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浙江建设“成绩单”
2021-06-29郭其钰陈波
郭其钰 陈波
2006年5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议》。 蔡荣章 摄
目前,浙江已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
浙江省有3个市县和两个项目成功创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法治浙江建设综合满意度逐年提升,2020年达92.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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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浙江的实践”为主题,在杭州举办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新闻发布会。
十五年春华秋实,十五年砥砺奋进。
自2006年4月浙江省委作出法治浙江建设的重大决策以来,我省始终秉持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法治浙江建设理念、思路和方法,始终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推动法治浙江建设在总体上走在了全国前列。
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
2020年12月,“十四五”新征程即将开启。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以及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对2021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法治浙江建设进行谋划部署。
省委率先垂范、靠前谋划,宣示一个强烈信号:浙江,要以更高的政治觉悟、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大的信心决心,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奋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当时间回到新世纪初,面对社会利益关系深刻调整、改革发展过程诸多矛盾累积,浙江如何实现良法善治?
“法治浙江”给出了响亮回答!
2003年,省委作出的“八八战略”重大决策中,法治建设就被列为优化浙江发展软环境的重中之重。在大量调查研究和前期准备的基础上,2006年4月,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法治建设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2006年5月,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议》,这成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文件。
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历届省委坚持把法治浙江建设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始终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推动法治浙江建设在总体上走在全国前列。
15年来,法治的推进体系更加健全。省委成立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党委牵头抓总、“一把手”负总责、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把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15年来,法治的工作机制更加坚实。历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连续12年开展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示范单位)创建,每年组织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层层传导抓落实的压力。
以立法引领强化制度供给
立法是法治的源头,良法是善治的基础。15年来浙江始终重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强化经济社会发展制度供给。
数据显示,2006年至2021年3月底,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修订)省地方性法规160件,修改212件次,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319件,省政府共制定、修改政府规章134件,基本形成了较完备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
“我们加强创制性、先行性立法,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有机高效衔接。”在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说,浙江有20多部地方立法开创了全国第一。如浙江出台全国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全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
在创新立法工作机制上,通过建立立法公开的专门网站“地方立法网”,实现所有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地方立法专家库,有效推进专家参与立法制度化系统化;构建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提升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实效……
“15年来,浙江注重立法地方特色和管用实用,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机制,紧扣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新经济新业态、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供给。”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说。
同时,加强“红头文件”管理,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浙江每隔两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有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依法行政是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
15年法治浙江建设中,浙江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如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浙江先后开展4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包括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迭代升级、‘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化改革等,努力建设‘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马柏伟表示。
目前浙江公告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442项,其中省级委托下放执行197项,占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69%。省市两级共清理取消证明事项198项,市县两级累计2816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共让群众少提交证明4000多万件。
法治政府建设还需依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在此方面,以《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为统领,浙江全面构建行政程序体系,涵盖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浙江模式”并在全国推广。
近年来,政府行政行为质量稳步提高。2020年浙江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20.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上升10个百分点,一审行政案件败诉率降到10%以下。
法治建设,改革破题。2021年1月14日,桐庐县政府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正式成立,全县监管力量、专业执法隊伍、乡镇(街道)执法力量接受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李承敏说:“指挥中心的设立,在监管和执法领域构建起整体政府格局,消弭部门和乡镇(街道)之间不协同,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法治浙江建设在新发展阶段的新目标新任务,也是法治化改革的重要抓手。目前全省统一将15个领域488项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综合执法,共有42个乡镇(街道)以自身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探索创新“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非现场执法”“综合查一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等执法方式,政府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马柏伟表示,浙江将进一步拓展综合执法领域,预计到2021年底,综合执法事项将覆盖60%上的执法领域。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司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直接体现法治浙江建设的成效。为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浙江法院、检察院精简内设机构比例达33%,组建新型办案团队5000余个。
目前我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9.43%,试点法院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率分别为21.2%、62.8%,一审、二审独任制适用率分别为86.6%、42.7%。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惠春介绍,浙江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如2013年依法对“两张叔侄强奸杀人案”再审改判,该案是新刑诉法生效后,全国首例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改判被告人无罪的命案。
2017年8月18日,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方案,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集中审理浙江省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六类涉互联网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开启了中国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新篇章。这是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
智能立案系统、电子签章系统、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智能推送系统、金融快审系统……这一系列高科技的加持,让杭州互联网法院网上审理跑通跑顺跑得快。
此外,浙江推行的“移动微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凤凰智审”等智慧司法平台,让人民群众“一次不用跑”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15年来,浙江检察机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
“我们持续更新监督理念,率先提出并践行‘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政和;自主研发‘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等智能辅助应用,深化数字赋能监督……”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黄生林介绍。
据悉,目前浙江审前羁押率为47.27%,呈逐年下降趋势,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90.21%,一审判决改判发回瑕疵率0.35%。
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
法治不仅是社会治理的合法性来源,也是增强社会治理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根本保障。浙江是“枫桥经验”发源地,如何把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
“我们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行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努力实现群众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王中毅介绍。
2020年,浙江县级矛调中心共接待群众134.9万人,受理矛盾纠纷66.2万件,化解成功率94.9%。浙江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在上年同比下降4.6%的基础上,继续下降7.2%。
此外,按照“三治融合”的方法,浙江总结提升推广“村民说事”、“民主恳谈”、乡贤参事、村务监督、小微权力清单、道德评判、村规民约等载体,为有效改变自治领域“行政化”的问题、法治领域“不信法”的问题、德治领域“失范”的问题,提供了系统性、综合性的解决途径。目前,全省已建成“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6000余个。
浙江正全面推行数字化改革,提出构建以“1338”为主要内容的数字法治系统,推动有关体制机制、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系统性重塑。其中“1338”即建设一个数字法治综合应用,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综合行政执法体系、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体系,提升相关联的3个集成应用、8个基础应用。
仲春时节,位于杭州西子湖畔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里,珍贵的文物和图文资料,让一批又一批参观者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15年来,浙江全面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制定实施“五五”“六五”“七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开展各类普法主题活动12万余场次,建成“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7家,各类法治文化阵地4800余个。
全面建成“12348”浙江法网,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全省共有公共法律服务站1360个、服务点2.8万余个,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2020年12月,中共浙江省委印发的《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到2025年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建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法治浙江;到2035年建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与省域治理现代化、高水平整体智治体系相适应的法治浙江,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区。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肩负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萌發地和法治中国建设重要实践地的使命担当,浙江上下牢记嘱托、奋力开拓,努力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奋力打造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书写新的精彩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