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多元土地保护要求的城市滨水空间综合整治思考
——以泉州台商投资区海上丝绸之路生态公园为例
2021-07-13周锋
周 锋
上海市园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上海 200031
一、研究背景
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一新理念和要求,使得城市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整治脏乱差的环境成为必然。城市河道滨水空间往往环境问题集中突出,例如城市化过程中将河道作为污水排放沟渠、水系被围堰进行鱼塘养殖、河边滩涂地被垦荒或作为鸡鸭家禽饲养场,甚至成为附近村庄的垃圾堆放场。以上种种问题导致城市河道滨水空间成了市民避之不及的脏臭之地。为解决这一环境问题,近年来很多城市都致力于对河道滨水空间进行综合环境整治。本文结合实际工程项目,聚焦分析城市中心建成区外围河道滨水空间在综合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并探讨解决思路。
二、多元土地性质的保护要求与可游览生态休闲空间的矛盾
城市中心建成区外围的土地大多是农林用地或生态用地,河道滨水地区也是如此。常见的用地类型有基本农田、一般农田、耕地、果园、防护林带、生态公益林、水域及水利设施、村庄居民点用地、荒杂地、草地、坑塘水面等,这些用地都有一个共性——即不是城市建设用地。在政府实际致力于对河道及滨水空间进行综合环境整治时,由于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总量有限,政府会要求绿地建设尽量节约建设用地指标,并不希望将绿地全部转为建设用地。
另一方面,广大市民对可游可赏、可进入可停留的绿色生态空间需求客观存在,政府也希望滨水空间能够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这就要求建设必要的游览设施,如停车场、集散广场、游客驿站、公厕、休息廊架、游步道、亲水驳岸、亲水平台、游船码头等等,这些建设内容会与现行农林用地或生态用地的保护政策相矛盾。
如何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来统筹协调市民休闲需求与土地保护要求之间的矛盾是下文探讨的主题。即在现有政策法规下,如何复合化利用土地,既满足河流、耕地、林地等政策法规的保护要求,不一刀切的简单转变其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又可以满足市民的生态休闲及游览设施建设需求。既是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又是提供优美生态环境的民生工程。
三、不同土地的保护要求
3.1 基本农田和耕地
基本农田里禁止任何从事非农活动的建设,包括休闲设施和游园路在内。实际项目中可以利用田间土路进行平整(非硬化)后作为小游园路,或利用现有机耕道路兼当主游园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机耕路适宜宽度为3.5-4米,这个宽度可以满足游览休闲和日常管养的通行要求。另一种特殊情形是利用两块基本农田边界之间的空隙(一般为荒杂地或未利用地)进行游园路建设。项目建设需坚守基本农田保护的底线,游览休闲设施的建设需求服从于基本农田保护要求。
3.2 河流及沟渠等水体
河道滨水区域的水体通常包括主河道、河流支流、灌溉水渠、农村排污水渠、养殖鱼塘、水塘等。
主河道需确保河道畅通,行洪防汛安全。河道蓝线是有效的管理措施,蓝线范围内的陆地区域一般可以修建小游园路,兼做防汛抢险通道,但不允许修建游览服务建筑。河流支流水系在汇入主河道时,水口交汇处的驳岸需应对水流冲刷。与此同时,水口交汇处也是河流景观需重点营造的节点。养殖鱼塘和水塘可以保留并改造为生态湿地或者生态水体景观。农村的的排污水渠不应将污水直接排入主河道,可以利用鱼塘、水塘或新开挖的湿地对水体做一定的湿地净化处理。如果排污水渠污染过于严重,比较合理的处理方式是先对污水进行处理或者将污水直接用管道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农业生产活动所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需要进行合理控制。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化肥、农药、禽畜粪便在降雨时极容易被冲入主河道。可利用主河道驳岸外侧的小河流、灌溉水渠或水塘等水体,建立连续的拦截水系,作为农田和主河道之间的生态缓冲带。利用水闸控制内部水体的水位,兼顾景观观赏性和面源污染物拦截功能。
3.3 生态公益林和林地
滨水空间的生态公益林和防护林具有非常重要的水土保持作用,其根系维持驳岸稳定,并且防止雨水和地标径流冲刷河岸。同时它也是重要的生物栖息地,是鸟类、两栖类动物、陆生动物等的生存和繁育家园。因此,应对滨水空间的林地予以充分保护,构成这部分林地一般有原生自然植被、人造林和生产苗圃等。如果游园路选线必须要经过,应从树木之间穿过或贴着林缘走,路随树走。如果路基需要抬高,采用架空栈道的方式为宜,尽量保护现有树木。
3.4 生产生活设施
河流与岸边的村庄有着密切联系,有农业灌溉、鱼塘养殖、渔业捕捞、船运码头;有生活的洗衣、淘米、日常杂物清洗、洗车;有闲暇时光的桥头乘凉、闲聚、垂钓、游泳、嬉水、水上训练基地;也有宗教祭祀活动场所等。凡此种种,河流与村民和周边居民之间有着强烈的经济和情感纽带。滨水空间的这部分文脉需要梳理和保护,一些不适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内容,如鱼塘养殖、杂物清洗等未来会被淘汰。但城市发展是渐进过程,在村民未搬离前这些内容近期需要保留;另一些内容则需加以保护和发展,对现有的场地和设施进行功能和空间品质升级,要使之适应现代市民生活需求,更要让其成为场地的内生活力和特色之源。
四、规划设计策略
基于以上各种土地保护要求的多元性,以及使用人群的复杂性——村民、游客、市民、工厂主、农业生产者、渔民等,本文提出在复合化原则下去综合利用土地,进行全环境要素的规划设计,发挥土地多维度的价值属性——包括农业生产、渔业养殖、村庄生活、市民游览、景观观赏、休闲娱乐、物种栖息、防洪排涝、水体净化、文化传承等等。
4.1 生态要素保护先行
识别需要严格进行保护的区域,作为规划设计的限制条件。如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河道行洪区域、排洪渠、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重要动物栖息地、农田灌溉水渠、历史文化建筑或遗存等。这些要素属于场地内需要进行严格保护的对象,在规划设计时,游览内容的建设选址应进行避让。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因涉及到农业生产功能的开展,不但需要进行保护,还要考虑到生产功能和休闲功能的整合兼容。 当游览休闲设施确实无法避开而又必须设置时,需要进行专题论证和审批,采用最低干扰限度的建设方式。
4.2 防洪安全界面确立
河道的防洪排涝功能是安全基础。在行洪通道内,不能设计影响行洪的构筑物或其它内容。游览设施里的亲水平台和游船码头等内容需后退河道蓝线,可在局部岸线通过开挖水体的方式来兼顾游览和防洪通道要求。架空亲水平台作为过水构筑物允许适度超出蓝线,其支撑柱防冲撞设计是确保安全的必要内容。
在水位标高方面,地形塑造和竖向标高控制与常水位、二十年一遇、五十年一遇等水位标高密切相关,总体上遵循从水岸到主园路依次变高的竖向设计原则。临近岸边的低标高区域允许洪水来临时淹没,可按三年或五年一遇的标准控制岸边园路标高,以确保其亲水性。主园路在洪灾时承担了防洪救灾通道的功能,其路面标高宜不低于城市规划区的防洪排涝标准。主要建筑物、停车场、集散广场、游览设施、主电缆等内容布置在主园路附近地势较高区域(不低于主园路的标高),以此确保安全性。
4.3 生态系统重新构建
场地的现状生态系统通常服务于农业产生需求,当进行综合环境整治时,需要重新构建健康可持续的生态系统,满足动植物栖息、市民游览、农业生产、水生态保护等多重功能。按照生态学廊道-斑块-基质的理论来构建生态网络,一方面保护利用好现有重要生态资源,另一方面通过人工干预方式去弥补生态廊道上的断点,修复基质上的受损区域。并划定生态保护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以此作为游览路径安排、游览活动开展、建设内容布置、生物栖息地划定的设计和管理依据。
在水生态系统方面,构建起地表径流—雨水湿地—沟渠—水塘湿地—小河流—主河道的层级体系,实现雨水净化、蓄积、传输、水源涵养、湿地净化等功能。这种层级模式有利于控制村庄生活污水、农田面源污染和养殖业污染等污染源,并蓄积雨水、丰富水体景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4.4 生产生活空间划定
城市中心建成区外围河道滨水区域往往保留有农业生产、渔业养殖、村民生活、苗圃生产、禽畜养殖等功能。在其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需要为这些生产生活空间划定管理边界,以实现整体健康生态系统的构建。对处于河道近岸且被划定为生态保护区域的居民点、工厂、采砂场、手工作坊、养殖厂、鱼塘等内容,应予以拆迁搬离;对处于生态缓冲区域且不产生污染的功能可以选择性的予以保留,如农田耕作、菜地、果园、苗圃、水生蔬菜种植、农作物生产大棚等。处于河道内的围网养殖和捕捞活动需予以取消。集中的居民点和村落,以及村落中农家乐、采摘基地进行发展引导,使游客和村民和谐共融,互惠互利。
4.5 场地文脉传承发展
文脉是场地的灵魂。随着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变化,多数情况下场地内遗留的建筑或者场所逐渐丧失了原有实用功能,仅仅作为游客观赏对象。由于游客对遗留的建构筑物缺乏直接生活体验,很难对其产生共情。所以简单纯粹的修复、复建或原地保护并不能很好起到文脉传承和发展的作用。
规划设计中要重点思考让现代市民(包括村民)的生活方式与历史文化遗存物之间再次建立起生活上的联系。只有建立起生活上的实质联系,历史文化遗存才能焕发新生,真正具有持续的生命力。除了极其重要的文物建筑或者遗迹需要严格按照原真性进行保护外,其余的历史文化遗存内容可以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实用功能的完善,也可以是更新改造。这些历史文化遗存内容通常包括牌坊、祠堂、文物建筑、古民居建筑、戏台、水井、凉亭、渔业码头、民俗活动、节事活动等等。
4.6 游览休闲要素组织
游览休闲要素包含游览体验对象和游览支撑设施两大内容。在生态型的河道滨水空间规划设计中,游览休闲功能并不是主导因素,需要考虑多重要素内容,通过功能复合的设计思维来整合各要素。
在游览体验内容方面,与一般公园绿地不同,滨水空间的农业生产会有水稻田、油菜花、采摘园、果园、菜地等农业景观;生态公益林或防护林将营造良好的森林景观和鸟类观赏天堂;灌溉水渠、养殖鱼塘、荷塘会有多样的亲水体验等,这些均是城市中心建成区所不具有的特色游览对象。 在游览支撑设施方面,其基本内容一般包括停车场、游园路、游客驿站、公厕、配套设施建筑、休闲廊架、亲水平台、游船码头、座椅小品等。这些建设内容的选址应首选在建筑拆除区域、荒杂地、空地、硬化地等位置,尽量减少对现有生态环境的干扰破坏。规划设计通过合理的游览路径组织和设施布置,可以整合好场地优势资源要素,从而在多元土地保护要求框架内满足市民游览休闲需求。例如,利用农田机耕路兼做游园路、捕鱼码头兼做游船码头、田间休闲廊架也是农民遮阳避雨之所、田间工具存放间也可以作为游客歇脚之地、稻谷收割可以给参与的游客带来丰收的喜悦、果园可以提供采摘体验等等。
当游客的体验与场地原有的生产生活进行交织融合时,将形成区别于城市公园绿地的生态游览体验。这种体验是建立在各种要素和谐共存的基础上,村民、市民、游客、动植物共享这一环境。因此这样的滨水区域将会有更低的维护成本、有更好的活力,也会因城市发展而持续演进,并形成真正根植于土地自身的场所精神。
五、项目实践
图1 项目区位图
图2 方案总平面图
海上丝绸之路生态公园项目用地面积约308公顷,位于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内。依托百崎湖自然水系为脉络南北向展开,长约6公里。基地目前处在台商投资区集中开发建设的区域外围,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规划设计以一水两岸的生态休闲绿道为骨架,串起沿线的山水林田、湿地、果园、村庄等内容,为城市建设一处完整连续生态空间体系。主要从以下六大方面进行建设。
5.1 现状生态要素的梳理与保护
梳理和保护现状基本农田、耕地、生态公益林(木麻黄林)、苗圃林地、水域、灌溉水渠等,游览设施依照政策法规避开以上内容。对局部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避让部分,走建设用地报批程序,确保建设内容合法。
5.2 防洪与水生态保护
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水系整合整治专项规划》要求,确保主河道百崎湖水系的防洪功能,保障滞洪区的面积满足要求。同时,依据常水位、30年一遇防洪水位合理确定场地标高,确保建筑、停车场等设施处于安全标高。在水生态方面,控制污染源头,对养猪场、养鸭场、采砂场、鱼塘养殖、小手工作坊、河边居民点等进行拆迁和搬离。
5.3 生态系统构建
在现状木麻黄林、芦苇塘、鱼塘水系的生态基础上,营建人造风景林、生态林、滩涂、滨水植物、湿地植物、自然地被等形成连续的绿化系统;同时梳理连通现状水系,将鱼塘改造为芦苇湿地并进行连通,和小溪流、沟渠、灌溉渠等构成完整生态水系,最终构建完整蓝绿生态系统,为动物、鸟类、两栖类和鱼虾等创造良好的栖息地生境。
图3 现状生态要素保护
5.4 乡村发展引导
引导村民改善村容村貌,退出鱼虾养殖和渔业捕捞,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增加农业附加值,发展农业休闲、观光、农家乐、果园采摘等活动,从而带动乡村转型升级发展,提升滨水地区的人居环境品质和土地经济产出能力。
5.5 场地文化资源利用
充分利用基地内的渔业码头、废弃渔船、石牌坊、古榕树、休闲亭、水闸、宗教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并结合游客游览需求进行改造和提升,赋予场地文化内涵。
5.6 游览休闲规划
遵循少冲击、少干扰、低干预的原则来布置游览休闲设施和游览体验内容,利用场地自身的资源禀赋来营造景观。除必要的园路、停车场、游客驿站的建设外,自然景观如鱼塘湿地、亲水码头、农业体验、花田观光、果园采摘、溪流景观、生态栖息地等均因地制宜。
图4 场地文化资源利用与游线组织
图5 建成实景一
图6 建成实景二
六、结语
本文探讨了城市中心建成区外围河道滨水空间的规划设计,认为应以现行政策法规下的各类土地保护要求为前提,合理统筹生态保护、防洪安全、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生产生活、游览休闲、文脉传承等多方面要素,从而实现土地复合化利用、普惠各方主体的环境综合整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