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的潜能探析
2021-07-14王兴旭
王兴旭
摘要:以随机性、标准性与公开性为特征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拥有实现公平与高效消防监督执法的潜能。研究表明,公平与高效消防监督执法潜能的实现需要合格、齐全与充足的消防监督执法者,准确与完整的检查对象信息,适用、简明、可行与相对稳定的抽查标准以及系统,方便与可靠的消防监管平台四个基本要素为支撑。
关键词: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潜能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227(2021)06-0093-02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全国消防救援机构自2019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模式的实施一年来,尽管在改善消防方式、增强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的自觉性已经初步显现出了成效[1],但距充分发挥出新监管模式的潜能、构建促进社会与经济安全而又快速发展的事中事后消防监管机制的引入初衷尚有差距。因此,分析“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潜能的内容、探究制约其发挥的因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双随机、一公开” 消防监管模式潜能的内容
(一)“双随机、一公开” 消防监管模式的运行特征
“双随機、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即由消防救援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查信息的消防监管方式[2]。其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与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即为“双随机”,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查信息即为“一公开”。可见,随机性、标准性与公开性是这种监管模式的三种基本特征。随机性是指每个受检单位被实际作为受检单位的可能性事先都不确定,但在一定范围内被实际作为受检单位的可能性都相同。标准性是指消防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容、要求、方法与流程是消防监管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统一制定的,不因受检单位或检查时序的不同而改变。公开性是指消防监督抽查的受检单位范围、比例、数量及具体单位名称、检查过程与查处结果依托消防监管信息平台、政府联合监管平台的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全面地发布。
(二)“双随机、一公开” 消防监管模式潜能的内容
一种监管模式运行的特征决定了该种监管模式的潜能,随机性、标准性与公开性的三种特征使得“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具有实现公平与高效消防监督执法的潜能。
随机性是指每个受检单位被实际作为受检单位的可能性事先都不确定,但在一定范围内被实际作为受检单位的可能性都相同;每个监督检查人员实际作为哪一个受检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的检查执法者的可能性事先都不确定,但在一定范围内被实际作为受检单位的检查执法者可能性都相同。
标准性是指消防监督检查的范围、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流程是消防监管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兼顾必要性与可能性统一制定的,不因受检单位或检查时序的不同而改变。
公开性是指消防监督检查的受检单位范围、比例、数量及具体单位名称、检查过程与查处结果依托消防监管信息平台、政府联合监管平台的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全面地发布。
第一、随机性、标准性与公开性使消防监督执法拥有了公平的潜能。其中,检查的随机性屏蔽掉了受检单位与执法者匹配时实现主观偏好情形的机会,检查的标准性规定了消防安全检查内容、要求、程序与处理结果的规范性,检查的公开性规定了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与处理结果的透明性,所有这些为实现公平的消防安全执法提供了可能。
第二、随机性、标准性与公开性使消防监督执法拥有了高效的潜能。其中,检查的随机性保证了辖区内每个消防安全责任单位都有被作为实际受检单位接受检查的可能,以有限的监督资源实现了督查全覆盖的效应,避免了传统的定点监督方式因事先知道临时没有检查可能而放松消防安全工作的弊端;检查过程与处理结果的透明性产生的威慑效应不仅为被处理单位创造了自身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压力,也为其他责任单位主动学习消防安全要求、做好自身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条件与动力;消防安全检查内容、要求、程序与处理结果的规范性不仅为各受检单位主动掌握消防安全要求、做好自身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可能,也为监管者快速与准确执法创造了条件。
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潜能发挥的制约因素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是由消防监管者按照一定标准、借助一定的平台对抽查到监管对象实施检查来实现的,监管者、监管标准、监管平台与监管对象的状况是“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的效能发挥程度的主要制约因素。只有监管者、监管标准、监管平台与监管对象达到一定的要求,“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的公平与高效的效能才有可能得以实现。
(一)合格、齐全、充足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
监督执法人员即监管任务的具体承担者,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是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的各项任务的主体。合格、齐全、充足的消防督查执法人员是保证检查任务按质、按时完成、进而发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潜能的组织保证。其中,合格即消防督查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与身体素质符合履行新时代消防安全监督职责的要求。这里,政治素质决定着履行消防安全监督职责的价值取向与热情,专业素质决定着履行消防安全监督职责的正确性,身体素质决定着履行繁重、艰苦消防安全监督职责的及时性;齐全即消防督查执法人员在岗位、职务与业务专长等方面拥有合理的比例关系。只有同时拥有各类岗位、职务与业务专长执法人员,才能有效地适应不同技术要求的消防安全执法的要求;充足即消防督查执法人员的数量符合履行一定时期的消防安全监督职责任务量的需要。消防安全执法人员的编制不足,不仅会影响监督任务完成的及时性,也有可能导致监督检查任务完成的粗放性。
(二)适用、简明、可行与相对稳定的抽查标准
抽查标准是消防执法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规对消防监管对象、内容、要求与方法等基本项目所做的规定。抽查标准既是消防安全监督部门执法检查的基本依据,也是消防责任单位开展自身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南。从方便监管单位执法与责任单位从事工作的角度来看,科学的抽查标准应具备适用、简明、可行與相对稳定的要求。其中,标准适用即对消防监管的项目、内容与检查方法的规定要符合消防监管的全面与完整的要求,同时,突出强调消防监管的重点方面、关键项目,以发挥出有限消防安全资源的最大效用;简明即对消防监管的内容、要求与检查方法的规定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消防责任单位理解与运用以及消防监督单位掌握与使用;可行即对消防监管的项目、要求与检查方法的规定形式上要具体、尽可能地量化,不能量化的要尽可能地细化,要求上在能够有效满足消防安全的宗旨的前提下,选择适合消防责任单位正常运营的要求与监管单位管理能力可以达到的水平,以便各项规定能够得以真正落实;相对稳定即对消防监管的规定在一段时期内要保持不变,以便于消防责任单位与消防监督单位的掌握及运用;同时,也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安全的新需求、消防科技发展水平的提高进行必要的调整。
(三)正确与完整的监督检查对象信息
监督检查对象即执法机构实施消防监管的社会单位,检查对象信息是表征作为消防安全监管对象特征的社会单位的名称、组织代码、成立日期、单位类型、监管等级、历史监管结果、地址与联系方式等资料,是执法机构确定消防抽查对象、内容与方式的依据。决策质量直接取决于信息的数量与质量[3],正确、完整的监督检查对象信息是有效地实施消防抽查决策的前提。消防监管信息正确是指信息能够符合消防监管单位的一定时期的实际状况。统计资料表明,仅2019年10到11月因社会单位停业、搬迁等因素导致的社会单位信息不实率达到了17.3%,“僵尸”信息的大量存在直接降低了双随机抽查的效果[4]。
信息完整是指信息能够涵盖消防监管辖区内全部的社会单位与每个社会单位所有基本特征。信息涵盖的社会单位的完整程度规定了消防监管实施的可能范围,影响着消防监管“全覆盖”目标的达成状况;信息涵盖的各社会单位特征的完整程度规定了消防抽查的内容与要求,影响着消防监管高效性的达成状况。
(四)系统、方便与可靠的消防监管平台
消防监管平台是表征消防监督检查方案、抽查实施及处理结果的信息管理系统。它是监管者在互联网技术条件下发布抽查要求与方案、上传与公示抽查任务、实施及处理结果的基本手段,也是消防安全主体单位熟悉与了解消防安全要求与工作状况的基本工具。建立在互联网技术上的消防信息管理系统是支撑消防督查执法高效与公平程度的技术基础。消防监管平台的系统性、方便性与可靠性直接制约着高效与公平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消防执法效能的达成程度。这里的系统性是指消防监管平台不仅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内不同地区、不同子功能的系统间能够兼容、对接,还要能够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5],以最大程度地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共用;方便性是指消防监管平台能够易于简便、快捷、灵活地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的录入、保存、发布、查询等各环节;可靠性是指消防监管平台的运行拥有很高的稳定性与可用性,抗干扰与误操作的能力强、出现错误的机会越少,维护与恢复简单。
三、结语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具有实现公平与高效的消防执法的潜能,这种潜能的充分实现需要一定的基本要素为支撑,其中包括合格、齐全与充足的消防督查执法人员,正确与完整的检查对象信息,适用、简明、可行与相对稳定的抽查标准以及系统、方便与可靠的消防监管平台。为了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的潜能,应注意从消防督查执法者的素质与数量、检查对象信息的质量、抽查标准的科学性与消防监管平台的有效性四个基本要素入手。
参考文献:
[1]刘伟.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改革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8,(06):839-841.
[2]肖方.“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10月1日起全面推行[J].中国消防, 2019,527(10):7-7.
[3]周三多.管理学(第五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3:89.
[4]李京,雷晓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面临的困境及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20,36(04):21-24.
[5]陈伟.大数据背景下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精准监管新模式[J].今日消防,2020,5(11):6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