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企廉洁风险内控建设的思考
2021-07-14张小梅
张小梅
摘要:伴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持续深入,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内控建设亦陆续展开。探寻廉洁风险的源头,制定系统科学的风险防控对策,提升企业防控廉洁风险的能力,是国有企业强化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反腐工作的必要手段。
关键词: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内控建设
引言:
新的发展时期,国家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程度持续提高,对国企廉洁风险内控建设的关注度亦不断提升。廉洁风险内控巧妙结合风险防控与企业管理,科学规划权利的行使范畴和行使办法,是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的关键标志,对国有企业在新时代的发展具备关键价值。
一、探究国企廉洁风险之所在
据调查,2020年仅上半年被中央纪委公开通报的国企干部最少40名,其中12人受党纪政务处分、28人被审查。而这40人中,外贸、旅游、烟草等领域的国企干部约占20%,投资领域的国企干部约占27.5%,能源矿产领域的国企干部约占40%,交通建设领域的国企干部约占12.5%。且其职务普遍为国企总会计师、党委书记、总经理等核心岗位,且存在长期就职于同一岗位的情况。国企普遍掌握关键资源、资本雄厚,在市场中极具优势,是靠企吃企、权钱交易、权利寻租的重灾区,国企核心岗位普遍对资金、资产、资源具备重要的处置决策权,履职不当极易滋生腐败。因此,探究国企廉潔风险势在必行。当前,国企风险廉洁内控建设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一)规章制度不健全
创设行之有效的权利约束制度是规范权利的基础手段。但当前部分国企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模式不科学,为腐败行为的发生提供温床。第一,某些国企监督机制存在漏洞,致使某些关键环节存在监管缺失、惩罚力度较轻或监督过于敷衍等现象,极易滋生腐败。第二,某些国企职权划分模糊,极易产生个人权利过度集中的现象[2],导致监督机制失灵,进而使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增多。而在监管制度完善的状态下,国企职员将为腐败行为付出严峻的代价,从而有效降低腐败行为的发生概率。
(二)外部环境干扰
中国在数千年的君权统治下,人治与法治并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君权凌驾于法律,这一社会形态对国人影响甚深,至今延伸为“人情关系”。而“人情关系”极易被应用于国企管理经营中,致使社会与个人、个人与企业的公共关系成为腐败行为的借口,“行方便”现象屡见不鲜,导致国企廉政监管的难度不断提高。比如,建筑领域竞争极度激烈,而国企领导拥有的权利在市场中极具价值,而有些职员则以自身权利为“武器”,提升市场竞争力,以期获取私利。
二、探究国企廉洁风险内控建设的对策
(一)创设健全制度体系
国企廉洁风险内控建设的核心对策在于创设科学、系统的制度体系。科学健全的制度条例可以规范权利的行使范畴和方式,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和缜密的监督机制,可以提升腐败成本,从而约束国企职员的行为,使其无法将腐败付诸于行动。第一,健全物质采购机制。物资采购是国企最易产生腐败的领域,为降低腐败概率,提高国企资金利用率,国企应创设健全严格的物质采购机制,严格规范每个采购环节的行为标准,提高采购信息和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度。第二,优化付款程序机制。国企应严格规范每个付款流程,实行逐级审批制度,确保各级职员权责分明,并直接负责某一环节。
(二)关注职员引导教育
国企廉洁风险内控建设的必然措施在于强化国企文化建设,提升职员道德底线和思想觉悟。国企党组织应充分彰显楷模职责,提高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宣传力度,倡导国企职员共同吸收廉洁文化,推动国企廉政建设的进步;在宣传过程中,国企应创设廉洁建设文化专栏,借助信息宣传平台,全面打造廉洁企业文化;国企应组织灵活多彩的活动,引导所有职员在实践中领略廉洁文化;在教育环节,国企应选择相关刊物和核心文件为学习材料,学习典型事例和先进榜样,组织学习反腐倡廉专题片,游览廉洁教育基地,引导职员在学习中提升思想觉悟和道德底线。
(三)创设数字化监管机制
近些年,各种新兴科技应运而生,且更新换代迅速。因此,国企在廉洁风险内控建设中必须与时俱进,在廉洁风险监督中合理应用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新兴技术,如“数字赋能”等,创新廉洁内控办法,从而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创设完善的信息网络,提高权利透明度。国企借助信息网络展开监督,能够实时察觉经营中的异常现象,从而及时决断、降低风险。此外,国企应科学整合多种监督资源,学习其他单位的优越监督办法,确保党的职员民主监督、基层组织监督、工作部门监督的权利正常行使,持续优化监督网络。
(四)重视风险排查,明确内控节点
风险排查是廉洁风险内控的前提,国企可借助风险排查明确内控建设之核心和方向,通过内外结合和上下结合等手段,采用最新技术,提升国企风险内控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一,国企自查。国企廉洁风险内控建设的核心在于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的廉洁风险辨识和排查。诸如国企廉洁风险的易发区——以“三重一大”为中心的物质采购、工程建设、选人用人、资金支付和投招标等。第二,上级监察。上级监事会和主管部门应定时或不定时的对国企展开风险监察,助力国企掌握自查环节未能识别的风险点。第三,外部审计。聘请第三方事务所或专业咨询机构审查国企的干部人事、资金划拨和工程投资等业务。
三、结束语
国企廉政建设贯穿企业发展之始终,并非企业发展的阶段性特殊任务。国企廉洁风险内控制度必持续创新优化,因时而变。监督机构建设风险防控机制,应以长远发展为目的,建设环境适应力强的、趋于完善的防控系统;应以国企当前发展实况为参考,详细分析,制定极具针对性的防控对策,防控廉洁风险,推动国企的可持续成长。
参考文献
[1][1]陈君. 关于国有企业巩固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思考[J]. 中外企业家, 2019, No.651(25):24-24.
[2][1]方玉春. 浅谈国企廉洁风险内控建设[J]. 中国民商, 2019, No.75(03):78-78.
( 兰溪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