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团体心理干预记实与反思
2021-07-13赵艳杰
赵艳杰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 阜新 123000)
受当地某区检察院的委托,笔者作为心理咨询师协会的兼职工作人员,对12名未满18周岁青少年犯罪团体进行了心理干预和辅导。他们因一起聚众斗殴事件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十天拘留的处罚,心理干预期间仍在原学校就读;两个月后,他们将面临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置。
作为心理工作者,想特别感谢的是检察院系统的工作人员,他们出于对未成年人的爱护、保护,义务免费地找到专业人员为这些孩子进行心理干预,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和更多对人性的尊重。历时两个月共十次的心理干预与疏导就此展开。
为了能够使干预活动更加有效,我们制定了工作方案,具体工作从几个方面进行了设计和操作。
一、确立干预目标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心理变化最大的阶段,也是引发心理行为问题最多的阶段。由于生理发育迅速,情绪、行为、认知等各方面的不成熟,加上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方面存在问题,极易导致青少年出现人际交往、学习、品行等方面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指出:“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1]面对检察院机关提出的对12名打架斗殴青少年进行心理干预、疏导的要求,为了使这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促进这些正值人生花季的青少年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家庭温馨和睦,经过与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讨论、征求部分家长意见,根据心理疏导干预原则,确定工作目标如下:1.心理筛查,对12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分类、评估;2.通过丰富的体验式活动,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提高其自我意识、人际水平、情绪调控能力,学习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3.在活动中进行感恩教育,感受社会的温暖,修复社会功能,引导其回归社会,做有用之人。
二、确定心理干预的理论依据
根据青少年心理发育特点和团体心理咨询与治疗的相关理论,确定了本次心理干预要参考的理论取向。
首先,是人际沟通理论。Martin Luther 认为人与人不能相处,因为他们心存害怕;他们心存害怕,因为他们彼此不了解;他们彼此不了解,是因为他们彼此没有很好的沟通。青少年虽然有强烈的与人(尤其是与同人)沟通的愿望,但因为缺乏沟通的技巧,以及家庭成长环境等原因,往往通过语言或肢体攻击、沉默、回避等不恰当的方法处理人际中出现的问题。沟通理论为团体辅导教师选择怎样的团体沟通方式,如何观察、指导团体成员的沟通,增进自我了解和他人了解,在协调的人际关系中获得成长提供了具体的方法和技巧。
其次,团体动力学理论。团体动力学是研究诸如团体气氛、团体成员间的关系、领导作风对团体性质的影响等团体生活的动力方面的社会心理学分支。团体动力学认为团体气氛对个体和社会的影响较大,团体凝聚力对于团体的活动有重要的影响。[2]青少年处在特别重视友谊、情绪两极化明显的阶段,思维中存在“非黑即白”的倾向。团体给他们提供一个多维度思考的视角,通过带领者针对性的引导,协调团体成员间的关系,共同营造良好的团体气氛,从而调节极端情绪,增加思维的弹性。
最后,存在主义心理治疗理论。青少年群体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发展成熟,处在生理与心理、依赖与独立、闭锁与开放、半成熟与半幼稚等多重矛盾阶段。在西方,心理学界经常将青春期与“风暴与压力”联系在一起。[3]这个群体对生命的意义、伙伴关系存在模糊的认识,行为具有冲动性和随意性。美国心理治疗家欧文·亚隆教授从临床经验、实证性研究、哲学文献以及其他大量资料出发,围绕四个“生命终极关怀”的议题,即:死亡、自由、存在的孤独和无意义”[4]逐一进行深入的探讨,阐述每一个存在性关怀的意义,为人们提供了对生命和存在进行反思的空间。
除此之外,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卡尔·罗杰斯的“以人为中心”的咨询理论、埃利斯的“理性情绪疗法”等,都可在团体干预中灵活地加以运用。
三、开展心理测评
根据检察院提供的12名青少年犯罪过程的描述,结合他们的年龄特点,我们采用了《症状自评量表(SCL-90)》[5]对他们的心理状况进行了测评。《症状自评量表(SCL-90)》是进行个体心理健康状况鉴别及团体心理卫生普查时实用、简便而有价值的量表,国内外应用广泛。该量表共90道题目,包括“躯体性、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饮食睡眠”等10个症状因子,可以评定测评者在一个特定时间段的心理健康状况。
心理测评采用问卷测评、测评软件(远航测评)后期统计分析的办法,分别于2019年4月2日和6月2日对12名青少年进行心理测试评估,并作出分析报告,通过对比心理干预前后被试心理健康状况的异同,验证心理干预的效果。
四、设计活动方案,采取干预措施
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事件前后的心理状态,拟以丰富多彩的体验式活动为主,辅以知识讲解、认知调节等形式,让青少年身心在较为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得到梳理和成长,释放情绪、矫正不合理的认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培养责任感与法律意识。具体形式为:心理测试与团体拓展训练、心灵图卡游戏、体验式个人成长、家长课堂、亲子互动心理体验、心理健康知识讲解与体验等。具体内容如表1:
表1 青少年心理健康活动方案
续表1
五、 心理干预的效果简述
按照咨询心理学的理论,心理咨询与干预的效果,一般通过心理干预前后数据对比、来访者自述、社会支持系统反馈等方法进行评估。对历时两个月的青少年犯罪群体的心理干预,在以下几方面得到了验证。
(一)心理干预前后数据对比
带领者分别于2019年4月2日和6月2日对12名青少年进行心理测试评估,通过对比干预前后的心理测评发现,12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状况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因子分超过2分人数的减少,说明相应症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消除或缓解,见表2。
表2 因子分超过2分的人数干预前后对照表
其他数据在干预前后对比情况:
1.因子分:共10个因子分,两次测试数据结果对比发现,12人共120个因子分中,有87个因子分得到下降,下降率为72.5%。
2.总分:共得到12组数据,对比发现,有10人的总分下降,下降率为83.3%。
3.总均分:共得到12组数据,对比发现,有10人的总分下降,下降率为83.3%。
4.阳性项目数:共得到12组数据,对比发现,有9人的阳性项目数下降,下降率为75%。
从上述四组数据可以看出,12名青少年中,从心理测评来看,总体情况是各项症状指标大部分人有下降的趋势。四组数据分别下降72.5%、83.3%、83.3%和75%,平均下降78.5%。是心理疏导见到了成效的有力证明。当然,这两个月期间,来自检察院、学校、家庭的温暖和陪伴与引导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心理干预后总分超过160分的(注:总分超过160分,说明测评者可能存在某些心理症状或问题),还有4人(前测时7人);总均分超过2分的(注:总均分超过2分,说明测评者可能存在某些心理症状或问题),还有5人(前测显示有7人);阳性项目数超过43项的(注:阳性项目数超过43项的,说明测评者可能存在某些心理症状或问题),还有4人(前测显示为5人)。说明该群体中存在心理问题的人员还是占有一定比例的,需要在后期的工作中持续关注和干预。
(二)被干预者的自我体验
带领者对该群体的心理干预,要求每次课都要写一篇不少于200字的心得体会做为作业。这既是出于对学生课后反思、梳理情绪的考虑,也是了解他们内心变化的一个方式。在十次作业的前后对比来看,学生们渐渐地,从最初的恐惧担忧、怨恨自责、自卑自罪、隔离排斥,到放下防御、尝试亲近、走近自我、链接友情,再到理解他人、感恩社会、接纳自我、走向融合,虽然这些都是从学生们作业的字里行间里精心观察发现和挖掘出来的,但结合他们活动时面目表情的逐渐松驰和愉悦,与家人在一起时的状态,以及参加活动的态度上,可以看到他们内心发生的明显的积极变化。
具体来看,通过“表达性绘画艺术治疗”“绘制生命线”“我的五样”等活动,澄清了对这次事件的模糊认识,对自由与责任、生命安全与法律边界、挫折与成长等问题有了新的认识,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非黑即白、非善即恶的绝对化观念。
通过“心理拓展”“心灵图卡”“心灵魔法游戏”“肌肉放松”等活动,连日来的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得到释放与宣泄,喜悦、宁静、感激、敬畏、爱、希望等积极、正性的情绪得到激发与调动,较好地发挥了心理干预的情绪修复功能。
在“自我金刚讲解”“风雨人生路——感恩” “心灵魔法游戏”等活动中,学生彼此拥抱、互致谢意、表达感恩,学习解决冲突、应对危机、沟通交流的技巧,人际交往能力有了一定的提升,不良的行为习惯得到一定的矫正。
整个流程的活动设计,统筹考虑学生自我意识的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价、自我体验、自我调控能力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和进步。
(三)家长的改变
干预过程的设计中,共两次活动要求全体家长参加。一次是针对全体家长的访谈;一次是结束时的总结大会。在干预之初的家长访谈中,多数家长情绪比较激动,主要表达了对孩子的不满和失望、对自己教育无方的自责和无力。在结束时的总结大会上,通过家长与孩子一起参加活动中家长们的表达,可以看出他们对孩子们的进步有惊讶,也有欣喜,有希望,也增强了信心。
六、对心理干预结果的说明与工作建议
针对上述测评和分析结果,结合工作实际,对12名青少年的心理干预工作提出如下说明与建议:
(一)相关说明
1.心理测评数据仅可以说明青少年近期一段时间以来的心理健康状况,不能代表过去或未来较长时间的总体状况。
2.个别青少年在测试过程中存在着较强的防御心理,可能导致数据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存在一定的误差。
3.心理辅导针对的是12名青少年这个群体,对其中个别同学的个别辅导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只能通过个别心理咨询或疏导方式解决。
(二)工作建议
1.继续关注这些青少年的心理成长,从认知、行为、情绪各方面给予关注和干预,同时要将团体咨询和个别关注指导相结合,既体现对全体青少年的指导,也照顾到个别心理问题比较突出的学生。
2.对学生家长进行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家长在青少年的成长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处于恐慌中的这些孩子的家长本身也存在着诸多的心理问题。对他们的正确引导和疏导,将会对孩子们的成长意义重大。
3.学校配合心理辅导工作,给予青少年更多的关注、理解。要引导师生不歧视、不嫌弃、不孤立这些学生,抱着挽救、帮扶的态度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4.青少年个人要调理整心态,正确认识法律的严肃性、公平性,处理好责任与自由、成人与成才之间的关系。珍爱生命,守住底线,把所犯的错误当成人生旅程中的警示牌,时常提示自己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经过两个多月的心理干预与疏导,12名青少年从最初的彼此生疏、惶恐不安、焦虑担忧、困惑迷茫,到后来的积极乐观、互相接纳、合作共享,在心理成长的路上,迈出了令人欣喜的一步。孩子们之间的感情也逐渐走向融合、亲近,过去的矛盾、冲突、怨恨逐渐淡出他们的生命,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更多的是自我认同、互相理解、彼此感恩。检察院对其中一名主犯的刑事处罚,通过本次历时两个月、共十次的心理干预与辅导而得到免除,所有孩子也将不带任何污点地继续他们的人生之路。
青少年对未来充满美好的憧憬和梦想,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个别人犯了比较严重的错误,给自己和家人的心灵带来了很大困扰。作为心理学工作者,能够有机会帮助他们梳理事件的经过,近距离接触和见证他们的心路历程,逐步还原他们的青春梦想,内心有很多的震撼和感动。笔者相信,这个过程也将成为他们生命中一段宝贵的经历,在情绪、行为、认知等各方面得到一个明显的提升,对生命更加敬畏、对法律更加尊重、对亲情更加珍惜。当然,要想彻底重塑和改变他们,短短十几次的干预还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