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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什么?
——一种新实证主义的思考

2021-07-08赵轶峰

古代文明 2021年3期
关键词:历史事实主观性历史学家

赵轶峰

提 要:爱德华·卡尔《历史是什么?》在解构历史客观性的话语建构中发生重要作用,然而其说过度混淆了历史与历史学,这种混淆与英语中“历史”一词的两解传统有关。类似的混淆在当代史学理论表述中屡见不鲜,但是即使在那些被作为后现代主义史学代表作品的著作中,可以看到对历史学主观性的深度关注和论说,却难以找到明确否认作为过去真实的历史客观存在的严谨论证。历史书写和认识的主观性与历史本身的客观性在统一的语境中讨论,才可能避免片面性。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虽然具有一些启发性,但在此问题上深化了误解,应该加以辨析。

一、爱德华·卡尔的混淆

历史学虽然在希罗多德时代就已经在西方文明中形成典范著作,其后绵延不绝,但是直至19世纪初期以前,历史学在西方知识体系中地位却是模糊的。是19世纪的历史学家在现代学科体系的框架中为之争得了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合法地位,然后对这一学科的理论化定义与阐释也就兴盛起来。19世纪的历史学与该时代其他学科一样,弥漫在启蒙理性对于整体性、规则性、普遍性热情的普遍氛围中,科学、客观、实证作为一个时代的文化提供了历史学的基本观念。当这种观念推动的历史学实践达到某种巅峰状态,而社会实际不断地提示人们进行反省,哲学也变得日益内向和细腻的时候,对这个学科的定义就被重新推敲。20世纪前期,除了久已有之的对历史知识通过实证累积的质疑外,被称为“分析的历史哲学”或者“批判的历史哲学”的思潮,已经大大深化了对于历史知识主观性的探索。20世纪60年代初,英国历史学家爱德华·卡尔发表题为《历史是什么?》的讲演,把相关的思考推向更复杂的境地。

总之,在批评19世纪的各种生硬的客观主义历史观、历史决定论并强调历史家的工作是渗透着主观性的复杂过程时,卡尔混淆了历史与历史学,这种混淆与英语中历史这一词汇的两解习惯有关,中文语境中的相关讨论没有对这种混淆加以辨析因而实际上深化了相关的误解。

二、关于历史的类卡尔定义

三、历史的客观性问题

西方学者关于历史定义的分歧肯定撼动了关于历史客观性的信念,而对于历史客观性的迟疑或者否定自然会导致对历史可知性的质疑甚至否定。启蒙时代以后的历史学曾经一度把历史的客观性推到极致,把历史理解为冥冥中无尚而自为的由一系列法则规定的东西,把运用理性来书写的东西推崇为真理的化身。到了变动不居的社会现实映衬出现代性诸多缺失的时候,这种历史观就成了必须加以解构的对象。这时,质疑绝对化的启蒙理性历史观,具有合理性。然而,目标的正当性并不直接决定结果的合理性。晚近史学理论家在尝试重述历史观的时候,从一极转到另一极,既提出了解构被绝对化的历史客观性观念的论说,也把历史的客观性过度相对化了。

历史是过去发生的事情,是已然的人类经验。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因为水流不息,今非昔比。已然之事,随时间成为过去,人力既然无法逆转时间,就无法改变已然之事实,所以历史并不依赖于历史学家才存在。人类在历史成为学问和出现历史学家之前,就懂得从过去发生的事情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在结绳记事的时代,人类记取经验的要求就已经非常强烈。所以,历史并不依赖文本而存在。用最近大规模爆发的冠状病毒疫情来说,全世界的人,包括科学家、医生、历史学家等等,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中不知道那个零号病人是谁,不知道疫情最初从哪里开始。就在大家都不知道的那段时间内,零号病人依然存在,并且把疫病传播开了。这时出现零号病人的各种说法(文本),未经证实之前,都是猜测即关于事实如何的推断,甲信此乙信彼,都不改变谁是零号病人这个事实。即使永远无法确证谁是零号病人,此人依然存在过。证实之后,那个说法(文本)也不是历史本身,而是关于那段历史的符合基本事实的判断或陈述。

关注历史研究中历史学家主观性的作用是合理的,深入分析这种主观性发生作用的方式,带来史学理论研究的深入,但是这种讨论,即使在一般被认为比较激进的具有后现代主义色彩的学者的言说中,也没有达到清晰地阐述出否认客观历史本身的理论体系的程度。而只要承认历史的客观性,历史就不应该仅仅在知识范畴定义,史学理论也不应该回避历史学家如何使自己的认识、叙述、阐释最大限度符合历史真实的问题。

四、结 论

“历史”一词通常被赋予两种含义,用前文所引陈新的话说,“一为历史事实,二为对历史事实的叙述(历史编纂)”。作为历史事实的历史,就是过去发生的事情。这种历史是外在于历史学家的客观事实,历史学家对之可能知晓,也可能不知晓,或者半知半晓,而历史学家的知晓状态并不影响过去发生的事实本身,只会影响其自己的判断和阅读其重述文本者的判断。历史学作为一门知识的性质,就是尽最大可能了解过去发生的事情,将认为其中重要者加以条理化的叙述,使其成为公众知识。因此,“历史”的第二义项,即“对历史事实的叙述(历史编纂)”是以最大限度地认识和表述第一义项所指的对象为目标的知识活动(历史研究与历史编纂)及其产生的结果(广义的历史著作)。这种活动只能通过具体的历史研究者进行,其研究过程与人类一切知识探索活动一样必定卷入研究者的主观选择、判断、价值意识、水平状况等等,所以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也因而对于同一历史事实的叙述文本可能千差万别。这种差别丝毫不意味着作为“历史事实”的“历史”本身就是千差万别的。既然“历史”一词具有两个义项,“历史”的性质也就是两种,而非一种。为“历史”的两个义项分别做出定义,并不困难。进而,在明确区分两个义项的前提下来讨论历史学的性质,也并非如晚近史学理论界的许多高深言论所显示的那样繁难。目前可读到的诸多讨论“历史”性质的文本,并未清晰辨别两个义项,甚至在将两个义项混合、交错使用的语境中试图做出涵盖“历史”两个义项的同一个定义。此类尝试,都不成功。爱德华·卡尔的《历史是什么?》就没有实现这一目标,而是把问题复杂化了。与“历史”一词的两解相关的分歧,只能通过将两个义项分别定义来解决。

虽然目前关于“历史”的定义多种多样,但如果在区分“历史”两种义项的前提下看,即使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的先锋学者,也并不否定客观历史的存在,并没有哪个严肃的学者清晰、肯定地主张前述“历史”的第一义项不成立。在此情况下,我们可以明确判定第一义项意义上的“历史”之客观性是普遍共识。关于“历史”的主观性的定义,都是关于“历史”第二义项的说法,第二义项意义上的“历史”其实就是“历史学”。因而,历史是客观的,历史学是主观的。历史学所研究、表现的对象是客观的历史,即第一义项的历史,因而历史学虽然是主观的,但并不是随意的或者无可评价尺度的。历史学是关于历史事实的学问。卡尔所讨论的,主要是“历史学”,但其用语始终与“历史”混合,其所指也时或将两个义项混淆。

回到前文所涉历史学家“那高尚的梦想”问题,虽然诺维克自己归纳出来的那个“梦想”的表现并不清楚,但是他的核心目的是清楚的,就是要指出历史学家无法达到研究的客观性。他的这种主张,是在没有区分“历史”前述两个义项的语境中表达的,在区分两个义项之后就知道,历史学家所做的工作其实就是凭借所了解的过去的事实(第一义项的“历史”)所留下的痕迹(包括相关书写、文献、遗迹、后果等等)来判断过去究竟发生了什么并将之表述出来(第二义项的历史)。这种事情与我们日常生活中了解过去的行为在性质与基本逻辑方面并无不同——在这个意义上,“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每个人了解过去的思维方式,其实都与历史学家一样,根据证据做出判断,从而可以知道自己从未到过的祖籍、从未见过的祖先,根据银行的记录知道存款几多,出门许久仍能找回家门等等。也就是说,判断过程的主观性并不是达到客观性的根本障碍。判断所依据的证据充分,会比证据不充分有更大概率做出符合事实的判断;判断者实事求是,比判断者轻易曲解有更大概率做出符合事实的判断。既然历史学家的研究可以达到不同程度的客观性,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要明确,所达到的客观性程度差异对于历史研究说来是有意义的,达到的客观性程度愈高,即第二义项的“历史”愈接近于反映第一义项的“历史”,则该项研究愈具有可靠知识的性质。其中包括,历史学家可以做出一些完全符合过去事实的判断,即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例如历史学家知道农业曾经发生、古罗马曾经有一个巨大的角斗场、秦始皇死后葬于某处等等。因为客观性是可以一定程度达到的,所以追求客观性就不是如同把果冻钉在墙上那样一种本质徒劳的事情,而是历史学家的本分。衡量历史学家的工作之基本尺度,就是其符合历史事实的程度。诺维克用轻率的论证方式抹杀了历史学家追求客观性的可能性和意义,也忽略了历史学家判断客观性程度差异的含义。因而,“那高尚的梦想”所指的核心,即历史学家对客观性的追求,其实是历史学家这一职业天然担负的具有实际意义并可能实现的责任。

历史是过去发生的事情,历史学是研究过去发生的事情的学问,历史是客观的,历史学是主观的。把历史等同于历史研究过程或者历史著作,是一种完全可以澄清的混淆。历史学家必须重视其思想、解释、话语技巧的主观性,同时永远不能无视那个最简单的问题: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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