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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对策研究

2021-06-28吴淑逸高云

西部学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公民政治

吴淑逸 高云

摘要:互联网技术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互联网背景下的公民政治参与也由此产生,并表现出强大的活力。其方式有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平台、网络自媒体、网络社交平台实现政治参与等,具有参与主体普遍性、参与方式便利性等特点。但由于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起步较晚,目前仍存在网络参与主体参差不齐、网络环境建设有待加强、相关网络制度不完备等各类问题。对此,应积极推进全民网络政治参与,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素质;净化网络环境,营造健康网络氛围;完善网络制度,建设法治线上平台等,使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在党委、政府以及公民的共同努力之下步入正轨。

关键词:互联网;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D621.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3-0026-04

一、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相关概念

公民政治参与是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政治学研究的重点对象。关于公民政治参与的定义,学术界有很多说法,在国内有代表性的为北京大学教授王浦劬的观点:“政治参与是指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政策的过程的行为”[1]。本文公民政治参与的定义也基于此。

近年来,学者对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研究亦有很多,但多数都是基于公民政治参与概念进行后续阐述。李斌从利益驱动的角度认为网络政治参与就是特指各种政治参与主体借助互联网进行利益表达、参与决策从而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2]。房正宏结合政治参与的概念认为网络政治参与首先是合法的,其参与主体以网络为参与平台,通过现实世界和虚拟空间两个向度实现政治参与,并试图影响政府、集体和社会公共机构的决定及其活动的政治行为就是网络政治参与[3]。另外,还有学者对网络政治参与的要素进行分析。郑兴刚认为网络政治参与就是指网民以信息为媒介、以网络空间为载体所进行的旨在影响政治过程的政治行为,其中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是网民,其客体是电子政府或现实中政治系统的政治过程,其参与途径是互联网,其参与形式多样化[4]。

通过对不同学者关于网络政治参与的概念解释界定的比较分析,并结合政治参与的概念,本文认为网络政治参与就是公民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诉求,又因为自己的意见对政府机关的民主决策、制度制定等产生一定影响的政治行为。

探究互联网背景下公民政治参与的应对之策,只有区分网络政治参与和平常网络活动的不同以及关联,理清其规律和特点,才能依法有效推进我国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

二、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方式

在互联网普及以前,公民政治参与的方式大多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具体表现为通过选举投票、竞选、听证会、民主评议会、信访、向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反映、拨打政府热线电话等,这种传统方式的政治参与具有程序繁琐、政府主导性过强、公民可操作空间相对较弱的缺点,使得公民政治参与难度较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公民政治参与出现了新的方式——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它的出现大大拓宽了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使得政治参与变得方便、快捷,降低了参与成本,提高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截止到目前,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政治参与

政府电子政务平台是指政府部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网络实现政府部门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从而为公民提供更加便利、优质、高效的管理和服务。电子政务平台的应用能够使公民及时、方便地获得有关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并做出反应,节约了信息传播的时间、成本,既简化了传播流程,又保障了信息的可靠性与权威性。政府部门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公民可以不受地点限制在网络上随时办理所需业务,增強了与公民的有效互动,及时回应公民的诉求,促进问题的解决。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包括政府官方网站、手机移动政务客户端,政府官方微博、公众号,网络民主投票板块、政府在线议政板块、网络监督举报平台等。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为例,该网站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包括河南省政府的各个直属部门,其中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板块于2015年11月上线使用,截至2019年12月,河南省公安厅便民服务平台总注册人数达3450万人次,总办件数339296件,总预约件数达173922件,事项涉及户政、交管、出入境、治安、消防、网安、监督等业务。可以说,河南省公安厅的电子政务平台满足了公民日常所需,极大地方便了民众,有助于公民实现更好的政治参与。

(二)通过网络自媒体实现政治参与

网络媒体分为网络新闻媒体和网络自媒体,网络新闻媒体为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发布信息、公开决策提供了渠道,公民可以通过浏览网络新闻媒体报道的信息了解国家大事、政策法规,进行探讨,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实现有效监督,如央视新闻客户端、学习强国客户端等。网络自媒体则是普通大众通过网络等途径向外发布信息并产生一定影响的传播平台,当下公众认可度较高的平台包括微博、微信公众号、虎扑、豆瓣八组、知乎、贴吧等。网络自媒体通过在相关平台发布观点或事件,公民通过网络接收并进行传播,从而产生影响并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这一过程对政府部门的管理及有关决策将产生影响,进而拓宽了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途径。以孙小果案为例,2018年7月,公众通过网络媒体获知孙小果涉嫌伤害王涛案,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关注,通过与网络新闻媒体互动,在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讨论,关注案件进展,并提供有效案件线索,经过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2019年12月15日,法院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这是公民通过网络媒体进行民主监督的典型案例。

(三)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实现政治参与

网络社交平台是指以网络为载体,在以用户之间联系的基础上实现信息产生和交流的平台。网络社交平台是公众发表自身看法、实现政治参与的工具之一,公民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的政治参与往往具有很快的传播速度,原因在于其用户多拥有相同的利益、兴趣爱好或彼此熟悉,有共同的交际圈,因此容易使意见获得认可,达成共识,实现有效政治参与。此类社交平台包括有基于人际关系社交的微信和QQ,基于兴趣爱好社交的微博、博客以及基于工作关系进行日常社交的钉钉等平台。如在村民间建立专门的微信群,村委会主任定期在群里发布村内近期事宜及相关决议,村民可在群里发表对村务的看法和见解,也可在群里提出自己遇到的问题,大家一起商讨解决措施等。据调查,有92.6%的公民表示其所在村、社区拥有专门的微信群,以便公民在群里获取最新村务信息、社区事务信息,并在群里针对某一事务进行讨论,实现了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

三、互联网时代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特点

(一)参与主体具有普遍性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接触网络的主体不断增长,截至2020年6月,我国互联网公民数达9.40亿,较2020年3月增长3625万,互联网普及率达67%,较2020年3月提升2.5个百分点;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9.32亿,较2020年3月增长3546万,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2%[5]。人们通过网络进行政治参与无需过度考虑职业、受教育程度、年龄、收入、社会地位等因素,所有群体都具有话语权,都可以根据自身感受直接表达自己的政治态度及见解,从而实现政治参与。

(二)参与方式具有便利性

随着网络覆盖率的提高,只要在有信号的地方,用手机、电脑、平板甚至电子手表等设备,人们就可以随时上网,登录各大网站了解信息,根据自己的观点、见解在網络上发表对某一政策的看法。相对于传统政治参与方式,例如基层群众自治中的基层选举制度,以前要确定统一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举,互联网技术及移动通信的发展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有些地区开始通过微信、机构网站等组织线上投票,这不仅解决了因为时间和空间不能参与投票的问题,而且减少了参与者来回的交通费用,缩减了选举过程的程序及成本,提高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

(三)参与过程具有及时性

在传统媒体时代,人们只能被动接收信息,往往所得消息不够及时,也很难获得所关注事件的全面信息,而互联网传播追求时效性,人们可以通过网络第一时间获得最新的时政消息,得到相关事件的全面情况。因此通过网络,公民可以快速做出反应,发表看法,这极大地增强了公民政治参与的及时性。2018年四川航空3U8633事故中,大众在揪心祈祷中目睹了在刘传建机长带领下,飞机安全备降成都双流机场的全过程。据报道,此次飞机事故能如此迅速为大众所知是由航空爱好者通过监听设备发现,随即通过网络迅速传递给大众,使公民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该事件的始末,同时为乘客提供帮助。2019年,网络博主宇芽在微博中曝光前男友对其家暴行为以及视频,网友通过网络第一时间为宇芽提供帮助,并向相关部门举报,当地派出所在掌握相关证据后行政拘留其前男友,此事件也在网络上引起公众对家暴的重视和反思。可以说,信息传播的快速性以及公民网络参与的及时性有利于更好实现公民政治参与的权利。

(四)参与效果具有高效性

通过网络,人们可以方便地获取关注的事件信息,并在相关官方网站或权威线上媒体发表自己的看法,无需像传统的参与方式花费较多时间或多种程序或者由别人代为发表意见,增强了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为实现全民参政议政提供了可能。同时,政府通过公民的网上政治参与征集民意,想民之所想,为民之所愿,工作效率显著提高,科学性及民主性明显增强,这体现着公民政治参与的高效性。2019年“两会”期间,公民通过网络反映自身需求、发表看法,国家有关部门纷纷作出回应,如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表示要把更多救命救急药纳入医保;中国民航局局长冯正霖表示要让无纸化出行和WIFI技术得到推广。公民通过网络可以快速反映自身需求,政府及时做出反馈,这都是网络政治参与成果高效性的表现。

四、互联网时代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

(一)参与主体参差不齐

我国网络公民政治参与具有普遍性,但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很大的差异性等国情的影响,互联网的普及程度同样存在巨大的差异,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网络普及早,覆盖率明显高于中西部。城市的网络普及度也远高于农村,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完备,民众素质相对较高,对网络使用更为熟练;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相应的对网络政治参与的关注度及重视度不高,对网络的应用差一些。基于以上原因,经济发达地区的民众更积极地在线上实现政治参与,而欠发达地区的民众与之相比差距较大。受教育水平的差异对公民的政治参与也有重大影响,高学历的公民在网络上发表自身言论会相对理性,而学历较低的人们会更易外界舆论影响,这都会影响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协调有序发展。

(二)网络环境建设有待加强

在虚拟网络人们可以自由发表言论,自主传递信息,因此虚假信息、色情信息等不容忽视。部分公民在网络环境下参与政治时缺乏自觉性以及法律意识,传递不实消息,甚至在面对网络信息存在情绪化的状况,在未经考察信息真实性之前便根据自身感受发表激烈性言论。如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便是如此,在官方未公布事故原因前,有网民仅凭视频片段对女轿车司机进行暴力攻击,这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近年来网络赌博、诈骗等犯罪给受害群众带来巨大的损失;恐怖主义及邪教组织通过网络传播不良信息、有害思想;西方敌对势力通过网络进行文化渗透,散播其自身的意识形态;间谍通过网络进攻国家网络盗取国家机密。这些都不利于国家的稳定与繁荣,严重影响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进步和发展,这说明我国的网络环境建设还有待加强。

(三)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备

针对传统的公民政治参与,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以保证政治参与的有序进行。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作为新生事物,与之有关的法律制度目前相对缺乏。公民进行民主监督、发表民意很多都是在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和贴吧等,一些机构官方网站更倾向于发布政务信息,对于公民通过网站发表意见的功能重视度不高,虽然有设置专栏但是有效性不强,所反馈的意见及建议存在有去无回的问题。加上少数官方网站疏于管理,数据更新不及时,技术落后等,影响了公民参与的积极性。此外,网络政治参与的相关立法还不完善,虚假信息、网络暴力的存在,使得理性的声音有可能被掩埋,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意见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受到影响。近年来,虽然相关立法情况有所改善,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严峻,相关行为合法性的界定范围、法律的可行性以及相应的惩罚程度等都有待通过加快法制建设解决。

五、互联网时代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对策

(一)推进全民网络政治参与,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素质

一是大力发展经济,缩小区域网络政治参与差距。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与政治参与成正比,经济的发展能够满足该地区人民网络政治参与所需的物质条件,同时又能提高公民的能力及积极性,因此发展经济是首当其冲的。建议党和政府继续大力扶持中西部以及乡村经济发展,通过转移支付、产业扶持、招商引资等措施,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缩小地区差异。要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提高覆盖率、接通率等,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提供条件。

二是提升公民素质,推动理性参与。首先,公民进行政治参与,需要具备基本的能力,包括通过网络获得信息的能力、理解并思考消化信息的能力、有逻辑地表达见解的能力等。各类学校应重视计算机课程,教授学生计算机的相关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推动文明网络建设,组织志愿者结合进社区、下乡服务开展多样化的活动,提高公民的信息素養。媒体应发挥其作用,播放相关新闻、拍摄纪录片,宣传正确的网络政治参与价值导向,引导公民依法参与、理性发声。

(二)净化网络环境,营造健康网络氛围

一是加强监管,净化网络环境。建立由各级政府牵头,由各职能部门组成的运用互联网联合管理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小组的协调作用,定期研究,定期组织专项整治,推进机制建设,把分散的权限集中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网络使用的有效管理。建议通信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监督运营商对其业务进行全面整治,从源头上杜绝不良信息通过手机网络进行传播。切实落实手机网站内容接入责任,严格清理服务器层层转包问题,严肃规范手机上网代收费问题,强力治理网站变换域名、逃避监管行为,充分发挥黑名单机制作用,有效遏制问题网站反复接入。网信、宣传、公安等部门应依法加强对网络的监管,监督整改网络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打击网络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培养公民意识,推进有序政治参与。加大网络安全教育,组织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多措并举培养公民依法使用网络的意识,对于网络中出现的问题信息,有关部门需加强对公民的正确引导,使其提高素养,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维护清朗的网络秩序,积极参与,理性发声。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完善功能,发挥作用,利用网络信息的开放性打通政府内部、政府与公民之间信息传递的途径,实现信息的共享,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技术支持和良好的环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从而强化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热情,保障有序参与。针对网络热点事件,政府应当及时做好处置预案,公布事件真相,将事件全貌客观而详实地共享给公众,避免网络政治参与无序性。

(三)完善法律制度,建设法治线上平台

一是加快网络立法。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进步发展,离不开完备的网络法制体系的支撑。建议加快立法进程,立法前进行详细评估,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网络意见征询等方式让公众参与其中,了解公众的确切需求。立法要科学合理,落实中央的要求,聘请专家对网络立法的可行性进行专业论证,减少试错成本,立法后及时跟进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针对已有的网络相关法规,有关部门要与时俱进,根据最新社会发展实际进行修缮;加大网络监查力度,严格执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于法律难以到达的领域,引导公民遵守道德规范,与网络平台和供应商合作,加大监督力度,共同净化网络环境。

二是加快政府政务网站建设。推动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需要政府完善各自部门的网站、新媒体平台,这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对于还没有专门网站的政府机构,应加快步伐建立健全网站,只有建立政府各部门的官方网站,才能为公民和政府之间的沟通搭建一座桥梁,人民不仅可以通过网站上查找信息、办理事务,还可以通过网站的意见专栏向政府部门反映自己的建议。对已有政府官方网站的,要及时征集、整理公民的建议及看法并反馈处理情况。加强对官方网站、平台的维护,信息更新注重时效性,增强公民的政治参与积极性。同时,各地政府需加强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拓宽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加强互动交流,促进法治线上平台的稳健发展,增强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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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吴淑逸(1995—),女,汉族,浙江衢州人,单位为沈阳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通讯作者:高云(1972—),女,汉族,黑龙江伊春人,沈阳农业大学教授,研究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

(责任编辑:朱希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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