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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城区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调查研究

2021-07-07刘宇丹潘秋予

经济师 2021年1期
关键词:生育意愿育龄妇女

刘宇丹 潘秋予

摘 要:为了解四川省南充市城区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为南充市相关的研究提供参考依据,文章采用便利抽样,使用自制匿名问卷对南充市城区已婚育龄妇女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调查。使用t检验、χ2检验和logistic回归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共调查297名已婚育龄妇女,平均年龄31.89±5.32岁。理想孩子数为1、2、3的人数分别为126人(42.42%)、168人(56.57%)、3人(1.01%);已育孩子数量为0、1、2、3的人数分别为11人(3.70%)、202人(68.01%)、82人(27.61%)、2人(0.67%);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59±0.51,平均已育孩子数量为1.25±0.53(t=9.339,P<0.001),理想子女数≥2的育龄妇女已育子女数≥2的比例高于理想子女数为1的育龄妇女(χ2=51.905,P<0.001)。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与育龄妇女已育孩子数有统计学关联的因素为育龄妇女理想孩子数、年龄、是否是独生子女、是否购买养老保险、丈夫文化程度、住房类型。从而得出结论:南充市城区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较低,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自身条件会影响生育行为。

关键词:育龄妇女 生育意愿 生育行为

中图分类号:F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1)01-129-03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8.91%{1},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先后实施“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政策,对促进生育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出生人口由2013年的1640万人增加到2016年的1846万人,总和生育率达到1.7左右。据国家统计局报道,由于育龄妇女持续减少和生育水平较2017年下降,2018年二孩生育率下降,整体生育水平略低于2017年,虽然我国人口总量仍然处于相对平稳的增长期,但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每年的出生人口数量会继续减少{2}。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差异不仅受生育政策的影响,还受到自身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影响{3},已婚育龄妇女作为生育的主体,其生育意愿和行为对生育水平产生直接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人口的发展趋势。

四川省人口总数居全国各省区第4位{1},人口增长呈现出“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人口再增长类型,2017年四川省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较全国平均水平高2.55个百分点{4}。南充市辖3区1市5县,是四川省第二人口大市,前期研究结果显示{5},“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南充市城区内已婚育龄妇女的二孩生育意愿较低,但“全面二孩政策”下南充市城区内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关系及生育行为会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目前还未见相关的研究,因此本文拟对此进行研究,为南充市相关的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一、对象与方法

(一)调查对象与调查内容

目标人群为南充市城区内20~49岁的已婚育龄期妇女。

调查内容含调查对象及其丈夫的一般人口学特征:年龄(岁)、文化程度、从业单位类型、月收入、是否为独生子女、是否购买养老保险、是否购买医疗保险、育龄妇女是否与丈夫长期生活在一起;调查对象的家庭情况:家庭住房情况、自我感觉家庭经济水平;调查对象的生育信息包括理想孩子数、已生育孩子数及已育者一孩性别。其中理想孩子数作为生育意愿的指标,已生育孩子数作为生育行为的指标。

(二)调查方法

在2018年4月至2018年5月,采用方便抽样方法,使用匿名调查表进行面对面的调查。调查人员由经过统一培训的预防医学本科专业学生组成,到南充市城区人群密度较高的7个公园或广场现场发放调查表,向调查对象讲解调查目的和内容,调查对象知情后自愿参与调查,调查表由调查员现场回收核查。

(三)统计学方法

用Epidata软件录入原始数据,然后用IBMSPSS Statistics 22进行统计分析。单因素分析用t检验、卡方检验或趋势卡方检验,多因素分析用logistic回归分析,α=0.05。

二、调查结果

(一)一般人口学特征及生育信息

本研究共调查297名已婚育龄妇女,平均年龄31.89±5.32岁,丈夫平均年龄34.32±5.59岁。

297名已婚育龄妇女理想孩子数为1、2、3的人数分别为126人(42.42%)、168人(56.57%)、3人(1.01%);已育孩子数量为0、1、2、3的人数分别为11人(3.70%)、202人(68.01%)、82人(27.61%)、2人(0.67%);平均理想的孩子数为1.59±0.51,平均已育孩子数量为1.25±0.53(配对t=9.339,P<0.001)。其中理想孩子数大于、等于、小于已育孩子数的育龄妇女人数分别为99人(33.33%),190人(63.97%)、8人(2.69%)。理想子女数为1的育龄妇女已育子女数≥2的比例为6.35%;理想子女数≥2的育龄婦女已育子女数≥2的比例为44.44%,χ^2=51.905,P<0.001。

(二)单因素分析结果

将已育孩子数分为≤1个和≥2个两类进行分析,与已育孩子数有统计学关联的人口学特征详见表1。

(三)多因素分析结果

各变量赋值情况:已育孩子数≤1个为0,≥2个为1;理想孩子数1个为0,≥2个为1;其余见表1变量分类后面括号里的赋值。

用单因素分析中与已生育孩子数有统计学关联的人口学特征进行向前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见表2。

三、讨论

(一)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

调查结果中已婚育龄妇女理想子女数和已育子女数均低于全国育龄人群的意愿子女数和终生生育水平的估计结果1.86和1.59{3}以及低于居住地为城镇的35~49岁妇女的研究结果1.5和1.35{6},这可能与调查对象不同有关,前两者的研究对象为育龄人群或者年龄较大的育龄妇女,本次研究中调查对象为20~49岁的城区育龄妇女,而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与年龄有关,同时女性的生育意愿低于男性,城市的生育意愿低于农村{7}。同时既往调查{3}{6}{7}都是在全面二孩政策未实施的时调查的,本次研究是在政策实施两年后调查的,也说明了本次调查对象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较低。

(二)生育意愿对生育行为的影响

调查结果显示生育意愿高的育龄妇女其生育行为高,且理想孩子数≥2个的妇女生育孩子数≥2个可能性是理想孩子数为1个的14.772倍。本次结果中育龄妇女生育意愿高于生育行为,与以往研究结果相同{3}{7}。可能与调查对象较年轻其生育意愿未完全实现有关,研究显示{8}随着年龄的增加,女性的平均生育子女个数增加,而且生育意愿高于生育行为的幅度随着年龄的增加而缩小{3}。本次研究中育龄妇女平均年龄较年轻,而且单因素分析中育龄妇女夫妇双方文化程度低者生育子女数≥2个的比例高,同时多因素分析显示相对于丈夫文化程度低者,丈夫文化程度高的育龄妇女其生育孩子数≥2个的可能性低也能说明这一点,因文化程度越高,其婚育年龄和婚育间隔越大{8}。因此,生育意愿对生育行为具有正向影响作用。

(三)其他因素对生育行为的影响

年龄对生育行为具有正向的影响。结果显示,随着育龄妇女年龄的增加,其生育2个及以上子女数的比例增加,多因素分析也显示随着年龄的增加,生育2个及以上孩子的可能性增加。如前所述,可能与低龄妇女未完成生育意愿有关。同时与年龄大者经济相对稳定有关,研究显示{8},女性不打算再生育的最主要原因为经济负担重的比例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减少。

调查结果中育龄妇女购买养老保险对生育行为具有负向影响,与社会养老保险支出水平对总和生育率有负向影响{9}一致。可能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转变有关,本次结果中一孩性别对已育的育龄妇女的生育行为均无影响,而且研究显示大部分已婚育龄妇女生育二孩的主要原因并不是为了养老{5},同时结果中购买养老保险者在国企等从业的比例较未购买养老保险者高,并且相对于其他从业类型的育龄妇女,国企等从业的妇女其生育行为低也能说明这一点。

独生子女育龄妇女对生育行为具有负向的影响,与“双独”家庭和“单独”家庭生育孩子数少于大多数“双非”家庭{10}的结果一致。

经济因素对育龄妇女生育行为的影响。单因素分析中自我感觉家庭经济水平中等及以上的育龄妇女已育子女数≥2个比例相对高,但是育龄妇女夫妇双方的收入对生育行为没有影响,因为除收入之外,住房等资产因素也会影响居民收入主观感知{11}。结果显示相对于家庭住房情况为全款支付或者自有住房者,还贷款或租房的育龄妇女已育子女数≥2个的可能性较低。说明养育成本产生的经济负担{8}会影响育龄妇女的生育决策。

综上所述,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南充市城区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较低。育龄妇女的生育行为会受到其生育意愿、年龄、是否购买养老保险、是否独生子女、丈夫文化程度、家庭住房等因素的影响。

四、建议

(一)加强全面二孩政策的宣传,创造良好的社会、家庭支持环境,促进生育意愿到生育行为的转变

对全面二孩政策的宣传,不仅仅是让居民知晓允许生育二孩,更要向社会、用人单位及家庭宣传政策实施所能带来的家庭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1},人口问题是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2},因此生育二孩不仅是育龄妇女自身的行为,更是社会和家庭的需要。政策方面可给予育龄妇女在妊娠、分娩和哺乳期的保障,如减免产前检查、分娩产生的相关费用;对于生育时无经济来源的待业已婚育龄妇女或生育二孩的已婚育龄妇女,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同时在优生优育的宣传中强调优生优育的年龄,鼓励已婚育龄妇女适龄生育。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创造良好的抚养环境

增加医疗、教育、托育等服务供给{2},并给予经济补贴。由政府主导整合婴幼儿保健、儿科医疗护理、教育等资源,建立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提供专业的、可靠的托育服务;提升幼儿园的服务范围和能力,并减免相应的费用或者给予经济补贴;鼓励有条件的用工单位独立或相互合作提供托管辅导服务。既保障了婴幼儿的抚养质量,也减轻了女性因生育带来的负担,以保障已婚育龄妇女的就业、发展等合法权益。

[基金项目:南充市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项目(NC2019C030);南充市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项目(NC2020C075);川北医学院2020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中心专项课题项目(2020QN005);川北医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流学科群建设科研项目(NSMC-M-18-24、NSMC-M-18-11)]

注释:

{1}国家统计局.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EB/OL].http://www.stats.gov.cn/tjsj/pcsj/rkpc/

6rp/indexch.htm

{2}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全国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080号建议的答复[EB/OL].(2018-01-02).http://www.nhc.gov.cn/wjw/

jiany/201801/58000f6018d6477487efd544db504b9d.shtml.

{3}王軍,王广州.中国低生育水平下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差异研究[J].人口学刊,2016(2):5-17

{4}胡旭阳.四川60岁以上人口占常住21.09%平均预期寿命高于全国[EB/OL].(2018-09-20).http://www.sc.gov.cn/10462/127

71/2018/9/20/10459360.shtml

{5}秦小雲,孙荣穗,何静,等.南充市城区已婚育龄妇女二孩生育意愿研究[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8(05):25-30

{6}陈卫,靳永爱.中国妇女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J].人口学刊,2011(2):5-15

{7}王记文.很低生育率背景下中国的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CGSS(2010~2015)重复调查数据的分析[J]. 西北人口, 2018,39(04):77-84,92

{8}李孜,谭江蓉,黄匡时.重庆市生育水平、生育意愿及生育成本[J].人口研究,2019,43(3):45-56

{9}康意.社会养老保险支出水平与总和生育率关系及其协调发展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

{10}张雷.不同类型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与婚姻关系比较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15

{11}陈云,李慧芸.居民收入主观感知状况及其影响因素测度研究——基于北京市居民微观调查数据分析[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5,30(1):106-112

(作者单位:川北医学院预防医学系 四川南充 637100)

[第一作者简介:刘宇丹(1986—),女,四川雅安人,讲师,从事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教学与科研工作;通讯作者:潘秋予(1990—),女,四川阿坝人,讲师,硕士,从事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研究。]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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