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奋进 强“根”铸“魂”
2021-07-01史未
史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回首中国共产党领导国有企业走过的发展历程、取得的辉煌成就,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这一光辉论断蕴含的重大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历史证明,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不懈扎牢“根”、铸牢“魂”,坚定不移守护党的领导这一定海神针,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的企业为革命斗争提供了重要支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与工人阶级有着天然的联系。早在我们党酝酿、诞生的阶段,就学习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组织领导开展工人运动,历史性地承担起拯救民族危亡、追求民族解放的重任。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就重视抓经济,为开展革命斗争提供物质保障。在中国革命的摇篮——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办了一批为革命斗争服务的军工厂、公营企业和合作社组织。党选派干部到企业,建立党的组织、负责企业的生产管理,这是党领导的最早的“国有”形态企业。根据地制定颁布了《苏维埃国有工厂管理条例》《苏维埃国家工厂支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企业设立厂长、党支部书记、工会委员长等负责管理企业 ,明确职责分工,强调党组织应经常了解群众的实际生活、倾听群众的意见,从各方面去改善群众的生活,主要任务是发动党员和职工贯彻企业生产经营决定,保障完成生产经营任务。这些企业为党领导的革命斗争提供了重要支持。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党的领导下,抗日根据地(解放区)建立了许多军工企业。在毫无工业基础的背景下,广大军工战士以大无畏的勇气、屡败屡战的顽强精神、无穷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为前方将士输送了充足的枪炮弹药。党领导下的人民军工企业基本实现了从“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到“没有枪没有炮我们自己造”的重大转变。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国营企业与党的各项事业同步,在探索中曲折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全面展开,党领导的国营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迎来高速发展浪潮。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实施156项重点工程和694个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国营企业为我国构建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奠定了我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在高度计划经济模式下,国营企业持续发展,一直是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绝对主导力量。尽管中间遭受了重大挫折,从1952年到1978年,我国工业总产值仍增长了近23倍,国营经济占国民经济比重达90%以上,推动国家工业发展布局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随着国营企业发展,党对国营企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也在不断调整。党的八大明确,党对国营企业的领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党组织主要负责领导和监督生产、行政、群团建设等方面工作,保证和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等,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行政事务合为一体。在自力更生建设新中国的过程中,国营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战天斗地、撼天动地,涌现出了以王进喜、郝建秀等为代表的大量先进人物,铸造出“铁人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具有独特价值的国企精神品格,永远载入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史册。
由于国家实行高度的计划经济,国营企业经营从属于行政性管理指令,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效率低下、结构扭曲等问题突出。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国营企业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有效管理制度和体系遭到重大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极大冲击。但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整体来看,国营企业与党的各项事业同步,在探索中曲折发展。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领导的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发展壮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共和国改革开放的历史篇章。国营企业改革始终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关键位置,随着计划经济体制被逐步打破、市場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党领导的国营企业在改革开放中大踏步前进,走上了面向市场、适应市场竞争的改革之路。
改革开放初期,尽管国营企业改革的目标还不明确,但针对国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僵化等突出问题,我们党进行了深刻反思、反复研究,在打开国门学习借鉴发达国家企业管理经验的同时,开始了以大规模放权让利、搞活企业为方向的改革探索。国营企业通过“两权分离”“利改税”“承包制”等,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同时,通过部分出让经营权,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推动国营企业朝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方向努力。到1988年底,实行承包制的大中型国营企业达到了95%以上。党和国家相继制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调整为厂长(经理)负责制,明确企业党组织的职责是支持厂长(经理)依法充分行使职权,企业党组织重点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民主管理、群团组织等工作。1989年8月,中央又进一步明确党在企业的基层组织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同时强调实行厂长( 经理) 负责制,不能淡化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削弱党的领导。党的十四大进行党章修订,进一步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定位和职责任务。
1993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国营企业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首次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改革方向,目标是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国营企业改革走向以产权改革为基础进行制度创新的新阶段。当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营经济”“国营企业”表述修改为“国有经济”“国有企业”。随着《公司法》制定颁布,通过改组改造、兼并破产、资产重组、抓大放小、三年改革脱困等工作,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运作、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逐步建立。大量国有企业探索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组改制为公司制股份制企业,向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发展。2003年底,全国4 000多家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中,近60%的企业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建立,活力明显增强、效益明显提高。以2003年为例,当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已经达到3 800多亿元,比2000年提高近60%。在此阶段,强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服务。
进入新世纪,随着国企改革脱困三年行动完成、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面临新的环境和一些深层次问题。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工作目标,国务院国资委、各级地方国资委相继成立,分别代表中央和地方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调整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通过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布局、推行经营业绩考核等措施,国有企业活力进一步释放和激发,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数量大幅下降、战线大幅收缩的同时,国有资本主要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要领域集中。国有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大企业集团不断涌现,部分企业进入全球企业500强行列,经济效益不斷提高、盈利水平逐渐增强。从2003年到2012年,国有资产总量增长近3.6倍,营业收入增长约4倍,净利润增长近6倍。针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党中央重申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组织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厂长) 依法行使职权。2009年8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以发展为中心开展党建工作,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这些规定要求逐步明确了现代企业制度和新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引领国有企业进入改革发展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化了我们党对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科学性、规律性认识,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使国有企业成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六个力量”。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领导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在全面总结我们党领导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断,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这些重要论述旗帜鲜明、一锤定音,澄清了认识误区、廓清了思想迷雾,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国企党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6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来的几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衔枚疾进、奋楫前行,解决了不少多年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取得了一大批实实在在的成果。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十九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再次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基层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几年来国有企业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在“融入”和“内嵌”上做文章,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切实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党组织前置审议要求。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完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组织架构,把“四同步”“四对接”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2017年,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党建要求进章程全部完成,实行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党委(党组)会与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厘清。各级党组织“四个意识”显著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坚决,有力地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要求在企业贯彻落实。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从制度层面入手,中央先后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一大批规章制度。国有企业以制度来规范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基层打基础,着力抓好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连续五年实施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年、党建质量提升年、基层党建推进年、党建巩固深化年、党建创新拓展年等专项行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要求,选优配强各级领导干部,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重业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推动党建工作深度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企业业务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落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逐级压紧压实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责任清单,狠抓责任落实。制定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责任指标体系,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严格考核考评,传导责任压力。全面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中央企业既报“经济账”又报“党建账”,查找发现问题,不断改进提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深化巡视巡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纪检、审计、民主监督作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厉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靠企吃企、贪污腐败等违规违法问题,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国有企业作用进一步加强彰显。2015年中央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1+N顶层设计文件体系陆续出台,围绕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制定建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人员等措施,将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通过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战略性重组,国有资本结构布局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国有企业在关键行业、重要领域的支配地位和带动作用进一步体现。国有企业适应经济新常态、引领经济新常态,通过大力实施处僵治困、提质增效、转换经营发展方式,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全面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2020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3万亿元、利润总额3.4万亿元,比2013年分别增长37%和42%,其中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5万亿元、利润总额2.2万亿元,比2013年分别增长25%和33%。通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国有企业发挥国家队、主力军作用,勇当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的排头兵,勇当原创技术策源地和产业链链长,通过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在载人航天、深海探测、高铁、特高压、新一代信息系统、核电、水电等领域,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突破了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了一些“卡脖子”难题,提高了国家科技自立自主水平,有力保障了国家经济社会安全。无论是在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和救灾抢险危机关头,还是在脱贫攻坚、保障民生的第一线,只要党和国家需要、人民需要,国有企业都责无旁贷、挺身而出冲锋在一线。特别是在2020年以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国有企业闻令而动、听令而行,动员一切力量和资源,不讲条件和代价,国家和人民需要什么就干什么,坚决扛起抗击疫情、复工复产、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再次彰显了中流砥柱作用。
纵观党领导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历程,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是国有企业的生命线。面向未来,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国有企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国有企业必须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强根铸魂,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为实现和维护好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