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秦国用人与秦文化
2021-06-29潘婷
潘 婷
从秦穆公任用由余“益国十二,开地千里”到秦孝公启用商鞅“变法修刑,奖励耕战”,重用异国人才一直是秦国用人的传统。宋朝史学家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谈到秦国用人时曾说:“七国虎争天下,莫不招致四方游士。然六国所用相,皆其宗族及国人,如齐之田忌、田婴、田文,韩之公仲、公叔,赵之奉阳、平原君,魏王至以太子为相。独秦不然,其始与之谋国以开霸业者,魏人公孙鞅也。其他若楼缓赵人,张仪、魏冉、范雎皆魏人,蔡泽燕人,吕不韦韩人,李斯楚人。皆委国而听之不疑,卒之所以兼天下者,诸人之力也。”[1]正如史学家洪迈所说,秦国最终能够兼并六国,实现天下一统,很大程度上与其用人政策和制度有关。
一、秦用异国人
公元前770年,秦襄公因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而始封为诸侯,开始建国,与诸侯各国互通聘享之礼。由于立国较晚,且地处西隅,深受戎狄文化影响,秦国缺乏严格的宗法制度,贵贱等级、亲疏差别也不似山东诸国严格。因此,秦国在用人方面更为容易突破宗法制的束缚,重用他国的贤人良将。秦穆公虚心招揽贤才,“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2]2542;秦孝公为了获得人才颁布了求才令“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3]202,商鞅遂闻令入秦,在孝公的支持下积极变法;秦王政时更是“招致宾客游士,欲以并天下”[3]223,吸引了一大批具有政治、军事、外交才能的人才,最终得以一统天下。
战国后期秦国逐步形成的客卿制度即是秦较早突破宗法制的藩篱,重用外人传统特点的继续和发展,也是秦国统治者转变用人标准,完善官僚政治的必然结果。战国时期的“客”仅为宾客之意,即使是位尊者,也只能称之为“上客”,客卿则是客当中入仕居客卿官位的一部分人。客卿制度就是拜“客”为“客卿”的制度,是以客出仕的规范化发展。由客而拜为客卿相对来说较为容易,与国君交谈一次获得认可便可。但拜为客卿之后,还需率兵征战获得军功,才能拜为正卿或相。如张仪、范雎等都是由客拜为客卿后获得军功直接升迁为相的。客卿制度将以客出仕和军功出仕完美结合在一起,“客”始终是底色,军功才是关键,最终实现了用人传统的制度化。秦自惠文王十年(前328)任魏人张仪为相后,出现了以客出仕的高潮,山东六国之人纷纷入秦。根据史料记载,从惠文王十年到始皇时期,共计22人担任过秦相,其中籍贯明确为秦国的仅1人,籍贯没有明确记载的有6人,并且这6人是秦国人的可能性也不大,剩下15人的籍贯均不属于秦国。虽然始皇时曾因“郑国疲秦”计划泄露和秦国宗室的反对,下令“大索,逐客”,但最终因李斯上书《谏逐客书》分析用人利弊,而废止逐客令。逐客令的废止也反映了秦“重客”始终是主流,逐客令只是失势贵族的一次无奈反抗。
二、秦文化的特点
(一)功利性
秦国地处西隅,长期的战争环境使得秦人无暇思考伦理道德这些形而上的东西,对他们来说,生存和发展才是最重要的。不论是物质方面还是精神方面,只要有利于秦国发展,统统被吸收和利用。林剑鸣曾就秦人价值观说道:“在秦人的价值评价中,没有给道德伦理留下位置,而完全是以世俗的功利为标准。”[4]商鞅三次求见秦孝公,分别说以帝道、王道、霸道,但最终以法家理论和霸道学说获得孝公的青睐并委以行之,充分体现了秦人这一价值取向。同时,在集中反映秦人宗教观念的《日书》中也很难找到类似周人那样的道德化的鬼神观,其中更多的是与实际生活相接近的宗教迷信。秦人崇拜的诸神中不仅有至高无上的“天”和“上帝”,而且有鸡、牛、石、书等世间普通的事物。“重功利、尚实际”的价值取向使得秦人更为容易突破宗法制的束缚,任用宗族和本国以外的贤能之人。
(二)尚武性
秦国以武力建国,每一次的国土扩张都伴随着武力征服,每一次的称霸都以军事实力为基础,国人具有浓厚的战争意识。加之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奖励耕战、按功授爵,使得国人形成好战、重战、乐战的观念。商鞅变法之后,秦国的经济、军事实力迅速增强,为了恢复昔日的霸业实现一统天下的政治理想,秦国开始了兼并六国的战争。长期而频繁的战争成为秦人生活的重要内容,由此也形成了秦人尚武的传统。如《诗经·秦风》共收录了十首诗,其中和战争有关的有两首:《小戎》描写的是妻子通过回忆出征时的壮观场面来表现对出征西戎丈夫的思念,希望自己的丈夫可以建功立业,平安归来;《无衣》则是一首慷慨激昂的从军曲,与子同仇、与子偕作、与子偕行等词直接表现了秦人互相鼓励、同仇敌忾,共同抵抗西戎的英勇精神。再如《韩非子·初见秦》中描述秦人说:“出其父母怀衽之中,生未尝见寇耳;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5]在长期的兼并战争中,秦国的政治、军事、外交人才根本不足以满足其需求,使其不得不广开门路,大量引进异国的优秀人才。同时,商鞅变法后秦国确立的军功爵制剥夺了贵族爵位世袭的权利,改变了“任人唯亲”的用人标准,为异国谋士良将进入权力机构提供了机会。
(三)开放性
秦建国后,在青铜器、文字以及制度等方面受周文化的影响较大,不过影响范围仅仅局限于物质方面,思想和价值观念却并未改变。秦墓的发掘也表明,秦用的青铜器基本上仿效的是西周风格。战国时期,秦在李斯、韩非子的影响下逐步接受法家思想,为秦文化的发展注入新的力量。李斯在《谏逐客书》中有“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2]2544之语,虽多溢美之词,但也确实反映了秦吸收中原文化的事实。《史记》也说:“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3]239秦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常常将当地的作坊主和手工业作坊全部占为己有,并迁入秦地,这些同样是吸收异文化的表现。秦统一后,秦始皇采用了齐人邹衍的五德终始说,宣称秦是以水德王天下,并崇尚黑色,又吸收了神仙家的理论,晚年更是沉迷于“东海求仙”“长生之药”。从秦开国到一统天下,秦国统治者始终以开放的心态对待外来事物,不管是有才能的异国人士,还是迥异的异族文化,只要是有助于提升秦国综合实力的事物,都被秦人拿了过去,成了秦国的一部分。
三、秦用人与秦文化
纵观秦国历史,大量任用异国的谋臣勇将在其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秦国最终兼并六国、实现统一提供了人才保障。但究其原因,秦国能够重用他国人与秦国的文化有很大关系。秦国“尚武”的思想观念使得秦国不断进行军事扩张,需要从别国引进大量优秀人才,“重功利”的价值取向又使秦国较易突破宗法束缚,能够任用异国的良臣猛将,而“兼容并包”的心态使较多的异国人才可以进入秦国的权力中枢。秦国统治者对这些进入官僚队伍的他国人才不排斥、不猜忌、不生疑,并都能委之以重任。秦穆公时期的由余是西戎之人、百里奚是晋国媵臣,但皆被“授之国政”,使秦国“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3]194;秦孝公时期的商鞅虽来自卫国,却被授以变法的大权,最终使秦“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2]2542。由余、百里奚、商鞅、张仪、韩非子、李斯等这些来自他国的政治家、军事家、改革家、外交家为秦国的崛起和强大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在功利、尚武、开放的秦文化影响下,重用他国人的用人观念深入人心,并将其制度化为客卿制度,而这恰恰也体现了秦国国家权力系统和官僚政治组织的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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