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环境下高校突发事件舆情传播与舆论引导研究*
2021-07-02王昌文
王昌文,刘 静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甘肃 金昌 737100)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的发展从公共卫生事件逐渐转化为了社会事件。国内外疫情发展的时间轴进一步表明了对于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大众对其的认知从最开始的“生物病毒”引发的公共卫生疫情转化为了充斥着谣言、污蔑等的“谣言病毒”引发的舆论疫情。
疫情期间,新媒体成为广大网民了解和掌握第一手疫情信息的主要途径,其中微信、抖音等社交类网络媒体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媒体传播途径。网络社交媒体在提供各类信息的同时也同样成为了网络谣言、人肉搜索乃至网络暴力的温床。高校作为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各类网络舆情的发生使得舆论引导地位更加凸显,舆情管理更加重要[1-2]。
1 高校对网络舆情应对的难题
大数据时代,高校应对网络舆情的影响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海量的信息流对于高校应对网络舆情存在认知和处理两方面的难题,此外个人信息的保护也是高校舆情应对过程中产生的一个重要的关注点。
1.1 高校对网络舆情认知存在偏差
幸存者偏差,是由优胜劣汰之后自然选择出的一个道理:未幸存者已无法发声。人们只看到经过某种筛选而产生的结果,而没有意识到筛选的过程,因此忽略了被筛选掉的关键信息[3]。同样在舆情认知中,无论是社会还是高校,均存在类似的“沉默者偏差”,既在舆情传播和发展过程中,网络上发声的人为少数,大多数网民选择浏览和关注信息,而很少发声,舆情发展中,大多数沉默的网民的意见表达被网络掩盖,大数据信息流中这类人的意见往往无法清晰表明。因此,这些被筛选掉的信息实际上更应该成为网络舆情的主流。
高校在应对网络舆情过程中往往就存在这样的认知偏差,关注点往往集中在所谓的热点、核心点上,以热点降温和核心点转移作为认知舆情,处理舆情的普遍做法。但是在涉及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社会安定的新冠肺炎面前,网络热点持续发酵,社会大众情绪始终处于一种焦虑状态,就像被不断拉长的橡皮筋,一旦出现任何一点的波动,网络舆情随时就会爆发。对于高校而言,许多高校延迟开学,甚至整个学期都通过网络授课,对大学生心理引导和网络舆情控制更是存在盲点,更容易引起网络舆情。
1.2 高校应对网络舆情存在处理偏差
高校学生心理、思想还不是很成熟,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处于塑型期。高校应对网络舆情多以“降温”、和“转移焦点”为应对措施,舆情发展过程中,高校应对往往失之以偏、责之以轻,往往存在重重拿起,轻轻放下的现象。网络热点存在天然的热度衰减和舆论转移,热度持续时间有限,因此高校处理过程中存在调门高,措施少的现象。网络中热点的记忆也存在以上情况,因此,高校应对舆情的处理偏差往往在舆情降温和焦点转移以后就自然消弭,并没有引起过多的关注,使得处理偏差长期存在。
1.3 高校舆情应对扩大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以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来讲,个人信息广泛应用于个人健康信息上报、外出情况汇总、密切接触者排查、总体疫情感知等方面。高校舆情应对过程中,往往会进一步加大对校内校外各类人员尤其是高校大学生个人信息采集和使用的范围;由于广泛采集各类信息甚至是超范围采集信息,使得高校在个人信息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盲目采集、过量采集、管理不善等问题,加大了个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法披露的风险。而信息泄露会使得在校学生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甚至可能影响其人身安全从而引发次生舆情风险。
2 大数据时代高校网络舆情的特点
2.1 舆情传播与谣言相伴而生
“谣言疫情”造成广泛心理恐慌,成为更需防范的舆论病毒。美国人格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认为:“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任何一起重大突发事件,都是谣言产生的温床。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医学届对病毒的来源和疫情的成因、趋势及其治疗方案的认识是一个逐步加深的过程,而网络谣言恰恰成为了这个过程的副产品。从全球疫情发展的时间点分析,当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时候,国外疫情呈现爆发式增长,这个过程中,网络上各类谣言四起,疫情期间社会大众累计的负面情绪、弱者心态、信任危机蔓延等多重心理作用下,谣言疫情更甚于病毒疫情。高校在应对网络舆情,尤其是网络谣言过程中,及时、科学地发声尤为重要。
2.2 舆情载体突破传统媒体边界
在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载体呈现出了多元化和丰富性的新特点,已经突破了传统媒体的边界。传统媒体在传播过程中往往居于中心位置,形成一传多的局面,而新媒体的应用和新技术的发展恰恰就是一个“去中心化”的过程:以个人为网络节点,以新媒体如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快手等为载体,以熟人为主要的传播对象,个人发布的信息成为一个网络信息源,信息中心高度分散。信息传递的“去中心化”使得传统媒体的边界被不断突破,造成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和传播力下降。高校学生日益成为新媒体的主要受众和内容制作者,传统的媒体传播方式和渠道已经不能再满足高校学生的需求,舆情传播的影响力和传播辐射力度在高校学生中不断增强。
2.3 舆情传播主体的隐匿和个人信息的暴露
从大数据的分析统计来看,在校大学生在网络上多使用匿名,因此舆情传播的主体具有隐匿性这一特点。同样,隐匿性带来一个问题,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主体的隐蔽为他人信息泄露带来了一个很好的隐蔽效果,以匿名者发布的信息往往存在对他人信息的泄露和传播,加之在公共危机中,个人情绪抒发的盲目性又使得个人信息被进一步扩散,甚至出现诸如“人肉搜索”等严重损害个人信息的网络行为。以匿名之下的“灰色阴影”大肆传播网络舆情中的“黑色信息”。
3 高校网络舆情管控和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3.1 以网络媒体为中心构建管控机制
规范化的舆情监控网络要以网络媒体为中心进行构建。网络舆情的传播存在突发性和扩散性。突发性指网络世界中每个人的关注点都不一样,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不易产生焦点,但是网络舆情恰恰就是一个突发事件引起大量关注从而产生网络焦点的过程事件的突发性使得舆情产生也存在突发性。扩散性指网络媒体突破传统媒体的中心化,网络舆情呈现多中心化的趋势,使得舆情管控范围进一步加大。因此,以网络媒体为中心的管控机制要求实时化的监控和多中心的应对。
3.2 以信息公开为主要手段进行应对
从高校历年发生的网络舆情事件应对中发现,信息公开往往是应对网络舆情最有效的手段。信息公开涉及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时间等要素。高校应对舆情在信息公开方式上要从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转变,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新媒体要逐渐成为信息公开的主流,在传统媒体上的公开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的权威性进行背书。公开内容要以当事人、权威部门的信息为主,切实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对于处置信息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避免出现次生舆情风险。公开时间要满足事件发展需求,一般而言,网络热点的有效期为72h,出色的舆情应对要抓住这黄金72h,越早公开对舆情管控越有利,对负面影响越小。如图1 所示。
图1 高校网络舆情处理机制
3.3 以个人信息保护进一步加强舆情应对
网络舆情中,无论是舆情事件当事人还是舆情传播者,个人信息都面临泄露的风险,尤其是舆情事件当事人。舆情应对要保护个人信息应当从以下几个角度着手。一是明确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机构。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各类政府机构在应急状态下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有明确规定和授权,但是高校并未获得这一授权,因此,高校应对网络舆情要站在公正客观的角度,帮助当事人进行处理,对于舆情之中的大学生,高校更有义务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二是在传播过程中要严格限制个人信息的使用。网络世界真实与虚假并存,在传播过程中某些人往往会夹带私货,利用他人的信息编造和传播谎言,引起更大范围的舆论风险。因此,严格限制个人信息的使用就要在源头上杜绝。三是利用网络技术,运用多种措施对数据进行预处理,将数据处理中的个人信息与事件信息相剥离,明确界定个人信息使用条件和限制,最大限度减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