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改革探究
2021-07-08刘秉兴
刘秉兴
摘 要:经过本轮公车改革之后,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取得了喜人的成绩。配备不合理、使用效率低等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公车私用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长期以来存在的车辆管理与运行成本偏高的问题仍未彻底消除。有鉴于此,本文就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与管理的各项成本进行分析,以公车改革社会化服务为视角,就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进入深入探索,以期为林业类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林业类事业单位 公车服务 社会化改革
Research on the Socialization Reform of Official Car Service of Forestry Institutions in Guangxi
Liu Bingxing
Abstract:After the bus reforms, Guangxi forestry institutions have achieved gratifying results. Unreasonable equipment and low use efficiency have been significantly improved, and the problem of private use of public vehicles has been effectively curbed, but the long-standing problems of high vehicle management and operating costs have not been completely eliminated. In view of this,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various costs of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official vehicles in forestry institutions in Guangxi.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ublic bus reform and socialized services, it enters in-depth exploration on the reform of public buses in forestry institutions in Guangxi, with a view to forestry undertakings, to provide a useful reference for official car reform.
Key words:forestry institutions, bus services, socialization reform
多年來,作为我国公务用车的一般制度-实物供给制,在保障公务出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机制体制的不断完善,传统的公务用车制度越来越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解决公务用车领域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做出部署,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林业类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事业单位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林业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及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要求,以降低公务交通成本、保障公务活动开展、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目的,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经过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不合理、使用效率低等现象得到了改善,公车私用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与社会车辆用车成本相比,公务车辆的管理与运行成本仍然偏高。为此进一步推动公务用车改革,降低公务交通运营成本,本文就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车管理与运行成本分析,提出公车服务社会化策略并开展分析,为公务用车深化改革提供借鉴。
1 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现有公务用车成本构成
经统计,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成本由显性支出成本和隐形管理成本两部分组成。其中,显性支出成本主要包含车辆购置费用、车辆运行费用、司勤人员支出、相关管理人员支出等,即公务用车显性支出=车辆购置费+车辆运行费+司勤人员支出+管理人员支出。隐性成本支出成本主要包括财务核算时间成本、个人申请与领导审批时间成本、管理与监督成本等,即公务用车隐性成本支出=财务核算时间成本+个人申请与领导审批时间成本+管理与监督成本。
1.1 公务用车显性支出
(1)车辆购置费。车辆购置费是指更新或新增车辆的购置费用,包括车辆购置款、购置税和上牌费等由于购买车辆产生的其他费用。
(2)车辆运行费。车辆运行费是指车辆在进行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燃料费、维护与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费用。
(3)司勤人员支出。司勤人员支出是指专职司机与乘务人员的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和其他支出等。
(4)管理人员支出。管理人员支出是指车辆管理人员(如车队长)的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和其他支出等。
1.2 公务用车隐性支出
(1)财务核算成本。财务核算时间成本是指公务车辆在购置、运行与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需要财务核算、审计的相关票据等活动产生的时间支出。
(2)个人申请与领导审批成本。个人申请与领导审批时间成本是指车辆在使用前使用者申请与各级领导审批而产生的人力、物力成本。
(3)管理与监督成本。管理与监督成本是指为公务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投诉、上访等问题设置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和其他金钱支出和处理这些问题产生的时间支出。
(4)政府采购成本。政府采购成本是指公务车辆在购置时需进行的各项采购招标所产生的时间与经济等方面的支出。
2 广西林业事业单位公车运行成本高于社会车辆的原因分析
2.1 购车价格偏高
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购车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政府采购渠道来购买,车辆购置的价格通常为厂家指导价,很少能享受到企业活动让利优惠。而社会车辆在购置时,则会根据市场行情享受一定的厂家优惠政策,除特殊车型外,其购置金额往往低于厂家指导价格,导致广西林业事业单位购车成本高于社会车辆。
2.2 运行费用偏高
在车辆运行费用方面,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的过路过桥费与社会车辆基本一致,其高于社会车辆的费用主要体现在保险费、燃料费及维护与修理费三个方面。在保险费方面,社会车辆在购买保险费时往往会有一定的优惠,而单位车辆购买保险时往往是按原价报销。在燃料费方面,一方面由于部分职工在驾驶操作车辆时存在长时间怠速、急加速、急减速、空调不当使用等行为,使车辆自然油耗增加;另一方面部分职工存在虚报用油量的情况,导致车辆油耗增加。在维护与修理费用方面,一方面,职工用车时存在急转弯、停放位置不合理等行为,使公务车辆与社会车辆相比更容易损坏;另一方面,公务车辆在维修过程中存在着虚报维修项目、扩大维修范围等现象,使公务车辆的维修费用与社会车辆相比偏高。
2.3 管理成本偏高
一方面,社会企业车辆管理中,往往存在“一人多岗”、“一人多职”的情况,其总体的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和其他金钱支出与事业单位人员相比,较低。另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大型的租车公司(如神州专车等),车辆管理早已实现了网络化,其管理成本远无低于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
2.4 隐性支出于社会车辆
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隐性支出主要体现在财务核算、个人申请与领导审批、管理与监督成本和政府采购四个方面,其隐性支出主要体现为时间支出与人员工资等。在一些大型企业,由于建立了网络平台,车辆的使用与运行轨迹均可通过网络记录下来(如滴滴打车的路线),大大缩短了管理与监督成本,缩短了财务核算时间,减少了由于人员找领导签字过程中花费的交通时间等。现行的报账制度、管理制度、管理方式是广西林业类事業单位公务车辆陷性支出高于社会车辆的主要原因。
3 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实施公车服务社会化的益处
公车服务社会化是指将公务车辆使用单位与车辆所有单位分离,即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不再拥有公务车辆,而由专门的第三方企业提供车辆的调度、保养、维修等服务,保障公务出行。公车服务社会化已在部分省市开展了试点,如浙江省和杭州市两级公务用车采用了“神州专车+公务用车”的举措,从机关单位自办车队到把公务出行交给“网约车”,政府部门加大对分享经济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扩大公共服务需求。从成本核算角度,公车服务社会化存在以下益处:
3.1 免除车辆购置成本
公车服务社会化后,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可利用融资租赁方式增加车辆数,无需购买车辆,既减免了车辆购置费用,又降低了车辆的管理费用,并且从源头上避免了车辆购置、上保险等环节产生腐败的机会。
3.2 引进平台化管理模式,降低车辆运行与管理成本
公车服务社会化后,可引入或接入第三方企业的用车管理平台,该平台将管理、结算、报销、对账一体化,平台以网络的形式接入。需要用车出行的职工可通过手机或电脑即可提交申请,相关领导可通过平台进行审批,费用可通过平台结算,用车职工可通过平台报销,财务人员可通过平台对账。通过第三方的平台,广西林业类事业单元可减少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审批过程中的时间与精力投入,从而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务出行效率。
3.3 公车使用更加透明,降低公车使用中的各种问题
引入社会化管理后,管理人员可通过平台大数据,清晰可查用车轨迹,且能做好用车流程、线路的监管和追踪,有效防止公车私用的现象。由于公车使用的报销人与单位职工进行了分离,车辆维护、修理、保险等环节均由社会企业承担,从根本上杜绝了各个环节易存在的腐败问题,从而降低了车辆的维护与修理成本。
3.4 精简机构,将公车改革扩大至整个单位
引入社会化管理后,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可以精简相应的机构,如专职司乘人员和车辆管理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开支。另外,可减少公务车辆停车厂等设备、厂地,还降低了原有部门人员,如财务及相关领导的工作量,从而为单元机构、提质增效提供了有效的载体。
4 结语
林业类事业单位公车服务实现社会化,从表面上看可以降低公务车辆购置、使用、运行与管理成本,但是从根本上来看,是通过将车辆的所有权与使用权进行分离,从而达到机关事业单元精减机构、提高效率、防止腐败、加强公务监督的一系列重要举措。然而,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在推进公车服务社会化的过程中尚存在两个最主要的问题。一方面是车辆租赁费用标准的制定,众所周知,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购置费、保险费、燃油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是客观存在的,如何科学有效制定车辆租赁费用,是该公车服务社会化的主要问题。另一方面是虽然国内出现了如浙江杭州这样的“公务出行+网约车”的成功案例,但是,广西林业事业单位中大都处在交通不便的深山,公务用车不仅限于出行,还有拉树木、树苗等生产经营类的活动,这些都需要开展相应的方案论证,从而因地制宜,制订符合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改革的有效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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