下县的等级按照户口划分标准确立,随着户口的增加,开元时期以户口数额划分县等的标准明显提高。开元二十八年(740)规定,“其赤畿望紧等县,不限户数,并为上县”,表明赤县、畿县、望县和紧县具有特殊性。周振鹤称之以“政治地位”划分(7)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第313页。,实质上相当于《通典》所谓“资地美恶”。

唐后期产生次赤、次畿县,但二者的具体产生时间及性质是长期困扰学界的一个问题。笔者梳理前贤研究成果,广泛搜罗各种史料,综合考察唐代皇帝诏书、敕文及唐人壁记等原始文献,认为唐前期不存在次赤县,次赤、次畿县也并非最早出现于肃宗时期。肃宗至德宗时期,设置陪都、新府,属县仍为赤县、畿县,继承了玄宗时期设都置府的规格模式。德宗贞元十五年(799)还没有次赤、次畿县之置,八府(即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凤翔府、河中府、成都府、江陵府、兴元府)属县仍为赤县、畿县。尽管凤翔府等后五府在规格设置方面名义上“同京兆府”,但在实际政务运行中,地位却远远低于京兆府。八府内部诸多方面存在的“名”“实”矛盾,致使后五府难以长久维持其属县为赤县、畿县的“高位”,最终发生分化,变为次赤、次畿县。这种转变应发生在元和年间,尤以元和初年可能性为大。(8)齐子通:《次赤、次畿县的成立与唐宋府制变迁》,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31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247—276页。元和以后,唐代凤翔府等后五府被称为“次赤府”,属县为次赤、次畿县。而“次府”概念最早出现在五代后唐时期,当时的“次府”是指邺都兴唐府与北京太原府,“次”于京兆、河南二京府。邺都兴唐府与北京大名府皆有都城之号,属县为赤县、畿县。北宋元丰时期的“次府”没有都城之号,属县为次赤、次畿,即元丰“次府”有唐代“次赤府”之“实”和后唐“次府”之“名”。

次赤、次畿县的产生,对唐宋县望等级制度产生深远影响。《五代会要》载:

周广顺三年十一月敕:“天下县邑,素有等差,年代既深,增损之不一。其中有户口虽众,地望则卑,地望虽高,户口至少,每至调集,不便铨衡。宜立成规,庶协公共。应天下州府及县,除赤县、畿县、次赤、次畿外,其余三千户已上为望县,二千户已上为紧县,一千户已上为上县,五百户已上为中县,不满五百户为中下县。选人资叙合入下县者,许入中下县。宜令所司据今年天下县户口数,定望、紧、上、中、下次第闻奏。”(9)〔宋〕 王溥:《五代会要》卷二〇《量户口定州县等第》,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325页。另据《册府元龟》记载,此次所定县等数额:“望县六十四,紧县七十二,上县一百二十四,中县六十五,中下县九十七。”参见〔宋〕 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六三四《铨选部·条制第六》,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7608页。

五代时期的县望等级划分,面临“户口虽众,地望则卑,地望虽高,户口至少”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便于铨衡,遂重新划分天下诸县等级,其中明确将赤县、畿县、次赤、次畿县单独列出,地望高于其他诸县。尤其是唐前期按“政治地位”划分的望县、紧县,在五代后周时期已经开始按“户口”划分,即三千户以上为望县,二千户以上为紧县,其下为上县、中县、中下县。这一变化的根源在于次赤、次畿县诞生之后,占据了原来望县、紧县的位置,对原有县望等级体系产生了直接冲击。望县、紧县最终被排挤到按照“户口”划分的县的等级行列,从而构成了新的县望等级体系制度,并被宋代所继承。

赤县、畿县、次赤、次畿按照“政治地位”划分,望、紧、上、中、中下等县的等级按照“户口”数额划分,二者共同构成了宋代(特别是北宋)县望等级体系。而县望等级又是宋代铨选的主要依据,据《宋史·选举志四》载:次赤令,一选;两畿令,二选;次畿令、四赤簿、尉,三选;望县令,四选;紧、上县令、次赤、两畿簿、尉,五选;中县令、次畿簿、尉,六选;中下县、下县令、紧、望县簿、尉,七选;上县簿、尉,八选;中县簿、尉,九选;中下县、下县簿、尉,十选。(10)《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志四》,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702—3703页。据《宋史·职官志》与《宋史·礼仪志》,赤县令与中央官员并列,或是这里没有出现赤县令的原因。从一选到十选,分别是次赤令至中下县、下县主簿、县尉。显然,按“政治地位”划分的次赤、畿县、次畿等县级官员比按照“户口”划分县等的县属官员在铨选上有很大优势。据范仲淹庆历三年(1043)九月上书所载,唐代会昌年间河南府有一十九万四千七百余户,置二十县。而庆历年间河南府主客户仅七万五千九百余户,其中,主户五万七百,客户二万五千二百,居然仍置一十九县。巩县七百户,偃师一千一百户。(1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三“仁宗庆历三年九月乙丑”条,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3442页。巩县、偃师户口虽少,但县的等级为畿县。由此可见,“政治地位”划分标准无疑优先于“户口”划分标准。赤县、次赤、畿县、次畿在宋代县望等级体系中仍具有重要分量,这也是宋代县望等级继承唐制的一个显例。但是,宋代的赤县、次赤、畿县、次畿与唐制也有所差异,它们还受到“户口”标准的影响,例如,景德三年(1006)五月丙辰《东京赤畿知县俸给诏》记载:

东京赤畿知县,已令择人,务在精审,其于俸给,宜示优丰。自今两赤县,月支见钱二十五千,米麦共七斛。畿县户及七千以上,朝官钱二十二千,米麦六斛;京官钱二十千,米麦五斛。户五千已上,朝官二十千,米麦五斛;京官钱十八千,米麦四斛。户三千已上,朝官钱十八千,米麦四斛;京官钱十五千,米麦五斛。户三千已下,止命京官钱十二千,米麦三斛,春冬并给本官衣。(12)《宋大诏令集》卷一七八《政事三十一·俸赐·东京赤畿知县俸给诏》,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640—641页。

东京开封府属县为赤县、畿县。其中,畿县再度划分了几个等级,即户七千以上、户五千已上、户三千已上、户三千已下,其相应等级的畿县知县所得米麦钱粮各有差。畿县再度划分等级明显受到“户口”标准的影响。但也不能认为畿县按户口划分,因为也存在五千户以下甚至三千户以下的畿县,按照建隆元年(960)户口划分县望等级的标准,这样的户口数额只能划为望县、紧县、上县。所以,畿县的划分,“政治地位”标准仍发挥主体作用。次赤、次畿县的划分也是如此。例如,井陉县属真定府,由于北宋继承了五代以来真定府规格及其属县等级,故其等级为次畿,这明显照“政治地位”划分。但井陉县户口较少(13)考《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二》,真定府有九县,崇宁主客户共九万二千三百五十三,平均每县主客户一万左右,主户当有几千。而崇宁户口属于北宋户口峰值,那么,北宋前期,井陉县主户数额处于千户的水平是可信的。参见《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二》,第2126页。,沈涛根据仁宗初年《敕赐庆成院额记》中人物官职,推测当时井陉县虽系次畿,大约以户不满千,故而未置县尉,以县主簿兼之。(14)〔清〕 沈涛:《常山贞石志》卷一一《敕赐庆成院额记》,光绪灵溪精舍翻雕版,第177页。显然户口因素也有一定影响。

“政治地位”划分,与更高一级行政区密切相关,上一级政区的地位往往直接影响其属县等级,唐代的赤县、次赤、畿县、次畿受上一级政区的影响尤为明显。唐德宗《改梁州为兴元府诏》明确指出“王者所至,四方会同,崇号设都”的功能(15)《唐大诏令集》卷九九《建易州县·改梁州为兴元府诏》,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499页。此诏乃陆贽所作,参见陆贽撰,王素点校:《陆贽集·上》,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26—128页。,故而属县为赤县、畿县。八府分化后,后五府属县为次赤、次畿。五代时期设都置府,其属县仍是赤县、畿县。去都城之号以后,属县则为次赤、次畿。(16)齐子通:《五代都城设置与府县等级升降考》,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38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第185—196页。北宋前期仍然承袭这一原则。例如,对于南京应天府,论者多举《元丰九域志》,认为其属县为赤县、畿县。其实,应天府属县经历了一个很大的变化过程,升为南京之前,其属县为次赤、次畿。景德三年二月甲申,宋真宗升宋州为应天府。《升宋州为应天府诏》记载:

睢阳奥区,平台旧壤,两汉之盛,并建于戚藩。五代以还,荐升于节制。地望雄于征镇,疆理接于神州。实都畿近辅之邦,乃帝业肇基之地。恭惟圣祖,诞启鸿图。爰于历试之初,兼领元戎之寄。讴歌所集,符命荐臻。殆兹累朝,俯同列郡。式昭茂烈,宜锡崇名。用彰神武之功,具表兴王之盛。宋州宜升为应天府,宋城县为次赤,宁陵、楚邱、柘城、下邑、谷熟、虞城等县并为次畿。(17)《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九《政事十二·建易州县·升宋州为应天府诏》,第599—600页。

诏书首先称赞了宋州地望,以及都畿近辅的特殊位置,继而指出宋州乃帝业肇基之地,故而宜锡崇名,以彰显神武之功,具表兴王之盛。事实上,宋州在赵匡胤夺取政权的过程中,并未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只因模仿汉唐,建国号需要,勉强与宋州构建关联。宋太祖、太宗并未对宋州有着兴王之地的归属感,这与唐帝之于太原有着本质差异。真宗升宋州为应天府乃是刻意地进行龙兴塑造。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彰显宋太祖创业,更有助于凸显真宗对祖宗之业的继承,强化赵宋政权的神圣性以及真宗个人的权威。宋州升应天府后,其属县的等级分别升为次赤、次畿县。大中祥符七年(1014),在宋真宗天书造神运动的背景下,应天府升为南京,属县等级由次赤、次畿升为赤县、畿县。就县望等级制度而言,这与五代时期的都城设置与府县升降规律是一致的,属县等级也都按照“政治地位”划分。

成书于北宋中期的《元丰九域志》所列四京与十次府,属县等级皆按照“政治地位”划分。四京(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北京大名府、南京应天府)属县皆为赤县、畿县。所谓次府,即“次”于四京府的其他诸府。在唐代就已升府的京兆、太原、凤翔、河中、成都、江陵、兴元7府,元丰年间皆为次府,附郭县均为次赤,其他各县皆为次畿。(18)〔宋〕 王存撰,王文楚、魏嵩山点校:《元丰九域志》卷三《陕西路》、卷四《河东路》、卷六《荆湖路》、卷七《成都府路》、卷八《利州路》,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03—106、121—122、161—162、266—267、307—308、353—354页。京兆府地位下降,与唐宋都城东移有关。后周广顺元年(951),降京兆府同五府,长安、万年二县降为次赤县(19)〔宋〕 王溥:《五代会要》卷一九《京兆府》,第309页。,宋承袭之。凤翔、河中、兴元、成都、江陵诸府及属县等级则完整继承唐代规格,到北宋末期仍是如此。此后升府的真定、颍昌、江宁3府,元丰时期也为次府,附郭县均为次赤,其他各县皆为次畿。(20)〔宋〕 王存撰,王文楚、魏嵩山点校:《元丰九域志》卷一《京西路》、卷二《河东路》、卷六《江南路》,第30—31、76—77、239—240页。

元丰时期,四京府属县等级为赤县、畿县,京兆、太原、凤翔、河中、成都、江陵、兴元、真定、颍昌、江宁10次府属县等级是次赤、次畿,结构非常工整,也可以理解为县望等级严格按照“政治地位”标准划分,与“望、紧、上、中县、中下县”等县望等级按照“户口”划分形成鲜明对比。余蔚认为宋代次府只是地位稍高于州,并无其他特别意义。(21)余蔚:《宋代地方行政制度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第31页。但若从考察宋代县望等级的视角而言,仍有很大意义。元丰次府属县为次赤、次畿。载于《元丰九域志》的诸州县望等级最高者仅为望县,甚至还有紧县、上县、中县。例如,如濮州治所为鄄城县,县的等级为望县(22)〔宋〕 王存撰,王文楚、魏嵩山点校:《元丰九域志》卷一《京东路》,第22页。;襄州治所为襄阳县,县的等级为紧县(23)〔宋〕 王存撰,王文楚、魏嵩山点校:《元丰九域志》卷一《京西路》,第23页。;霸州治所为文安县,县的等级为上县(24)〔宋〕 王存撰,王文楚、魏嵩山点校:《元丰九域志》卷二《河北路》,第70页。。大多数情况下,州治所在县是该州等级最高的县,但也有一些例外。例如,滑州治所为白马县,县的等级仅是中县,其他两个属县分别为望县、紧县(25)〔宋〕 王存撰,王文楚、魏嵩山点校:《元丰九域志》卷一《京西路》,第32页。,皆高于白马县的等级;汝州有五县,治所为梁县,县的等级仅为中县,同属汝州的襄城县、叶县的等级分别是紧县、上县(26)〔宋〕 王存撰,王文楚、魏嵩山点校:《元丰九域志》卷一《京西路》,第37页。,等级皆高于梁县。

总而言之,京畿之外的元丰次府与诸州属县等级分别按照“政治地位”和“户口”划分,彼此相对独立。随着时间推移,府、州政区属县等级“泾渭分明”的划分格局被打破,北宋末期次府属县并非都是次县、畿县,也出现了中县、上县。

《宋史·地理志》所载太原府属9县(阳曲、太谷、榆次、寿阳、盂、交城、文水、祁、清源)名称及等级,与《元丰九域志》《舆地广记》记载完全相同。由于《宋史》成书较晚,徽宗政和五年(1115)新添置的平晋县得以记为中县。(27)《宋史》卷八六《地理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2131页。类似的,颍昌府6县(长社、郾城、阳翟、长葛、临颍、舞阳)名称及等级,也与《元丰九域志》记载完全相同。徽宗崇宁四年(1105),又增加一个郏县为中县,由于《舆地广记》成书稍后,故将此事收录其中。(28)〔宋〕 欧阳忞撰,李勇先、王小红校注:《舆地广记》卷九《京西北路》,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8—201页。以上太原府、颍昌府两例表明,徽宗时期增添中县,意味着打破了元丰次府属县为次赤、次畿的级别规格,降低了属县等级,属县等级既按“政治地位”划分,又按“户口”划分。

徽宗时期所升次府属县等级更低。中山府和信德府都是徽宗时期所升次府,但其属县中已经没有次赤、次畿,而是基本维持在中县、上县的水平。(29)〔宋〕 欧阳忞撰,李勇先、王小红校注:《舆地广记》卷一一《河北西路》,第287—290页;《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二》,第2127页。不难发现,随着北宋末年次府增多,次府地位贬值,其属县的等级不断下降,由原来按照“政治地位”划分,转变为按照“户口”划分。当然,这里的属县等级不断下降,乃是相对于原来次府属县为次赤、次畿而言。

二、从“户”到“主户”:因户划等县望等级体系及其运作

除了“政治地位”标准外,“户口”标准也是划分唐宋县望等级的重要原则,但是唐宋“户口”标准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宋会要辑稿》载:

(乾德二年)[建隆元年]十月六日,吏部格式司言:“准周广顺三年十月敕,应天下县,除赤、次赤、畿、次畿外,其余三千户以上为望,二千户以上为紧,一千户以上为上,五百户以上为中,不满五百户为中下。据今年诸道州府申送到文帐点检。元降命敕户口不等,及淮南、秦、凤、阶、文、瀛、莫、雄、霸等州未曾升降地望。今欲据诸州见管主户重升降地望,取四千户已上为望,三千户以上为紧,二千户已上为上,一千户已上为中,不满千户为中下。自今仍欲三年一度,别取诸道见管户口升降。”诏从之。(30)〔清〕 徐松辑,刘琳等校点:《宋会要辑稿》方域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9419页。《宋会要辑稿》原作“乾德二年”,点校者据《宋会要辑稿·职官》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建隆元年十月壬申”条改为建隆元年。笔者认同这一校勘,《三山志》卷一〇《版籍类一》也记载为“吏部格式建隆元年敕”。

淮南及秦、凤、阶、文(31)按:这里的“文”,疑当作“乂”。因为秦、凤、阶、乂四州毗邻,地处甘肃、陕西交界,是后周的西部边陲,瀛、莫、雄、霸则是后周北部边疆。若作“文州”,则难以解释。、瀛、莫、雄、霸等州是广顺三年(953)后后周新夺取的土地,故曰“未曾升降地望”。这段史料揭示了几个问题。第一,赤、次赤、畿、次畿具有特殊性,按照“政治地位”划分。后周广顺三年规定望县、紧县按照“户口”划分的原则被宋代继承,但县望等级户数有所提升。北宋建隆元年较之周广顺三年户口有所增加,故而县望等级对“户口”的要求也有所提升。第二,望、紧、上、中、中下县的等级尽管是按照“户”划分,但这里的“户”指须纳两税的“主户”。这段史料所提到的“据诸州见管主户重升降地望”,与唐代完全依据户数相比,是一个重大变化。这种变化如何产生?第三,望、紧、上、中、中下县的户口是“三年一度”,《续资治通鉴长编》对此记为“三年一责户口之籍”(3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建隆元年十月壬申”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6页。,即根据户口的升降重新划分等级,体现了县望等级的动态变化。但是,这种动态变化在实践层面有何操作?

主户与客户的含义在唐宋两代有所不同:在唐代主要是指土著与侨寓,在宋代则主要区别于有无田地等重要生产资料。不少史料表明,五代十国时期,南、北方的主、客户籍已经有了明显的区分,后被北宋所继承。(33)王曾瑜:《宋朝的阶级结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2—13页。目前虽没有史料直接证明五代时期县等级划分是否以“主户”为准,但是后周时期地方州县官员的料钱米麦开始与“主户”直接挂钩,透露出后周地方州县户口侧重“主户”的倾向,并直接影响了北宋。《册府元龟》载:

(显德)五年十二月,中书奏:诸道州府县官及军事判官一例,逐月各据逐处主户等第,依下项例,别定料钱及米麦等取。显德六年三月一日后起支其俸户并停废。一万户已上县,县令逐月料钱二十贯,米麦共五石,主簿料钱一十二贯,米麦共三石。七千户已上县,县令每月料钱一十八贯,米麦共五石,主簿料钱一十贯,米麦共三石。五千户已上县,县令逐月料钱一十五贯,米麦共四石,主簿料钱八贯,米麦共三石,三千户已上县,县令逐月料钱一十二贯,米麦共四石,主簿料钱七贯,文米麦共二石。不满三千户县,县令逐月料钱一十贯,米麦共三石,主簿料钱六贯,米麦共二石。(34)〔宋〕 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五〇八《邦计部·俸禄第四》,第6100—6101页。

根据显德五年(958)十二月中书省所奏,自显德六年(959)三月一日以后,地方县令、主簿的料钱数额依据县所辖“主户”数量而各有差,县所辖“主户”越多,县令、主簿所得料钱米麦越多。上述规制虽然要求在显德六年三月一日以后执行,但显德七年后周即为北宋所取代。那么,这一政策在北宋是否实施呢?《宋史》载:

诸路州军万户已上县令,二十千;簿,尉,十二千。七千户已上令,十八千;簿,尉,十千。五千户已上令,十五千;薄,尉,八千。三千户已上令,十二千;簿,尉,七千。不满三千户令,十千;簿,尉,六千。(35)《宋史》卷一七一《职官十一·奉禄制上》,第4108—4109页。

需要指出,开封、河南两京属县官员料钱数额单独开列,如四赤县县令料钱是三十千,远高于“诸路州军”诸县。“诸路州军”诸县令、主簿、县尉每月料钱根据县所辖主户多寡而定。张方平谓“臣州管内户籍,有升降帐,有桑功帐,并岁上于户部。升降帐所管主户,二万二千三百有余,此盖官吏受俸约此户口数也”(36)《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三一“仁宗庆历元年二月戊戌”条,第3105页。,明确了“主户”与官吏受俸的关系。为便于观察,根据上述所引用史料,将后周与北宋诸县主户多寡与县令、主簿、县尉每月料钱的关系,以表1示之:

表1 后周、北宋县辖主户数与县令、主簿、县尉料钱、米麦统计表

续表

对比可见,北宋完全继承了后周的制度,县所辖“主户”数及相应的县令、主簿的料钱数额完全一致,这或许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北宋以“主户”多寡划分县的等级。虽然不能将“主户”多寡确定县令料钱数额等同于“主户”多寡确定县的等级,两者本质上是两回事,但它们显然密切关联。笔者推测,北宋建隆元年以“主户”多寡确定望、紧、上、中、中下县等级的原则,很可能受到后周末年以“主户”多寡确定县令料钱数额的影响。

“主户”的增加,不仅与县官员的料钱挂钩,也有助于提升县等,而县的等级提升又有利于官员铨选,这就构成了地方县级官员提升主户数额的动力,乃至出现虚增“主户”的现象。《宋史》记载:

(大中祥符)二年,颁《幕职州县官招徕户口旌赏条制》。旧制,县吏能招增户口者,县即升等,乃加其俸;至有析客户为主户者,虽登于籍,而赋税无所增。四年,诏禁之。(37)《宋史》卷一七四《食货志二》,第4205页。

对此,《续资治通鉴长编》也有同样记载。在现实利益驱动下,县级官员虚增主户,即“析客户为主户”,主户数虽有增加,实际赋税却并不增长,这引起了朝廷注意,禁止客户入主户籍。《宋会要辑稿》载:“(大中祥符)四年正月四日诏:诸州县自今招徕户口及创居入中开垦荒田者,许依格式申入户籍,无得以客户增数。”(38)〔清〕 徐松辑,刘琳等校点:《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户口,第8094页。“县吏能招增户口者,县即升等”也反映了建隆元年“三年一责户口之籍”的规定。这表明北宋前期动态划分县等级的政策得到了执行。《三山志》亦载:

大中祥符二年,升降数目:闽县,八千三百五十二户。侯官,七千五百二十九户。怀安,七千七百九十三户。福清,八千四百七十六户。古田,六千八百五十户。连江,五千二百二十户。以上系望县。长溪,三千八百四十户。永福,三千六十七户。长乐,三千六百三十五户。以上系紧县。闽清,一千八百三十一户。罗源,一千四百七十一户。宁德,一千四百六十户。以上系中县。景祐四年,重行升降等第地望。闽县,八千三百五十二户。侯官,七千六百四十六户。怀安,七千七百九十三户。古田,六千九百二十二户。连江,五千二百二十二户。福清,八千四百七十六户。以上原是望县,不改升降,依旧为望县。永福,三百六十七户。长乐,三千六百三十户。长溪,三千八百四十户。原是紧县,不该升降,依旧为紧县。闽清,一千八百二十一户。罗源,一千四百七十一户。宁德,一千四百六十户。以上是中县,不该升降,依旧为中县。(39)〔宋〕 梁克家纂,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理:《三山志》卷一〇《版籍类一》,海风出版社2000年版,第126页。按:“永福”户数,整理本为“三千六百七户”,明崇祯刊本为“三千六十七户”,此处按明崇祯刊本。

这段史料记载了大中祥符二年(1009)福州所辖12县(闽县、侯官、怀安、福清、古田、连江、长溪、永福、长乐、闽清、罗源、宁德)的“主户”数额及县等,继而又指出景祐四年(1037)重行升降等第地望,依据标准是“主户”数额。从大中祥符二年到景祐四年这段时间,12县“主户”数额增长非常缓慢,基本保持平稳,县的等级也依旧如故。尽管如此,这段史料却是反映地方县的等级依据“主户”升降而调整运作的详细个案。到南宋时期,这些县的主户数额大多超过一万,福清县主户甚至多达三万七千多户。(40)〔宋〕 梁克家撰,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理:《三山志》卷一〇《版籍类一》,第125页。

法久生弊,至北宋后期,动态划分县等级的规定并没有被严格执行,乃至出现了严重脱离实际的现象。《宋会要辑稿·方域七》记载:

政和元年七月二十六日,详定九域图志何志同奏:“地理志有赤,有畿,有望,有紧,又上、中、下之等,其法自唐始。后周因之,以三千户以上为望,二千户以上为紧,千户以上为上,五百户以上为中,不满五百户为下,亦各一时之制也。建隆初,从有司所请,递增千户,不满千户为下,仍三年视诸道户口为之升降。逮今百五十余年,其数(陪)[倍]于前矣,而县之第名仍旧。若齐州历城户九千七百,今为紧;临邑万七千户,乃为中;杭州临安户万二千,今为望;盐官户二万四千,乃为上。乞命有司参酌旧制,量户口多寡之数,以为诸县升降之法,使县之第名常与户版相应。”从之。(41)〔清〕 徐松辑,刘琳等校点:《宋会要辑稿》方域七,第9421页。

这表明在实际的政治运行中,县的等级并没有严格按照户口的动态变化而调整。文本还举例:齐州历城县户九千七百,今为紧县;临邑县户一万七千,乃为中县;临安县户万二千,今为望县;盐官县户二万四千,为上县。县的等级与户版严重脱节的现象某种程度上透露出宋代政治运行因循守旧的一面。按何志同所说,齐州历城县九千七百户、临邑县万七千户,而齐州有五县,其户总额不可能超过十万。《宋史·地理志》记载,齐州(政和六年升济南府)崇宁户一十三万三千三百二十一,显然,何志同所说的历城、临邑县户是指主户,而《宋史·地理志》所载崇宁户是指主、客户总额。尽管他建议重新按照户口划分县的等级得到批准,但执行结果却大为不同。据《宋史·地理志一》记载,“历城,紧。……临邑,中。……政和元年,升为望”(42)《宋史》卷八五《地理志一》,第2108页。,齐州附郭县历城依旧是紧县,临邑却由中县升为望县,上升三个等级。所以,尽管何志同建议只得到部分执行。此次县的等级调整过程中,盐官县尽管户多达二万四千,但县的等级没变,仍为上县,直到南宋绍兴年间,因隶属临安府,县的等级才直接升为畿县。(43)《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第2174页。

政和五年,在何志同奏议的基础上,又出现了一次县等级调整。《宋会要辑稿·方域七》记载:

五年四月四日,户部员外郎沈麟奏:“承详定九域图志所申,取到天下户口,付户部参酌升降。送图志所看详,契勘本所申请,称自唐始至后周,县以三千户以上为望,二千户以上为紧,一千户以上为上,五百户以上为中,不满五百为中下。国初增四千户以上为望,三千户以上为紧,二千户以上为上,一千户以上为中,不满一千户为中下。今来取索到提刑司审括到户数比旧已增数倍,难以依旧志编类,欲乞元系赤、畿、次赤、次畿依旧外,今以下项户数为则编类,所贵遵执成书。一万以上为望,七千户以上为紧,五千户以上为上,三千户以上为中,不满三千户为中下,一千五百户以下为下。”从之。(44)〔清〕 徐松辑,刘琳等校点:《宋会要辑稿》方域七,第9421—9422页。

沈麟所奏是针对何志同所举问题提出的进一步处理方案。尽管何志同认识到县的等级与户口数额严重脱节,但积弊已久,在实际操作中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困难重重,故而只有部分县的等级有所调整。北宋末年户口大增,出现了很多超过万户的县。理论上说,县一万五千户应是望县,县五千户也是望县,若将当时超过四千户以上的县升为望县,则消解了户口多寡与县等级差异的意义,工作仍无法展开。这也是何志同发现问题而无法彻底解决的重要原因。为此,沈麟在何志同的基础上提出了另一种思路,即提升县等的户口标准。不过,赤县、畿县、次赤、次畿仍保留特殊性,按照“政治地位”划分,即沈麟所谓“元系赤、畿、次赤、次畿依旧外”。

按照沈麟的方案,一万以上为望县,七千户以上为紧县,五千户以上为上县,三千户以上为中县,不满三千户为中下县,一千五百户以下为下县。其中,一万户、七千户、五千户、三千户,是宋代重要的户口层级概念,本源于后周,前揭县级官员料钱即以此为根据。建隆三年(962)十二月《置县尉诏》记载:“盗贼斗讼,其狱实繁,逮捕多在于乡闾,听决合行于令佐。……委令尉勾当。其一万户已上县差弓手五十人,七千户以上四十人,五千户以上三十人,三千户以上二十五人……合要节级。”(45)《宋大诏令集》卷一六〇《政事十三·官制一·置县尉诏》,第604页。每县弓手配额也是以一万户、七千户、五千户、三千户等为依据而各有差。由此可见沈麟所提出的户口标准,明显受到现实行政经验的影响,比何志同的方案更有助于解决县等与户口脱节的问题。

尽管这一方案得到批准,但实际运作情况不得而知。有学者认为政和五年之制并未付诸实践。(46)周振鹤主编,李昌宪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宋西夏卷》,第104页。前揭何志同政和元年奏,齐州历城县户九千七百,为紧县;临邑县户一万七千,为中县。但据《宋史·地理志》的记载,历城县仍为紧县,而临邑县由中县升为望县,非常契合沈麟所提出的户口与县等级的对应关系。因为历城县低于一万户,故仍为紧县。临邑县高于一万户,故升为望县。因此,政和五年之制可能是政和元年的实践经验总结。政和元年临邑县由中县升为望县,而历城县仍为紧县,或是以一万户为界限。

致 谢唐宋“户口”划分县望等级的内涵差异,蒙张亦冰老师指点启发,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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