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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耦合协调演化研究
——以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为例

2021-06-29鄢志武郑汉妮梁小涵王艺卓

湖北农业科学 2021年11期
关键词:省域人居自治区

鄢志武,郑汉妮,梁小涵,王艺卓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武汉 430074)

人居环境是人类生活和居住的地方,是人类在大自然中赖以生存的基地[1]。良好的人居环境不仅是人类追寻的目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2]。改革开放以来,旅游产业得以快速发展,大量游客的涌入引发了一系列的人地关系问题,人居环境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3]。一方面,旅游产业发展为人居环境提供坚实的经济和物质基础,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人与社会和谐发展、交通设施完善等[4];另一方面,过度的旅游发展也会给当地带来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文化冲击等问题[5]。反之,人居环境水平的高低也会直接影响当地的旅游环境质量、旅游形象、旅游吸引力等,是游客前往当地旅游的重要参照[6]。因此,如何促进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的和谐,实现二者之间的协调,对旅游业以及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部分学者已经注意到旅游业与人居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张骏等[7]运用定量分析方法得出人居环境与旅游吸引力呈明显的正相关。杨兴柱等[8.9]深入探讨了人类活动因素与人居环境的相互关系,并认为旅游是影响人居环境演化的关键要素,且旅游发展阶段的不同也会导致人居环境的差异。李伯华等[10]、鄢方卫等[11]分别以张谷英村和兰溪村为例,研究乡村旅游对传统村落人居环境的影响。张琳等[12]厘清乡村人居环境与游憩价值之间的内在联系,提出以游憩需求推动人居环境发展的改善。谷永泉等[13]运用模糊层次分析法对中国30个典型旅游城市的人居环境质量进行分析。但是有关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的耦合研究还比较少[14-16],且都是针对二者的耦合程度及影响因素分析。为了更好地评判不同地区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之间协调程度的差异,本研究以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港澳台除外)的面板数据为例,借助熵值法和耦合协调模型,着重分析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之间耦合协调格局的演变,并基于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综合评价指数之间的关系,提出未来省域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协调发展的策略。

1 研究方法与过程

1.1 指标体系的构建

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都是复杂概念,涉及的内容层次较多,指标体系的建立是评价的关键。在遵循科学性、可操作性、数据可获得性等指标选取原则的基础上,借鉴已有研究成果[15-17],构建了中国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表1)。其中旅游产业系统分为3个层次,即旅游效应、旅游资源和旅游保障,一共14个评价指标来表示各省(市、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状况;人居环境系统分为4个层次,即社会环境、居住环境、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除人口密度、人口自然增长率、失业率和废水排放量为负向指标外,其余均为正向指标,正向指标越大越好,负向指标越小越好。由于港澳台数据缺失,故本研究选择中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作为研究对象,各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2012—2018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和地方统计年鉴,部分数据来源于各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表1 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评价指标体系

1.2 数据标准化处理

为了使各指标之间具有可比性,需要对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采用极差法进行处理,由于标准化后有可能出现0,为了使数据处理后取对数值有意义,在公式后整体加0.01。具体公式如下。

式中,xij′为标准化后的值,xij为第i年第j项指标原始值,xijmax和xijmin分别为相应指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1.3 熵值法

为了避免主观的臆断,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以及准确性,本研究采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熵值法确定权重的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指标Xij的比重Yij:

2)计算第j项指标的熵值ej,公式为:

3)计算信息熵冗余度dj:

4)计算指标权重wi:

1.4 综合评价法

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的指标权重确定后,计算二者的综合评价指数,结果越大说明该系统发展状况越好,计算函数如下:

式中,U(x)和U(y)分别表示旅游产业系统和人居环境系统的综合评价指数,i为各系统指标的个数;wi为各系统指标权重,xij′为旅游产业第j个指标第i年的标准化值,yij′为人居环境第j个指标第i年的标准化值。

1.5 耦合协调度模型

借助物理学上的耦合模型,在参考相关研究的基础上[18,19],提出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的耦合协调度计算公式:

式中,D为耦合协调度,D∈[0,1];C为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的耦合度;T为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的综合协调指数;α、β为待定系数,本研究认为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是同等重要的,因此取α=β=0.5。参考廖重斌[20]的研究,对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系统耦合协调等级进行划分(表2)。

表2 耦合协调等级划分标准

2 结果与分析

2.1 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发展水平分析

对各省(市、自治区)2011—2017年的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运用熵值法求得2个系统指标权重,再根据综合评价法计算出各省(市、自治区)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的综合评价指数(表3)。从表3中可以看出,中国东部地区旅游业发展高于西部地区,2011年广东省旅游业发展劲头强势、优势明显,其次是江苏、浙江等地,而宁夏旅游业发展水平最低,到2017年广东省旅游业发展依旧排第一,宁夏旅游业发展仍然最差且与广东的差距在拉大,但整个中国旅游业发展相对平稳,其格局基本保持不变。同时还可以看到,各省(市、自治区)人居环境系统发展则有进有退,但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人居环境水平有所改善。2011年贵州省人居环境综合评价指数最小,2017年甘肃省人居环境综合评价指数最小。2011年、2017年北京、上海依靠强有力的经济环境建设人居环境,效果显著,一直处于全国人居环境发展水平前列。由此可知,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发展呈现明显的省际差异,各省(市、自治区)二者之间的发展并不同步,一些旅游产业发展较好的省份,其人居环境不一定良好,而具有较好人居环境的省份,其旅游产业发展却可能滞后。

表3 2011年、2017年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综合评价指数

2.2 耦合协调度时间演化

利用各省(市、自治区)旅游产业系统和人居环境系统的综合评价指数,进而求出各省(市、自治区)2个系统的耦合协调度。研究期间,广东的耦合协调度一直最高,2011—2012年,西藏的耦合协调度最低,到2013之后宁夏的耦合协调度最低,中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耦合协调度都有所提高,但提高程度不大。为了更加清晰地比较各地区之间的差异,将中国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区域,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安徽、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份;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广西、宁夏、甘肃、青海、陕西和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据此计算出2011—2017年各区域的耦合协调度均值,结果如图1所示。

2.3 耦合协调度空间演化

由图1可知,全国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系统耦合协调度呈现“东高西低”的空间格局,东部最高,历年协调度在0.62左右,并且东部地区耦合协调度明显高于其他地区,该地区省份大多分布于沿海地区,经济发达、资源丰富且交通便利,不仅为人居环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也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所以该地区的耦合协调度较高,其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系统处于初级协调等级。中部地区次之,历年在0.50左右徘徊,其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系统处于勉强协调等级和濒临失调等级。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耦合协调趋势大体相同,呈上下波动趋势,但整体的波动幅度不大,说明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之间的作用比较稳定。西部地区的耦合协调度一直处于最低,但西部与东部之间的差距在逐渐减小,历年的协调度在0.40~0.50,其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系统处于濒临失调等级。西部地区的耦合协调度在2012年有所下降,之后逐年上升。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较落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不完善的交通阻碍了与外界的交流,使得其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综合指数以及二者之间的耦合协调度都处于较低的水平。但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大量资金和人才的引进,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越来越高。同时,部分省份近几年积极发展旅游业,旅游接待能力不断提高,从而使得旅游业与人居环境系统的协调水平稳步提升。

图1 2011—2017年全国东、中、西部耦合协调度均值

根据表2的分类标准,对2011年和2017年各省(市、自治区)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系统耦合协调等级进行划分,结果如表4所示。从耦合协调等级来看,中国各省(市、自治区)耦合协调度空间分异较为明显,涉及多个耦合协调等级。2011年,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系统耦合协调等级从轻度失调到中级协调跨越5个等级。分布最低的等级是轻度失调,有6个省(市、自治区),除海南省因旅游发展存在严重淡旺季以及旅游产品单一等问题,旅游产业发展水平较低,致使海南省耦合协调度不高,其余省(市、自治区)均位于中国西部地区,如西藏、青海、宁夏等。分布最多的是濒临失调和勉强协调等级,各有9个省(市、自治区)。广东、江苏、北京和浙江4个省(市)耦合协调等级最高,为中级协调。2017年,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系统耦合协调等级从轻度失调到良好协调跨越6个等级,分布最低的等级依然是轻度协调,但仅有西藏、青海和宁夏3个省(自治区)。分布于勉强协调等级的省(市、自治区)最多,有12个,分布最高的等级是良好协调,广东是惟一一个进入此等级的省份。总体上,中国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的耦合协调程度发展比较平稳,但总体水平不高且省域之间差异较大。

从耦合协调等级变动来看,大部分省域的耦合协调等级保持不变,如北京、江苏、浙江等地,借助经济、资源等优势,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系统的耦合协调度比较高,耦合协调等级一直保持在中级协调,而西藏、青海、宁夏等地,由于受地区与环境限制,旅游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之间存在着恶性循环的局面,耦合协调等级一直处于轻度失调。部分省域的耦合协调等级有所提高,如贵州省从轻度失调上升至濒临失调。究其原因,在“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贵州省的交通条件得到改善,加之全域旅游理念的不断深入,使其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综合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二者耦合协调能力也不断加强。少数省域耦合协调等级有所下降,如辽宁省,虽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但在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旅游带来的环境压力,致使二者的耦合协调程度有所降低,耦合协调等级从初级协调下降至勉强协调。

2.4 发展建议

为了进一步分析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之间的关系,将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旅游产业系统和人居环境系统综合评价指数均值排名绘制散点图,并划分为4个类型:高协调型(第Ⅰ象限)、重旅游型(第Ⅱ象限)、低协调型(第Ⅲ象限)、重宜居型(第Ⅳ象限)(图2)。根据各省域协调发展类型,提出旅游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建设协同发展的相关建议。

图2 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综合评价指数排名关系

高协调型即旅游业发展比较靠前,人居环境水平也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这一类型的省(市)有9个,分别是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浙江、辽宁、广东、福建、湖北。这些省(市)多位于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优良的生态环境、健全的社会保障体制等有效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经济的提升,增加了人们的就业机会,使得当地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为了进一步提高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协调发展,今后应着力于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打造特色化、多元化的旅游产品,避免旅游发展进入衰落期。同时,注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生态环境改善,借助人居环境软实力的提升给旅游产业发展带来新的前景。

重旅游型即旅游业发展优于人居环境建设。这一类型的省份有6个,分别是四川、云南、河南、湖南、安徽、河北。这些省份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如四川的九寨沟、云南的丽江古城、湖南的张家界、安徽的黄山等都是国家著名的旅游景点,旅游产业发展较好。而这类省域应重点关注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的协同发展,一方面,密切关注旅游发展给人居环境建设带来的影响,通过适度的旅游发展,倡导更加生态、低碳的旅游方式,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培养公民的环保意识,共同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在保证旅游产业发展的同时,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低协调型即旅游业发展相对落后,人居环境水平也相对较低,但发展潜力巨大。这一类型的省域有10个,分别是西藏、青海、甘肃、新疆、吉林、山西、江西、贵州、黑龙江、广西。这些省域大多数处于中国西部以及边疆地区,气候环境比较恶劣,不利于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加之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旅游发展也受到限制,使得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没有形成良好的互促作用。未来需要引进更多的资金、人才、技术以及国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用于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重宜居型即人居环境建设优于旅游产业发展。这一类型的省域有6个,分别是陕西、内蒙古、重庆、宁夏、海南、天津。这些省域更加注重人居环境建设,但旅游业发展前景较好,未来应将人居环境优势转化为旅游发展优势,用良好的人居环境吸引更多游客。其次,利用全域旅游理念,促进“旅游+”发展模式,拓宽旅游产品层次,夯实旅游业发展基础,促进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向更高、更有序的协调发展类型趋势演进。

3 小结与讨论

本研究以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11—2017年的面板数据为例,构建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系统评价指标体系,借助熵值法和综合评价法,得出了各省域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发展状况,并在此基础上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研究二者耦合协调度的演化,最后根据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综合评价指数,提出相关建议。

1)各省域旅游产业系统与人居环境系统发展水平并不同步,致使二者的耦合协调度有明显的省际差异。从不同区域来看,中国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系统耦合协调度呈现“东高西低”的空间格局,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耦合协调度较高,处于初级协调等级,中部地区次之,处于勉强协调与濒临失调等级,西部地区较低,处于濒临失调等级,但西部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在逐渐减小。

2)从耦合协调度分布等级来看,2011年涉及5个等级,最低的是轻度失调等级,最高的是中级协调等级。2017年涉及6个等级,最低的依旧是轻度失调等级,而最高的是良好协调等级。2011—2017年,大部分省域耦合协调等级基本保持不变,部分地区耦合协调等级有所提高,只有辽宁省耦合协调等级有所降低。

3)跟据各省域旅游产业系统和人居环境系统综合评价指数排名,可以将各省域划分为4种类型,不同类型的省域应采取不同的措施以促进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的协调发展。高协调型的省域需要进一步发挥经济优势,促进旅游与人居环境之间更好的协调发展;重旅游型的省域需要借助旅游产业优势,并密切关注旅游给人居环境带来的影响,在保证旅游产业发展的同时促进人居环境的改善;低协调型的省域面临旅游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的双重难题,需要借助外力,引进资金、人才和技术,同时国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才能打破这一窘局;重宜居型的省域应借助当地良好的人居环境,吸引更多的游客,将人居环境优势转化为旅游发展优势。

在旅游产业与人居环境耦合协调度的研究中,对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与研究方法及模型的选择,都难免存在不足。指标体系选择的不同可能会对研究结果产生一定的差异,加之有些指标数据收集较为困难,影响计算结果的准确性。由于知识和研究水平的限制,文中部分观点可能针对性不强,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比较浅显,且本研究只分析了省域范围,未来可针对全国市级层面进行下一步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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