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耦合空间差异化研究
2021-07-05韩同银
郑 浩,韩同银
(1.河北工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天津 300401;2.河北地质大学 管理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1;3.廊坊师范学院,河北 廊坊 065000)
进入新常态以来,我国钢铁企业面临着淘汰落后产能和转型升级的双重压力。一方面,钢铁企业要调整产品结构,助力国民经济发展[1];另一方面,又要探索从传统商业模式向新的商业模式转变[2]。一般而言,对于商业模式及其创新的研究,最初往往伴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3-4],但事实上,与互联网企业相比,钢铁等传统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并不存在无法逾越的“基因”障碍,无论是传统企业还是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迫切性均与日俱增[5]。特别是我国钢铁企业众多,受所处环境、相关政策等因素的影响,钢铁企业的区域发展很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的长期存在会降低我国钢铁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而协调发展不同区域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核心要素将是未来研究的重点。因此,如何从系统耦合角度探索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形成机理,梳理其商业模式创新要素,进而研究不同区域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价值转换,确保为企业带来持续竞争优势的同时并创造新的价值,是具有战略意义且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基于此,本研究从商业模式创新的内涵出发,在构建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基础上,以我国钢铁行业上市公司为具体研究对象,结合系统耦合度测算模型,利用时间序列数据,实证研究了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耦合的空间差异化,相关研究成果对我国不同区域钢铁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提供了决策参考。具体研究框架见图1。
图1 研究框架
一、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界定
对于商业模式创新的研究早期是从企业价值角度展开的[6-7],近年来,随着商业模式创新研究的逐步增加,目前对于什么是商业模式创新,相关文献主要有三类观点:
一是从技术创新角度。由于商业模式创新强调创新性,那么谈到创新性必然会涉及到技术创新问题,但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是截然不同的,技术本身没有单一的客观价值,一项技术的经济价值仍然是潜在的,直到它通过某种商业模式商业化。同样的技术,用两种不同的方式商业化,会产生两种不同的回报[8],也就是说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可以将技术与其潜在的经济价值联系起来。Jacobides等[9]则认为商业模式创新是一种架构,通过这种架构将增强企业价值链的互补性和流动性,从而使投资者在投资于创新而升值的资产中获益,同时资产投资也反作用于企业的创新,即通过资产的投资改变了企业的商业模式,从而支持企业的创新能力。类似的,林海涛等[10]也认为只有当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之间实现有机结合才能够更好地将创新转化为利润,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从战略管理角度。与技术创新角度不同,一些学者从企业战略管理角度来研究商业模式创新问题。Schlegelmilch等[11]认为商业模式创新属于战略创新范畴,即通过打破规则和改变竞争性质来从根本上重新定义商业模式和重塑现有市场,在获得顾客价值的同时实现公司的快速成长。类似的,Markides等[12]也是从战略创新视角提出企业在保持现有商业模式的同时整合新的商业模式,从而使两种商业模式产生协同效应,进而使公司可以利用这些战略来达到平衡。此外,Bashir等[13]从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出发,认为对于行业内竞争对手而言,模仿一个商业模式要比模仿一种产品或服务困难得多,因此提出商业模式创新可以成为可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
三是从价值链角度。Johnson等[14]基于价值逻辑角度,提出商业模式创新是由顾客价值主张、盈利方式、关键资源和关键流程组成的进而创造和传递价值的一个整体。此外,Demi等[15]从动态一致性角度研究了商业模式的演变过程,指出为客户价值主张而建立的商业模式强调处理组织或模式本身中的更改和创新,即商业模式创新会引起内部各种相关要素的系统演化,从而形成动态一致性,并且企业在改变其商业模式的同时建立并维持其经营业绩。齐二石等[16]也是按照价值链主线,提出商业模式创新是由价值活动、价值获取、价值创造和价值主张构成的。
基于以上有关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归纳和总结,不难发现商业模式创新的概念呈现多样化,这是由于一方面商业模式本身的概念就很难统一,且理论基础相对薄弱[17],从而导致了目前对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另一方面商业模式创新本身就是一个多维度、复杂概念,涉及到企业商业模式构成的诸多因素,因此来自不同领域的学者很难达到共识。但总体而言,本文认为商业模式创新是商业模式构成要素的“动态过程”,区别于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等传统创新方式,商业模式创新是企业整体的一种战略变革,强调有关商业模式的各个要素的共同作用,所以说商业模式创新是由商业模式相关要素构建的一个完整系统,通过相关要素的动态变化,使企业在行业内实现商业模式创新,从而形成企业独特的竞争优势。
二、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构建
商业模式创新系统是将商业模式创新概念化为一个相互依赖的活动系统,企业通过该系统为顾客创造价值并享有收益[18],核心要素是探究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关键[19]。
国外对于商业模式创新要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框架的探讨,Osterwalder等[7]从产品、顾客、基础设施和财务四个方面,将商业模式创新要素细化为价值主张、目标顾客、分销渠道、客户关系、价值结构、核心能力、合作伙伴网络、成本结构和盈利模式;Zott等[18]也有相似的观点,他们提出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内容、结构和治理是构成商业模式的基本要素,当这些要素单独或共同的加以利用,就会形成商业模式创新;Gronum等[20]将商业模式创新的要素概括为价值定位、关键流程、伙伴关系、收入和成本结构、关键资源六个方面;Stelios等[21]认为应该从产品或服务、闭环过程、资产共享、定价制度,生态系统和适应性组织来衡量商业模式创新。
国内对商业模式创新构成要素的研究成果较多,但要素划分方式差异较大。曾涛[22]从价值对象、价值主张、价值实现方式、内部构造、资源配置、价值潜力六个方面对商业模式创新进行了研究;魏炜等[23]提出商业模式创新包括定位、业务系统、资源、盈利模式、现金流结构和企业价值六方面要素;王斌等[24]则从价值体现、盈利模式、营销模式、市场机会、内部结构、顾客关系、伙伴网络和利润屏障八个方面构建了商业模式创新的评价指标;王水莲等[25]认为商业模式创新就是价值主张、价值生产、价值提交、价值回收和价值维护五大模块要素,寻找新的交互规则的结果;刘凯宁等[26]强调价值链成员、企业资源、组织形式、渠道选择、价值主张和目标市场是商业模式创新的核心要素。
通过对以上文献的归纳和梳理可以发现,虽然商业模式创新的构成要素较为分散,但要素关注的核心内容基本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即价值创造、价值传递和价值获取。由此,本文将商业模式创新系统划分为价值创造子系统、价值传递子系统和价值获取子系统。价值创造子系统重点关注顾客价值主张的实现,是以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为核心,所以相关要素可从顾客需求满足的角度进行扩展;价值传递子系统强调的是企业如何将价值传递给顾客,包括企业资源和能力以及传递网络等相关要素;价值获取子系统聚焦企业的盈利模式及成本结构,包括收入规模、收入结构等相关要素,详见表1。其中,考虑到钢铁企业的行业特点,在价值创造子系统中增加了环境保护要素,包括吨钢颗粒物排放量和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两个具体指标[27],其方向为负向,即指标值越小越好。
表1 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及其构成要素
三、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耦合评价研究
(一)研究对象
考虑到数据的可获性和准确性,本文以钢铁行业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选择的是以钢铁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截止到2020年4月,共有39家企业在沪深钢铁板块上市,剔除上游加工企业5家、下游加工企业5家,以及ST、上市时间短等数据不全的企业4家,最终确定了25家钢铁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具体研究对象。其中,华东地区8家,华北地区5家,东北地区、华中地区、西北地区均有3家,华南地区两家、西南地区1家,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研究对象及其区域划分
(二)数据来源与处理
相关指标数据主要来自2015—2019年钢铁行业上市公司公开发布的年报,部分数据来自《上市公司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对于某些缺失数据,通过查询上市公司主页和中国钢铁行业协会网进行补充和核实。
综上,根据25家钢铁行业上市公司12个指标的5年数据平均值,用SPSS25.0软件统计分析得出量表α信度系数(Cronbach Alpha)为0.893(大于0.6),数据可靠性较好。进一步分析得出KMO(Kaiser-Meyer-Olkin)统计值为0.732(大于0.7),Bartlett球形检验P=0.000,表明相关数据效度尚可。
(三)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
根据25个样本的12个指标数据的平均值,利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其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定指标特征比重:
(1)
第二步,计算指标信息熵值:
(2)
第三步,计算指标信息熵冗余度:
di=1-ei
(3)
第四步,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4)
式(1)—(4)中,m为样本数,n为指标数,zij为无量纲化的指标值。
由此,结合本文表1的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及其构成要素,可以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具体数值如表3所示。
表3 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指标权重的确定过程
四、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耦合度测算及分析
耦合原本是物理学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统或研究对象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的现象,而耦合度就是描述系统或要素相互影响的程度。本文认为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价值创造子系统、价值传递子系统和价值获取子系统相互影响,存在着一定的耦合关系。这是由于钢铁企业围绕顾客需求的满足来实现产品价值,然后通过资源和能力以及传递网络更好地将价值传递给顾客,最终基于盈利模式和最优成本结构达到持续发展的目的。特别是现有文献也进一步表明,商业模式各构成之间的耦合对于企业绩效的影响更为显著。由此,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耦合度将是反映钢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耦合度计算公式为:
(5)
式(5)中,UA、UB、UC分别为价值创造子系统、价值传递子系统、价值获取子系统的综合效益值,其计算公式为:
(6)
式(5)中,耦合度Cm的取值范围为[0,1]之间,当Cm=0时,说明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各个子系统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当Cm=1时,系统的耦合度最大,表明各子系统的构成要素之间达到了最优结合,存在极度的相关关系。当然,系统的耦合度为0或1的极端情况是很难出现的。结合相关文献的研究成果[28],本文将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耦合程度分为4个级别,低度耦合、中度耦合、高度耦合和极度耦合。当Cm∈(0,0.3],系统为低度耦合;Cm∈(0.3,0.5],系统为中度耦合;Cm∈(0.5,0.8],系统为高度耦合;Cm∈(0.8,1),系统为极度耦合。根据式(5)和式(6)计算出各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耦合度,具体数值见表4。
表4 25家上市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耦合度(2015—2019年)
根据表4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2015—2019年我国上市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耦合度均大于0.5,分别处于高度耦合和极度耦合级别,这首先验证了本文提出的核心观点,即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价值创造、价值传递和价值获取子系统存在着耦合关系。同时,上市钢铁企业作为成功的行业代表,企业运营的整体性会更好。另一方面,国家对于钢铁行业调整力度很大,先后出台了《钢铁产业调整政策(2015年修订版)》等政策性文件,加速了我国钢铁企业的结构性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了钢铁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进一步结合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的注册地,计算出国内不同区域的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耦合度均值,标准化的数据详见图2。
图2 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耦合度的空间差异化
总体来看,我国多数地区的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耦合度呈现“下降—上升—下降”的三阶段变化。其中,华北、东北、华中、西北、西南地区的三阶段变化趋势最为明显,系统耦合度最低值均出现在2017年,2018年耦合度达到峰值。而华南地区上市钢铁企业耦合度的发展趋势表现为平稳上升,但同样在2018年实现系统耦合度最大。这一研究的发现充分说明了自我国提出淘汰钢铁行业落后产能以来,钢铁企业供给侧改革效果显著,上市钢铁企业的经营效益自2017年开始逐步上升,并在2018年刷新高点,随着钢铁供给端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入,需求端经济下行不可避免,由此,我国上市钢铁企业2019年的盈利就会从2018年的高点适度降低。结合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构成要素,可以看出我国上市钢铁企业的发展还很不均衡,区域差异较大。具体来讲,首先,对于处于极度耦合级别的华南、华东、华中地区的上市钢铁企业而言,其发展基础较好,企业供应链体系较为成熟和完善,因此,要进一步发挥沿海城市的区位优势,在保持企业整体经营绩效的同时,加大研发费用投入,调整产品结构,打造高碳钢产品,从而扩大境外产品收入比例,提升钢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研发和创新将是这三个区域上市钢铁企业的关注焦点。其次,虽然从系统耦合度数值来看,华北和东北地区上市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耦合度也属于极度耦合级别,但其商业模式创新系统多数构成要素的数值均处于中等水平,特别是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很高。由此,华北和东北地区上市钢铁企业的发展,应在全面提高系统耦合整体效应的基础上,聚焦企业的资本结构,即降低负债,扩大上市钢铁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比例。最后,对于西北和西南地区的上市钢铁企业来说,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钢铁企业在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应更加关注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具体可以采取与经济发达地区钢铁企业的战略合作、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从而提高钢铁行业的集中度,形成规模效应。
五、结 语
(一)研究结论
第一,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中的价值创造子系统、价值传递子系统和价值获取子系统之间存在耦合关系。特别是商业模式创新耦合度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绩效,由此,在现实中,钢铁企业应更加关注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耦合程度,且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耦合程度是可以不断提升的,进而从整体上增强我国钢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第二,我国不同区域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耦合程度并不均衡,钢铁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系统的核心要素也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华南、华东、华中地区的钢铁企业应持续加大研发和创新,华北和东北地区的钢铁企业应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而西北和西南地区的钢铁企业需重点关注企业盈利能力的提高。
(二)研究展望
一方面,本文更多关注的是理论层面的探讨,有待进一步的具体案例拓展。另一方面,考虑到数据的可获性,本研究涉及的样本仅为钢铁行业的上市公司,企业性质也为国有大型企业,那么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考虑扩大研究范围,进一步构建适用于中小钢铁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