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校园足球工作典型的通知
2021-06-27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荣誉体系建设,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校足办)决定开展校园足球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5-2020年批复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园足球试点县(区)。
二、推荐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的典型单位。全国校足办将组织专家考察推荐单位,遴选校园足球工作典型,全面进行跟踪宣传报道。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所,校园足球试点县(区)1个。
三、材料报送
(一)推荐单位需提交校园足球工作典型申请书1份(图文并茂),典型工作开展的视频1份(格式MP4,分辨率1920×1080,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1年12月7日前将申请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和视频等材料发送至全国校足办邮箱xiaozuban@moe.edu.cn,或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联系人及电话:余文祿,010-66097426
附件:1.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典型申请书
2.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典型推荐汇总表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详见原文,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0cPBoZD0Z7hfiQ-cOmYgyA)F588B418-D453-4E50-BFA9-BF2FFF67C8F2